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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精选4篇)

乡镇街道讲话稿 阅读(2.86W)

乡镇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 篇1

跟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会议安排,为切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链条、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现就非洲猪瘟疫情封锁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乡镇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精选4篇)

一、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相邻的省份禁止生猪跨省跨地区调运,并暂时关闭境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

二、与相邻的省份的村要设立路卡,安排专人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做到运出运入有据可查。同时也禁止外省份已宰杀的猪肉向本集市流通出售。尤其是对张崾先逢2集市日,左崾先逢3集市日,罗庞塬逢4集市日,铁角城逢5集市日,还有与外省相接壤的亮马台村,沙塬村,邢梁村等重要村更要加强监管和督察,发现有疑似病历的生猪和肉品交易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镇畜牧站要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调运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确保最新疫情及时宣传贯彻到每一户和生猪养殖、贩运、屠宰等从业人员。并与养殖场、临时屠宰点签订告知承诺书,督促其按规定调运、屠宰生猪。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违法调运生猪及其猪肉,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的举报要认真组织核查。

四、畜牧站和相关村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跨省调运畜禽及其车辆的查验力度,做好对运输车辆装载物详细的排查登记工作。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要立即扣押,并报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五、各村安排专人要积极配合在主要路卡进行运输检查,督促相关人员不得承运违规跨省调运的生猪及疑似猪肉进行交易。

乡镇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根据东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川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门东政字〔20xx〕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的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形成对不良作风问题严惩严治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川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海峰 甘沟村第一书记

张生珠 甘沟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马荣良 甘沟村村委会主任

马永军 甘沟村村委会会计

张文玉 甘沟村妇联主席

马忠芳 团支部书记

三、治理内容

(一)思想认识不深刻。主要表现为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紧迫性认识不足。

(二)风险防控不扎实,主要表现为对干部在职务犯罪、违纪犯规、廉洁自律的警示教育欠缺。

(三)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村到户政策聚集精准不够,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项目不稳定,项目效益不高,带动增收作用不持久,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四、时间安排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上旬—6月初)。传达学习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有关会议精神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根据本方案中所列举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深入对照、剖析、查摆、扎准存在问题,并理清问题症结。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至10月)。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四)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甘沟村领导小组对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两委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村扶贫领导小组是本村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带头落实。班子成员要主动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贯彻从严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

乡镇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 篇3

下面,我跟大家一起学习村委换届在选委会成立后,选委会需要开展的几个阶段工作,主要是熟悉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主要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选民登记阶段(4月16日至4月底)

这一阶段,选委会需要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和村党支部共同学习村委换届选举有关文件,确定登记员,并对他们进行选民登记培训;

2、与包村领导搞好对接,确定村委会职位、职数,正式选举日期和选民登记日期,推荐选举工作人员和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制定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发布公告;

3、组织选民登记,登记结束后及时发布选民名单公告,并处理村民提出的异议;

4、填发选民证,在提名确定候选人前把选民证发放到选民手中。

选民登记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

1、确定正式选举日前,要跟包村领导和换届办公室沟通好,避免几个村安排在同一天选举,工作人员忙不过来。

2、选民登记对象是截止正式选举日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意不是选民登记日,这就是选民登记前就要确定选举日期的原因;

选民登记时,对户籍在本村并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年满十八岁有选举权的村民,要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户籍在本村,登记选民期间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尽可能多的参加。

3、选民登记,要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并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最好在4月22日前公示。

4、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村民对选民名单提出异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出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选民名单公示时间按第一榜公示的时间计算,注意不是按异议处理后的时间计算。

5、填写选民证时,选民证编号应当与选民登记册上的编号一致,这样便于查找。

二、提名候选人阶段(5月上旬前)

这一阶段,选委会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提名候选人投票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向全体选民公告。

2、组织好提名候选人的选举大会,合理安排投票场地,最好是用学校的教室,每个投票站都要设置好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要向每个选民说明投票注意事项。

3、候选人政审合格后及时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候选人提名阶段,要注意以下三点:

1、参会选民必须过半,得票多者当选;

2、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必须在正式选举日5日前;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成为正式候选人后,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需要递补时,要及时向街道上报。

三、选举准备及正式选举(5月中旬前)

这一阶段选委会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

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投票办法,于正式选举日3日前发布公告,公布选举时间、地点、投票办法。

2、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布置中心会场和投票站。

3、通知、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投票,当面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三日内公告当选名单。

这一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选举“双过半”有效,参加投票选民要超过登记选民半数,候选人得票要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

2、验证发票环节一定要谨慎细致,必须做到一证一票,千万不能多发,收回票必须等于或少于发出票,选举才有效。

3、选举过程要全程摄像,投票按规定时间结束后,要立即封箱,工作人员一同将票箱搬到中心会场,然后当众开箱、验票、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四、后续工作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

新一届村委产生后,10日内组织好新老交接,选委会履职结束。

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注意几个特殊的日期,再强调一遍:

选举日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示时间按第一榜公示的时间计算;

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村民对选民名单提出异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出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

选举日5日前必须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开始公示3天内,候选人可以退出,但必须书面申请。

选举日3日前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办法。

选举日当天或30日内,进行另选或补选时,选民名单不变。

选举后3日内必须发布选举结果公告。

时间节点要记住,不能出错,不清楚时要多沟通。

安排监委会换届工作:

按照换届选举方案规定,今年,监委会换届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相同,需要通过村民会议投票提名确定候选人,然后再进行差额选举。监委换届可以跟村委换届同步进行,也可以先村委后监委,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乡镇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 篇4

(一)上级来文。

(二)本级发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等必须参照上级文件以正式文件下发,存档同时报县扫黑办。

二、组织保障类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社区)信息联络员名单。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及经费保障情况。(宣传等费用)

三、宣传发动类

(一)工作工作方案或计划;

(二)宣传资料;(包括《通告》、明白纸、《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及其他宣传资料的样品)

(三)媒体网络宣传资料。(刊发的稿件、图片、新闻等)

(四)宣传活动、标语、出动宣传车等相片或影视资料。

四、线索排查移交类

(一)排查方案或计划;(时间,分组分片,排查方式,排查期限,排查结果)。

(二)排查出的线索台账。建立专门线索台账。

(三)线索移交手续。(移交公安、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包括事由、移交人等,移交双方签字)

(四)线索查办反馈情况。

五、打击整治类

(一)打击整治方案。(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与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结合起来)

(二)打击成效。(有关案件及总结汇报)

六、会议纪录类

(一)党委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录。

(二)政府常务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录。

(三)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每月1次)。

(四)扫黑办会议记录。

七、总结汇报类

(一)各村(社区)每月向镇乡街报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镇乡街报送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成情况,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三)镇乡街每月30日向县扫黑办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四)其他向党委会、政府常务会的工作汇报。

八、信息报表类

(一)上级有关工作简报

(二)村(社区)及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简报。

(三)每月向县扫黑办报送的信息简报。

九、督导调研类

(一)督导检查通知(分组分片,督导检查提纲)

(二)督导检查报告。(问题清单)

(三)主要、分管领导调研情况。(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