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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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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篇1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精选5篇)

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奔康步伐、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我市开展扶贫“双到” 工作以来,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贫困户经济收入明显增加,贫困人口逐步减小,贫困村集体经济明显壮大,村容村貌显著改善。由于我市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贫困对象规模仍然较大,扶贫任务还十分艰巨。今年是扶贫开发攻坚年,集中力量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圆满完成三年扶贫开发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的考核验收,是摆在全市300多万人民面前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为了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筹集更多资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广东省以法定形式确定每年6月30日为扶贫济困日。我市前年和去年两个扶贫济困日活动,在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下,共筹集扶贫资金1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今年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倡议全市人民继续积极参与、踊跃捐赠,体现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对贫困户的关心。市已成立扶贫基金会,为扶贫济困日活动搭建平台,对所有扶贫捐赠在报上公开通报,并加强对扶贫捐赠资金管理,提高捐赠资金使用公信力。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人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支出,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全市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 捐赠活动,把全市扶贫济困日活动推向高潮。

关心和发展扶贫开发事业是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的社会公德。缩小贫富差异、加快奔康步伐、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关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与贫困户一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携手共建美好幸福的新汕尾。

最后,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来源:汕尾日报)

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一X年六月二十五日

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篇2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办好民生实事是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去年,市政府首次以公开信的方式向社会征求为民办实事项目,得到了全市人民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我们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了十方面民生实事,并在市人代会上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目前,这些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年底前可全面完成。

为谋划好201X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恳请广大市民继续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生态环境、市政建设、住房保障、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城乡统筹等民生领域,提出您最关切、最希望市政府办好的实事项目。您可以拨打“8890”热线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登录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访问“201X年十方面民生实事征集”栏目留言;可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

您的意见是我们研究确定明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参考,我们热忱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截止时间为20xx年11月30日。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

XX市市长

201X年10月30日

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篇3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为民办实事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普惠民生、促进发展”的原则,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并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

民生实事群众提、大家定。在201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启动之际,为更好地听民声、聚民智、顺民意,谋划好明年的民生实事项目,请您积极参与、畅所欲言,提出您最关切、最希望市政府办好的民生实事。

市政府将认真考虑您的建议,统筹确定明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目标任务,着力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XX市市长 朱晨

201X年11月15日

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篇4

尊敬的各位企业负责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已于20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部法律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排污单位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治措施。12月19日,环保部连续出台4部环保部令,对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进行了明确的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新环保法可操作性。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之际,我们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位企业家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这部新环保法,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那些还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新环保法涉及排污单位比以往更严格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查封扣押。第25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二、按日计罚。第59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三、环评限批。第44条第2款: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限产停产。第60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五、停止建设。第61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六、环境信息公开。第55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环保“黑名单”。第54条第3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八、行政拘留。第63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各位企业家朋友,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做好环保工作,既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理解、重视并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让您的企业和职工成为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

**市环境保护局

201*年1月8日

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篇5

XX村的村民们:

我们怀着无比愤恨的心情呼吁你们,积极行动起来,参与揭发、控诉李东旭、李峰破坏耕地,强占宅基,霸占土地,纠集团伙,打骂老少,贪污腐化,横行乡里的罪行!

谁是张寨村的主人?法律尊严何在?张寨村的村民缺钙吗?真的没有站着尿尿的吗?法治社会的当今,我们为什么看着李东旭、李峰如此猖狂、兴风作浪、无恶不作、为非作歹?

李东旭、李峰,我们头顶一片蓝天,脚踩一块土地,共饮一井之水,你们对自己的种种违法行为,不是感到内疚,而是变本加厉,越演越烈。你们心里还有600多乡里乡亲吗?自始至终,我村村民都以最大的忍耐克制自己的情绪,每次都试图通过你们自己的良心,收剑违背道义、目无国法、胡作非为的土匪式野蛮行径,但结果是没有结果。

李东旭、李峰你们侵吞张寨村的土地,霸占张寨村的宅基,应该自省自悟,到公检法部门投案自首,否则,你们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们将永远钉在张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你们也不想一想,张寨村祖祖辈辈的土地就这样轻而易举被你们吞食,复垦好的土地就这样被你们毁于一旦?不是不报,时机不到!

李氏兄弟,两个农民家庭出身的孩子作出这样的孽,让人内心流血!你们对不起你们为人一生忠厚的父亲!这几年来,你们不断地上演着一幕幕骇人听闻、惨不忍睹的霸气惨剧,且甚嚣尘上,愈演愈烈。如今一发不可收拾,后果难以设想!

在广饶镇张寨村,为何李氏兄弟竟如此肆无忌弹,更多的村民只是敢怒不敢言。因为,敢言者”以前都遭受李氏兄弟疯狂的报复。前不久,有人到检察院举报李氏兄弟,李峰竟扬言三天之内我就调出检察院的监控录像!尽管你请检察院批捕科的某科长吃饭,在挽救你的厄运上都是徒劳的!

这一幕幕,不是很明显地说明,村霸肆无忌弹、胆大妄为!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李氏兄弟的所作所为都是在自掘坟墓。别看他们现在张牙舞爪,不可一世,也只能猖狂一时,不能猖狂一世。神要使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我们呼吁张寨村民,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举起有力的正义之剑,杀向村霸。我们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整理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用法律教育李氏兄弟,用法律维护我们全体村民的尊严。正义一定战胜邪恶!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民办事,秉公执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天责。政府何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何以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拿出实质性措施,严惩村霸!

为了我们的祖孙后代,我们会誓死捍卫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只要这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没有停止,我们的抗争就没有终止。我们相信包青天一定会出现,罪恶的魔鬼最终会倒在正义之剑之下。我们期待得到社会各界友人、行政机关、公检法部门、新闻媒体的介入,为正义呐喊,严惩村霸是我们全村男女老幼共同的心声!

严惩村霸,将村霸绳之以法,共建和谐村庄! 村民们行动起来,同仇敌忾,共同为横行村里的村霸撞响丧钟吧!张寨的晴天指日可待!

20xx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