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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房源买卖合同(通用3篇)

买卖合同 阅读(1.46W)

烟台市房源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烟台市房源买卖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烟台市房源买卖合同 篇2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经______教育局批准,由______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______________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_____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烟台市房源买卖合同 篇3

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天乐园工程提供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天乐园工程所有低压配电箱

第二条 型号及单价:各种配电箱共87台,具体单价以乙方报价下浮14%为准,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以上货品按国家规范生产制作,按图纸功能要求,元器件采用德力西牌,具体型号以乙方报价清单为准。

第四条 送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日内。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参元(¥82893.00),结算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为准。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初验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送货总价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于20xx年10月28日于山东聊城。

买方:

签字代表:

卖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