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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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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通用14篇)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空调两台,热水器,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2

范本  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欢迎来参考!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转移、

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房、

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房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支付

④贷款

⑤抵押登记

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

② (

①契税

②交易服务费

③抵押管理费

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

②(

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XX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____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1、2种  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

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按过户要求提供相应过户资料、证件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五条、双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费、过户费等税费及费用均由乙方来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购房款元,大写元。产权过户之时,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为了降低办理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签订一份购房款为元的虚假合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4

卖方:----------------

买方:----------------

卖方通过转让自家庄基使用权获得单元房一套,因资金周转困难现欲出售,经中间人从中说和,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买卖有关具体事宜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

该单元房位于 县 巷 的第二层北户,该单元房系一梯一户;属砖混结构,权属清楚,无任何纠葛。

二、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双方以现状进行买卖,双方认可现状;若单元房有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三、买卖价格:双方议定该单元房的卖价为 元。

四、交付办法:双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双方于签约之日买方用现金先付给卖方 元作为定金; 年 月 日前买方付给卖方 元整,剩余的房款于 年 月底前付清。

2、卖方收到买方第一次房款后,将该单元房及相关手续交予买方;卖方不得拖延,并向买方出据收条。

3、若买方未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单元房归卖方所有。

五、卖方保证该单元房的室外铝合金窗配齐,进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墙面水泥粉刷,上、下水接通并必须进户;

六、买方在装修期间,卖方不得无故干涉和阻拦;买方在居住期间,若有其他居住户干涉其正常生活,卖方出面予以协调;单元房的公共院子、楼梯及公共设施买方必须爱护。

七、卖方保证该单元房与第三人等无任何产权纠葛,否则,赔偿买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若国家政策变化允许办理房产手续,卖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若国家征用或拆迁该单元房,所得补偿款归买方所有。

九、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贵州__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

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__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公司

置业顾问: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

随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1,甲方所售房价含:_____房屋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固定设施及装修。

2,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

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设备:_____

装饰:_____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6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使用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前请认真阅读。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姓名:张贵山 身份证号:1134912

乙方(买方):兰叶梅 身份证号:410052X 为了确保楼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闫家巷路北1号楼北1单元401室112平方米,地下室2号12.33平方米,住宅楼一套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住宅楼一套卖于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楼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纠纷。

第二条: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小写:346000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交给乙方钥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的购房款时,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权相关证件,《山阴县青年东街闫家巷段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编号: 213)》和房屋补差价收据和各类收据9张,收据票为准,由乙方拥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楼一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楼房的产权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其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自甲方售楼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楼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在此之前此房产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纠纷,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担。

第六条,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及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协助办理给予需要出据的一切证明。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甲、乙双方付款成交后,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8

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纪方接受买卖双方之独家委托,并独家促成了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事宜,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物业买卖及居间、委托代理、房地产咨询等事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标的及权属情况

1.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如该物业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此次转让须到开发商处办理更名或待卖方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2.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出售该物业并没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该房屋权属性质为以下第_______类:

①商品房 ②房改房、单位集资房 ③经济适用房、安居房 ④自建房

4.买卖双方确认的权属状况为下述第_______项:

①该物业未设置抵押无查封,且卖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对该物业设立抵押;

②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无查封,由卖方向抵押权人申请还款,买方愿意待卖方物业注销抵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③该物业处于已验收合格并交付,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状况,与开放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办证阶段中,双方同意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待卖方办理产权证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5.物业属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个人】未结清的还款额约为 _______万元,卖方承诺并配合办理注销手续及承担所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手续费用,不得故意拖延及隐瞒其他债权债务及银行信用等情况,现同意注销处理方式为第_______项;

①由卖方自行筹集资金负责解押注销;

②由买方支付部分楼款并用于提前还款解押使用,不足部分由卖方自行负责;

③由买方支付部分楼款并用于提前还款解押使用,不足部分由买卖双方委托担保公司或经纪方垫资结清解押;

第二条 交易税费

1.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约定

(1)契税

(2)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4)晒图费

(5)工本费

(6)登记费

(7)交易手续费

(8)印花费

(9)查档费

(10)评估费

(11)测绘费

(12)产权转移印花税

(13)抵押登记费

(14)土地出让金

(15)补公摊面积费用

(16)土地过户费用

(17)土地证办证费用

(18)解押服务费

(19)公证费

(20)开发商退房违约金/更名费

(21)担保费

(22)加急费

(23)提前还款违约金

卖方同意缴纳税费中_________________ 款项;

