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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委托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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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委托合同 篇1

甲方:

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委托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3、“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xx]20号);

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xx]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桂建科[20xx]36号);

6、设计要求。

二、 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 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xx]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

2、 检测费金额为:

3、 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

后一周内支付。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

2、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四、 乙方责任

1、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

2、 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

3、 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月 日 201 年 联系电话:开户行: 帐号 :

20xx年XX月XX日

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委托合同 篇2

纳米玻璃保护液经销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销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abperl)纳米玻璃保护液(100ml装)在__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__经销商;

2、乙方必须首选_____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______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___________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

二、经销价格及任务

1、______纳米玻璃保护液100ml装,人民币__________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

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__________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任务

三、经销期限

1、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70%,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_______经销权自行解除。

3、在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现金、支票或电汇)

五、交货数量、规格及交货方式与期限

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

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快运、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

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六天内(以托运单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日起十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

六、质量标准与验收

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验收: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5%,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10%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15%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3、乙方由于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80%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60%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

八、市场推广及广告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于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

5、乙方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叁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__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6%。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8%-100%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约定

2、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纠纷的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则由_____市_____委员会或法院解决。除_____书或_____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委托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地址:电话:

乙方:(承租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甲方将一楼大堂玻璃柜台续租给乙方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经营场地及期限  甲方将位于一楼大堂右侧门店续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乙方对此建筑面积均予认可,乙方承诺对建筑面积不存在争议)。

本租赁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水电费及交款方式  租金:

1.租金每月人民币,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以上租金不包括使用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2.年月日开始计收租金。

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按时足额缴交当月租金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交还给甲方,以上款项可采取转帐方式或现金直接缴交。

收到租金后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存查。

4.第二年的租金递增10%,即年月日起每月租金为元。

电费:  甲方提供照明用电给乙方有偿使用,设独立电表按实际用电度数计收(电表由酒店提供),电价按酒店缴交供电所的价格收取(如供电所价格变动,按当时供电价格收取)。

保证金:  签定本租赁合同书二天内(含当天),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3个月的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交保证金,本合同书则无效。

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合同期满,乙方不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及清空完租赁场地移交还甲方前提下,在10天内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

不足部分,乙方需在10天内补足。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主张以租赁保证金抵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协助乙方办理安装店内的电话、网络、有线电视提供酒店以内的资料,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向乙方收取各项租金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其店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限期要求其整改。

4.甲方负责提供照明用电到店内,按乙方实际使用度数收取电费。

5.甲方如需要对大堂进行改造扩容、装饰或遇政府规划需要拆除,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乙方清空场地移交还甲方的十天内退回保证金。

6.甲方不负责乙方门店保安、车辆的保管、门店防盗安全问题。

7.甲方发现乙方出卖假货,有权立即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追收所欠应缴款项,不予退回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缴交租金、电费、保证金等各项款项。

2.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进行经营,同时应服从当地党政领导、接受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检查。

接受治安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在承租上述租赁经营期间,应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

办证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不得出卖假货(出卖假货将按严重违约处理),误导客人,诈骗等行为,造成给政府职能部门查封、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并无条件续交租金。

5.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管理好租赁场地以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除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外,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赁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做好自身经营范围内的卫生及防火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严格遵守消防部门规定,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租赁场所转让、转租、转包、分租。

8.乙方经营范围只限在政府职能部门所批准范围内的香烟、酒、茶叶等三类,不得超范围经营其他一切物品。

9.如遇甲方因整体装饰、升级改造、扩容或政府规划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内自行清空场地交还甲方,并交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理要求赔偿。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条款。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同时,乙方必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11.后停车场乙方在租赁期的客户车辆享有与甲方的客户车辆共同免费使用的权利,不分固定与顺序,甲方不负责保管服务,以后如有实行服务应服从管理规定。

乙方自身车辆和乙方客户车辆不得停放酒店门口停车场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没有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无故中途毁约应无条件返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乙方在没有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无故中途毁约,应付清合同终结前所欠的租金及其他应缴交未交的款项。

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全额,并要求乙方赔偿两个月租金及乙方自有投入的设备、设施等等物业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当月足额租金及其他约定应缴交的款项,逾期未交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部分3‰的标准累计向甲方交付逾期违约金。

在乙方逾期未交清所有款项之前,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催收租金及其他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责。

3.乙方超过十五天仍未能向甲方缴交租金及所有应缴费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⑴乙方因违约经营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被查封的;被政府部门处罚的;被认定卖假货的:  

⑵乙方因不遵守相关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或不履行妥善管理租赁场地的义务。

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对租赁场地的建筑结构私自改动或擅自改建、改变外墙装饰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将该租赁场所转让、转租、转包、分租的。

第六条租赁场地的返还

1.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场地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场地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场地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场地返还时,甲、乙双方应各派人员负责租赁场地返还做移交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未移交租赁场地。

3.如乙方不按期返还租赁场地,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占用费的金额为每月租金的二倍。

同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4.租赁场地返还时主体结构和配套设施设备不能有损坏,否则乙方承担所有修复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抵扣,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5.乙方交还甲方租赁场地应当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存物品或影响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6.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终止的,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租赁场地的装饰装修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乙方不得擅自拆除。

第七条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收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合同终止,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甲方应及时无息退还乙方。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征收或政府及有关单位由于城市规划需要对本酒店片区(含本酒店)进行拆除改造,届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自有的活动财产自行清离现场及付清应付未付甲方的款项后,甲方应将乙方原交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返还乙方,本合同自然解除。

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不管任何原因或理由)退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返还。

并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