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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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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精选16篇)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        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价格________分/分钟,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        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_____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_____庭_____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4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鉴于甲方拟开通移动400业务,乙方愿意并有能力向甲方提供移动400业务租用及相关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语音专线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400业务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的服务,并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市通信管理局批准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移动400服务应向乙方付费,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具体资费见业务受理单。

1.2 甲方租用乙方移动400业务,甲方行业性质及业务具体使用场景:

行业

□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电子

□金融/银行/保险

□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

□商业服务

□贸易/消费(食品/服装/家具等)/家用电器

□广告/媒体/文化

□制造/加工/汽车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邮政

□服务业

□能源/原材料

□医药/医疗

□国家事业单位/卫生/教育/培训/科研/非赢利机构

□农/林/牧/渔

□其他(请写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场景

□售后服务

□呼叫中心等

□售后服务

□客户咨询等

□其他(请写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保证通过网络传送的信息安全、保密。甲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固定电话网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操作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允许的业务(如话务批发、落地)等,否则,甲方将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2 甲方在使用400业务的短信业务时,必须遵循以下条款:

2.3 甲方保证仅向其内部员工或注册用户发送短消息,并且上述用户自愿接收甲方发送的短消息。甲方不得向未同意接收其信息的用户发送信息,也不得向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信息,甲方负责提供其内部员工及注册用户名单并保证名单的准确性。甲方须遵守乙方关于实名制及发送名单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于甲方发送信息范围不当或内容错误等造成的一切用户投诉,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2.4 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5 甲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保证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以手机作为媒体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九不准”:即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__】231号)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①政治性新闻信息;②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③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④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⑤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⑦开办赌博的信息;⑧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⑨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3)“五大类”:即公安部(公通字【20__】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①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③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④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⑤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

(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2.6 甲方承诺不以转售、转租、借用、代发等方式将移动400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并且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进行任何带有盈利性质的经营行为。

2.7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登录帐户密码,并定期更换,以防止甲方帐户密码泄漏、被盗。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如发现甲方违法使用、违规外呼、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语音专线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2 甲方须以实名方式发送短信,在发送给用户的每条短、彩消息中,须提供并使用符合乙方规定格式的企业签名,企业签名须与甲方工商注册名称或注册品牌保持理解上的一致,不得使用虚假签名。在发送信息时由乙方网关系统在甲方短信内容中自动添加甲方的企业签名,格式统一为[企业签名],签名内容需占用信息正文内容字节数。

3.3 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固定电话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在乙方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

3.4 甲方有权就使用移动400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给予解答。

3.5 乙方对甲方的移动400业务计费周期为月,甲方第一个月的月租费收取根据移动400业务开通的时间,在当月帐期内收取。

第四条:缴费方式

4.1 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集团统一付费、□银行托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为银行托收方式,甲方授权其开户银行按照乙方提供的话费帐单将话费直接从甲方帐户内扣除。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银行托收户须保证在托收日其帐户有多于其应缴话费的资金供乙方划帐。甲方欠费的,每逾期1日按欠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欠费时间达1个月,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如欠费时间达三个月,则视为甲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权追回甲方已发生而未付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发票信息

5.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5.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1%)

5.1.2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发票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5.2.1 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2.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已向甲方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发票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5.4 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5.5 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6 甲方使用移动400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出售移动400业务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2 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移动400业务,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应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3 甲方的客户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或不准确造成甲方无法收到乙方发出的话费帐单或其它业务通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 甲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需缴纳其在帐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所有应付乙方的话费时,本协议终止。

第七条:协议期限

7.1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7.2 如合作期限的执行及续约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相抵触,则应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7.3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并另行签订协议。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预付费客户自动按月顺延合同有效期,后付费客户自动按缴费周期顺延合同有效期。为确保用户的利益不受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问题。

7.4 若出现下述违约事件并持续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在提前【 】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终止本协议:

7.4.1 任何一方出现破产或根据破产法或任何其他资不抵债的法律,提起自愿或非自愿的破产程序,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安排或进行公司重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7.4.2 任何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7.4.3 在收到守约方违约通知后,违约方未能在【 】内进行补救(并且违约方有能力进行补救)。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8.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8.2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8.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1)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8.5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9.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9.3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9.4 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受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9.5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9.6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接受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9.7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9.8 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0.3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将该争议提交至乙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乙方当地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2)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4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0.5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10.6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11.1 其他事宜

甲方使用语音专线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11.2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终止期限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终止期限。

11.3 通知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1.3.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

11.3.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10日视为已送达;

11.3.3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11.4 如遇甲乙双方有一方需变更企业名称或变更法人,更名后的新企业或新法人应继续承认本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双方履行本协议的合法地位。

11.5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编码:_______ 受理表编号:

移动400业务受理单

业务类别□申请业务 □取消业务 □功能变更 □变更结算方式

□停机保号 □复机 □其它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所属行业

客户地址 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E-Mail/传真

业务信息

申请号码 号码用途

业务功能

(需要请划√,带下划线为收费项目)□遇忙/无应答转移(仅限目的号码为中国移动号码)