买方同意缴纳税费中________________ 款项;

2.税费缴纳与免征约定: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以交易程序或经纪方通知下依次按【未满年限全额计征】【已满年限家庭唯一住房免征】【综合计征】【差额计征】提交符合税务部门标准的材料进行减免或缴纳税费,买卖双方不得借故拒绝提供材料与配合办理。

3.税费变动处理的约定:如签署合约后,因政策变动发生上述税费征收标准上下调整的,则相对于本合约签订时税率标准的调整部分由本合约约定税费相应承担者承担,如发生本合约约定之外新的税费征收政策,双方应按新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成交价及付款方式

1.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_元,该成交价不因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且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2.买方付款方式种类为______________项。

(1)商业贷款

(2)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3)现金付款

如委托经纪方代为办理按揭贷款及权证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应在经纪方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并配合在【商业贷款在办理过户前】/【公积金贷款在过户后】到指定银行配合签署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的费用,买方向银行所申请按揭贷款金额与贷款年限最终以银行审批的结果为准,卖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贷款所需资料。

3.第一部分房款【定金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元),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

(1)签约当天买方须向卖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定金,并转为购房款,卖方应在经纪方通知下配合进行查档。

(2)签约当天定金由买卖双方委托经纪方代为托管(视为卖方已签收),待卖方查档并提供证明后由经纪方转付给卖方。

(3)签约当天买方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给卖方,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须于 后支付给卖方。

4.第二部分房款【首期款】:人民币 元整(¥ 元整),支付方式为______项;

(1)买方同意在房管部门【过户递件并出具受理回执当天】。

(2)买方同意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申请审批(一次性付款或公积金贷款除外)且卖方银行已通知可以提前还贷结清,办理结清扣款当日,将首期楼款转入卖方还款银行扣款账号内并用于卖方银行解押之使用,卖方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

(3)存入【买卖双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按托管协议约定支付。

5.第三部分房款【尾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 元整(¥ 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项;

(1)买方应在房管部门【过户递件并出具受理回执】/【领取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当天支付给卖方。

(2)买方在过户出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银行并领取他项权利证后,由买方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垫资方】,如由垫资方垫资解押或垫付款项,则由卖方与垫资方完成此款项结算。

(3)存入【买卖双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按托管协议约定支付。

6.如银行批准贷款额少于买方申请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交付:

(1)买方须在到房管部门【过户递件并出具受理回执】/【领取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当天支付给卖方;

(2)其他支付方式

第四条:物业交付

1.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实地勘察该物业之情况,对物业的但不包括坐向、面积、结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现双方确认交付标准为下述第 ___________项:

(1)空房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

(2)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并包括家具家电,以家具家电清单为准;

(3)毛坯房。

2.物业交付时间约定为下述第 _____项:

(1)不带租约,卖方收齐全部楼款_____个工作日内;

(2)带租约,卖方收齐全部楼款_____个工作日内或买方连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3.物业户口迁出约定: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务、税项、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不须对上述事项负责;若该物业地址已落有户口,则卖方应在 ______________前将户口迁出,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成交价的千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后须将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交由经纪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当日。

4.物业杂费结清约定: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物业之欠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在签署本合同之时,卖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整(¥ 元)予经纪方保管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经纪方无息原款退还该保证金予卖方;如买卖双方不设定杂费保证金,则视为买卖双方自行交房,因交房产的一切纠纷与经纪方无关。

第五条 经纪方的收费标准

1.经纪方的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局核发有偿服务性许可的收费标准,基于买卖双方独家委托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本合同且经纪方在买卖该物业时提供了信贷业务服务(信贷事宜),买卖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卖方须向经纪方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买方须向经纪方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___元)及办理信贷业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在签订本合同后,买卖双方如未支付上述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卖双方均委托经纪方在定金里自动扣取全额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和信贷业务服务费。

第六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签订本合约后,买卖双方须于经纪方的通知按房地产交易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前提供出具交易有关所需真实、有效的资料(含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有关身份证明原件、银行按揭所需资料等),并配合到相关部门签订交易所需相关文件与协议,签约当天应交付权属证明原件等资料给经纪方保管至交易递件当日,保管资料以经纪方开具的收件收据为准。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签约前已征得共有人、配偶、同住人同意、租赁关系终止或相关优先购买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愿意提供出具书面委托书与放弃优先购买确认书,不隐瞒关于房屋发生过的相关事件,不属于违章建筑,承重墙结构擅自拆改的危房。

