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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法院实习报告(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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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1

对刚刚接触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我们大多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所以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让人难以理解和领悟的,为此,学校组织我们进行了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们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实践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知识常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也是大学生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大学生成长,就要勤于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一起,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不断总结,逐步完善,有所创新,并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由知识、能力、智慧等因素融合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自己事业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精选10篇)

一、华盛顿

美国东部时间 20xx 年 1 月 25 日开始的一周,我们主要在华盛顿的一些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律所走访,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为之后在纽约的实习打基础。同时,也对华盛顿特区有所了解。

华盛顿特区作为美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美国的联邦政府机构和众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等都将总部设立在华盛顿。国会周围分布着国会图书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华盛顿特区的法院、白宫和美国的各个部委,美国国会到林肯纪念堂的广场两旁则是两排的博物馆,博物馆多以公立的为主,种类繁多。

1.1政府机构

1华盛顿地区法院

法院的工作人员非常友好。法官助理在接待我们这些访客的时候不仅仅回答我们关于法院的一些问题,还和我们谈了他的家人。接待我们的 Iscoe 法官不仅在法庭上耐心回答我们的问题,而且带我们参观了法院的办公区域包括他自己的办公套间。从他办公室里放置的一些礼物上看,他经常接待来自中国的访客。

虽然华盛顿特区只有 75 平方英里不到,但是华盛顿特区的地区法院依旧非常繁忙。排队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很多,队伍后面的人常常排至法院门外。我们在的时候十几个法庭同时开庭,然而当天许多法庭因为案件的和解而取消庭审的日程,可以说当天还不是最忙的一天。

而在交谈中我们才得知,华盛顿地区法院常常接到需要使用到联邦法律的案件,然而这些法官不属于联邦法官编制,和州的地区法院的法官待遇相似。联邦法官的保护比较多,任命是终身制的,而在华盛顿地区法院的法官们却是 15 年的任命。

2华盛顿特区公诉人办公室

在美国,平民无法提起刑事起诉,只能由公诉人(类似于国内检察官)提起上诉。对于一般的公诉人办公室,都是只就当地的刑法或是联邦的刑法提起诉讼。

而特区的公诉人办公室两方面都管,因此可以算是一个比较庞大的机构。

这个机构分工比较细致,不仅对不同程度的罪分了部门进行处置,每个部门都有特异性分部。比如在家庭暴力与性侵害部门中,由于轻度家庭暴一般控辩双方都不请求陪审团,因而对这种案件设立分部处置。

除了刑事案件的调查与诉讼,公诉人还有证人的支持与保护共组与社区保护工作。证人工作,上面公诉人办公室设立了婴儿托管室,解决证人上庭时在这方面的担忧。在社区和谐的建设上,公诉人办公室住到了“Youth Court(青年法庭)”来对校内的一些纠纷进行处理。比如在高中学校的欺凌事件上,如果还没有达到起诉的条件,会由公诉人与学校联手组织学生委员会(Student Panel)这样一个类似于陪审团的学生团队对事件进行听证与判断,同时给出一些学校层面的惩罚如社区劳动。

3华盛顿地区公辩人办公室

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面临任何刑事指控的人若无法负担律师费,可以请求政府指派一名律师为他辩护,而公辩人则响应这种指派。

由于公辩人太少,公辩人办公室也很繁忙,常常出现一个公辩人同时接上百个案子的情况,有的公辩人甚至会同时处理三百个案子,自然会有一案子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公辩人办公室的资金太少,相对于财大气粗,资源丰富的公诉人,公辩人实在力量太薄弱。首先是由于举证责任是落在两方各自身上,而且二审法庭不接受新证据,因此一审过程的证据收集与法庭答辩就很重要了。但是公辩人并不像公诉人那样可以调动联邦警察或地方警察帮助收集一些证据,他们很大一部分是依据一些法案要求公诉人和警方披露证据以便质证和寻找证人。这样非常被动,一些控方未知的关键证据就容易被遗漏。其次,由于资

金不足,雇佣的公辩人良莠不齐,以致于曾经出现过公辨人在开庭前一晚喝醉以至于庭上睡觉的情况。因此,公辩人实力常常被怀疑。

在华盛顿特区,有两类公辩人。一类是受法院雇佣,一类是受国会雇佣。而公诉人属于行政机构。可以看出这对抗的两方雇主也是在互相制约的。这是三权分立思维的延续性的体现。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大都是“坏人”,为什么要为“坏人”花钱保护他们的权利接待我们的资深公辩人是这样回答的: “他们得到正义才是我们这个国家得到正义的基础。”这句话很引人深思。细细想来,其中蕴含的道理太多。

4国会图书馆

美国的国会图书馆有三栋楼,其中最大的一栋楼麦迪逊大厦全是法律书籍,光一个藏书的密集书库就足够让人迷路。

美国国会图书馆收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甚至有朝鲜和古巴的法律。收集方式包含购买和接受赠与。而且收集各个时期的法律,连古罗马的法律都有收集。对于那些比较脆弱的书籍,他们会使用微缩胶卷进行收集。国会图书馆对公众开放,任何人无论国籍,只要持有合法证件就可以借阅,甚至可以请求送书到家。不仅如此,很多大学都可以从国会图书馆借书,这大大方便了美国各个大学的法学院。

1.2非政府组织

1国际司法学会(IJA)

国际司法学会最初创办的目的是拓宽美国法官的视野,随后扩展至国际的法律界人士的交流,包括组织中美两国的法官进行交流等,以及对于法学生的交流培训项目等。

2华盛顿法律援助中心

由于公辩人只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对于无力支付高额律师费用的人,要想打官司,就只有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

该中心的资金来源主要为社会资助,也有一部分来自政府。除此以外,各律所也会派律师在这里进行义务工作,使多方受益。律所的律师得到了和客户打交道的经验,律所的无偿服务使其形象提升,法律援助中心也得到了优秀律师的帮助。

在中国,很多的民事案件都是没有律师的,而当事人由于没有受过专业法律训练在法庭上表现得很笨拙,庭审相当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因此在我国,强化类似机构的功能是很必要的,这是完善我国司法体系,加强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1.3律所

1Schertler & Onorato LLP(以下简称“S&O”)

S&O 的主要业务是刑事辩护。虽然说美国政府会无偿提供刑事辩护律师,但是上文已经提到公辩人队伍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一定好。因此,有人为了获得更好的辩护,会不惜重金雇佣刑事辩护律师。在美国,一个高端刑事辩护律师团甚至可以扭转案件局势,如辛普森案件。由于刑事案件是要求不留一丝合理怀疑,因而只要有一丝破绽都不能定罪。所以刑事律师在匹敌公辩人的时候还是大有胜算的。

2White & Case LLP(伟凯律师事务所)

