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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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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精选15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

注册地:中国北京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XX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 大厦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做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做为入帐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 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XX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数码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数码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 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该等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 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 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

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XX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数码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市 车城大道三段(国道321线) 街 6号商住楼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地面费、管理费、维修费、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乙方负责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要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拆穿门面之间的墙壁,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拆通一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拆通二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若拆除,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5、租金按年计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20日前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6、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内搬离。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0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1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10天的。

(3)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4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合同双方为:_________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护照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进行商业经营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及房屋用途

1、甲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

2、乙方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甲方房屋只做办公之用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且不得将该房屋用于从事非法行业及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条 承租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2、本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拟继续租赁本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一周内给与书面答复。如双方均同意续租的,续租期间房屋租金及有关费用的标准由双方参考当时市场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玖仟元(RMB 9,000)。

2、租金交付:

(1)租金按3月为一期缴付。乙方须在每个交款期前20天交纳下一期租金。乙方第一期的租金应当在签订合同当日交纳给甲方。

(2)在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及其他所有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其他费用如(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费、装修费、燃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电话费、税费、契费等。

(3)租金交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如用其他方式支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租金的,交付现金或支票日为付款日(因乙方原因支票无法兑付的除外);以电汇方式支付租金的,乙方汇款日为付款日。

甲方指定账户为:

帐号:

账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 房屋装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前,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或破坏、改变原有装修部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穿凿、切断、连接房屋的任何管道,不得擅自安装、增装空调机、采暖设备和其他机械或固定设施。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恢复原状。

2、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改建图纸,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若因乙方改建、加固、装修或其它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押金

1、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内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玖仟元(RMB 9,000)。押金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存,不计利息。甲方应于收到押金之日向乙方出具收据。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乙方搬出15天后,如无物业或邻里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各类费用后,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3、出现下列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即时扣除乙方相应金额的押金,并不影响甲方同时行使任何其他补救权利:

(1)在承租期间,若乙方拖欠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

(2)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违约金的;

(3)乙方未按期缴纳物业、取暖、水、电、气、电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等费用,导致甲方代替乙方缴纳上述费用的;

(4)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

4、乙方押金被甲方依约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押金,如果乙方未按期补足,则按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押金不足以支付有关的款项及损失,在本合同其它权利不受影响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六条 房屋的移交

1、在签订本合同并乙方支付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

2、乙方应在移交房屋时对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及交付状况制作《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应在验收当日就附件一所列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此项记录将作为移交证明以及租期届满时乙方复原租赁房屋的标准。

3、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后,其安全保障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后将不对租赁房屋内任何物品的丢失、受损负责。

第七条 维修、使用及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房屋的固有属性及适用性使用房屋。未按照房屋的固有属性及适用性使用房屋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该损坏或故障是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由乙方自行维修。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及其他管理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该房屋所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见本合同附件二)作为本租赁合同的附件存在。

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及其它财产,不得在公共区域存放物品和设臵标志。乙方应严格做好自身的消防、治安工作,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并协助甲方或物业或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房屋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治安及其他事故及甲方场地附属设施损坏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并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乙方应将上述设施修复至初始状态。若乙方未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应在签署本租赁合同后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备案:

(1)营业执照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汽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禁品及发出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制造或渗漏任何具有强烈异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气体。

8、乙方须妥善处理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不得将建筑物、公共场地、公众环境造成任何影响。乙方须承担及赔偿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对甲方、任何双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承租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规定而对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限期内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2)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他人或以乙方以外的租户名义在租赁房屋办公的。

(3)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设施或用途等,经甲方劝阻无效,或者造成租赁房屋的毁损,经甲方要求拒不修复或者赔偿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迟延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该次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十日,视为自动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租赁房屋的退还

1、甲、乙双方未就续租达成协议而合同终止,或本合同因故提前终止时,甲方应根据本条约规定办理有关租赁房屋的退还事宜。

2、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根据《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记录的情况,在合同终止或因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提前终止后3天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合理的损耗除外)。若乙方未能如期完成恢复工作的,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从乙方缴纳的押金中扣除,且遗留的任何装饰、家具、设备或其它任何财产、物品视为被乙方放弃。任何第三方因该租赁场地遗留物提出主张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前述物品。

3、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继续占用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双倍当期租金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其他方,无法立即通知的,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0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期间,除诉讼事项外,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日照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绿舟南路康年华酒店沿街商铺的房屋,房号1-006-107建筑面积426.76平方米,类型楼房,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12个月,甲方从20xx年6月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5月30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质保金和交纳期限