3.买方保证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实地勘查,已征得配偶、产权落定人等同意;不得隐瞒个人征信问题,符合购房资格有关规定。

第七条 合约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签署合约后,不依约履行配合办理物业出售、购房等房地产交易手续或违反合约义务的,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应每日按该物业成交价的万分之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本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的继续履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_____个工作日的,守约方有权或委托经纪方向违约方发送催促履约书面通知,发送即日起超过______个工作日内,仍不履行合约手续的,守约方可解除交易或本合约自动解除,违约方按下列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如卖方违约的,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除无息退还买房已付楼款以及承担赔偿买方已支付给经纪方的服务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或承担赔偿经纪方居间佣金损失外,同时须支付与定金等数目之金额(包含未付定金)作为违约给买方。如卖方不依约退还及违约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另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______倍计算利息支付给买方作为罚息赔偿,至支付全部应退还及违约款项为止。

3.如买方违约的,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赔偿卖方应支付给经纪方的服务费外,同时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定金与追究其未支付定金,且卖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如买方不依约支付违约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另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支付给卖方作为罚息赔偿,至支付全部应退还及违约款项为止。

4.卖方未按约定期限将该物业支付买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万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须按所拖欠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送达,生效及持有等附则

1.经纪方有关本合同的通知、文件、资料,按照买卖双方上列地址、电话号码、传真、邮件等方式之一联系各方_____天后,即视为送达各方。如果通讯方式等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经纪方和另一方,否则送达不到的自行承担责任。

2. 本合同壹式三份,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生效。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卖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经纪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9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内的相关及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本补充协议,全部销售依据《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临时规约》及该商品房的使用和工程保修等信息,甲方承诺上述信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按照乙方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

一、对购房款项支付的补充约定: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二)乙方如以外汇现汇付款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款项结汇成人民币,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人民币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以银行转账、票据或汇款的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与购房款实际支付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一致的,则乙方与实际支付人应向甲方出具付款的书面说明。

(四)对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

(1)按揭付款是指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款贷款,在乙方获得贷款银行发放的购房款贷款后将前述全部贷款作为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前付清房屋总价款扣除乙方拟按揭贷款数额以外的所有房款(乙方已付定金(若有)转为本期购房款),并于合同签订当天付清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规费、税费、贷款产生的各项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乙方需自行到人民银行进行征信查询(甲方不负责查询),如乙方婚姻状况为已婚,则需查询夫妻双方征信,并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提交给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

①乙方已知晓银行办理按揭的要求,并同意按照按揭办理银行的要求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即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同其选定的贷款银行签署按揭合同,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②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在解除权形成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逾期视为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行使解除权后,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双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不应理解为“甲方的原因”:①甲方向乙方提供按揭贷款信息介绍;②银行在甲方售楼现场设点进行宣传推广及业务受理。

③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7 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鉴于实践中按揭银行并不就拒绝提供贷款发放提供书面理由和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同意,将此项改为“除非乙方能证明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否则乙方应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此期限之后,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本协议所指的“乙方的原因”应理解为基于提供按揭贷款银行判断标准,乙方作为借款人自身的主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不符合银行现行有效的贷款政策;②乙方及配偶资信不良;③乙方及配偶未及时全面提供贷款申请资料;④乙方及配偶未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其他情形。

④鉴于在签署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悉银行贷款等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并对此协议已有充分认识,故双方确认,银行因政策原因或乙方不能满足银行审贷要求原因拒绝向乙方发放贷款或发放贷款少于乙方申请金额的,属于乙方原因,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6)项之约定履行义务。

⑤甲、乙双方同意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的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受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⑥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具体额度、成数、利率及年限以提供按揭贷款银行的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未批准乙方贷款申请或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的额度不一致的,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银行批准是否贷款或贷款额度确定之日10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所有的购房款或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⑦乙方以按揭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甲方已被扣划款项,并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⑧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作出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在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商品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⑨发生上述第②项约定的情形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商品房恢复原状,且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将该商品房交还给甲方,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若乙方逾期未将该商品房交还甲方的,除②所述违约金外,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该商品房总房款1%的违约金,还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