伟凯律师事务所的分部遍及全球,而在亚洲的六个分部有三个在中国:北京,香港,上海。伟凯的华盛顿分部在闹市区占了一栋大楼的几层,走廊内放置悬挂各种艺术品包括中国的观音像。低调地体现其经济实力。而和伟凯不分伯仲的律所在美国还不少,表明美国的法律服务业有利可图,也侧面反映出其法律制度的复杂与社会分工的细致。

本次华盛顿之行,主要使我们对美国与法律相关的各个行业都有所了解,包括属于政府的法院、公诉人、公辩人等,非政府的司法学会、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本地律所。各个机构组织机构互相合作互相对抗,使其司法体系不断完善,也使其居民得到最大程度的公正。该阶段的访问,使我们不再局限于书本或电影美剧中所看到的那冰山一角,而是看到了一个完整的轮廓。而随即到来的法院实习也将在使我们看清轮廓中的一部分。

二、纽约

1.1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实习心得

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实习中,我们通过亲身实践初步形成了英美法的知识框架,了解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对今后两大法系的融汇贯通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主要为以下四点:

一是自主学习。

我们不再像在学校里那样,有书本教授、有老师提点,在法院里一切都要自己主动去学、去做、去要求。法官会带你去听很多庭审,在开庭前给你讲授相关知识并给你阅读相关文献资料,让原本不那么了解英美法系的我们在开庭时也可以很好地理解整个过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给你安排一些实际的、可操作的工作并指导你如何操作,让你更加深入地了解他们的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如何整理资料,以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为两大分支,按照时间进行排列;学会了如何对案件写概括总结以供法官查看,这涉及到大量的案件内容的阅读,通过全部文献的阅读来确定该案的motion并自己组织语言写summary,

这点对于英语尤其是法律英语的要求很高,职员们都会对我们进行帮助和指导;学会了如何在庭审中最大程度地参与决策,我们一同旁听了一个走私和谋杀罪的判刑过程,期间法官带我们进入他的 robing room 并询问了我们对于该案定罪的态度和想法,我们综合道德、法律、公正、仁慈等多方面因素给出答案,与法官的想法相差无几,之后我们回到 courtroom,法官宣判,这个结论是我们多人共同参与的结果。

二是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在本次法院实习中,对于没有英美法知识背景的我们而言,能做的具体工作其实很少,只能通过对正式员工的观察和学习提升自己。我们从最简单的案件归档开始接触各类案件,到后来做案件总结整理的工作,这是一个逐步成长的过程。当然,这些工作并不是自然而来的,而需要积极地争取,如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无事可做,因此,不停地问正式员工和法官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们,这样才能接触到更多的工作。

三是基本礼仪。

步入社会就需要了解基本礼仪,而我们一行人来自中国,更要注重中美文化的异同,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无论是着装还是待人接物,都应该合乎礼仪,才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平时多学习、多注意其他人的做法或向专家请教。来到美国后,我们发现他们的文明素养的确值得学习,地铁到站后自动站成两排、先下后上;在公共场合不会大声喧哗;在离开之前会带走所有的垃圾;开门会为后一个人推门等。

四是为人处事。

我们在法院实习,是新人,是学习的一辈,时刻注意与法官和正式员工的交流和沟通,言行中对他们保持尊重是十分重要的。虽然我们现在面对的无非是同学、老师、家长,但工作后就要面对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无论是和领导、同事还是客户接触,都妥善处理,如果国别不同还要考虑文化差异,而不能只考虑自己。英美法以判例法为主,法官通过过去案件的判决根据来对当下的案件决定是适用还是创制,这与大陆法系中的成文法有很大的区别,因而在实际判案中法官的思维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两大法系并不应该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应该各取长处,英美法系可以不用一味地遵循判例而可以创制一些成文条例以供参考,大陆法系也可以不用一味地遵循条例而可以将过去的判例作为当下判案的参考,如此互补可以让两大法系发展的更为完善。

1.2 纽约东区联邦破产法院实习心得

1个人破产体系简介

第一天在东区破产法院的实习是在风与雪中开始,一抵达热情的他们就向我们介绍各位同事,带领我们熟悉办公场所。美国法官的工作模式与中国非常不同,中国法官自行处理案件、撰写裁判文书、审阅案件材料,而美国的法官更像是一个由书记官、助理和法庭记录员支撑的由法官为代表的团队,法官的主要工作就是审阅由书记官整理的案情,然后在法庭上根据双方的辩论做出自己的判断。而破产法院的法官又与联邦地区法院有区别,联邦法院多处理对抗案件,而破产法院多审核公民个人破产的申请,比如公民能否申请破产、是否符合他所申请破产的条件等。

美国与中国分属两个法系,美国为大陆法系,中国为社会主义法系,类似于成文法系。但是在破产法院中,美国的判例法特征并没有很大地体现,法官对于个人申请破产的认定主要取决于成文法的规定。美国的个人破产法体系中,个人破产分为四个种类,我们主要接触了其中的两种——第七章和第十三章。破产法第七章下的破产属于清算条款,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都将被用于清偿。在个人破产体系中,财产受托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负责审核债务人的申请是否属实、是否达到所申请的破产种类的标准、审核债务人的还款计划等。在第七章中,财产受托人收集并且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个人、公司(包括合格的商业基金)、或者合伙企业都可

以申请第七章的破产。当案子终结时,个人债务将会被免除,与此同时,个人将获得“新生”。一个人如何确定自己的破产情况能否申请第七章的破产,则需要向从事破产法专业的人咨询。

破产法中的第 13 章则允许你保有现有财产并且开始偿还计划,计划一般为使用今后 3-5 年的工资来偿还你的债务。如果申请了第 13 章的破产,你将会偿还所有有担保的债务,例如房贷,当然也会偿还没有担保的债务。申请破产法第13 章中的破产所做的计划通常是基于有固定收入的基础上,在 3-5 年内清偿欠款。

由此可得,申请破产法第 13 章的破产的前提条件是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包括工资、租金收益、生意收入或者独资营业、盈利。第 13 章的破产对于拖欠房贷但却希望能够继续持有房屋的人非常有帮助,无需变卖所有的财产来偿还拖欠的贷款。

2听证会旁听

Stong 法官在周一周二都有听证会,作为初来乍到的实习生,我们希望通过旁听从微观对美国的个人破产体系有更细致的体会和切实的了解。美国法官和中国法官的工作模式不尽相同,美国通常是由书记官、助手等一系列人员支撑的一个大团队,而中国则从审阅案件资料到书写裁判文书都由法官一个人完成,所以美国法官一天的审案数量可以达到 50-60 件,而中国则至多 10 件。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司法系统相对高效,更会发挥人才的作用,当然这可能与中美两国培养法律人才成本的差异有关。

