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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培训邀请函(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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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培训邀请函 篇1

【课程背景】

劳动法培训邀请函(精选5篇)

20xx年XX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令公众期待的中国现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保险种综合性的统一法律《社会保险法》,并于20xx年7月1日施行。《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及争议处理程序,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处罚力度以及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等重大变化,上下班遇车祸或不再算工伤;因工作原因而打架所所致伤害或认定为工伤。

针对不同的用工主体和用工形式,用人单位该如何选择不同的社会保险?

怎样控制和合法转移工伤责任,降低用工单位的风险?

《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两年半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后,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于20xx年9月14日起施行。该解释将对企业和个人带来深远影响。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一)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显著变化

1. 关于社保损失赔偿的如何收案及审理原则

2. 关于劳动者被迫辞职可获赔偿金案件的受理范围及审批原则

(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变化

1.主体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出资人可以列为当事人的条件

2.挂靠经营的,营业执照借出方为当事人的情况受理

3.关于追加当事人的法院自主决定权

(三)劳动关系的泛化--突破了劳动关系的唯一性

1.已经退休人员,只能建立劳务关系的定性

2.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人员、被放长假人员劳动关系的变化

(四)举证责任的调整

1.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变化(劳动者主张加班的举证责任的强化)

2.如何区分和理解员工与单位举证责任的转化

(五)调解协议与调解书的效力

(六)仲裁逾期案件的处理(七)终局裁决的澄清

(八)司法解释三与各地高院的指导意见的关系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读

关于《社会保险法》最新立法趋势分析及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介绍及立法目标介绍;

3、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4、即将有重大调整的几项社会保险新变化: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员工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关系?

6、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否新变化?

7、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8、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9、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规定;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12、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三部分:《工伤保险条例》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一)、(工伤保险条例)权威解读

1、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参保范围的最新规定;

2、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新规定;

3、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最新规定;

4、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规定;

5、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最新规定;

6、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专家权威解答。

(二)、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1)、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1、工伤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2、如何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人主体?

3、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4、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5、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6、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7、那些情况视同为工伤?

8、职工因工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2)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1、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2、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4、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5、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6、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7、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会干部及相关人员。

【讲师简介】

,劳动法、公司法资深执业律师、高级培训师,南开大学、英国苏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澳洲弗林得斯大学(Flinders University)硕士。

现担任天津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理事,洪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天津广播电台”劳动合同法解读栏目特约嘉宾,《每日新报》、《今晚经济周报》特约作者。

洪文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首家以劳资法律关系服务为主的专业型事务所。本所围绕劳资关系法律调整这个核心,为天津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劳动仲裁案件,为顾问单位提供劳动法的培训,劳动合同审核、规章制度的完善及劳动人事方案规划方面的专项人力资源法律服务。

曾先后为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培训单位:律师事务所

时 间:20xx年3月17日(周四) AM 9:00---12:00 PM 1:30--4:30

费 用: 880元 / 人 (含听课费、材料费、午餐费、茶点费)(3人以上9折优惠)

培训地点:社会主义学院 (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 百脑汇旁边)

网 站: E-mail: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务部: 手机:

在线报名

备 注:若看到次课程已过期,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查看最新课程。

劳动法培训邀请函 篇2

尊敬的各企业领导及人力资源人员 :

“不同形式用工风险防控暨劳务派遣新法解读”企业人力资源劳动法律系列培训活动第一期,将于20xx年4月17日在建业写字楼举办。

实施机构:

时 间:20xx年4月17日下午13:30-17:00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松榆北路7号院(详细地址请见后)

活动性质:公益免费培训

培训课题:

《不同形式用工风险防控暨劳务派遣新法解读》

培训核心:

系统讲解与每个企业都有直接关系的用工问题及用工形式问题。

课程背景:

20xx年3月1日开始《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将对劳动派遣业务造成极大影响。劳动派遣是我国多种用工形式之中的一种,企业采取合适的用工方式可以很好的控制人工成本,但是新的法律法规会对企业用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不同用工形式下如何确定用工关系?不同的用工形式各有什么样的风险需要注意?不同用工形式下用工主体有什么风险?不同用工形势下如何操作解除?挂靠、劳务关系下有什么样的风险?发生工伤该怎么划分责任?集团用工又有什么样的风险?本次培训将为您详细讲解与每个企业都有直接关系的用工问题及用工形式问题。

培训大纲:

(一)常规用工形式及风险比较分析

1、全日制用工

2、非全日制用工

3、劳务关系

4、个人雇佣

5、劳务派遣

6、劳务外包

7、委派合作等

(二)不同用工形式下用工风险分析

1、不同用工形式下用工关系构成要件

2、不同用工形式下用工关系解除要件

3、“非全日制”用工的事实风险

4、劳务关系下的用工主体风险

5、劳务关系下的“工伤”风险

6、个人雇佣、挂靠下的主体混淆风险

7、集团用工常见风险

主办单位:

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从事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培训、咨询等服务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智众和从事本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并且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汇智众和以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为服务对象,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员工福利服务、劳务派遣,以及培训、测评、人才推荐等高品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为企业客户提供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同时为员工提供体贴劳动保障服务。

汇智众和与众多企业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涉及行业包括:IT信息、电子商务、房地产、物流快运、酒店管理、餐饮娱乐、园林绿化、医疗卫生、生物医药、服装服饰、建筑材料、物业管理、零售服务、广告设计等。

主讲嘉宾介绍:

北京深石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业部主任;易瑞曼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劳动法事业部主任;英才网联特聘劳动关系讲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人才中心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原劳动监察专职监察员

强禺律师曾在劳动监察部门任职多年,具有丰富的政法实务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的疑难案件,执业以来成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上百起,为企业挽回损失累计上千万。

目前致力于劳动法公司法领域的实务操作及研究工作,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劳动法律顾问服务及人事管理咨询服务,担任文化部、中讯软件集团、朝阳区教委、中国金融在线、建筑研究总院、鼎普科技、星宇车科技、高思教育、首科电讯、时代博诚、博士伦等20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亲自提供顾问服务。

培训组委会

二0一X年三月

劳动法培训邀请函 篇3

尊敬的校长、老师:

您好!

随着培训市场的快速成长,教育培训行业近几年得到了长足的发 展,许多大型的培训学校及品牌项目已经相当成熟,稳定发展。但是 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多见于学校的管理、教师团队的培 养、教学质量等方面。其中,师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培训学校有序发 展的主要障碍。从业教师能力偏弱、教师流动性大、教师职业理念缺 失、教学质量难以保障、教师服务意识淡薄等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团队建设的问题,培养综合能力突出、专 业、敬业的职业化培训机构教师,促进教育培训行业快速、健康的发 展,由青岛朗程教育机构主办的金笔作文“全国万名教师公益培养计 划”正在全国火热举行。本次活动将面向全国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 利用朗程教育多年从事作文培训项目研发、教学、运营、管理的实践 经验,为校长提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教师团队的有效途径,帮助 从业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和行业发展导向,推动教育培训机构教 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和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教师培养思想篇——怎样培养合格的教师,教师应具备哪些能力。教师培养技巧篇——用简单的方法突破僵化的课堂 教师培养理论篇——洞悉作文学习的本质 教师培养实战篇——教师在教学风格存在的问题 同时,朗程教育讲师团还会就当前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的师资问题 与参会校长进行深入沟通,以期达到分享行业发展经验,合作共赢的 目的! 现诚挚地邀请行业精英参加本次培训,分享、合作、共同发展! 现诚挚地邀请行业精英参加本次培训,分享、合作、共同发展! 行业精英参加本次培训 特此函请! 特此函请!