⑩该商品房的权属证书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将该商品房转让给甲方或要求乙方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清偿代乙方承担的所有款项。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11乙方同意在获得贷款后,按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还本付息而导致贷款银行向甲方扣收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的,乙方应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还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甲方处支付上述款项,并承担自银行扣款之日到乙方归还之日期间的利息(每日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如乙方逾期未能归还欠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因甲方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原则上甲方为乙方引荐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甲方不予提供任何资料和协助、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和担保等方面的配合,并且乙方承诺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内将按揭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本条第(四)款第2)项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对购房款项支付的其他补充约定:

(1)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含分期付款最后一笔款支付时间约定在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后的),只有当乙方全额付清购房款(其中按揭付款的则须甲方已全额收到银行发放的按揭款)及相关税费后,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交房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乙方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前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房屋交付期限及房屋产权办理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若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购房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因乙方逾期付款,导致甲方起诉乙方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4)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或按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付款方式的,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二、 对本合同第六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将本条第二款如下内容“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全部变更为“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三、对本合同第九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删除本条第1款第(2)项全部约定,另行约定为: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本合同第十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甲方按本条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付房价款在扣除该违约金后,尚有剩余款项的,由甲方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对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一)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后(若有,此两时间以后者为准)的60日内,由【甲方】【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其中60天是指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须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前向甲方付清应付购房款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和提供所需资料,缴纳标准以本项目所在区域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乙方未付清应付购房款,或乙方未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或未提供规定所需资料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按上述约定时间为乙方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且所引发的逾期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对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乙方同意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权属登记手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引起的逾期办证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6个月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二)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若有)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后的90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9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乙方至甲方处实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之日起18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18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所约定的关于合同登记备案期限、产权登记期限及预告登记期限的天数特指工作日。

八、对交房手续的补充说明:

(一)若乙方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用,则甲方有权暂停交房,直至乙方缴清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期交房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对于现售商品房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具体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后的30日内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则在首付款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前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乙方最迟应在本条约定的交房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乙方逾期办理交付验收手续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日视为房屋交付之日,视为乙方认可并接收房屋。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甲方不予交付房屋的情形除外。

(三)对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的乙方可拒绝办理接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

(2)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的。

(3)甲方拒绝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承担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以及任何其他杂费等)即由乙方承担。若因业主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4)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受政策或专业部门或机构有关规定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②受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

③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爆发或较大规模瘟疫(传染病)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5)对本合同第十六条的“商品房质量”,甲方和乙方约定如下:

①在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经设计、地勘、建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若在接房查验时发现有本合同第七第2款约定以外的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不得因此拒绝和延迟办理接房手续,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但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负责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和支出。

②甲方出卖的商品房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具备了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即使在该商品房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也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6)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违约金(如有)、委托甲方代收代缴的物业维修基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并签署房价款的结算协议、办理完毕房价款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到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完善房屋交接手续,乙方若延期接房的,按《业主临时规约》的规定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其他费用。

九、对保修责任的约定:

(一)在甲方需使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空间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保修并提供必要的便利。若在维修过程中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对乙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若乙方不提供便利或拒不协助的,因此对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

(2)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

(3)乙方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不当装修的。

(4)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的。

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业主临时规约》。

十、对合同第十九条的补充说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或授权他人无偿使用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

十一、对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外墙面等的补充约定:

(一)乙方同意放弃每一幢楼附带的露台。

(二)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屋顶的使用权。

(三)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的天井处结构板、楼梯间屋顶的使用权。

(四)乙方同意虽然有上述约定,但不影响乙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缴纳相应物管费及相关费用。乙方购买的物业附带的露台、屋顶、底层花园、地下室等附带空间(若有),不影响房屋价款(合同明确约定计算价款的除外),也不影响乙方购买本物业,即:若有变动,既不会影响房屋总价款,也不会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五)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则使用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使用的业主自行承担。已布置的公共管线、通风口等公共设施,乙方不持异议并不能损坏或影响其使用并提供维修方便。乙方使用所购商品房附带的花园、露台,不能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不能放置可能损害建筑物本身的物品。乙方不能改变、移动甲方原建隔离墙或绿篱(包括形式、位置和高度等)。乙方不能损坏花园内外设置或预埋的公共设施。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承诺,若乙方对其所在的房屋及相邻区域进行改造的,其责任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改造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不得给其他业主造成不利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纠纷及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对规划或设计上属特定房屋买受人的附带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等,乙方同意由购买该房屋的业主或实际使用人享有专有使用权。乙方放弃使用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侵害其专有使用权,且乙方保证要求乙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房屋权属承继人均保证遵守本条约定。如因此导致乙方(包括其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权属承继人)向甲方或上述特定房屋买受人主张权利的,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八)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未计入本商品房计价面积及定价因素,以实际交付面积和利用状态为准,不影响本商品房的交付,乙方不得因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的任何原因拒绝接房或主张退房。