破产案件的审理与一般的法庭庭审不同,庭审一般用“trial”表示,而破产法院的听审则被称为“hearing”。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的庭审不同于中国的究问制,通常由律师出示证据,向证人提问,法官则需要做出最后的判决;在破产案件的听审中,财产受托人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律师进行相互举证辩论之外,法官也会向律师或者财产受托人提出许多问题来决定是要继续进行下一次的听审,还是同意破产申请及还款计划等。破产案件听审的法庭与一般的法庭也有所不同,

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请求陪审团,而在破产案件中并没有陪审团的存在。虽然美国作为英美法体系国家,判例法是美国司法的一大特色,但是旁听听审的过程中,法官对于破产申请的认可或者驳回大多取决于成文法的规定,极少会涉及到之前的判例。

美国司法体系的高效率还体现在法庭听审形式的多样化,当律师或者财产受托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到达法庭,法庭可以安排电话听审,因为个人申请破产的程序本身就非常复杂,如果还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耽误整个破产申请的进程可能对债权人债务人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所以安排电话听审能够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

3prose

申请破产法律援助人是破产法院的机构之一,由于申请破产的人自身财务状况不好,一部分人很难负担破产咨询人和律师的费用,破产法律援助人的工作就是协助申请人填制提交必需的申请表格,对破产申请人进行程序性的指导。在破产申请过程中,破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但是需要出具证明自己财产状况的文件并等待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当你的收入在低于贫困线150%的时候,你也可以申请减免破产咨询顾问的费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破产法律援助人并不能提供实质性的建议,只能在程序性事项上向申请人提供一些帮助。

该机构的设立是美国司法部门人性化的体现。申请破产者作为弱势群体,在不能负担律师费、咨询费的情况下,由破产申请法律援助人协助他们了解整个过程、填制表格。这样一来,在债务负担和繁琐程序的压力下,他们依然能够顺利进入到破产申请的程序中。另一方面,这同样体现了美国司法的高效,该机构的设立大大减轻了整个破产法律系统的负担。

4loss mitigation

想要将“Loss mitigation”转译成中文,“和解以减少损失”是比较贴切的说法。当一项债务被延迟偿付,债权人希望通过变卖债务人所有的房产来实现自己的抵押债权,债务人则希望保有自己的房产、放宽偿还债务的时间。在这样的案件中,债权人一般为银行。众所周知,在与债务人的关系上,银行通常是较为强势的一方,因此当贷款延迟偿还时,债务人并不能通过一般途径与银行进行对话。

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以减少损失”是申请破产的一个必经程序,但并不要求一定要达成某种和解结果,换言之,法院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和解的平台,使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地位相对平等,也让债权人在更多地考虑了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之后再作出最后的、同时有利的决定。

该程序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其实是一种双赢,一方面,债务人延迟自己还款的时间并且达成自己保有财务的期望;另一方面,债权人也可以在平和持续的状态下使债务得到偿还。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并没有个人破产业务,只有公司或者企业破产。美国的个人破产申请最大的益处便是可以让债务人通过变卖现有财产或者利用固定收入延缓还款的期限,特别是第 13 章破产申请,实际上是将每个月需要偿还的较大数额的欠款转换为每个月较小的还款数量和较长的还款期限。在总额不变的

基础上,对债务人则有很大帮助,能够让其经济状况获得“新生”:在收入的基础上维持自己的生活,同时偿还欠款。

在法院的架构体系上,中美也有很大差异。东区联邦破产法院有三名大法官审理案件,而其余的书记官、法官办公室代表都是协助三名法官进行审理工作。

法官承担整个案件中最关键的部分,前期案情整理、联系双方当事人和后期撰写听审记录和决定的工作都由书记官或者法官助理完成。而在中国,由于行政职位的影响,反而是职位越高审理的案件越少,并且整个案件的全过程都由法官自行跟进,不免让人有点些疑惑,法律人才培养的成本与法律人才发挥效用的比值是否妥当?

从申请破产法律援助人的角度折射到全美的法律援助系统,可以看到美国的法律援助有着非常详细的专业划分。譬如说,专职于刑事案件的公辩人分为两类,一类为国会拨款,一类为法院召集,他们都有非常丰富的资源能够自行调查案件;法律援助则专职于民事案件,譬如房屋纠纷、家庭纠纷等等,律所会被政府要求免费提供一些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助前来求助的人,因此法律援助中心也具有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人才为不能负担律师费的人进行服务。在破产申请中,也会有法律援助来帮助人们了解破产申请的程序、正确填写表格,甚至有免费的律师帮助债务人申请破产以摆脱债务。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律援助人并没有做到术业有专攻,由同一批法律援助人负责不同类型的案件,律师与法律援助人资源的差异势必会导致案件的败诉。

尽管成文法在美国司法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判例法的作用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正如法官所说,成文法并不能预料到案情的方方面面,必然会有细微的疏漏,若不遵从先例,每个法官在成文法的大框架下对成文法进行自己的解释,那么相似的案件将会有不同的判决,所以判例法依然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习过程中,法官和书记官都非常乐于回答我们的问题,不管是入门级的对个人破产申请体系的概念模糊还是后期对该体系一些具体问题的疑惑,大家都非常耐心、热情地回答。在这里两周的实习,旁听庭审、与书记官交流、协助破产申请法律援助人开展援助工作、协助书记官工作,也让我通过从事一些工作更加了解美国个人破产的法律体系。

三、反省自身不足及需要改进之处

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改正与提升。

一是缺乏工作经验。我们一行人中有三人从未实习过,一切都需要学习、需要别人指导。

二是工作态度仍不够积极。在工作中仅仅能够完成法官布置的工作,在没有工作任务时不能主动要求布置工作,比如自己要求听庭。

三是工作时仍需追求完美,尤其是法律相关的工作,不允许丝毫的马虎,严谨认真是时刻要牢记的。

四、致谢

作为中国的法学生,远赴美国到美国法院实习在旁人看来也许意义不大。然而,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这次实习让我们受益匪浅。首先,我们从一个学生的角色变成了一个法院职员,旁听庭审,参与决策,以一个参与者的身份和公正的角度客观地评价案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完成职业化角色的转化,发现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潜力和兴趣,为回国发展或出国深造奠定良好的事业基础,也为自我成长丰富了阅历。

感谢学校给我们这次宝贵的在美国法院实习的机会,从中获得的实践经验将使我们终身受益,并会在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得到印证;同时也要感谢老师和法官对我们的细心关心和指导。本次实习所学到的知识很多是我们在学校很少接触和注意到的,但在实际的学习与工作中又是十分重要和基础的知识。通过本次实习,我们不但积累了许多经验,还将书本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使我们更加真切地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2

审判监督庭(简称审监庭)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办公室里没有专职书记员,而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书记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