1、租金实行预付制。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年房租 元。半年一付,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日将半年房租提前预付。下半年房租在20xx年11月30日前交付。

2、质量保证金。甲方租赁房屋时,保证房屋的产权所有,并提供房屋配套设施、设备清单。乙方租期内必须保证使用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损坏和破坏。租赁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 为质量保证金,租赁期如发生设备损坏,甲方将视情扣除部分质量保证金或责令乙方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为止。期满如无设备家具等损坏情况,甲方在收房时向乙方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 甲方保证结清租赁前的房屋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 后发生的物业、水、电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满,拟不租赁时,必须结清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如未结清,甲方将扣质保金至结清为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租期内必须按约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子扣全额质保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租期内不得随意解约,否则需承担2个房租的违约金。如征得甲方同意条件下可解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承租房屋的产权所有,在承租期间如对房屋进行任何处臵、抵押、转让、出售等,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提前解约责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所租房屋介入经济纠纷。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一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满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双方均不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友好合作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酝酿协商,就租赁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合同法》,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为40平方米,提供给予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都为贰万陆仟元整。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如特殊情况,乙方要求退租,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协商解决)。乙方如转租必须告知甲方。下年租金提前20天交。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进行的装修,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把装修的部分拆除,甲方负责取暖费、物业费,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不干涉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五、期满要续约或终止合同,乙方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双方在期满20日前通知对方,如续约另行签订合同,逾期不办理至合同期满视为终止合同。

六、在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火灾、跑水等损失由乙

方负责,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

租金总额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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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____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0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间数___,建筑面积___,房屋质量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年租金:

合计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路_____号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范本附属文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范本。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范本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范本,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范本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区_____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________支付,物业管理,暖气费用由________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电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0__石家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优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求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位于拉萨市 路,编号 ,使用面积 平方米,计租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商品房用途

该商品房用途为: 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坏商品房主体结构。对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应事先书面得到甲方许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商品房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品房。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商品房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 )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商品房租金 不变,自第 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银行交款,并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执。

(四)单位名称: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品房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租赁商品房经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及各项税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商品房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算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应恢复原样,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或乙方放弃收回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四)返还后对于该商品房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 商品房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品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商品房进行转让。

(二)乙方私自转让商品房的,甲方有权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达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品房结构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商品房转租、转借的。

6、利用该商品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品的。

8、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9、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该商品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违反当地政府治安综治管理有关规定,或从事违法活动或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商品房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金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对该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商品房的,应按日租金两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萨市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房屋产权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门店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作经营之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如下租赁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

三、承租期间,乙方独立经营,水电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房内进行必要的装饰,但不得破坏主体结构。租赁期满,不再承租时,应保持装修后现状,不得破坏。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保持房内及设施的完好性,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六、乙方使用电、煤气等易燃物品,要确保安全(电不能超限线路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转让,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如乙方到期不继续租用,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交清房款,租赁费随行就市,同等价格,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九、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满室内设施完好无损、水电费两清,甲方退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对房产的声明

甲方有权出租位于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保证该房产出租符合国家及福州市房屋出租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产及装修附着物、附属配套设施出租;若因违反国家及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对承租的声明

乙方已亲自实地看过上述房产,并对该房产现状及周边环境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上述房产。

第三条:月租金及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上述房产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共.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押金

乙方在每个月的号前付清下个承租月的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在租赁期满后,若不续租经甲方验收房产完整无损,水、电等所有费用结算清楚,

甲方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甲方现已收到乙方的押金元,第一个月房租元,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以后的房租若通过转账支付的,可存入甲方的账号,转账成功后的银行凭条视为收条。

第五条: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2、甲方需要出卖或者抵押上述房产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将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日内,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押金及未租赁期间的房租费用。

第六条: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该装修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不得将甲方房产转租给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若转租甲方房产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须向甲方赔偿2倍违约金;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认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受到损害,乙方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4、乙方需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修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在租赁期满时把房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产,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部门的有关法令、法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方必须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房租拖欠超过三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房产,并视乙方违约处理。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闭路收视费等由承租户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签订本协议时,双方核对电表度数度;水表度数为吨;温泉度数为吨;煤气为立方;以此起始结算乙方费用。

第九条:每个月物业费及水电公摊费,乙方每个月和房租一并交给甲方;每个月电费以及水费按照抄表票据决算交给甲方。

第十条:房内装修及设施:热水器1台、电视1台、吸油烟机1台、燃气灶1台、床铺2张、餐桌1张、空调1台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由人为安全引发的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备注: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