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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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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通用21篇)

乙方(受托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房屋之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独家代卖房屋基本情况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独家出售。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房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保证出售此房无任何权属争议、在过户给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人: ;丘(地)号: ;所在楼层: 层。

3、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约定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4、如实际成交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甲乙双方商定,高出部分分层方式 。

甲方委托事项

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当乙方与买方看房磋商后达到甲方此销售协议价格时,委托乙方代收购房定金。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

1、甲方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接受乙方承诺于 个月内完成该独家房屋销售,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在 个月销售期后,若乙方未能售出该房屋,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市审批、房产过户手续,并应及时按期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该房屋代理价格,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中介组织及个人销售,也不得随意取消委托;

3、 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和乙方客户看房、房勘和市场推广;

4、甲方应在乙方代收定金3日内,与乙方客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5、在委托期限内及协议期满 个月内,甲方不得通过任何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

代为制定相关的房屋销售计划,进行广告宣传。

3、在代理期内,乙方保证指定专人负责该房屋的销售工作,采用各种营销方式积极推荐该房屋,及时告知甲方,加强双方的协作。

1、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标的最低售价的2 %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约定标的最低售价的2 %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六、 其它约定

1、为便于乙方市场推广,甲方向乙方留存钥匙 把,相关资料为:

2、其他:

3、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无关之他人。

4、以上内容乙方均已向甲方予以解释说明,甲方已完全清楚明了上述条款。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七、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连锁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邮箱: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邮箱: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管理权限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委托管理期限

1、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五、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自愿管理受托标的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保证金,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将相关委托管理手续交于乙方。

2、保证金在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结清相关费用或合同终止后甲方返还乙方。

六、报酬的支付方式

1、管理委托标的第________年赢利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报酬。

2、管理委托标的后两年赢利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报酬。

3、报酬于次年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须按期履行,如有拖欠须按每天_______%支付乙方作为滞纳金。

4、乙方管理受托事项时,利益额不足甲、乙双方规定的_______元时,乙方应交纳相应差额,补足为_______元。

5、乙方管理受托事项时广告、设备、维护、人事、工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鉴于委托管理标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付给房东,因此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月的房屋租金以现金方式返还于甲方。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托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甲方无正当事由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但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享有监督权。

2、甲方应当对乙方委托管理标的前的债权做出清理,并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收回原先对外出租或承包的一切场地和工种。

3、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权自行使用除委托管理标的房屋以外的房屋,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应找到甲、乙双方认可的担保人(物)并提交担保人(物)的相关手续及资料交于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管理期间出现乙方不能履行责任时,甲方有权找担保人(物)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乙方在承修双方联系的车源时,须严格按照所签订的维修合同办理一切业务,不得使用伪劣汽车配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价格合理,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形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委托管理事项中的项目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乙方如须变更或取消委托管理事项中的项目必须经甲方书面形式同意。

4、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6、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7、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乙方享有在受托管理期间对委托管理标的的生产、人事、财务、工资等方面的管理权。

9、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10、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九、委托管理标的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受托管理期间享有委托管理标的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但乙方应负责委托管理标的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受托管理标的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如委托管理期间有出现问题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委托管理期内如乙方须对管理标的进行装修、改建、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果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改建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受托管理期间经过各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同意后进行装修、改建。委托管理终止后不得对场地固定设施进行破坏和拆除。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给乙方的,每逾期____日,按照《民法典》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1)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2)乙方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的。

(3)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管理委托事项的。

(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项的。

(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账户开立、契约签订、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

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账户(以下称期货交易账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账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账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账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

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账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账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账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账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账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账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

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

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 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 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相关期货交易契约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未平仓的期货交易契约平仓了结者。

甲、丙方认知乙方依前项规定代甲方进行冲销系属乙方之权利而非义务,乙方不须对其未代甲方进行冲销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之方式及时间

丙方受乙方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时,若为盘中通知,丙方应立即指示保管机构补足;若为盘后通知,丙方最迟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依乙方通知内容指示保管机构缴交全额追加款项。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 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 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 保险

第三十六条 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 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 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 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条 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二章 双方约定

第四十六条 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 违约及终止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_____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十二条 如总经理因被业主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五十三条 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第五十四条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____天内付清。

第五十五条 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六条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若乙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____元。

