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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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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

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5篇)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X年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2

医疗安全责任书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十八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院长与科室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3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外勤组长同时为各村卫生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各村卫生室安全工作。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百安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参加院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完成上级交办所有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5、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6、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7、加强科室管理,科室内严禁私自使用生活用电器,违者将对使用人及科室负责人予以处理。落实好防盗措施,下班前关闭门窗,关闭机器设备、水、气等开关,断开电源。

8、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还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确保信息快捷、畅通。

单位领导:(签字) 科室: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4

为进一步明确乙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特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在宁波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2、不发生一起四级(含四级)以上重大责任事故;

3、不发生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媒体曝光事件;

4、未在区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公司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机构(质量、安全、经营、财务)等管理部门及各工程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确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奖惩等内容。责任书应分工明确,层层签定,分解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分公司各部门、人员应每年考核一次项目部负责人应每半年考核1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和班组长应每月考核1次。

2、分公司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按照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配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检查,每月至少1次;对深基坑开挖、高大承重支模系统、起重设备装拆等重要工序和重要环节必须进行专项检查;在灾害性天气前必须进行专项检查;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检查。对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组织复查。

4、分公司必须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工程技术负责制和与技术能力相符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施工前必须就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向班组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证。

5、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6、培训教育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2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做好上岗前安全培训,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7、必须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维修保养和报废制度,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安装、拆卸,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8、项目部必须采购、租赁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9、依法进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0、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处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设置封闭围挡,符合卫生标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1、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必须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项目部必须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演练一年至少1次。

1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事故的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如实报告管理部门及总公司,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4、经考核:乙方创出区标在工程的0.5元/平方,创出市标区工程1元/平方,省标化工程的2元/平方的奖励。

15、年度内乙方发生一起四级重大事故的处罚5万元,每发生一起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处罚10万元。

16、乙方被有关部门发生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处罚2万元。

三、责任书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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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月_日

医疗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5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整个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制造部长与车间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并且,此责任书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年度目标

1、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死亡率为零。

2、一般生产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0元)不超过两起。

3、一般设备责任事故(设备零配件损坏,其修复费在500~5000元,或不影响当日产量5~25%)不超过一起。

4、微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不得超过1起(包括未遂事故)。

5、年度各类事故的损失额控制在工段创产值的万分之三点五以下。

6、因工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7、不发生中毒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刑事案件。

8、不发生环保事故。

二、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车间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为了宣传贯彻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安全工作。

2、结合本车间的实际,与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检查、督促本车间的班组在生产和工作中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4、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上报安环部。

5、积极按时完成安环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6、及时上报各类事故,积极配合事故的隐患调查和处理工作。

7、定期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车间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8、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应急安全措施,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

9、 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现场保护、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负责本车间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

11、经常检查本车间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做到自己不违章指挥。

12、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三、考核

1、考核期限为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2、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安全责任占60分,事故责任占40分。由车间考评小组对班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3、在本年度期间责任人、签字人发生变化时,接任人为责任签字人。

四、奖罚

1、车间将划出专项资金,奖给年度考核达标、安全工作出色、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班组安全责任人。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本班组发生各类事故,追究班组管理者的责任,处罚额为处理额的20%。

3、对严重失职,造成本班组出现严重事故,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年签定一次,一式二份,双方负责人各持一份。

车间负责人: 副主任:

X年3 月20 日X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