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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五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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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是指在20xx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南京国五条细则,欢迎阅读!

南京国五条细则
南京国五条细则全文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xx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xx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南京国五条细则解读八大要点

一、认真落实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

二、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等政策

三、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

四、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七、完善商品房价格管理制度

八、完善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

南京国五条细则政策分析

南京市发布了落地细则,提出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控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等八大事项。

重申限购、控价、保障

此次南京市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基本上是对此前南京房产调控政策的重申。其中,对于限购政策的重申表态最为明显,要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要求,南京市必须严格执行20xx年的限购政策,凡在南京市新购商品住房,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各相关部门应按限购要求,从严审核,严格把关。

通知重申,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就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同时要求开发商严格执行。

通知的另一个重点,是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和“一价清”的规定,严格在申报价格以内对外销售。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通知同时还提出,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确保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性住房今年年底基本交付使用,并加快周边的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全年完成19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万平方米危旧房片区的拆迁任务,完成70个小区、800幢房屋的出新整治任务。

20%个税未具体涉及

3月份南京新房、二手房成交量都达创下新高,因为国务院“国五条”细则,提出将对二手房转让征收20%的个税,同时要求上调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少买房人因此纷纷“抢过户”。

而昨日南京市出台的通知中,对此热点新政并未提及,只提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认真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同时,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