第五十七条 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八条 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 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 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条 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后满年为止。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 在 (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 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 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 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 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6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形式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8.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管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__栋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栋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___盏;庭园灯___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个,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个,雨水管______米;化粪池______座;明沟___________米;暗沟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场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会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管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投票权的已人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人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进人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其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o.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本体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人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人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栋__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9.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会议的召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本管委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薄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条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特编定此住户手册,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业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______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厅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代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私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哩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出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缴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人下年度账目。各业主与用户应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人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账项

管理账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账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时,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账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保证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为安全起见,切勿令电力负荷过重,电线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设有电视公共天线插位。若需增加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时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为止,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规条文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楼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低装修期内引致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穿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址,工作证每天早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即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商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人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迁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装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设任何招牌、账篷、窗花、铁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于物业外墙上。

如有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坏,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站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条文等许可条款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保持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妨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做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或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私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营、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若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A)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B)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C)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办理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户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A)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C)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D)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F)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G)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H)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住户证亲自前往办理。

(i)住宅单位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J)与临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够互相照应。

(K)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L)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设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切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附:

防盗门、窗安装申请单

业主姓名楼室号

防盗门窗型号颜色

交费:

业主签名管理处安装队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谨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识

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

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定。

关闭电力总闸及煤气阀。

拨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临近用户。

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二、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

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为了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特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您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第三条: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人楼层或楼外指定垃

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第五条: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第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第七条: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第八条: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第九条: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四、保险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的保金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责。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特制订本住户手册。本手册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7

供住宅区委托管理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8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 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 。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9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帐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将自有资金_____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_____%,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帐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帐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帐户管理费(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0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

各地区编码按22604规定填写。

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

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1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2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_____》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满足不同层次的饮食需求,使大厦员工得到更好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员工食堂经营管理达到以下协议:

一、托管范围、托管期限

1、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食堂托管于乙方经营管理。

2、托管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经营期间内乙方若不能兑现合同承诺,经协商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必须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乙双方为合同关系,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3、托管期内,对于乙方在托管合同中出现的严重卫生、服务、安全方面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合同签署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相关参以服务许可证的资质证件。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品制作场所,面积______平方米。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卫生情况,包括:炊事人员卫生、食品卫生、器械及餐具卫生、食堂内部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如因乙方责任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按法律及合同的规定由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如一方不履行《卫生责任书》,经提醒不改正的,甲方将对乙方实施经济或其他方式的处罚。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情况,包括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及在食堂就餐的人身安全。

4、在托管期限内,乙方对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承担完全责任,如乙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公共安全等事故,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安全等达到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甲方成立食堂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就餐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甲乙双方的工作沟通,创造文明就餐环境,负责进行市场调研,监督饭菜质量和价格,如出现纠纷监管委员会有权调解和处理,各方应服从。

7、甲方负责监督乙方人在合同期内执行大厦管理的情况,发现问题有权按规定处理。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使用甲方的房屋属于甲方的固定资产。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出售、转包;设备如其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修理费用自付。乙方在代管后自置的设备,其所有权,使用权均属于乙方。乙方在购置设备时必须主动向甲方备案,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折价给甲方。

2、乙方对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用工权、财务管理全,为了方便于生命人寿员工,售餐系统及售卡乙方同意管理。

3、乙方_____承担食堂经济、卫生、安全的全部责任,如发生问题,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的饭菜必须保证安全,所有食品加工原材料及副料调料均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确保食品安全。

5、乙方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双方共同签署的《卫生责任书》进行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乙方承担操作期间所耗用的燃气费用。

7、乙方承担食堂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及其他费用。

8、乙方不得私自改动食堂现有的建筑结构,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灶具和燃料。乙方如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9、乙方保证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办理三证(暂住证、健康证、出入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上岗。

10、乙方保证必须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乙方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如有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处分开除。

四、合同签署后,经双方加盖公章方可正式生效。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如有不履行合同,必须按实际损失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甲方未履行合同,须按实际损失给予一方经济赔偿;乙方此时有权终止合同。

五、争议

1、对于协议或协议执行中引发的争议或纠纷,合作双方需本着共同的利益尽力友好协商解决。

2、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_____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在合同签署后,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按国家政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其他团体或个人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3

甲方(受援学校):联系方式:地址:乙方(支援学校):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双方就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性质及方式本协议所谓委托管理(合作办学),即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领导和支持下,乙方支持甲方办学,由乙方向甲方选派具备资质的优秀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推进甲方实现优质发展。

二、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期限

1、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期限为________年。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属区教育局每年对委托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执行的,双方协商后予以解决。

