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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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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精选20篇)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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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中介方: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学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贵阳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居室:____________;所在楼层层数/总数:____________。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囗房屋买卖合同/囗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囗姓名、囗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囗居住、囗商业、囗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应按照《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办证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按囗半年/囗年支付。付款方式:(囗现金/囗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签约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房租和押金。乙方需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停车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㈠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贵阳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㈡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⒈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⒉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乙方不得转租房屋给他人,如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合同解除

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⒈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⒉交付该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⒊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⒈不接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⒉擅自拆改变或损坏该房屋主体结构的;⒊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⒋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⒌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第九条 违约责任

⒈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剩余的租期内的租金和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不予退还。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彩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公寓房屋租赁合同样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

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为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甲方住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房屋内门、窗、电、水、照明等设施基本完好。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有关事宜另行协商。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协商同意后,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三、相关费用

房屋租赁费为每月 元,每半年预缴一次。同时缴纳租用保证金 元。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本单位住户同等价格。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房屋管理单位协商、办理该房屋一切问题。

2.租赁期间,如有房屋漏水、主体结构变化等问题发生,甲方负责维修。甲方应积极向单位反映,在维修屋面漏雨不及时的情况下,乙方负责维修。

3.甲方不得无故退出协议转租他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室内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①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②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故意算坏承租的房屋。

以上内容,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出现,违约方应支付全年租赁费的30%作为违约补偿金。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设施设备

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的房屋仅作为

三、租赁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钥匙交割:共 套 把。物业交割: 。 电表: 。水表:卫 ;厨 。煤气(天然气)表: 。有线: 物业:

四、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租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住(地)址:

电话号码:

双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属有的位于 的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房型为 室,房屋有网线、电、电话、部分办公家具。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于 年 月 年 月 年 个月。

四、租金: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圆整,元整。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租金按十二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 年 月 年 月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立契约书人:

甲方(出租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1房屋名称:

1.2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

1.3房屋坐落:

1.4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

1.6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2.1房屋有效租赁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

2.2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 ]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3.1租金(含税价):每建筑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

3.2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3.3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3.4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除本同第5.3条约定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3.5本合同租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4.1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4.2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4.4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4.5房屋消防责任约定: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5.1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5.2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 ]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5.3乙方租用房屋期间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6.2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3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6.4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7.2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7.4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5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 ]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各自的产权进行理赔。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7.8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房屋。

8.2如果乙方不当使用公共区域或损坏公共设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改正或进行相关维修。

8.3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第九条合同主体的变更

9.1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事前告知乙方有关所有权转移情况,并应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房屋的租赁、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等事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义务。

9.2租赁期内,如果乙方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分立、合并等),则乙方权利义务继受主体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租赁房屋。

9.3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分租、转租或转借房屋给其任何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他关联公司,并督促该等公司将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分租、转租或转借行为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方和乙方仍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合同解除、终止

10.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1)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 ]个月以上交付房屋的。

(2)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条件的。

(3)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房屋内作业,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甲方修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未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10.3尽管对合同的解除有上述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仍有权在提前[ ]日通知甲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后,除结清已实际租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外,无需再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已收取的超过乙方实际租用期间的房屋租金部分,应当及时返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四规定的条件。

(3)未事先通知乙方而在房屋内作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4)按照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修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未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5)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11.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十日内未能作出补救的,构成违约:

(1)损坏房屋及各类配套设施或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3)本合同终止后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将房屋交还甲方的。

(4)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11.3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事实发生后,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是否已实际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有[ ]人民法院起诉。

13.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4.4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4.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4.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4.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4.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4.9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作出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范文二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应在每个承租期前_____天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已经垫付的费用交甲方)

1.电费,目前状况:_________;

2.水费,目前状况:_________;

3..煤气费,目前状况(不得报停):_________;

4.供暖费,目前状况:_________;

5.物业管理费,目前状况:_________;

6.有线电视费,目前状况:_________;

7.其他,目前状况:_________;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如乙方要求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须提前一个月缴纳续租租金。如不续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时搬走。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

(4)干扰邻居,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出租方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4)_________。

租赁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远大荷兰水街商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场地

1.1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号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为甲方经合法取得房产使用权,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

1.3该场地的具体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图)中予以标注,该承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4乙方的物业管理由____(物业公司)_____承担,乙方对相关物业管理规约。

1.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但该等限制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6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满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作相应顺延,甲乙双方需要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延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不作相应变更。

第二条 房屋用途及经营限制

2.1.该场地只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可被用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经营,乙方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须符合甲方整体规划方案。

2.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与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首期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3.1.2 每阶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2 物业管理费

3.2.1 物业管理费的计算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包括本项目的公用区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公共电梯等设备运行费用、日常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共部位水电费、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等。

