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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认筹协议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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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认筹协议书 篇1

编号:

房地产认筹协议书(通用5篇)

甲方: 天泽府花园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邮编: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开发的楼盘“天泽府花园”项目的认筹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乙方自愿提出诚意购房意愿,并交纳认筹金。

认筹金金额:大写 元(¥ )。

意向房源:1 2 3

第二条:乙方本次认筹仅为表明购房诚意和意向房源。如意向房源不在甲方开盘当日公布的推售范围之内,乙方可另行选择。

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的开盘认购时间,携带本认筹书、认筹金收据、乙方身份证原件,参加甲方组织的选房认购活动,具体活动细则由甲方在开盘当日公布,甲方对此活动享有最终的解释权。甲方将在开盘前公布具体的认购方式及细则,本认筹书编号为开盘选房顺序号,开盘当日按从小数到大数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委托他人的,受托人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乙方对受托人的购买行为全部认可,并且接受受托人的购买结果。

第四条: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时间来办理选房确认手续.则视作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将不另催告,本申请书即刻终止。

第五条:乙方在开盘当日选中满意的房源后,应当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签订后,认筹金将自动转为所购房屋的定金,若乙方单方违约,定金不可退。

第六条:若乙方未按要求时间来办理选房确认手续或者未能选中满意的房屋单位,放弃认购权利的,可在开盘7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认筹书和诚意金收据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诚意金将一次性返还(不含利息)。

第七条:双方的通讯联络以本申请书所载明的电话为准。乙方因更换联系电话,需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联系电话,造成甲方无法通知乙方,则甲方按前述乙方联系电话发送短信通知之日,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通知。

甲方也可选择在报纸上发布开盘信息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需同时持有本认筹书与诚意金收据,方能具有天泽府花园项目开盘当日的认购权。

第九条:本申请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申请书一式叁份乙方持绿联壹份,甲方持白联和粉联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认筹协议书 篇2

编号:字第 号

《新巢国际》住宅认筹协议书

甲方: 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世纪大道与太湖山路交叉口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开发的楼盘“新巢国际”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认筹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认筹须知”的内容,愿意在享受认筹期间优惠措施的同时接受“认筹须知”条款的制约。

二、基于乙方对本项目购买意愿,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元(¥:10000)银行定活两便存单一张。

三、认筹优惠方式:

1、认筹者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开盘前一天,认筹者享有所选够房源总价100元/天的累加优惠;

3、同时享受开盘当天的优惠活动(具体以甲方开盘公布优惠为准)。

四、乙方认筹之意向购买房源:

五、乙方须在开盘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至本项目售楼处按本协议之编号顺序依次选房。同时享有选房让利优惠,开盘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若乙方提供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实,产生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须在开盘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至本项目售楼处与甲方签订《认购协议书》,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办理选房认购手续,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购买,认筹号自动作废,甲方有权取消认筹号的所有优惠。

七、本协议书不得转让,如遇特殊原因,需与甲方联系进行变更。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反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销售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认筹须知

一、认筹时间:20__年4月20日开始截止开盘前一天

二、认筹单位范围:甲方确定认筹房源单位

三、认筹优惠:从认筹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开盘前一天,每天每套总价优惠100元,按天数累加计算,具体以开盘认购套数为准。

四、认筹协议编号为本项目开盘选房认购之顺序号。

五、客户一张甲方指定金额的银行定活两便存单对应一个姓名、一个身份证号码和一张认筹协议书。

六、每份认筹协议可选购第一意向、第二意向、第三意向共计3套房源。

七、客户在开盘后未选中认筹协议之约定房源,可选择其它未售房源或放弃购买。

八、注意事项:

1、 认筹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有效的通讯地址;

2、 认筹优惠有效期:认筹者需参加开盘当天选房认购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惠权利,认筹协议书自行作废;

3、 “认筹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房地产认筹协议书 篇3

认筹编号:

甲方:

客户(乙方)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客户(乙方)自愿交纳房屋认购金, 甲乙双方公平自愿的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认筹协议书》之前已认真阅读其中内容,愿意在享受购房优惠的情况下,受《认筹协议书》条款的制约;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10000 元,作为购买___房子的意向金,开盘选房当天可享受 15000 元购房优惠;

三、乙方自签订《认筹协议》之日起,即成为___楼盘的购房意向客户,享受交纳 10000元购房意向金,开盘选房当天可享受 15000元购房优惠;如开盘当天选房成功,购房意向自动转为购房款;如开盘当天未选中房源,则参考本《认筹协议书》第七条条款。

四、本《认筹协议书》会员编号,即为“___”开盘选房的.顺序编号;

五、乙方在“____”开盘当天成功选房的,还优先享受如下购房优惠:一次性付款购房,7天内交齐总房款,另享受98折优惠;分期付款购房,7天内交齐总房款的50%,内外墙抹灰交时交总房款30%,交房时交总房款20%;

六、“___”项目开盘当天,乙方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认筹金收费收据至___售楼部进行选房,同时认筹金自动转为选房定金;开盘时间以甲方通知选房日为准,乙方在本《认筹协议书》中的联系地址为有效地址,若因乙方联系地址原因无法联系,后果与甲方无关,作为会员享受的优先购房权利及优惠全部作废。

七、如若乙方在___开盘选房当天未选中房源,乙方可申请认筹金退款,须在开盘后1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认筹收费收据至___售楼部全额退还已交认筹金。