*单位

*年**月**日

劳动法培训邀请函 篇4

各地市县教育局、教研室、中学校长、教研员及高中教师:

截止 20xx 年 9 月 1 日,全国大多数省(市)都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许多省(市)的高考都 已完成从大纲卷到课标卷的过渡。为促进新课标教学的进一步实施,指导高中教师深入掌握新课标 精髓,优化新课改高中课堂教学,切实提高高中教师的业务水平, 《新课程》杂志社联合光华鼎力 教育机构特举办高中新课改教师培训研讨会。 《新课程》杂志(CN14-1324/G4 )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山西出版集团出版,全国唯一 推广新课改的教育类核心期刊;光华鼎力是在北京海淀教委、民政注册登记一家的专门从事新课标 高考命题研究、高中教师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下设北京光华鼎力咨询公司、北京光华鼎力培训学 校等多家分支机构,从 20xx 年开始举办全国新课程高中教师培训研讨会至今已经五年。本次新课 改教师培训研讨会的主讲师资团队,阵容强劲,很多讲师都是国内教育界的知名人士,新课改的领 军人物,深谙高中教师的教学现状和新课改高考的教育理念。历年来在各地数十场巡回讲座中,得 到全国许多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校及广大教师的一致推崇,口碑好、影响大。

一、会议背景 自国家教育部实行新课标以来, 在全国各地教学部门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学习新课标热潮。 很多 教师深入领会了新课标的理念,但具体到教学实践中时往往无从下手。有的老师忙于了解新教材,拿 新教材灌输的还是旧思想,上课仍是机械灌输;有的老师用大量做题来解决教学内容增加的问题,这 些与新课标都是背道而驰的。 新课改教师培训研讨会以体验式研修为授课方式, 最大限度贴近中学一线教师教学实际, 以全国 特高级专家教师的新课标教学案例为依托,以“从课堂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策略”为特 色,揭开新课标教学的神秘面纱,将新课标理念与日常教学环节完美融合,解决在职高中教师面对新 课标教学无从下手的问题,指导高中教师掌握新课标教学的方法和技巧。 以传授“新课标教学技能”为途径,引导教师掌握新课标的精髓,优化课堂教学,润滑新课标教 学衔接,真正提高高中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高考升学率,推动新课标在全国范围内的顺利开展。

二、会议特色为在职教师量身定制 灵活的学习方式针对教师当前面临的实际教学难题,解决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将新课标理念融入教学实践,专为新课标形势下的在职教师量身定制。 上课时间为周六日,与教师平日上课时间并无冲突;周末课上所学的教学理念 新课标教师研修班的师资是国内教育界知名新课改专家名师,同学都是各 和技巧,可以立即用于日常教学,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教育界精英交流平台 三、会议内容 存在问题 讲座内容 目标 教师不能将高中新课标的教学理念与教学实践相结 新课程的优秀 能 将 高 中 新 课 标 合:1、拿新教材灌输旧思想;2、上课时仍是老师 教学案例剖析 理 念 与 本 学 科 教 讲学生听;3、上课时匆匆忙忙求进度; 及经验总结 学实践结合 各学科老师机械套用新课改教学设计,不明晰各学 新课程背景下 能 在 本 学 科 内 灵 科新课标理念与实践结合中的个体差异 的学科教学法 活 运 用 新 课 改 教 学法 教师不清楚新课标对高考命题及备考方法的影响: 1、仍用题海战术应对高考; 2、仍用死背书备战高考; 新课标下的高 能 用 新 课 标 理 念 考命题和应试 指 导 学 生 高 效 备 策略研究 考 地区重点中学在职一线骨干教师,课堂上可以相互交流工作心得和教学经验,共同研讨新课标教学。

教师不能有效指导学生自主学习: 新课标下学生 能 有 效 组 织 学 生 1、学生自主学习的课堂乱而无效;2、教师不重视 “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本学 学生自主学习环节; 策略研究 科内容并取得理 想效果 四、邀请对象 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重点中学在职一线教师及教导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 五、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xx 年 10 月 23 日至 25 日(23 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资源东楼 1103 号,光华鼎力教育机构 会议地点: 北京大学 六、参会费用 参会人员每人交会务费 980 元(含听课、资料、文具等费用及 10 月 24 日午餐), 往返交通差 旅费及食宿费自理。为更好地为您服务,务请提前报名。 七、报名办法联系人: 联系电话;杨老师 010-80548384办公电话: 010-80502792 传真 邮箱 地址 : 010-80502792 : :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东里财富东方 B2-1406 室 《新课程》杂志社 北京光华鼎力培训学校