3.2.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其中首季度管理费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3.2 保证金

3.1.1 甲、乙双方确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元、物业履约保证金为¥ 元、水电保证金¥ 元、装修保证金¥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凭证请求返还,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未有须扣除费用等情形的,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在各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数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予以补交。

3.3 水、电费的代收代缴:

水电用表可以独立抄表,甲方须按水: 元/吨、电 元/度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如在租赁期间遇有国家政策和规定调整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对水电费的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费。

3.4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场地使用有关的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宽带费、车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5 保险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为该场地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3.5.2 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行为该场地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3.6 除法律规定或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3.7 乙方采用 种方式向甲方付款:

A.现金; B.支票; C.转账

3.8 甲方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4.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书》,通知乙方该场地的交付日(下称“该交付日”),甲方应当于该交付日前交付该场地,而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应当于该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场地时,应于租赁场地交接当日在《租赁交付清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作为附件三),交接文件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场地交付状况以《租赁交付清单》所载为准。

4.3 甲方应于该场地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场地的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乙方接收该场地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场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该交付日与甲方办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该交付日办理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后30日内未办理该场地的进场装修手续并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5因甲方原因而迟延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等均将根据迟延后的期限而相应顺延。若甲方延迟交付超过3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4.6 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当日交还租赁场地,乙方自费将该场地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场地,场地之装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费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场地,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折旧除外。

4.8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该场地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该场地内的一切动产,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遗失或损毁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装修与改建

5.1乙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条件,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5.2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

5.3 乙方应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开业,乙方免租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装修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应支付逾期开业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开业,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当月租金的1%)。若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0日内仍未完成装修并开业状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等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开业日也相应推迟。

5.5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如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臵、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可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及时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7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8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尽力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5.9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视察该房屋的维修状态,检查该房屋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10 本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5.11 本合同解除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5.11.1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甲方予以赔偿。

5.11.2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甲方或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形成变更合同。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6.4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场地,并按照第七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1 乙方擅自转租、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

6.4.2 乙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业绩差的;

6.4.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达60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4.4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

6.4.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6.4.6 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商誉损失的;

6.4.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4.8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6.5.1 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房屋达60日的;

6.5.2 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的;

6.5.3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因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6.5.4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6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6.7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乙方擅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中任何一项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交付金额的2%的违约金。

7.4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7.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6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7.9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维护义务,致使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0 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11乙方主体资格变更或发生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如乙方清算、合并分立、法定继承致使房屋使用人发生变更等),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如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应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12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时间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8.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8.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1.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另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1.3 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1.4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仓库座落、面积。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位于武侯路382号的仓库。

第二条 租金标准和租赁期限,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逾期不交,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不再另行通告。本次交费 元(含租金和服务费),租赁期共 个月,乙方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他人及公共利益的;

3.乙方不服从管理、调整及安排的;

4.乙方私自改变原建筑结构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修缮

甲方有修缮的义务,确保乙方正常的经营使用。

甲方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进行改造。合同期满或中止履行时能移动的设施由乙方自行拉走,不能移动的设施无偿留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若不能按期交纳租金和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的设备及货物,经相关部门作价后冲抵租金和所应交费用。

第七条租赁期内的水、电费按表计量,由乙方按月支付,治安、卫生、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仓库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另按日1%加收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建筑物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按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建筑物及设施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可根据第二条规定收回。

第九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由甲方所在地卧龙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等国家执法部门的正常检查,杜绝谩骂围攻执法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的事件发生。

3.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害等危险品的商户,要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必须购置灭火器材(费用自理),要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使用性。

4.乙方应自行负责货物及设备的安全,参加财产保险。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被盗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同时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也应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集团公司纪检法制科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________公寓______楼 ______单元______号公寓______套租给___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干分之__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____________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的规定。乙厂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公寓式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四】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_________使用,出租房的面积总计约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

2.1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3.1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元。

3.2 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的租金,应在每月的_____号以前: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4.1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____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4.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5.1 租赁期房屋有关物业费由____________承担;

5.2 电话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房屋的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5.4 排污费、收视费、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支付。

六、出租人的责任

6.1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6.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6.3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于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而安静享用出租房屋。

6.4 房屋基本设施和结构(不包括家私和器具)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并对其作定期修缮。

6.5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7.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7.2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必须恢复原状(正常损耗除外),并承担其费用,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7.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8.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因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补偿,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金。

8.2 乙方过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_____%为滞纳金。

8.3 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8.4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1、租期:年年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挪作他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壹 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应重新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交付房屋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期满后视同乙方同意按约定验收。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交付房屋前的正常状态返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有权处置。如损坏房屋的门窗、地板、墙体,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负责修复或者作价赔偿给甲方。如果租赁保证金不够赔偿损失,由乙方另作赔偿。第六条 租用人(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开支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话费、网费等。乙方水电费在每月交房租时交清,如果不按时交清,即停止使用水、电。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实际赔偿。

