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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个人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合同书 阅读(2.07W)

实用个人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实用个人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____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做到医患双方心中有数。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X) 乙方单位:(盖X)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签字)日

实用个人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总行营业部 甲、乙双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文本,就对账服务的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和乙方资金安全,及时核实、纠正可能发生的账务差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相关账户的账务核对。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所涉及的账户包括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贷款账户。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对账方式分为纸质对账单对账、电子信息对账,对账单分为余额对账单和交易明细对账单。

第四条 乙方与甲方纸质对账单对账的主要采取余额对账单,网银对账的主要采取交易明细对账单,其他电子信息对账根据双方约定。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应至少按月向甲方发送余额对账单,进行余额对账。对账期内甲方定期(通知)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贷款账户未有业务发生额的,乙方至少按季向客户发送余额对账单。纸质余额对账单在对账日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纸质对账单打印或加盖本行对账业务专用章或业务公章。网银对账单由客户自行在网上查阅。

第五条 甲方应按约定的对账方式及时与乙方进行账务核对。甲方选择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对账,在系统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成功发出对账信息的,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甲方选择开户机构柜面领取方式进行对账,以乙方与甲方人员实际交接对账单日期为对账信息送达日,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未领取对账单的,乙方有权选择邮寄等方式发出对账单;甲方选择邮寄方式进行对账,乙方寄出对账单之日起3日内,乙方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甲方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对账,应与乙方具体约定送达标准。

第六条 甲方对同一账户的对账方式只能选择电子信息对账服务和纸质对账单对账服务之一。除特殊约定外,乙方为甲方开通网上银行对账服务后,不再提供纸质余额对账单,已提供纸质余额对账单对账服务的自动终止。

第七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余额对账单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账务核对,并将核对、填写无误的对账单回执反馈乙方对账机构。甲方如发现有未达账项时,应同时编制余额调节表,将对账单回执和余额调节表一并反馈乙方对账机构。甲方应对对账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出余额对账单之日起30天内未将对账单回执反馈乙方的,乙方视同甲方默认账务核对无误。由此产生的账务不符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返还乙方对账机构的纸质余额对账单回执及余额调节表应注明日期并签章,签章可加盖甲方在乙方的预留印鉴或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

第十条 甲方选择网上银行对账服务的,甲方应在签订对账协议后,根据协议从次月起在每月或每季前15天内提交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的对账信息,否则乙方视同甲方默认账务核对无误。

第十一条 使用其他电子渠道提供对账单或反馈对账单回执信息的,通过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电子信息载体。

第十二条 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与甲方进行面对面对账,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对账单邮寄地址,并在需要变更对账方式、对账单邮寄地址时,及时到开户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提供地址错误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地址导致乙方无法发送余额对账单或因对账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通过柜面查询账户相关信息的须指定联系人,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甲方遗失对账单申请补制的,须提交相关说明,符合乙方收费规定的应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所有账户后失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条款选择对账方式(请在对账方式前“□”中打上“√”):

□纸质对账单服务:

通过乙方开户机构柜面领取。

通过乙方邮寄对账单方式获取。

通过乙方外包寄送方式获取。

其他: □电子对账服务:

网上银行对账

其他:

对账单邮送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注:选择纸质对账单服务和电子对账服务中“其他”项的,甲方应与乙方明确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解释和修订权归属兴业银行。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个人服务合同书 篇3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快运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全国各地速递(物流)服务业务。

2.服务区域:甲方在各地所开通及有代理派送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 费用与结算

1.本合同所称运费的计算以重量为依据进行计算,计费重量将以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材积重量中较大都为依据。

材积重量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2.每月_____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付清上月月结款。

4.甲乙双方如因问题件发生争执,双方要以友好协商处理,乙方不得以此事为由拖扣甲方的月结款,否则甲方有权追讨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每_____%计算。

5.费用的支付形式为: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必要时或政府机关要求下,有权随时打开托运物品以供甲方或政府机关检查。

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5.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派送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6.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7.全方位为乙方提供全国各地无超区速递服务,如遇需转寄EMS情况的,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邮费将另行计算。

8.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9.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不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包装材料。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价值,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详细信息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得交寄下列违禁品

A、陆路运输禁寄物品:

(1)贵重物品: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

(2)可议付的物品:信用卡,电话卡,车票,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等。

(3)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

(4)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5)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以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用品。

(6)各类烈性毒药,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等。

(7)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器等。

(8)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激光视盘(VCD,DVD,L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9)妨碍公共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0)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

(11)难以辨认的白色粉末。

(12)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

(13)易碎品:玻璃,陶瓷等制品

B、航空运输禁寄物品

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主要有以下几类:

(1)爆炸品:如烟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2)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无排放装置,不能再充气的),救生器(可自动膨胀的)等;

(3)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

(6)毒性和传染性物品:如农药,锂电池,催泪弹等;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品: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

(9)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

(10)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其它航空禁运品:粉末状物品_____(不论何种颜色)_____,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没有国家音像出版社证明的音像制品(含CD,VCD),刀具,榴莲,砖块,沙石,带气火机,涉及"武器"和"枪支"概念的任何货品(含玩具)等。

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器,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的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五条 送达及退回

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货物时,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送货提单上签收,原则上甲方把乙方快件派送到客户签收后,此票件的合约已履行完毕,如再有问题,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但有义务配合乙方调查。

2.如托寄物品由收件人付费,但收件人拒付费用,所有快递费用由乙方承担。未付清所有费用前,本公司对托寄物品有留置权。如寄件人要求退回该物品,乙方应支付双程运费。如收件人拒收且乙方不愿意退回该件时则由乙方承担第一程运费,此件由甲方作为废件处理。

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六条 保险及理赔

1.乙方须为_____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为_____%,最高保价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

如乙方没有注明保价金额及交付保价费,甲乙双方将共同默认此票货物的价值在_____元以下。

2.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_____元以下或未保价的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_____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当月的快递费用中扣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_____元以上的保价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延误派送,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因过境交通挤塞,交通意外,海关行为。

4.理赔要求必须在事件发生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索赔并附具相关之证明文件。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快运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