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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借据范文(通用5篇)

借条 阅读(1.22W)

标准借据范文 篇1

借 条

标准借据范文(通用5篇)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标准借据范文 篇2

借 条

今借(出借人) (注1)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注2),所有现金已经收到(注3)。约定于 年 月 日归还(注4)。年利率为 %(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注6),本息共计人民币 元整。

此据。

借款人: (注7)

地址:XX市路XX小区X栋号

电话:13(注8)

XX年XX月XX日

注释:

(注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实践中常见到对方名字都弄

不清楚就敢借钱的人,打官司时令律师哭笑不得。

(注2)金额当然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的切记核对数字。

(注3)务必写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使用汇款方式支付

的,应写明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

(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当然,高利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

金部分仍然应当保护。

(注6)写清楚偿还方式虽然在法律上意义不大,但实践中可以减少纠纷。

(注7)签名容易抵赖,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电话讨债就容易多了,万一将来诉讼也必须提供这些信息。

标准借据范文 篇3

借 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 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利率为每月 x%,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 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 说明: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标准借据范文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为: %(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标准借据范文 篇5

借 条

今×××借给×××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

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