首先是学会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一)目录 目录在装订时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文件名称、页次;(二)管理信息表;(三)提请减刑建议书;(四)审理报告;(五)调查材料;(六)合议庭笔录;(七)减刑裁定书;(八)送达回证。卷内材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码,页码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档案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边。纸面过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卷宗封面所列项目要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书材料内容,其中办结日期为出具公证书的日期。卷宗一律使用棉线绳,三眼或五眼订牢。线绳要打成活结,在活结处贴上公证处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名章。

其次,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民事审判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制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

在将近两个月实习的日子里,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始终代表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的形象和素质。

审监庭的案子大部分都是民事案件,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查阅整理卷宗。查阅整理卷宗30余份,里面不乏大量复杂的案件(几乎都是上诉再审案件),边整理边思索,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或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武昌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广大,人口较多,几乎每天都有3,5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我观看过的模拟法庭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挺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冲突关系,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语速较快,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

4、写审理报告。在实习的日子里,曾帮法官写过五件案子的审理报告。第一个报告写完之后,案件承办人李老师肯定并吸收了我的看法和意见(后来的判决书也说明合议庭的老师们同意我的观点),但也指出了不足之处(格式上的)。后来我就认真看了法律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法官们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还有两次去了监狱审案。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蛮可怕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像古代的按手印),有的当事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法官们给他耐心的解释很久,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向法治社会迈进的艰难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

6、书记员工作。这也是我主要的工作,细小却又重要。比如分类,存档,收发文件书报,打裁定书,判决书,复印法律文书等等。工作是琐碎的,但是却不能疏忽大意,因为有时打错一个字,意思和性质可能就全变了,因此书记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而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既要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又要尽量使公平与正义在法律面前得以实现,有时候甚至要顶着压力办案,这一切都给法律工作带来了很多压力,给法律工作者造成困难。

实习期间,在院领导和法官的引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能力。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3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一份完整的一审案卷材料是由公安机关的预审材料(其中包括接警记录、各类证据、拘留和逮扑证件、审讯笔录等)、一审正、副卷(包括目录、立案书、起诉书、答辩状、辩护书、附带民事赔偿起诉状、委托律师函、开庭笔录、合议庭讨论笔录、阅卷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判决书、送达回证等组成)。案卷订装存档前应当逐页加印页码、在封底贴封条加盖审判庭骑缝章,最后由整理人和案件承办人签字盖章存入档案室保存。

关于体会

转眼间,两天的法院实习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在法院的实习的日子是充实而快乐的,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还结识了很多的法官、律师以及社会上其他的人。这两天的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回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最后,再次感谢海淀区人民法院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谢谢!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4

光阴似箭,转眼间实习生活已接近尾声,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时间就这样被吞噬了。在法院政治处实习这段时间,自己学到的不仅仅是书本应有知识,更多的是比书本知识更宝贵的工作经验和人生哲理。实习是学校课堂和社会职场的磨合,是架接理论和实际的桥梁,实习不仅是一种锻炼,更是一种学习,这种学习不单纯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习社会知识,学习社会职场上应当以一种什么样的工作状态去面对自己的职业,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生活给了我最好的诠释:面对工作应当是耐心仔细,细心谨慎,认真负责,公私分明,这样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态度才能真正把握自己执业的方向及目的,司法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才能有所体现。

刚来到法院的时候,心里确实没底,总有些紧张不安和茫然。幸好法院工作人员对我们很热情,指导我们十分耐心,院领导更是特别关心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这为刚参加社会实践的我积极展开实习工作增强了信心、激发了动力,怀揣无比感激之情,我在心里默默起誓: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尽自己所能完成好每一项任务,绝不辜负大家对自己的期望和厚爱。

松潘县法院的工作气氛十分活跃,干警们友善、包容,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把院长在干警学习大会上强调的“传帮带”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样的工作环境,给我搭建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学习平台,使我很快融入到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角色中去。政治处的工作很杂很碎,这就需要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终归一点就是要有责任心。面对主任交代下来的工作,总有种接到光荣任务,十年磨剑终有用时的感觉,做起来很是慎重仔细。即便是那样的细心还是会出错,这时候主任总会耐心地对我进行指导,让我少走了很多的弯路。就这样修修改改一段时间后,我基本了解了政治处工作的核心和要点,做起事来也就顺手多了。除了就政治处工作的学习和摸索外,政治处琼主任还认真教我业务方面的相关知识,主动帮我联系旁听,进行讨论,积极培养我的法律思维,并耐心教导我该如何整理、装订案卷等。一个多月下来,政治处的相关工作我已基本能把握;业务方面,虽然未亲自上手,但通过琼主任的耐心指导,也基本了解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巩固了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识,为以后从事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实习很快就结束了,带着丰厚的精神财富,怀揣对法院工作的无限期盼与满腔热情,我再次踏上求学之路。通过这次法院工作人员的无偿献宝,我深知自己有太多的不足,有太多需要学习和强化的地方,是他们给我指明了学习方向,我会努力加强学习锻炼,为有以后能更早更快更好投入法院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实习阶段,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对工作要主动,要多听别人怎么说,要多看别人怎么做,要多想几个为什么,要多做几遍重复的工作,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想这些感触将会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它将是我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5

一,感谢指导老师们教诲

史庭长的认真和细致是法院出名的,他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规定小到一个标点符号。他对我们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不过尽管这样,史庭长对待我们却十分和气,平易近人,我们都十分敬佩他。张老师和我一个办公室,教给了我很多东西,比如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还给我讲他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几位老师,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我和给我提供帮助的法官们,史吉太老师,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鞠躬,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顺利结业付出的辛劳。

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老师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老师们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老师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xx年7月21日我们来到宁县人民法院,虽然天下着倾盆大雨,但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当天,法院的领导及各庭的庭长给我们开了座谈会,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干劲。最主要的就是为我们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问题。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随着史吉太庭长来到办公室,与办公室的张老师等见了面,他们热情的欢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师,张志轩、等几位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完成的,他们都是法院资深的审判员,拥有十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我也非常照顾,我十分敬佩他们。

由于刑庭只有我一个实习生,难免有些紧张和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为别人添麻烦。不过,这也是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正因为是一个人,更是需要我独立迎接挑战。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宁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

三、充满辛劳的书记员工作

我以前从没在法院实习过,对书记员的工作更是一窍不通。面对自己即将独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问题,给老师们和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史老师他们不停鼓励我,给我增添信心。我认真了解了书记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事项。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笔录、送达笔录、询问讯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等,还要负责一些案卷的整理装订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达工作。说起这记录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书记员的记录毫无技术和难度可言,只是简单的记录罢了,但作笔录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本来我就对记录这个工作完全不了解,写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没有经验,不知道各种记录应有的格式,一开始完全摸不着门道,闹了不少笑话。各种记录都有一定的规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格式,记录就会简单很多。比如庭审笔录、起诉书副本送达笔录,都有头纸,就是将常规的、必须要问的问题都事先打印好的纸。

