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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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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 篇1

委托单位(甲方):

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精选3篇)

服务单位(乙方):

签 订 地 点:

一、合同双方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工作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 农业厅关于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工作的意见(桂国土资发〔20__〕57号);

(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应依据财综(20__)128 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__〕15号);

(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__]1号);

(五)《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__);

(六)《土地整治工程 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__);

(七)《土地整治工程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__);

(八)《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__);

(九)《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__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__);

(十)《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__)。

(十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_);

(十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呈验收规范》(CJJ1-20__)。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3、项目规模:

4、项目实施地点: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该项目性质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开展 工作,其中工程复核: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对项目区建设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面积复核、隐蔽工程除外)并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复核报告。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红线范围图等基础资料。

(二)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完工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审核;

(三)协助乙方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联系组织有关方安排熟悉项目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五)按照本合同的方法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六)按照合同要求,享有相关成果报告。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完成,按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对工作成果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技术服务成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__]1号)、《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 1040-20__)、《土地整治工程 第 2 部分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__)《土地整治工程 第 3 部分 验收技术规程》(DB45/T 1057-20__)、《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__-9-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__〕128 号)、《工程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_)、《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呈验收规范》(CJJ1-20__)等要求以及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等技术标准编制。

(三)按照合同要求,享有技术服务工作报酬。

七、成果要求

(一)技术服务及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技术审查。

(二)工程复核成果: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天内开始进行工程复核工作;复核报告应在现场复核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正式工程报告,复核报告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版)。

(三)在工程复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程复核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八、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委托费用

人民币 (¥ 元),该价格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本服务费为项目完工后的一次性服务费。

(二)付款方式

1、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所需要的相关发票等票据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乙方提交完整的服务成果后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的全部款项。

2、本服务费用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3、每次结算服务费前,乙方先提供结算额等值面额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复核不合格项目重新复核产生的工程复核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__〕15号)规定由施工方承担,工程复核费按人员差旅费、车辆油费、钻芯设备保养费、人员住宿及餐饮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复核费的 1‰ 计算,但不能超过本合同款。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行现场复核或提交复核报告,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工程复核费的 1‰ 计算,但不能超过本合同款。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 篇2

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_________厘米,加工________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图纸预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习水二郎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重庆2标段)N3124-N3126线路位于綦江区隆盛镇十隆村,当地部分村民以电力线路影响其安全为由非法阻挡施工,致使该段线路施工自去年12月以来停工已达近半年之久,根据綦江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议,批复拟定于6月中下旬采取保护性施工以推进工程的建设,现甲已双方就保护性施工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在保护性施工期间组织好施工力量,尽快完成施工工作。

2、为推进保护性施工顺利开展,甲方委托乙方与区政府维稳、治安工作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涉及需甲方负责办理的手续或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甲方应予配合。

3、为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甲方委托乙方在实施保护性施工前及实施过程中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宣传、劝解、疏导以及必要时进行驱散。

4、为减少保护性施工的阻力,甲方委托乙方在实施保护性施工前对阻工的重点人群逐户走访,再次进行宣传教育。

5、对保护性施工期间非直接施工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实施。

6、甲方委托乙方解决保护性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外围的秩序维持、交通指挥、排堵维稳等问题。

7、甲方委托乙方解决因该段线路施工问题发生冲突导致的受伤人员医疗、调解、补偿问题。

8、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共计88500元(大写:捌万捌仟伍佰圆整)作为乙方完成所受托工作的经费,该经费为包干性质,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不得在协议签订后再进行增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