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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格式(精选17篇)

买卖合同 阅读(3.12W)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

甲方(出售方):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精选17篇)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康桥丽景一期地下车位”第 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 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2

出卖人(甲方):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 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拾 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 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 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 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 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 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1. 车位平面图详见附件一: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4

卖 方: (简称甲方)

买 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武胜县烈面镇玲庐花园4幢1-7车库, 车库面积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价格为: 总价人民币:47500元整(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7500元整)。

3、税费分担: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5

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7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8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车位所在楼栋【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车位预售依据

该车位已由____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地下______层____号,该车位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车位所在楼层【层高】【净高】为: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米。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车位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车位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

3、该车位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2和3可以同时选择)

抵押权人同意该车位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车位价款。

1、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车位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车位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出卖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十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 、 、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车位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该车位四至已划线;

第十一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一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车位质量的约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该车位所在楼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车位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二)转移登记

1、车位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该车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车位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第十七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 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

出卖人依法选聘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的备案手续。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年】

【半年】______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前期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地下停车管理服务。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六。地下停车管理服务的内容应与前期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一致。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六的内容,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申请办理该车位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车位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鱼台县城区翠湖龙庭小区玖号楼东单元壹楼西户车库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转让车库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鱼台县城区翠湖龙庭小区玖号楼东单元壹楼西户车库一个,本宗车库面积为贰拾陆平方米,具体编号为 。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甲方收到乙方该款项同时提供签字并按手印的收据。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双方权利义务

1、该宗车库在移交乙方之前,甲方购买该宗车库产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该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负责腾空车库交于乙方,并将车库有关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宗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移交之前的车库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部车库转让金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经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方车库共有人同意上述车库转让给乙方,并在甲方处签字按手印。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0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 卖 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层】 号车位。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2、其他方式: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1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车库出卖人)xx省x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4

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楼盘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______期______区______号车位,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个,(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地址: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______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5

甲方(出卖人):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对甲方的黄金?涪畔的地下停车位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购买该地下停车位,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 ,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黄金?涪畔地下停车位 号,面积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停车位。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地下停车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六、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准确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 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 壹 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篇17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 卖 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层】 号车位。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