以庭审笔录为例,头纸的内容通常有开庭时间、地点、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公开还是非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名单、被告人权利告知等内容,这些都是打印好的,开庭前一天,老师就会把起诉书副本给书记员,以上内容只要照着起诉书副本抄写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时间和精力。也就是说,真正的纪录是从法庭调查开始的。另外,在法庭调查的部分,记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复循环的,将其他固定的话反复写,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笔录工作的困难还有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语言问题。就是不知道该记什么,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记的。庭审还好一些,询问笔录和调解笔录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询问笔录的对象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而调解笔录更是在矛盾双方间展开,往往正式发问开始后,法官会一边给他们解释、调解,一边发问,对方也由于情绪激动常常词不达意或口齿不清,有的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会说一些与问题无关的话,并且逻辑也很混乱。如果书记员经验不足的话,要么会把法官和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全都记下来而被累死,要么会一句都记不下来而被骂死。所以一定要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明白提问者和答问者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内容,删掉不必要的内容,并将口语化的语言尽量转化成书面语言记下来。而要做到这一切,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听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实习期间尝试了自己写刑事判决书的稿纸。史庭长将两件案子交给我让我写一份判决书稿纸。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考验,要知道,这两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写判决书要求将每个证据的主要内容都写出来,并指明该证据都证明了什么,通常要写十几页。要写出判决书,就必须对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将厚厚的侦察卷看透。经过这两次写判决书稿纸,我深切地感受到写判决书的不易和各位老师的辛苦,让我学到了很多,锻炼了我克服困难的意志。

四,实习结束后的心得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6

一个月不自觉间眨眼已过,我的工作也渐渐上手了,我抓紧一切机会努力拓展和充实自己。这次朱庭长要到交警队去调解一个案子,原告极力主张要求被告赔偿65万,而此数额远超过法定赔偿额25万,朱庭长和叶法官娓娓道来,深入浅出地分析法律和案情。我在旁边作着记录,在这次调解中,我发现公平、公正这一概念在公民的头脑中还是占据着“可怕”的地位的,之所以称之为“可怕”,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无疑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若一味只是追求自己要达到的公平、公平的境界,这恐怕就是过火了。就此次的当事人而言,他计算自己的损失高达100多万,完全无视法律规定和人情。法院做他的工作,和他解释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判决,则是45万,同时的工作也是人性化的,考虑到原告损失大,又做被告工作,在法官们的努力下,被告最终同意愿意多赔偿10万当做精神抚慰金,而这个在判决中可以不给付。但是原告仍然不同意,我们的敬爱的法官不辞辛劳,第二天又赶过去调解,双方当事人也为法官们这份敬业的和爱民的心所感动,最终达成一致。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公民的“维权”意识很浓,中国总体的法制进程是在向前的,但如何兼顾城乡公民,尤其是农民的普法教育,这也确是任重而道远的工程,在此案例中,原告不懂法,一味得觉得自己的权利受损,应该赔偿多少。但是法律是公正而严肃的,法官们更是本着维权的意识,和公正的信念为人民服务。民事案件一般都要经过诉前调解,庭后调解,调解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然而这其实也是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入观音山法庭实习,在这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我真正的感受到了那份忙碌感和充实感,每天不断的调解,开庭,耳濡目染各个案子。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结案登记表、上诉函、开庭公告、传票等的书写。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

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7

一、实习目的

学院鼓励我们本科生利用暑期时间进入法院、检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师事务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日常事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熟悉案件从起诉到审结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开拓视野。

“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学以致用,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

同时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不契合之处,现实法庭状况与模拟法庭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增长见识,丰富经验,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同时尽早进入法律工作环境,为以后的法律理论学校寻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为真正的优秀的合格的法科学生。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三、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四、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 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五、实习总结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这一次经历社会实践,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和吃苦能力,并且通过社会实践,寻找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所在,以便以后更好的发展。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六、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8

此次实习,我主要是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同时我也经常参与旁听开庭审理,参与倾听案件的讨论和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在实习中,我以明确的目的和端正的态度参与到工作中,努力地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记得我在法理课上曾学过: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而法官-则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刑事领域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学无止境的领域,更是一个纷繁复杂,扑朔迷离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刑庭的法官们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学习日新月异-的法律业务,钻研审判艺术,探寻司法规律,而且还要面对物欲-的诱惑而忠诚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永远保持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他们需要更超脱的精神境界与价值追求,这-些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培养与塑造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时刻准备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难和挫折-的考验与挑战!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9

对刚刚接触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我们大多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所以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让人难以理解和领悟的,为此,学校组织我们进行了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们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实践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知识常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也是大学生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大学生成长,就要勤于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一起,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不断总结,逐步完善,有所创新,并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由知识、能力、智慧等因素融合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自己事业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华盛顿

美国东部时间 20__ 年 1 月 25 日开始的一周,我们主要在华盛顿的一些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律所走访,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为之后在纽约的实习打基础。同时,也对华盛顿特区有所了解。

华盛顿特区作为美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美国的联邦政府机构和众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等都将总部设立在华盛顿。国会周围分布着国会图书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华盛顿特区的法院、白宫和美国的各个部委,美国国会到林肯纪念堂的广场两旁则是两排的博物馆,博物馆多以公立的为主,种类繁多。

1.1政府机构

1华盛顿地区法院

法院的工作人员非常友好。法官助理在接待我们这些访客的时候不仅仅回答我们关于法院的一些问题,还和我们谈了他的家人。接待我们的 Iscoe 法官不仅在法庭上耐心回答我们的问题,而且带我们参观了法院的办公区域包括他自己的办公套间。从他办公室里放置的一些礼物上看,他经常接待来自中国的访客。

虽然华盛顿特区只有 75 平方英里不到,但是华盛顿特区的地区法院依旧非常繁忙。排队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很多,队伍后面的人常常排至法院门外。我们在的时候十几个法庭同时开庭,然而当天许多法庭因为案件的和解而取消庭审的日程,可以说当天还不是最忙的一天。

而在交谈中我们才得知,华盛顿地区法院常常接到需要使用到联邦法律的案件,然而这些法官不属于联邦法官编制,和州的地区法院的法官待遇相似。联邦法官的保护比较多,任命是终身制的,而在华盛顿地区法院的法官们却是 15 年的任命。

2华盛顿特区公诉人办公室

在美国,平民无法提起刑事起诉,只能由公诉人(类似于国内检察官)提起上诉。对于一般的公诉人办公室,都是只就当地的刑法或是联邦的刑法提起诉讼。

而特区的公诉人办公室两方面都管,因此可以算是一个比较庞大的机构。

这个机构分工比较细致,不仅对不同程度的罪分了部门进行处置,每个部门都有特异性分部。比如在家庭暴力与性侵害部门中,由于轻度家庭暴一般控辩双方都不请求陪审团,因而对这种案件设立分部处置。