三、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目标乙方支持甲方,双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_年时间,促进甲方办成一所办学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高的优质品牌学校。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发展愿望强,干部、教师有促进学校优质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委托管理工作,为乙方实施委托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拥有对学校资产(包括校园、校舍以及甲方投资形成的各类教学设备、设施)的所有权。甲方负责学校校舍及办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改造费用。甲方负责完成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确保所需资金。办学标准如有特殊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立项由甲方予以解决。

4、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项目所需专项经费,确保该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委托管理工作。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支持、帮助甲方优质发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心。

2、协议有效期内,选派并保证有_______名以上优秀管理人员或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员不少于_______人。

3、按照相关规定,有获取合理报酬的权利。

4、帮助甲方提升办学理念,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5、指导甲方开展基于学科、课堂、校本的各项研修活动,健全研修制度,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据甲方教师队伍建设需求,为甲方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培训与指导。

7、利用自身资源支持指导甲方开发开设特色课程。

8、指导甲方开展教育改革实验,推进甲方品牌学校建设,打造特色学校。

9、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学生提供校外活动场地设施,协助开展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五、委托管理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经费管理与使用、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限

1、补助委托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与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工作报酬,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热门协议书、如一方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报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2、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内容,如有违反本协议实质内容的即视为违约。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条款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甲、乙双方主管区教育局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4

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区   路;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   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元;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业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 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门球场 个,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年 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5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职工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及工作所需的的水、电、燃料及油烟管道清洗费用。

2、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费用。

5、乙方以成本价格向甲方提供优质的职工餐服务。

6、厨房的日常清洁由乙方负责。餐厅由甲方委托聘用的保洁公司负责。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对公司职员的教育。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司规司纪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职工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由于乙方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工作场地外,严禁进入甲方的办公、生产和工作场地,违者按甲方的《司纪司规》处理。

6、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健康证和暂住证,方能在甲方单位工作,并且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礼貌服务。

9、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

10、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卫生要求。

11、厨房和餐厅的剩余菜饭泔脚由乙方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厂区内。

12、乙方每餐必须做好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伙食标准:每餐 ________元。标准为:________热(________荤________素)、________凉、汤/粥、水果,在不浪费的情况下员工可到加菜窗口添加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务。标准由甲方核定。

3、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实际用餐人数每月结算一次餐费,须于次月________日前结清。

4、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职工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6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之前提,展开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负责甲方场所前期筹备至场所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培训、人员配臵、资源引进、营销策划、广告宣传、市场调研考察、经营定位及全盘管理)高管3名,人员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场地的安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工作和经营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驻场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间双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和交流,甲方有权申请更换驻场管理人员。

四、 乙方管理期间确保会所合法经营,禁止场所一切黄、赌、毒活动。

五、 合作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费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六、 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电、物业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负责场所开业前外调资源3组,公司提供资源一个月免费住宿,人员每日以签到费50元给予补助(公司收取台票40-50元)。

八、 进场时间约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费以进场之日开始计算。

九、 合同约定乙方进场当日甲方支付管理费订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注:订金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按本协议执行。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 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 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应每 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 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 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19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着对甲方的信任委托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负责乙方子女参加英伦游学夏令营事宜。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在整个游学过程中负责乙方的行程安排,包括乙方的衣食住行、学习及游览活动。

2.甲方给乙方安排的游学行程中一切集体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乙方所支付的全额款项中。(全额费用包含项目见附件)

3.甲方替乙方购买全程保险,主要包括人身意外险和健康险。

4.甲方负责办理签证。因甲方原因未能办成短期学习签证,退回乙方所有已交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其子女_______办理赴英游学夏令营的有关手续,向甲方交纳夏令营营费共 _______元整。

2.乙方需在填报名表时预交_______元定金;交签证材料、签署声明书时付清余款。

3.乙方需按时提交办理签证所需的所有材料。

4.乙方需在交付办理签证所需材料时签署同意其子女参加体验美国夏令营的声明书。

三、退营和退费

1.乙方在交签证材料前因故要求退营的,退回定金的_______元(其余_______元用作报名开支)。

2.乙方在交齐所有签证材料和签署声明书后及签证办理过程中因故要求退营的,不退回预交定金_______元和签证费。

3.乙方在领取签证后不能退营。如有意外重大原因,比如因病实在无法继续参加,乙方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其他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这种情况下,退回港欧往返机票一张。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管理协议 篇21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 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一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九、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

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另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