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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协议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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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协议书 篇1

甲方:超市有限公司

进场协议书(精选5篇)

乙方:

为加强双方合作,促进商品销售,加强对驻场促销人员的现场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因从X年XX月XX日

起至X年XX月XX日派驻促销人员名到甲方超市工作,其劳动关系在乙方单位。

二、双方约定乙方办理促销人员进场支付以下费用。

1、进场宣传费:XX元/人/半年,计XX元。

2、日常管理费用:XX元/人/天,共天,计XX元。

3、服装费用:XX元/套,计XX元。

4、服务证:20元/人/张,计XX元。

5、工具箱费用:30元/月,计XX元。

6、应发工资:600元/月/人,共计3600元,按半年一次性交付甲方,由甲方每月代为发放,奖金及剩余工资由乙方每月按时发给促销人员。

7、其他费用:应付金额XX元。

8、合计应交费用XX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电汇、□货补

四、驻场证件办理:

1、驻场促销人员由乙方提供或推荐,需证件齐全,方可上岗。

2、根据劳动法规定,乙方必须与驻场促销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一切薪资待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在促销期内随意更换促销人员。如更换人员,需向甲方交培训费(400元/1次,800元/2次,1200元/3次以此类推)。

五、乙方承诺驻派促销人员符合甲方以下进场标准:

1、年龄:40岁以下(含40周岁),洗化类、服装类、鞋类、小家电类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健康证原件、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4、驻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巧,同时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准。

5、促销员要遵守国家有关的计划生育国策,否则一切责任由个承担。

六、乙方承诺驻场促销人员遵守甲方如下管理制度:

1、促销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特殊行业除外)。

2、驻场促销人员介绍商品实事求是,不强拉顾客购买,不发生不正常手段的竞争和损害其他品牌行为。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兼职做两个以上品牌的商品促销。

3、未经甲方许可,不私自扩大陈列面积,不私挪商品的陈列位置,不张贴宣传广告,如有发生对当事人做出300~500元赔偿,并给予开除;同时也向甲方做20xx元~20xx0元的赔偿。

4、严禁驻场促销员之间吵架、打架,如有发生,对当事人做出300~500元赔偿,并给予开除;同时也向甲方做20xx元~20xx0元的赔偿。

5、驻场促销人员的工作职责与甲方理货员相同,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和调配。

6、甲方接到顾客对乙方的商品质量或驻场促销人员服务投诉,经确认情况属实后,乙方按双方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A、接到顾客投诉,视情节的轻重,乙方同意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100~3000元不等。

B、媒体暴光的投诉,视情节轻重,乙方同意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5000~50000元不等。

C、赔偿金将被纳入“甲方质量保证基金”管理。对短期内多次发生投诉,且整改措施不足,有损于整体形象,甲方有权终止促销和清退商品。

7、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其他一切管理制度,如违反,同意按甲方要求承担责任。

七、防损管理

1、乙方人员不得携带包袋和与甲方卖场相同的商品进入超市,如有特殊情况,出入人员应接受甲方防损员的检查,如不接受检查,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

2、乙方所经营的商品或货物因需要带出甲方卖场,由甲方工作人员开具携入携出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门。

3、如驻场促销人员偷窃甲方卖场的商品,乙方同意做100倍的赔偿,并同意对其员工做开除处理,甲方将名单上报总部营运,清退人员不得在甲方其他卖场继续工作。偷盗数额较大的,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于商品发生损耗,由甲方承担1?,其余损耗费用全部应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八、其他:

1、甲方对乙方驻场人员实行现场管理,并提供人员的工作表现以供乙方参考。

2、甲方协助乙方督促驻场促销人员的要货、补货、理货和商品促销。

3、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驻场促销人员进行卖场管理各环节的培训。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平等、诚信的精神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进场协议书 篇2

甲方:(卖场名称)

乙方:(供应商编号/名称)

丙方:

导购员姓名:

年龄:

性别: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助、自愿及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此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适合商品联销型及技能销售型商超专职产品导购员。

第二条:导购员促销商品及期限:

1、导购员负责品牌为:

2、导购员促销工作地点位于甲方所经营的家家福超市__店。

3、导购促销期限: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4、是否采用一次性收取管理费(),共计管理费用XX元。

第三条:导购员劳动关系

1、乙方与丙方建立劳动关系。

2、丙方工资由乙方发放,各类福利提成等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与丙方建立劳动关系面引起的所有相应责任。

第四条:导购员进驻程序

1、甲方办理导购员入驻手续时间及地点:

2、丙方办理手续时须携带证明及资料:

1)、丙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丙方一寸证件照2张。

3)、丙方个人简历一份。

4)、丙方有效健康证复印件。

第五条:导购员进驻管理费

第六条:导购员的工作时间安排

1、甲方根据门店的营运状况,合理安排调整乙方导购人员的工作班次及工作时间,最大限度的发挥促销员的工作热情和取得最佳的产品销售成绩。

2、当甲方安排工作班次及工作时间与乙方有冲突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以保证促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导购员每天做的工作给所负责产品进行补货、清洁、整理排面,在责任区域内导购、促销、理货、清洁并为顾客服务。在门店高峰阶段协助门店进行顾客疏导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门店营运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处罚措施:乙方导购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任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甲方的处分。主要有三种处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解除导购协议。