十二、因乙方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采取通过向乙方书面记载的地址(含《合同》、确认书等)寄发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无论乙方实际收到与否,甲方寄发上述通知7天后,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合同解除生效。甲方亦可采取公告方式,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次日即视为通知到达乙方,合同即解除。违约责任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乙方承诺遵守《业主临时规约》规定,认可甲方委托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前期物业管理。本物业涉及的物管相关费用有: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按标准向业主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物管企业享有或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甲方与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已经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含水电公摊)。

(二)本物业的特约服务收费按平等、自愿的原则,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十四、甲方享有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但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甲方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对其进行处置。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规划内的游泳池、文体设施、会所及附属设施设备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在同诚悦府项目内设置了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该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仅作展示之用,不作为交房标准。乙方确认,包括但限于甲方的售楼书、广告、展示的样板房、家居布置、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模型、模型的画面、数据、文字、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的讲解及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资料及其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等,均仅为购房参考示范,不作为签订合同之标准,亦不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承诺及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凡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

十六、合同解除的补充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配合甲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的撤销手续,如乙方不履行该等配合义务的,甲方除有权拒绝退还乙方款项外,还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如合同解除时,该房屋已经交付乙方使用或已经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乙方应在甲方退款前将房屋产权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名下,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装修费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除承担房价总款1%的违约金外,还需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且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十七、周边环境确认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其已经知悉所购物业及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环境、地上地下管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及项目周边现状情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环境噪声、管网架设干扰等不利环境因素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十八、其他

1、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职能部门政策等的变更或废止导致本合同的内容部分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的,并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等对本合同内容做相应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份额共同承担。

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3、本商品房设施设备、环境、配套等各项内容以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4、本补充协议和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甲方通知乙方的,将根据乙方所留地址采用挂号信公告、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并在该行为进行后的第七天开始,视为乙方已经收妥。需要紧急通知的,甲方可采用向乙方所留的手机、e-mail、qq等通讯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发送12个小时后视为乙方已经收妥。

6、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仲裁机构或法院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7、乙方所留地址和通讯方式要保持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8、在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经对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与说明,履行了告之和提示义务,双方也已就本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本补充协议不属于格式条款合同。乙方对此认为无异议后,予以签字认可。

9、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名及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楼号及房号,系初步确定的地名、楼号及房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的最终确定为准。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接房或退房。

10、鉴于本合同约定之开发项目存在不同的物业形态以及不同物业形态所处位置相对集中,甲乙双方同意不同物业形态相对分区,并按甲方修建的围墙(或甲方确定的其他管理方式)独立管理,均不对独立管理范围以外开放。围墙修建位置及其他管理方式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11、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县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拾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厅,所在____层,室号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六、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1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____市西苑一幢 号 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________年租金为18000元,第________年租金为19200元,第________年的租金为22800元,第________年租金为26400元,第________年的租金为30000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9000元,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________年下半年租金9000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9600元,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________年下半年租金9600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11400元,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________年下半年租金11400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13200元,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________年下半年租金13200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15000元,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________年下半年租金15000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500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中介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房屋坐落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产权性质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元,总计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元,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乙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__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__。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方收执,并由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方收执,并由_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甲方配偶: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1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天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房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其中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区双学区电梯房买卖合同 篇14

房屋买卖协议售房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面积平方,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建房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和该房屋所涉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抵押、买卖、赔偿、补偿、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

2、该价款为双方的最终成交价款;

3、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交付:_________________

1、在乙方付清全额款项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职责和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不得故意隐瞒该房屋的产权所属和产权共有人,甲方就本合同的销售行为已明确告知了房屋共有产权人、继承人和其它相关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不得就该房屋再次发生占有、销售、转让、抵押等行为;

2、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就该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如补充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