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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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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注:20xx年,北京计划招生40人,其余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校考合格生源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遇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报考美术学院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报考美术学类还要求考生无口吃。

三、报名考试安排

考生应在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并且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情况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原则上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考点的考试。

注:

1.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福建省考生只能在福建考点参加考试,同时福建考点只允许福建考生报考;河南省考生须在省内或北京考点参加考试;湖南考生须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无特别规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2.北京考点容量有限,额满即止。考生根据时间安排,选择一天考试。

四、报名办法、招考方向志愿填报

1.美术学院各专业均为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网上交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

3.考试报名收费:

一试报名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一试交费。

二试报名费80元。一试结束后,当天中午考点公布一试合格名单。一试合格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二试交费。未交费视为放弃二试资格。

4.美术学院各专业(招考方向)20xx年分别按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进行宽口径录取,考生报名时须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之间选择其一,不可兼报。

5.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写美术学类,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方向志愿,包括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写设计学类,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方向志愿,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发布的“20xx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报名系统分手机端“应用版”和电脑端“网页版”。

(1)使用应用版报名:考生通过手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和专业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2)使用网页版报名:因网页版不提供上传照片的功能,考生须按下面要求参加现场照相: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正面)、省统考(联考)准考证(所报专业不涉及统考的除外)复印件1份(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准考证。现场照相仅对所在考点有效,不能跨考点使用。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

具体安排如下:

7.网上报名未采集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8.考生在系统中填报各类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0.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上的公告(考生须知、一试合格名单等信息)及通过报名系统“应用版”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

美术学类:

一试:素描(2.5小时,满分100分)

二试:色彩(2.5小时,满分100分)

设计学类:

一试:素描(2.5小时,满分100分)

二试:色彩(2.5小时,满分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2.我校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是一试(素描)、二试(色彩)两试总成绩。

3.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4.一试(素描)必须合格方可参加二试,一试成绩仅在参加一试的考点当天有效,不得跨考点使用。

5.一试发榜时间:考试当日中午公布结果:合格与不合格。

6.一试发榜方式:北京考点通过招办网站()发布合格名单;京外考点现场张榜公布合格情况。请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7.二试交费:考生查看一试榜单确认一试合格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入“复试交费”模块进行二试网上交费(费用80元)。当天未交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如发现考生在多个考点参加考试的,以时间上最后一次考试的成绩和所填专业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学院校考,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xx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院的美术学类及设计学类专业在福建、陕西两省只招收文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美术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填报的志愿为美术学类的考生,设计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设计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志愿为设计学类的考生。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中选择其一,并填写大类下的专业志愿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科目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各专业投档到学校后的录取排序规则:

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合格;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考区文化课满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200×40%+文化课成绩×6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8.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

9.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xx年4月13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68902995(招生办公室),68902392(美术学院)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27,323,374, 437, 653, 693,701,74,77,86,944,967,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A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北步行约400米

公交:乘坐74,323,374,944,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紫竹桥南”站下车;乘坐公交77路(开往外文印刷厂西门方向)、300内、300外、在“花园桥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xx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