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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申请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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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申请书 篇1

申请人(本案原告):天津市X区人民政府X街XX村民委员会,住址:天津市X区X街XX村,法定代表人:,职务:主任

第三人申请书(精选8篇)

被申请人(本案第三人):张,男,汉族,农民,住址:天津市X区X街XX村2号楼1门302室,电话:

被申请人(本案第三人):潘,男,汉族,农民,住址:天津市X区X街XX村1号楼 2门402室,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本案被告安、第三人张、第三人潘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现查明被申请人张、潘在本案所诉的租赁合同纠纷期限之前已经退出租赁合同,被告人也予以认可,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天津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柴某某,女,19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河南省##县##镇。

被申请人: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郑州市##区##路与##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许##。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号:(20xx)#民初字第12##号】

事实与理由:

原告辛##诉申请人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导致申请人未能正常使用商铺并支付房屋租金的原因主要在于被申请人从20xx年10月1日起一再拖延开业时间,直至20xx年3月25日通知交付,7月1日正式开业。对于开业之前的房屋租金是否应当支付,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故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

此致

郑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3

申请人(本案原告):上海X公司

(省略)

被申请人(本案第三人):杭州X公司

(省略)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被告绍兴X公司、第三人杭州X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因被申请人地址变更,导致传票无法送达,严重影响了案件进程,且被申请人并非本案必要共同诉讼人,故撤销对被申请人的起诉并不影响本案的继续审理。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绍兴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X公司

二O一X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女,汉族,xx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职业:餐饮业服务员,电话: ,住址:天津市xx28号。

被申请人:天津锁店,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地址:南

电话:x9、x6。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x店为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因被申请作为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用人单位,拒不给申请人开具误工证明,并且因本案的处理结果也与被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为便于贵院依法查明本案的事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被申请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准许。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5

申请人:陈某某,男,生于1976年4月30日,住西安市XX区沣镐东路38号院,电话:130X61 。

被申请人: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汪心同,地址:XX市羊山新区京汉街364号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闫某某不当得利一案中,原告与被告通过XX市药品公司同时为XX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药品配送业务。在20xx年上半年间,XX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由原告办理配送业务的药品款5万元分别于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4日、20xx年4月9日、20xx年5月13日汇至被告的工商银行账户上,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返还此笔药品款,但是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始终没有返还该7万元的药品款。因此,只有被申请人出庭,并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方可查明事实,解决纠纷。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 因 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 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7

申请人:第一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9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王民,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分行,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7号。联系电话:0851-5824329;0851-5960321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分行为申请人第一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南方公司、贵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

申请人第一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南方公司、贵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纠纷一案的争议房屋(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单元24层1号和6号房屋)已向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分行抵押,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分行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故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分行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望准许。

此致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第一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三人申请书 篇8

申请人:柴某某,女,19 XX年 月 日出生, 族,住河南省##县##镇。

被申请人: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郑州市##区##路与##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许##。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号:(20xx)#民初字第12##号】

事实与理由:

原告辛##诉申请人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导致申请人未能正常使用商铺并支付房屋租金的原因主要在于被申请人从20xx年10月1日起一再拖延开业时间,直至20xx年3月25日通知交付,7月1日正式开业。

对于开业之前的房屋租金是否应当支付,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故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