八、本《认筹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如有异议,请致电营销中心客服热线:____。

客户(乙方)签字:

置业顾问签字:

销售经理签字: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认筹协议书 篇4

编号:字第 号

“金辉?金域蓝湾”认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所开发楼盘“金辉?金域蓝湾”项目的认筹事宜,达成以下

约定:

一、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认筹须知”的内容,愿意在享受认筹期间优惠措施的同时接受“认筹须知”条款的制约。

二、 基于乙方对“金辉?金域蓝湾”项目的购买意愿,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先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作为购买认筹号的诚意金。乙方的认筹号码为号,让利金额为 元。

三、乙方须在开盘当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进行排队选房事宜,同时享有选房让利优惠;开盘时间以甲方通信函通知选房日为准,乙方在本协议中的通信地址为有效地址,若因乙方通信地址原因无法联系,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须在开盘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签订《选房协议书》,同时认筹诚意金自动转为选房定金;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选房手续,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筹,认筹号自动作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认筹的筹号享有的优惠。

五、若乙方自动放弃认筹或因乙方违约被取消认筹的,乙方可以在开盘后一周内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或本公司退还认筹诚意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不计利息。

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销 售 代 表: 授 权 代 表:

电 话: 83050111 83050333 电 话: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金辉大厦14层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认筹须知

一、 认筹时间:20__年4月30日开始截止至开盘前一天

二、 认筹单位范围:甲方规定单位

三、 认筹号优惠让利分为五档,前三档每50号一档(详见认筹让利表);

四、 认筹期间,每人限购一个认筹号,每个认筹号限选一套住宅及店面一间或车位;

五、 认筹期间每个认筹号诚意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同时签定“认筹协议书”

六、 认筹后若放弃认筹的,无条件退还认筹诚意金,不计利息。

七、 认筹后同样可享受第二重优惠让利,即开盘当天排队选房优惠让利;

八、 若无法享受认筹让利者,可直接参与开盘当天排队选房让利活动(具体优惠措施待公布);

九、 认筹优惠的方式:

1、筹号优惠让利表:

2、认筹当日第151号始可享受让利金额20__元;

3、认筹次日起至开盘前日认筹者可享受让利金额1000元。

十、 注意事项

1、认筹者需持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提供有效通迅地址;

2、认筹让利兑现前提:认筹者需参加开盘排队选房活动;

3、认筹号优惠兑现时间为项目开盘当天(开盘当天抵扣购房款);

4、“认筹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金辉集团所有;

房地产认筹协议书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共同开发浙江珏鼎珠宝业务的市场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向甲方介绍投资客户进行参与浙江珏鼎珠宝的品种交易。

2、 甲方与乙方进行交易费用分成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规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章,按合同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市场推广义务,积极促进客户与甲方办理开户手续,并做好服务工作。乙方有权按甲方的规定取得相应费用;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准确、全面、无误;

3、 承诺遵守甲方制订的关于乙方的管理规定,保守客户资料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乙方负责对所辖的客户进行服务管理,协助客户熟悉珏鼎珠宝的交易品种、交易规则,提高行情分析能力,使客户能够严格按珏鼎珠宝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5、乙方严格按照珏鼎珠宝的有关规定开发、服务好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做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保证。如有发生上述情况,扣罚当月佣金的20%,且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 对客户要准确的进行指导及风险教育,使客户能够了解风险控制并能够自行控制风险,如发生误导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保留追查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居间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乙方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

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甲方此笔费用,未能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让于第三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加盟费。

3、 对于乙方不积极开发市场造成网络资源浪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居间资格;

4、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制订的与乙方相关的管理制度;有权对乙方提出业绩指标要求;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

7、 甲方可以在乙方的要求下,为其提供系统的黄金投资知识培训和操作流程,营销、管理方案及相关培训,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管理

1、 开户管理

乙方开户时必须按照开户申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客户经理姓名和电话、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邮箱等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开户。如乙方擅自改动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关机、无人接听等原因产生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五条手续费返还及营销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

2、 甲方根据乙方发展客户产生的交易费用,返还交易费用的提供乙方的报酬(乙方账户由乙方提供,乙方公司法人代表银行账户为佳)。

3、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4、 甲方在次月10日前将返还双方约定比例的上月交易费用,汇入乙方帐户;

5、 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第六条乙方培训

1、 乙方在签订好合同后可对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培训;

2、 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服务考核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如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情况核实后

采取提示、暂停或停止居间业务资格。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及违约责任事项

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月日。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无故拒绝执行乙方的有效交易指令和拒绝履行相关黄金交易业务的,乙方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在协议期满前延期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协议或者免除履行部分协议的责任。如果决定继续履行协议,本协议的有效期应按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延期的相同时间予以延长。

4、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第九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事项

1、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关系。

(1) 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 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 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2、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做出终止本协议的决定,本协议即告终止。

3、 本协议到期即告终止,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时,须另立协议。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为乙方挽回和补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甲方不作为,任凭损失扩大,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或者由于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

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风险、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事项

1、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B、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 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涉及到的条款按照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 主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 附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授权协议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在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为 类会员单位,区域为省市县。

A类会员单位即省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省内市级、县级代理商。

B类会员单位即市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市内县级代理商。

C类会员单位即普通代理商。

综合类会员单位,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甲方授权区域内的发展A、B、C类会员单位。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