第九条:解除或终止协议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一周向对方提出,否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必须承担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补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程度酌情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3、本协议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相抵触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4、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甲乙丙三方认可。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X年XX月XX日

丙方:

联系电话:

日期:X年XX月XX日

进场协议书 篇3

甲方:超市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3、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4、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促销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偷盗等不诚实的行为。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物品总价的50倍以上(但不低于3000元/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7、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8、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

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6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这特性而定。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或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商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管此违反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卖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的。

(5)对上述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不得因甲方将明示或默示保证扩及于其顾客而受任何限制影响,但甲方给其顾客的保证明显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证条款范围者除外。双方约定,第(4)项规定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适用于其商品包装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所提供资料对其所供商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保留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乙方的发票或其它的书面文件与甲方订单不一致的,以甲方订单为准。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甲方可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订单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其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因订单更改导致成本或交货日期变更,双方应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处理。

5、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3)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库存,而库存商品原进货价格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其货款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简称“库存扣补”)

四、商品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滞销积压商品、残次、过期、包破损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持期的积压商品、顾客退回的商品、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

3、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内、保持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内、商品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和冷冻生鲜商品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到通知后不能及进办理退换货,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损金额。

4、为确保双方权益,领取退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领取退货之授权委托书,且须载明受托人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受托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惯常签名样式和退货领取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货款.

2、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并出具正式发票(或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后,甲方按 付款方式在结算日进行付款。

3、甲方对账日为每月日,结算日为每月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

4、商品总金额人民币: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上(最少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进场协议书 篇4

甲方:三门县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促销员姓名:

为实现双方的盈利,在乙方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向甲方XX店派驻促销员,甲方有权对促销员进行管理,以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以及双方的利益,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进场前:

1:乙方欲向甲方派驻促销员,需提前7天与甲方联系,派驻时间由甲方根据经营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2:乙方选定的促销员在进入甲方营业场所前,必须通过甲方相关部门的面试,认定其确实具备甲方所要求的导购员基本素质,面试合格后,乙方交清所有相关费用,方可办理进场手续

(1)促销员工作服工作牌费用65元/人,(含两件当季工作服)

(2)促销员进场管理保证金200元,正常离职后全额返还。

(3)超市系统根据合同要求所收取的相关费用。

3:乙方促销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根据促销员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进场后乙方促销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条例如下:

1:促销员按照甲方安排的作息时间上班、休息,参与、服从门店负责人的排班;参与打卡,不得迟到、早退、矿工,如需请假,须提前至少提前一天知会门店负责人。

2:促销员必须参加每天门店的日常例会以及每月的员工大会。

3:甲方门店有权对促销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促销员,甲方将根据超市导购员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决定更换、撤出促销员或者促销员本人辞职的,必须提前15天通知门店人事部,书写辞职报告后才能够撤出,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将促销员派驻到超市的,由于违反超市管理规定或者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要求退换或者辞退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一切损失。

6:促销员不得向顾客强行推销本公司的产品,不得在导购过程中诋毁其他厂家的商品,如顾客需要其他厂家商品时,也应做到热情接待,提供周到服务。

7:如遇到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向超市负责人汇报,不得私自向顾客承诺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事情,若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协议所未涉及到的规章制度以超市职员现场条例为准。

9:乙方促销员如有违反上述任一规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促销员相应惩罚,依次分为:

(1)口头警告,由超市负责人对促销员不当行为进行警告教育;

(2)罚款,金额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按照超市职员规章制度处罚执行,具体金额将由超市负责人发通知给促销员和乙方。

(3)停止乙方向超市各门店派驻促销员;

(4)禁止乙方向超市各门店派驻促销员;

甲方:三门县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乙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本人对协议内容以及超市现场规章制度已清楚,并保证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促销员签字:

进场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超市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⑴进场费 元。

⑵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 元/只。

⑶新增门店进场费 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立柱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促销区域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⑷其他旺销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灯箱类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其他形式推介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⑴按销售业绩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⑵实现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5、商品质量检验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接受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用和检验的商品补损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二、商品退场

乙方对甲方进场销售商品的清场,必须符合事先公开的商品退场的条件且提供退场依据,原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商品的进场费不予退回;不属商品退场的条件或提供退场依据不足,原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该商品进场费予以退回甲方,造成甲方商品损耗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品退场的条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甲方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⑴现金;⑵银行转帐方式,开户行 帐号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项目费用明细账单,乙方不能提供收费明细账单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拒付。

对不同商品的结算期限应区别对待,蔬菜、日用品和部分生鲜食品的货款结算期不得超过15天,一般商品不超过60天,少数商品最多不超过90天,在货款结算中,如需扣抵商品损耗,应事先协商确定,且告知对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结算货款,并为甲方提供方便。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应与“相关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编号: )有效期相对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月)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双方:

甲方: 授权代表姓名: 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姓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