3、严格按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房屋内所现有门窗、墙体地板不得随便改动,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果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确需要局部装修改动,必须经甲方同意。不准在房间的墙壁上乱张贴、涂画、打洞以损坏房屋,否则,到期退房时将在租赁保证金上扣除所有维修的费用。

4、乙方如果需要对租房做其他的改动,租期满后,乙方必须按甲方原有的要求重新恢复回租房的装修。

5、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形式对外转租、分租、转借承租房屋。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分租、转借之日起解除,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乙方在房屋里经营饮食或有污染的行业,必须要经过甲方同意。如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违法经营或者从事有污染环境的饮食生意,按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处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8、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乙方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工作,如发生任何安全、盗窃案事故,造成其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在有效租期内,电视放大器、房间内灯泡、水龙头、门锁损坏,或需要通排水道等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费用自负,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交付房屋前的正常状态返还甲方。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将在租赁保证金上扣除。

11、在租房期间,乙方如果没有合法的证件,如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自负。

第七条 乙方需要退房,租期未满一个月,租金按一个月计算扣除,但是,如果租期未满,乙方需要退房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租房租赁保证金。第八条 如果乙方的经营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发生了其他意外,造成了任何的损失而退房,租赁保证金将不退还,房租按一个月计算。

第九条 如果租期已满,乙方如要续租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再签订续租合同,如租期未满,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将扣除租赁保证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每月需按时交垃圾费、治安费等,相关费用由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征收。有电视用户费用按珠海电视台规定收费,由甲方代理征收。

第十一条 公共的楼梯和走道,乙方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十五日。

(2)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分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或增加居住人数。

(5)拖欠房租累计十天以上。

(6)乙方违法使用承租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相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行为。

(7)其他乙方严重违反租赁约定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欠交水电导致拆表罚款等。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作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20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甲方怠于履行房屋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3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凡中途擅自退租的,即视同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以作为弥补甲方的损害赔偿;如造成房屋及相关设施损害的,乙方应同时承担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逾期三天以上的,视同当月延期续租,届时甲方有权按月收取租金。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内不得抵作租金或杂费。

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如造成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所在地:珠海市香洲区

附:承租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立约时间: 年月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 结算。每 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租金。

三、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 元的押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给乙方。租赁结束时,在房屋内设施和物品清点完毕后,如房屋设施和物品没有损坏则押金按实际情况退回给乙方,乙方一并交回甲方所开收据。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和物品,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装修、改造、变卖房屋内的设施和物品,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押金不予退回。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如乙方拒绝交付则甲方有权在所交押金中扣除。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不可抗力及旧城改造需拆迁的除外)。

七、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及扰民的行为。不得转租和分租此房屋。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在租期内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注意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居住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 电表读数: ;水表读数: ;

天然气(煤)读数: 取暖费: ;

电话费: 有线电视费: ;

上网费: 物业管理费: ;

室内家俱、家电清单: ;

其他约定: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力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人愿意将座落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此房屋现状已作充分了解,自愿租用。

二、承租人保证此房屋仅用于仓库。如需另作它用,须征求出租人书面同意。

三、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约定: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租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用于租赁房屋房租、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的履约保证,如房屋租赁期间履约被扣收,承租人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分两次交纳房屋租金。以半年为期预交房屋租金,即签订合同时交付前半年租金,前半年租期结束之前再提前交纳后半年租金。承租人可将租金打到出租人提供的相应银行帐户上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租人,出租人出具收据,承租人以此作为已支付当期房屋租金的凭据。

3、承租人违约逾期不交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承租人退回所租房屋时,如无违约行为,出租人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租赁的有关费、税约定:

1、房屋租赁期间,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由承租人负责。

2、因房屋租赁行为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人负责交纳。

六、房屋租赁使用责任约定: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妥善使用,保管租赁房屋门窗,不能乱钉钉子损坏墙面等,保持房屋内的清洁,合同届满时,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周,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或门窗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出租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条款及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承租人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否则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和维护。

4、在租赁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的有意或无意安全事故以及违法活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以及变相产生这些行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及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

4、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和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或不服从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或在承租房屋内饲养动物、家禽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九、因其它情况需终止合同的,出租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的退出承租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十一、因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灵川县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住址: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7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别为  ,支付间隔为 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拥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 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 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 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201__年__月__日起至201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______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______元给中介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中介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中介方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九、违约处理: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十一、中介方义务:中介方在受双方委托后,有责任积极为双方寻找合适的物业或客户,并促使租赁成功。在甲乙双方成交同时,中介方在收取中介费后,责任自行解除,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中介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中介方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中介方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租赁合同 篇20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 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