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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售后协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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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售后协议 篇1

甲方:

2023售后协议(精选3篇)

乙方:

我公司为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售后承诺

1、质保期 个月(本质保期仅针对产品授权代理商)。

2、质保期内免费享受以旧换新,更换的日期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所售商品只要在质保期内符合条件,均可享受以旧换新服务,但下列情况则不在更换范围:

①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②人为损坏;

③私自拆卸或经他人维修过;

④外观明显毁损;

3、质保期内,返修途中所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质保期外,返修途中所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特惠条款:提供质保期购买服务,凡另外支付  元人民币,将从支付之日起重新计算 个月质保期。

4、购买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持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及所购物品到售后服务部进行检测、维修,如不能维修可享受退货或换货处理。

二、以下情况之一的产品,乙方仅能享受合理的有偿维修服务。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其它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4、人为损坏;

5、私自拆卸或经他人维修过;

6、外观明显毁损;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

三、技术支持和服务

1、您随时登陆本公司网站从那里得到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无论在购买前还是购买后,您只需拨打电话致电查询。

就会得到我们应用工程师关于您应用和需求的详细咨询。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承诺义务;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甲方行使乙方的法律权利。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无效时,双方可通过甲方当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3售后协议 篇2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F玉华(自然情况)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F树信(自然情况)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F树武(自然情况)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F树双(自然情况)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F树礼(自然情况)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Q发德

立协议人的父母已经去世,父母生前遗留一处住宅在京剧团山上。该遗产没有分割,由继承人F树信长期居住,现该房产已经拆迁,各继承人委托F树信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迁协议,确定了回迁房产5栋3-2-5室81平方米。基于继承人F树礼系残疾人,长期由F树信抚养。各继承人签订抚养继承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F树礼由F树信抚养,如F树信将F树礼送养老机构,由F树信承担F树礼的全部费用至F树礼死亡时止。

F树信在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各继承人父母遗产即京剧团山上房产拆迁后回迁的房产,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归F树信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得主张继承权利。

如F树信不履行扶养F树礼的义务,则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的承诺无效,父母的遗产各继承人有权共同继承。

本协议一式五份,律师见证后,任何人不得主张解除。本协议由F玉华、F树信、F树武、F树双、F树礼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2023售后协议 篇3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 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 ;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 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 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