除了刑事案件的调查与诉讼,公诉人还有证人的支持与保护共组与社区保护工作。证人工作,上面公诉人办公室设立了婴儿托管室,解决证人上庭时在这方面的担忧。在社区和谐的建设上,公诉人办公室住到了“Youth Court(青年法庭)”来对校内的一些纠纷进行处理。比如在高中学校的欺凌事件上,如果还没有达到起诉的条件,会由公诉人与学校联手组织学生委员会(Student Panel)这样一个类似于陪审团的学生团队对事件进行听证与判断,同时给出一些学校层面的惩罚如社区劳动。

3华盛顿地区公辩人办公室

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面临任何刑事指控的人若无法负担律师费,可以请求政府指派一名律师为他辩护,而公辩人则响应这种指派。

由于公辩人太少,公辩人办公室也很繁忙,常常出现一个公辩人同时接上百个案子的情况,有的公辩人甚至会同时处理三百个案子,自然会有一案子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公辩人办公室的资金太少,相对于财大气粗,资源丰富的公诉人,公辩人实在力量太薄弱。首先是由于举证责任是落在两方各自身上,而且二审法庭不接受新证据,因此一审过程的证据收集与法庭答辩就很重要了。但是公辩人并不像公诉人那样可以调动联邦警察或地方警察帮助收集一些证据,他们很大一部分是依据一些法案要求公诉人和警方披露证据以便质证和寻找证人。这样非常被动,一些控方未知的关键证据就容易被遗漏。其次,由于资

金不足,雇佣的公辩人良莠不齐,以致于曾经出现过公辨人在开庭前一晚喝醉以至于庭上睡觉的情况。因此,公辩人实力常常被怀疑。

在华盛顿特区,有两类公辩人。一类是受法院雇佣,一类是受国会雇佣。而公诉人属于行政机构。可以看出这对抗的两方雇主也是在互相制约的。这是三权分立思维的延续性的体现。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大都是“坏人”,为什么要为“坏人”花钱保护他们的权利接待我们的资深公辩人是这样回答的: “他们得到正义才是我们这个国家得到正义的基础。”这句话很引人深思。细细想来,其中蕴含的道理太多。

4国会图书馆

美国的国会图书馆有三栋楼,其中最大的一栋楼麦迪逊大厦全是法律书籍,光一个藏书的密集书库就足够让人迷路。

美国国会图书馆收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甚至有朝鲜和古巴的法律。收集方式包含购买和接受赠与。而且收集各个时期的法律,连古罗马的法律都有收集。对于那些比较脆弱的书籍,他们会使用微缩胶卷进行收集。国会图书馆对公众开放,任何人无论国籍,只要持有合法证件就可以借阅,甚至可以请求送书到家。不仅如此,很多大学都可以从国会图书馆借书,这大大方便了美国各个大学的法学院。

1.2非政府组织

1国际司法学会(IJA)

国际司法学会最初创办的目的是拓宽美国法官的视野,随后扩展至国际的法律界人士的交流,包括组织中美两国的法官进行交流等,以及对于法学生的交流培训项目等。

2华盛顿法律援助中心

由于公辩人只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对于无力支付高额律师费用的人,要想打官司,就只有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

该中心的资金来源主要为社会资助,也有一部分来自政府。除此以外,各律所也会派律师在这里进行义务工作,使多方受益。律所的律师得到了和客户打交道的经验,律所的无偿服务使其形象提升,法律援助中心也得到了优秀律师的帮助。

在中国,很多的民事案件都是没有律师的,而当事人由于没有受过专业法律训练在法庭上表现得很笨拙,庭审相当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因此在我国,强化类似机构的功能是很必要的,这是完善我国司法体系,加强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1.3律所

1Schertler & Onorato LLP(以下简称“S&O”)

S&O 的主要业务是刑事辩护。虽然说美国政府会无偿提供刑事辩护律师,但是上文已经提到公辩人队伍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一定好。因此,有人为了获得更好的辩护,会不惜重金雇佣刑事辩护律师。在美国,一个高端刑事辩护律师团甚至可以扭转案件局势,如辛普森案件。由于刑事案件是要求不留一丝合理怀疑,因而只要有一丝破绽都不能定罪。所以刑事律师在匹敌公辩人的时候还是大有胜算的。

2White & Case LLP(伟凯律师事务所)

伟凯律师事务所的分部遍及全球,而在亚洲的六个分部有三个在中国:北京,香港,上海。伟凯的华盛顿分部在闹市区占了一栋大楼的几层,走廊内放置悬挂各种艺术品包括中国的观音像。低调地体现其经济实力。而和伟凯不分伯仲的律所在美国还不少,表明美国的法律服务业有利可图,也侧面反映出其法律制度的复杂与社会分工的细致。

本次华盛顿之行,主要使我们对美国与法律相关的各个行业都有所了解,包括属于政府的法院、公诉人、公辩人等,非政府的司法学会、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本地律所。各个机构组织机构互相合作互相对抗,使其司法体系不断完善,也使其居民得到最大程度的公正。该阶段的访问,使我们不再局限于书本或电影美剧中所看到的那冰山一角,而是看到了一个完整的轮廓。而随即到来的法院实习也将在使我们看清轮廓中的一部分。

二、纽约

1.1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实习心得

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实习中,我们通过亲身实践初步形成了英美法的知识框架,了解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对今后两大法系的融汇贯通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主要为以下四点:

一是自主学习。

我们不再像在学校里那样,有书本教授、有老师提点,在法院里一切都要自己主动去学、去做、去要求。法官会带你去听很多庭审,在开庭前给你讲授相关知识并给你阅读相关文献资料,让原本不那么了解英美法系的我们在开庭时也可以很好地理解整个过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给你安排一些实际的、可操作的工作并指导你如何操作,让你更加深入地了解他们的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如何整理资料,以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为两大分支,按照时间进行排列;学会了如何对案件写概括总结以供法官查看,这涉及到大量的案件内容的阅读,通过全部文献的阅读来确定该案的motion并自己组织语言写summary,

这点对于英语尤其是法律英语的要求很高,职员们都会对我们进行帮助和指导;学会了如何在庭审中最大程度地参与决策,我们一同旁听了一个走私和谋杀罪的判刑过程,期间法官带我们进入他的 robing room 并询问了我们对于该案定罪的态度和想法,我们综合道德、法律、公正、仁慈等多方面因素给出答案,与法官的想法相差无几,之后我们回到 courtroom,法官宣判,这个结论是我们多人共同参与的结果。

