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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招商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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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招商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标准招商合同(精选5篇)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____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地区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费用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付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遵守招商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在受托具体事项、时限范围从事招商活动,乙方如违反受托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可终止其委托。对引进资金弄虚作假,骗取中介费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全部奖金外,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它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7、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

标准招商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秦皇岛市路面相关的路灯广告箱招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代理。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围和价格:

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内容。

三、承包方式:

对所承包的广告招商业务,乙方自主经营,超收自留、如有因甲方原因造成招商价格低于乙方价格要求之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向乙方补齐差额。

四、利润的上缴方式:

乙方将在灯箱完成招商后,再将甲乙双方所协商的费用数目足额打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不同路段的广告位招商价格和所得收入的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招商业务,更不得再将乙方承包路段广告位招商代理权私自转承第三方。

3、乙方享有承包范围内所有广告箱的招商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灯箱上的广告内容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承包时间内,广告灯箱的更换、维修、保养等施工工作全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承包招商的时间内如遇市委、市政府有重大活动,广告灯箱需做特殊宣传时,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对广告灯箱进行更换施工,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与广告主自行协商解决。

六、广告管理

1、甲方应保证乙方招商广告箱在承包协议开始生效时,可及时投入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2、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七、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箱招商业务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八、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标准招商合同 篇3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城市发展建设速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引荐企业到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城市)投资兴业,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招商引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及投资政策

1、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自身优势和通过各种渠道方式,积极引荐以外的国内外投资者到投资兴办符合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2、乙方引荐的投资项目,享受《城市局优惠政策》(局〔20____〕号)。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乙方代理招商引资事宜,并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委托证明材料。

(2)负责向乙方提供招商引资所必需的基本情况、投资优势、主导产业、优惠政策、招商项目等方面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随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项目资料和动态投资信息,供乙方有针对性地选择及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并配合乙方招商引资需要及时搜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资料。

(4)为乙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并可根据双方另行商定的标准,部分承担乙方为甲方招商引资所进行的项目策划包装、宣传推介、组织客商和企业考察洽谈等活动的合理费用。

(5)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及时向成功引荐投资项目的乙方足额兑现招商引资奖金。

(6)按乙方要求,对其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资料严格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充分发挥自身信息、渠道、经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为开展富有成效的招商引资活动。

(2)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对外宣传推介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主导产业和招商项目。

(3)有针对性地引荐、组织符合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的客商到考察洽谈,做好甲方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促成企业实质性投资。

(4)策划和组织举办或协助甲方举办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

(5)随时向甲方传递有关企业的投资意向和洽谈签约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等。

(6)成功引荐投资项目后,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获取得招商引资奖金。

(7)不得利用甲方的委托,从事超越代理招商引资事宜范围的非正常活动和违法行为,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招商引资奖金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和《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局〔20____〕号)的规定,成功引荐投资项目并经认定后,即给予奖励。

2、乙方引荐投资项目,必须按局〔20____〕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善招商引资登记备案等手续,手续不完备的,不予认定和奖励。

第四条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2、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如乙方确无任何招商引资成效和实绩,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调解,非违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诉诸法律途径。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附列的上述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标准招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与_________为招商引资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1、企业名称:

2、企业规模:注册资本壹拾万元人民币

3、法人代表:刘志丹

4、乙方兴办企业地址位于通化市龙泉街玉南胡同78号(中兴大厦后侧,龙泉办事处二层)。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乙方负责供水、供电、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办公地点,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期内,保证房屋内、外设施的完好无损,乙方投入的设置,自行拆除,归乙方所有。

4、乙方要奉公守法,照章纳税,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及其他工作制度。

5、其他事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兴办企业须在吉林省通化市登记注册。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3、乙方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和《通化市政府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

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招商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地址:

委托范围:(包括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和已出售物业,但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代理事宜)的招商工作。

关于面积: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及其股东未售部分(即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已售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

委托价格:双方约定,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约定免租期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和收取方式,但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最高租赁价格不超出一层元/平方米 月;二层元/平方米 月;三层元/平方米 月;四层元/平方米 月;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租赁价格和优惠政策。

第二条:委托期限

招商委托及经营管理期限:长期,若因产权人的原因除外。

第三条:招商目标任务

1、招商目标任务系指以项目商业总面积为基数,达到的有效商业物业面积之出租率,包括现有商业出租面积和由乙方招租的面积。

2、有效出租指租赁期不低于12个月之租赁合同。

3、双方确认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已招商出租面积平方米,即物业面积出租率%。未招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在委托招商期内并在现有商家的基础上,第一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45%,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二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6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三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8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之后每年有效商业物业面积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

4、考评办法:甲方按每个合同年度四个季度的租赁合同(签约时间不得低于1年)并结合开门率平均值进行考评,每季度不定期考评一次,每年四次;考评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评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第四条:履约担保

1、乙方的股东以其自有资产对该合同中乙方所涉及到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以下简称抵押物),该抵押物位于成都市,产权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元,产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持有人。抵押物评估报告由乙方提供,并须由甲方认可。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到房管局办理完成该抵押物抵押担保手续和它项权证,它项权证、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等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完成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时止。

第五条:奖惩办法

1、若乙方不能完成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在每个合同年度考评结束一周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支付(截止于一个合同年度):第一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三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2、若第一个合同年度有效招商面积比现有已招商面积下降,乙方应增加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后每一个合同年度出现有效招商面积比上一个合同年度的目标任务下降,则该合同年度均应增加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则甲方可无条件处理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完成了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或超额完成招商目标任务,按完成有效招商总建筑面积减去签约时已招商出租面积给予奖励,金额为10元/平方米。奖金不按年度计发,待乙方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且该招商百分比保持6个月以上时,由甲、乙双方通过考评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支付。

5、乙方在三年内有效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以上,超额部份甲方按3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奖金。

6、甲方已招商的建筑面积不予奖励。

7、招商计奖不重复计算招商面积。

8、乙方在三年(按合同年度计算)之后才全部完成招商目标任务,不计奖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招商工作。

2、乙方因招商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明珠时代项目只用于商业经营,招商面积按商业经营面积计算。

4、甲方和甲方股东对明珠时代自有产权的房屋(已出租的房屋除外),为乙方提供一次性免租期:一楼免租期1年,二、三、四楼免租期2年。

5、免租期结束,甲乙双方依据市场协商确定租金价格。乙方实际代理招商所确定的租金价格(综合计算),如高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按甲方5成、乙方5成分成;如低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中途放弃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

7、乙方应促成明珠时代房屋的产权人与商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由双方签字确定并由甲方对楼道、地面进行适当修缮。

2、甲方须出示相关业主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须出示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已出租的相关合同,并提供已售物业单位的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乙方工作之须,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4、项目前期商业运营资料,乙方可向甲方借阅。

5、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及“月度招商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楼层标准和面积等资料。

8、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招商办公室及办公家具。包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对抵押物有合法的处置权。

2、保证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产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应通知乙方改正或由乙方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

3、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乙方全面负责招商工作,完成相应的有效招商目标任务并承担因招商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制定招商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商家进场经营。

7、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在明珠时代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活动,并对所有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督经营者向有关部门交纳。

9、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各种安全、盗窃、卫生、消防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费用承担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包括抵押物登记、证明、评估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招商中弄虚作假,搞虚假租赁等,则按造假面积乘以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万元人民币。如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