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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合同(精选12篇)

合同样本 阅读(3W)

红木合同(精选12篇)

红木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

3.1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3 )项方式交货

(1)甲方自提 (2)乙方代办运输 (3)乙方送货上门 3.2 发货日期:乙方收到预付货款后( 3 )日内发货。 3.3 发货地址: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4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如要求变更约定的发货日期,收货地址或收货人,应在所约定的发货日期前( 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条所述的变更次数不应该超过两次。

四 、包装

4.1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宜多次正常搬运和装卸的运输包装。乙方应根据合同设备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锈、防腐、防震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对货物运输过程采取适当的管理保障,以确保合同设备完好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

4.2 甲方对包装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签定本合同时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3 甲方接受货物后,应避免露天存放、避免雨淋。

五、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乙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对该部分产品立即进行更换,直至该部分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为止。

六、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时,甲方首交订货款(大写):。

在乙方交货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二个月之内分期支付乙方的全部余款。

七、售后服务

7.1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一览表的保修执行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

7.2 对于以下所列原因导致的产品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1)甲方或最终用户工作人员疏忽大意、保管不善、不当操作或以外事故导致的产品损毁;

(2)由除乙方技术人员或其认可的技术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对于产品进行的修理或配件替换,导致的产品任何损毁;

(3)甲方或最终用户自行修改本合同项下产品内嵌的软件程序而导致的系统故障;

(4)不可抗拒的洪水、地震等造成的设备损坏。

7.3 对于保修期届满或因7.2条所述的原因导致损坏的产品,乙方应甲方或最终用户要求,为甲方或最终用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追索。甲方逾期付款,甲方每日偿付乙方欠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滞纳金;乙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 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索。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

12.1 乙方与甲方发生资金往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相关之规定,开具各种票据及相关证明。

1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公章/合同章)

日期: 日期:

红木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红木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第一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在现场看到的实物,甲方保证所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红酸枝制作……

第二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定金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元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转账支付,甲方收款账号为:

户名:谢玉莲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第三条交货时间期限于20__年11月30日前。

第四条交付方式: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验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之恋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致“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损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30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红木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6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元整);(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20xx年12月12 日至20xx年3月12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红木合同 篇5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长期的经济利益和长期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供给乙方一批红木家具,总供货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1390000.00元)。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以转帐方式付清给甲方。

三、甲方负责红木家具的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红木家具的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予承担。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签定后必须信守承诺,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时,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行:信用社 开户行:信用社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红木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家具名称 树种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验收说明

验收合格

问题及解决方案:

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

买方送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1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红木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种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验收方法: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中的红木家具为手工制作,所供货物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的10% 计¥ 74530 元的定金,余款¥ 670770 元应在 乙方验货完毕 甲方交货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1、 买方自提

2、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20xx年8月31日 交货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大联文祥工业区

1、买方自提: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2、卖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经乙方验货合格签收后立即付款,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定做商品图纸由买方提供卖方按图加工制造.买方自定规格的商品,买方于20xx 年8 月22 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卖方,卖方审定认可以后,签名(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保留。

第七条 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 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如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延迟超过 5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3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四)乙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货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在和甲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五)甲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六)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应进行更换,甲方如提供替代品,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不予认可。

(七)乙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甲方交货日期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八)货物到现场一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乙方原因更换货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九)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理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买方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未尽事宜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红木合同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以及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厂房、附房及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见附图。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见《土地使用证明》。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及其他附着物总价(含各项手续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 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方每年 元,支付给 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接受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证件、手续后6日内一次性付清。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付款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处以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3%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使用、四志签字、有其他产权纠纷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乙方的水电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甲方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厂(附)房产权买卖移交证明后,各项证明资料原件由买受方留存。

3、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受让,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4、厂区用地上所有的配套设施及附着物随该《买卖合同》的生效均归乙方所有;如需搭建必备的简易棚厦,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的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8、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3、产权买卖移交证明方: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产权买卖移交证明方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红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真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红木家具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产品详情:

1、产品名称:

2、材 质:

3、产 地:

4、数 量:

5、价 格:

7、简 介: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红木家具总计人民币: (¥ 元)。

三、 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世纪所供货物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货物送到后,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清所有还款。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车运送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比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红木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时 间:

红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红木家具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产品详情:

1、产品名称:

2、材质:

3、产地:

4、数量:

5、价格:

6、简介: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红木家具总计人民币:(元)。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种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用,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所提供货物难免由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以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货物收到且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清所有款项。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车运送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30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需要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商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红木合同 篇1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单位等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2.尾款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整,¥2240000元,乙方在提取货物或验收货物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将尾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账 户: 北京盛润弘商贸有限公司 账 号: 9120xx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