二是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在本次法院实习中,对于没有英美法知识背景的我们而言,能做的具体工作其实很少,只能通过对正式员工的观察和学习提升自己。我们从最简单的案件归档开始接触各类案件,到后来做案件总结整理的工作,这是一个逐步成长的过程。当然,这些工作并不是自然而来的,而需要积极地争取,如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无事可做,因此,不停地问正式员工和法官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们,这样才能接触到更多的工作。

三是基本礼仪。

步入社会就需要了解基本礼仪,而我们一行人来自中国,更要注重中美文化的异同,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无论是着装还是待人接物,都应该合乎礼仪,才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平时多学习、多注意其他人的做法或向专家请教。来到美国后,我们发现他们的文明素养的确值得学习,地铁到站后自动站成两排、先下后上;在公共场合不会大声喧哗;在离开之前会带走所有的垃圾;开门会为后一个人推门等。

四是为人处事。

我们在法院实习,是新人,是学习的一辈,时刻注意与法官和正式员工的交流和沟通,言行中对他们保持尊重是十分重要的。虽然我们现在面对的无非是同学、老师、家长,但工作后就要面对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无论是和领导、同事还是客户接触,都妥善处理,如果国别不同还要考虑文化差异,而不能只考虑自己。英美法以判例法为主,法官通过过去案件的判决根据来对当下的案件决定是适用还是创制,这与大陆法系中的成文法有很大的区别,因而在实际判案中法官的思维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两大法系并不应该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应该各取长处,英美法系可以不用一味地遵循判例而可以创制一些成文条例以供参考,大陆法系也可以不用一味地遵循条例而可以将过去的判例作为当下判案的参考,如此互补可以让两大法系发展的更为完善。

1.2 纽约东区联邦破产法院实习心得

1个人破产体系简介

第一天在东区破产法院的实习是在风与雪中开始,一抵达热情的他们就向我们介绍各位同事,带领我们熟悉办公场所。美国法官的工作模式与中国非常不同,中国法官自行处理案件、撰写裁判文书、审阅案件材料,而美国的法官更像是一个由书记官、助理和法庭记录员支撑的由法官为代表的团队,法官的主要工作就是审阅由书记官整理的案情,然后在法庭上根据双方的辩论做出自己的判断。而破产法院的法官又与联邦地区法院有区别,联邦法院多处理对抗案件,而破产法院多审核公民个人破产的申请,比如公民能否申请破产、是否符合他所申请破产的条件等。

美国与中国分属两个法系,美国为大陆法系,中国为社会主义法系,类似于成文法系。但是在破产法院中,美国的判例法特征并没有很大地体现,法官对于个人申请破产的认定主要取决于成文法的规定。美国的个人破产法体系中,个人破产分为四个种类,我们主要接触了其中的两种——第七章和第十三章。破产法第七章下的破产属于清算条款,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都将被用于清偿。在个人破产体系中,财产受托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负责审核债务人的申请是否属实、是否达到所申请的破产种类的标准、审核债务人的还款计划等。在第七章中,财产受托人收集并且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个人、公司(包括合格的商业基金)、或者合伙企业都可

以申请第七章的破产。当案子终结时,个人债务将会被免除,与此同时,个人将获得“新生”。一个人如何确定自己的破产情况能否申请第七章的破产,则需要向从事破产法专业的人咨询。

破产法中的第 13 章则允许你保有现有财产并且开始偿还计划,计划一般为使用今后 3-5 年的工资来偿还你的债务。如果申请了第 13 章的破产,你将会偿还所有有担保的债务,例如房贷,当然也会偿还没有担保的债务。申请破产法第13 章中的破产所做的计划通常是基于有固定收入的基础上,在 3-5 年内清偿欠款。

由此可得,申请破产法第 13 章的破产的前提条件是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包括工资、租金收益、生意收入或者独资营业、盈利。第 13 章的破产对于拖欠房贷但却希望能够继续持有房屋的人非常有帮助,无需变卖所有的财产来偿还拖欠的贷款。

2听证会旁听

Stong 法官在周一周二都有听证会,作为初来乍到的实习生,我们希望通过旁听从微观对美国的个人破产体系有更细致的体会和切实的了解。美国法官和中国法官的工作模式不尽相同,美国通常是由书记官、助手等一系列人员支撑的一个大团队,而中国则从审阅案件资料到书写裁判文书都由法官一个人完成,所以美国法官一天的审案数量可以达到 50-60 件,而中国则至多 10 件。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司法系统相对高效,更会发挥人才的作用,当然这可能与中美两国培养法律人才成本的差异有关。

破产案件的审理与一般的法庭庭审不同,庭审一般用“trial”表示,而破产法院的听审则被称为“hearing”。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的庭审不同于中国的究问制,通常由律师出示证据,向证人提问,法官则需要做出最后的判决;在破产案件的听审中,财产受托人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律师进行相互举证辩论之外,法官也会向律师或者财产受托人提出许多问题来决定是要继续进行下一次的听审,还是同意破产申请及还款计划等。破产案件听审的法庭与一般的法庭也有所不同,

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请求陪审团,而在破产案件中并没有陪审团的存在。虽然美国作为英美法体系国家,判例法是美国司法的一大特色,但是旁听听审的过程中,法官对于破产申请的认可或者驳回大多取决于成文法的规定,极少会涉及到之前的判例。

美国司法体系的高效率还体现在法庭听审形式的多样化,当律师或者财产受托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到达法庭,法庭可以安排电话听审,因为个人申请破产的程序本身就非常复杂,如果还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耽误整个破产申请的进程可能对债权人债务人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所以安排电话听审能够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

3prose

申请破产法律援助人是破产法院的机构之一,由于申请破产的人自身财务状况不好,一部分人很难负担破产咨询人和律师的费用,破产法律援助人的工作就是协助申请人填制提交必需的申请表格,对破产申请人进行程序性的指导。在破产申请过程中,破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但是需要出具证明自己财产状况的文件并等待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当你的收入在低于贫困线150%的时候,你也可以申请减免破产咨询顾问的费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破产法律援助人并不能提供实质性的建议,只能在程序性事项上向申请人提供一些帮助。

该机构的设立是美国司法部门人性化的体现。申请破产者作为弱势群体,在不能负担律师费、咨询费的情况下,由破产申请法律援助人协助他们了解整个过程、填制表格。这样一来,在债务负担和繁琐程序的压力下,他们依然能够顺利进入到破产申请的程序中。另一方面,这同样体现了美国司法的高效,该机构的设立大大减轻了整个破产法律系统的负担。

4loss mitigation

想要将“Loss mitigation”转译成中文,“和解以减少损失”是比较贴切的说法。当一项债务被延迟偿付,债权人希望通过变卖债务人所有的房产来实现自己的抵押债权,债务人则希望保有自己的房产、放宽偿还债务的时间。在这样的案件中,债权人一般为银行。众所周知,在与债务人的关系上,银行通常是较为强势的一方,因此当贷款延迟偿还时,债务人并不能通过一般途径与银行进行对话。