二 00 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一:师资队伍 语文 周京昱:北京教育学院中学语文教研室教研员,北京市高考语文阅卷领导小组成员,连 续多年主持北京地区高考作文阅卷工作。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考试》特约撰稿人,主持北京新课 改教师培训讲座。 数学 明知白:著名初等数学教育家,数学特级教师,东城区教研中心数学室主任,北京数学会 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数学实验教材常务编委、中国数学奥林匹克高级教练。参与制定《数学考试说 明》 ,他所作的“高考命题与试题评价”和“研究高考、科学备考”专题报告备受各地中学老师欢迎。 英语 田忆林:特级教师、北京市考试院高考评价组顾问、高考阅卷组组长、英语名师工作室 主持人。长年执教高三一线,对新课改高考备考有独特的备考经验。 物理 扈之霖:北京市朝阳区优秀教研组组长、学科带头人,朝阳区中教研兼职教研员,朝阳 区职称高评委成员、光明日报《考试》杂志编委,中国教育报《考试就业周刊》高考研究专家组顾 问,全国著名高考物理教学专家。中央教科所新课改师资培训专家组成员。 化学 刘振贵:北师大实验中学特级教师、全国高考理科研究第一人、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高 考委员会资深委员, 《中国教育报》高考研究高级顾问,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理综综合主 讲教师。任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中央电教馆资源中心研究员。 化学 娄志武:西城教研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基础教育委员会研究员、北京化学学会理事, 著名化学高考辅导专家。 生物 王永惠:北京市生物特级教师、北京市生物学科兼职教研员、首师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西城区生物学科兼职教研员、学科带头人。 地理 王树声:地理特级教师、北京师大、首都师大及北京教育学院兼职教授。近年来从事高考文科综合能力测试的理论与命题研究,多次应邀赴全国各地讲学,并出版有关高考复习讲座的多 种光盘和图书。 地理 邵 英:地理特级教师、人教社与湘教社特聘新课程培训团专家、河北师大兼职教授、唐 山市地理教研员,近年来对中、外高考地理试题设计与测量评价研究成果显著。 历史 韩 校:北大附中知名教师、海淀区历史学科带头人,海淀区青年优秀教师、北京市“五四” 青年优秀教育工作者、高考研究专家,参加编写新课标历史高中教材。 政治 王 斌:北师大附中政治高级教师、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每年参加全国高考试题分析与 评卷工作。参加教育部及北京市多项重点科研课题及新课程研究。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劳动法培训邀请函 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师及机构负责人:

您好!“发现价值,成就你我”——人力资本圈携培训界多个机构及老师邀请您参加20xx年4月20日周三在上海——举办人力资本圈的首届培训师定位及机构合作交流会暨合作项目发布会,我们期待您的光临!

借此活动我们将邀请业内师资专业人士为您分享培训行业的经验体会,阐述深刻实战的市场诀窍,解您心中之惑,助您引爆市场!此外,分别针对培训师、咨询师、企业家等不同群体的优秀合作项目将在会上发布,双赢机会,就在身边!

这是一次培训师与资深策划专家直面的机会;一次对培训师职业发展具有启发性意义的机会;一次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朋友零距离接触的机会。

人力资本圈从20xx年开始做人力资源活动以来,已走过2个多年头,我们走进上海多个知名企业,邀请行业专家、理论丰富的教授为企业HR答疑解惑,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截止20xx年3月以来,已有3000名左右的HR朋友参加了我们的活动,20xx年网站上线,获得事成企管的全面支持和智力至此,在发展变化中成长。

值此机会,人力资本圈愿与华东地区优秀的培训师及机构、企业携手,共同打造有利于中国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人力培训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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