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以减少损失”是申请破产的一个必经程序,但并不要求一定要达成某种和解结果,换言之,法院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和解的平台,使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地位相对平等,也让债权人在更多地考虑了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之后再作出最后的、同时有利的决定。

该程序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其实是一种双赢,一方面,债务人延迟自己还款的时间并且达成自己保有财务的期望;另一方面,债权人也可以在平和持续的状态下使债务得到偿还。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并没有个人破产业务,只有公司或者企业破产。美国的个人破产申请最大的益处便是可以让债务人通过变卖现有财产或者利用固定收入延缓还款的期限,特别是第 13 章破产申请,实际上是将每个月需要偿还的较大数额的欠款转换为每个月较小的还款数量和较长的还款期限。在总额不变的

基础上,对债务人则有很大帮助,能够让其经济状况获得“新生”:在收入的基础上维持自己的生活,同时偿还欠款。

在法院的架构体系上,中美也有很大差异。东区联邦破产法院有三名大法官审理案件,而其余的书记官、法官办公室代表都是协助三名法官进行审理工作。

法官承担整个案件中最关键的部分,前期案情整理、联系双方当事人和后期撰写听审记录和决定的工作都由书记官或者法官助理完成。而在中国,由于行政职位的影响,反而是职位越高审理的案件越少,并且整个案件的全过程都由法官自行跟进,不免让人有点些疑惑,法律人才培养的成本与法律人才发挥效用的比值是否妥当?

从申请破产法律援助人的角度折射到全美的法律援助系统,可以看到美国的法律援助有着非常详细的专业划分。譬如说,专职于刑事案件的公辩人分为两类,一类为国会拨款,一类为法院召集,他们都有非常丰富的资源能够自行调查案件;法律援助则专职于民事案件,譬如房屋纠纷、家庭纠纷等等,律所会被政府要求免费提供一些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助前来求助的人,因此法律援助中心也具有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人才为不能负担律师费的人进行服务。在破产申请中,也会有法律援助来帮助人们了解破产申请的程序、正确填写表格,甚至有免费的律师帮助债务人申请破产以摆脱债务。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律援助人并没有做到术业有专攻,由同一批法律援助人负责不同类型的案件,律师与法律援助人资源的差异势必会导致案件的败诉。

尽管成文法在美国司法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判例法的作用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正如法官所说,成文法并不能预料到案情的方方面面,必然会有细微的疏漏,若不遵从先例,每个法官在成文法的大框架下对成文法进行自己的解释,那么相似的案件将会有不同的判决,所以判例法依然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习过程中,法官和书记官都非常乐于回答我们的问题,不管是入门级的对个人破产申请体系的概念模糊还是后期对该体系一些具体问题的疑惑,大家都非常耐心、热情地回答。在这里两周的实习,旁听庭审、与书记官交流、协助破产申请法律援助人开展援助工作、协助书记官工作,也让我通过从事一些工作更加了解美国个人破产的法律体系。

三、反省自身不足及需要改进之处

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改正与提升。

一是缺乏工作经验。我们一行人中有三人从未实习过,一切都需要学习、需要别人指导。

二是工作态度仍不够积极。在工作中仅仅能够完成法官布置的工作,在没有工作任务时不能主动要求布置工作,比如自己要求听庭。

三是工作时仍需追求完美,尤其是法律相关的工作,不允许丝毫的马虎,严谨认真是时刻要牢记的。

四、致谢

作为中国的法学生,远赴美国到美国法院实习在旁人看来也许意义不大。然而,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这次实习让我们受益匪浅。首先,我们从一个学生的角色变成了一个法院职员,旁听庭审,参与决策,以一个参与者的身份和公正的角度客观地评价案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完成职业化角色的转化,发现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潜力和兴趣,为回国发展或出国深造奠定良好的事业基础,也为自我成长丰富了阅历。

感谢学校给我们这次宝贵的在美国法院实习的机会,从中获得的实践经验将使我们终身受益,并会在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得到印证;同时也要感谢老师和法官对我们的细心关心和指导。本次实习所学到的知识很多是我们在学校很少接触和注意到的,但在实际的学习与工作中又是十分重要和基础的知识。通过本次实习,我们不但积累了许多经验,还将书本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使我们更加真切地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篇10

20xx年的暑假,我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实习。实习中主要是工作是整理文书,协作处理日常法院工作。通过这次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操作,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已学习的知识,同时还学习了自己还没学的专业知识。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和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及时与法官交流。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所以在这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

实习期间我主要的法院实习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

1、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现在我知道,举证通知书是发放给原告和被告的,而应诉通知书是发放给被告的。所有的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当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后还负责了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诉讼书,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而在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2、联系当事人。在此期间我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其他诉讼参与人。一开始很害怕自己的表达不清楚,当事人不能理解我的意图,所以打电话很胆怯,但是所谓孰能生巧,通过老师的指导和自己的体会,我慢慢掌握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3、整理卷宗,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使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4、旁听案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参加了多次的旁听案件。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想象中的却是千差万别。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却与现实格格不入。并且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三小时。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

5、做案件的记录。多次的旁听,让我对庭审的流程有了很好的了解。因此我有幸担当了几起案件的记录,平时从没参加过速记方面的锻炼,开始的几次不仅记不下全部内容,写字涂改厉害,而且无法把握真正该记录的内容,最后还是在法官的指导下,重新写了一遍,才让当事人双方签字的,经过几次的练习和老师的批改,后来几次慢慢掌握了庭审记录的技巧并能独立完成记录工作,但速度还是有点慢。准确听庭是书记员的基本功之一,而且打字也是个很大的问题,一定要快,准确,才能完全准确记录当事人的言语,通过这项工作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应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培养自己实际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点,感到自己不擅长与人交流和沟通,动手能力不强,做事情不够有条理,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老师的指导之下,我不断努力,不断实践,不断提高。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称得上是很大。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

在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第一次走出学校,与社会打交道。每天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的完成书记员和法官交代的工作,身上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增强了不少。,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美好的经历。除了学到了不少实用性很强的专业知识以外,更让我懂得了不少为人处世与人友好交往的必要。实习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上司,同学变成同事,相处方式也完全不同。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而也是在象牙塔里面的我平日非常缺失的。在一中院里实习的日子里,与书记员、法官亦师亦友的亲切关系更让懂得只有谦虚友善,别人才愿意把知识传授于你,只有勤奋,别人才乐意把知识传授于你。在法院的日子里,在法官和书记员的言传身教下,我豁然开朗地感受到原来法律的光辉和精神,离我不远。

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所有的成功都不会从天而降,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来,投机取巧都不是长久之计,唯有真本事才是看家本领。

再一次庆幸我有这样一次实习机会,让我学到这么多的知识。非常感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给我实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