□按时间选择目的地号码 □根据主叫位置选择目的地号码

□密码接入 □呼叫该4001号码次数限制

□呼叫分配 □呼叫阻截

□短信功能

备注:您可通过“移动400 自服务网站”自行设置上述业务功能参数

终端类型□单机 □模拟中继线 □数字中继线

□小交换机 □手机 □小灵通

目的地号码及开通要求号码1: 号码2;

号码3; 其他

账务信息

缴费方式□现金支票

□统一付费

□银行托收 账号名称: 单位

财务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计收费项目开户费

语音套餐 套餐短信套餐 套餐

功能使用费种类 每月费用

附注

业务使用

期限规定1本业务受理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业务受理单的履行期限为一年,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计算。履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则履行期限自动延长,直至一方提出异议。

受理信息

(业务受理部门填写)客户所选号码

号码预占流水号

客户经理/受理员

受理厅

同意以上内容,现予以确认受理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

我单位对于所申请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移动400业务接入服务,为确保向客户提供健康的信息服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向中国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利用在中国移动接入的业务网站/平台,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宗教极端思想的;

5、散布谣言、涉暴恐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击党和政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

三、我单位承诺不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用途;不隐藏、变更或转租、转售号码;不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

四、我单位保证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五、我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与中国移动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关停业务,直至单方面终止业务合作协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追究我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等。

六、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移动负责保管。

特此承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6

合同号:   

签字地点: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合作关系。

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无线增值应用业务通道进行全面合作。

并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 双方合作的网络基础是乙方的短信网关,其移动特服号是,联通特服号是,服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当地移动,联通运营商规定不支持增值服务的手机除外)。

1.2 甲方针对企业短信市场现状,开通企业短信平台,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协议后,通过企业短信平台实时向用户提供企业短信服务。

1.3 本项合作采用甲方与用户签订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并对接收用户进行短信确认的方式。

1.4 甲方负责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负责对新用户进行短信确认并确保用户是否同意接收。

甲方负责提交,发送企业短信信息。

1.5 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软硬件资源,合作分界点为互联网。

1.6 根据市场发展,双方可开发新的合作内容,具体方案由双方书面另行确认后开始实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 甲方必须保证合作业务中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项目开展服务,宣传等商务工作,但不能未经用户许可(未同甲方签订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过乙方短信确认时)擅自向用户发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信息开展此合作项目的宣传工作,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2.1.4 甲方有权要求及时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数据统计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号码下二次开发所发展的短信业务,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业务必须提前向乙方公司进行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

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业务协议原件(若只有复印本应加盖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通道提供以下业务: 

(1)向非自身员工或非自有客户群发送信息的业务; 

(2)信息内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词及不健康内容的短信业务; 

(3)信息内容中明显包含广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终用户投诉的业务; 

(4)信息内容中没有信息发送方的企业标识容易造成最终用户不清楚信息来源的短信业务; 

2.1.7 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申请业务代码。

申请业务代码时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申请模板进行资料填写。

2.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 乙方负责短信发送网关的运行,免费提供技术维护,保障短信服务的正常运转,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使短信发送正常运行时,乙方不负担责任。

2.2.2 乙方负责分配给甲方合作业务中的短信发送后台网页,但甲方应保证不泄漏登陆名称及密码,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对该后台网页的使用权,由此产生的费用与纠纷由甲方承担。

2.2.3 乙方不承担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2.2.4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质量有监督权,一经发现有违法信息或违法操作,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5 乙方负责向运营商申请业务代码。

业务代码批准通过后合作业务才可开通。

如业务代码没有通过,乙方不负担责任。

3.服务资费及付款方式 

3.1 服务资费 

3.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术维护费元整,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清; 

3.1.2 短信发送资费按实际发送的短信条数计算,每下行1条短信,通道占用费:。

3.2 付款方式 

3.2.1 甲方以预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发送费用,每次至少支付元人民币。

甲方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当预付款为零或负数时,乙方将停止为甲方发送短信。

在每次甲方发送短信后,乙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

乙方开户行帐号如下:。

3.2.2 甲乙双方确定对帐人(如有人员变更需及时通知对方)后,在每月的10日前按统计数据信息对上个月的短信成功下行流量进行对帐(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根据实际的成功下行流量确定上月的短信费用。

3.2.3 乙方向甲方承诺每月对帐时所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

4.信息安全责任保证 

4.1 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信通道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安全,并切实做到: 

4.1.1 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内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产品所发布的信息。

4.1.2 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本集团短信平台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4.1.3 明确本企业的客户群和客户范围,手机用户必须是自愿接受企业服务。

4.1.4 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5 若发现本公司所发布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4)款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4.1.6 对本公司所发布的信息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应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4.1.7 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4.1.8 甲方保证: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进行短信发布活动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一至七条,甲方愿意按双方合同要求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未按上述信息安全责任保证规定合法使用乙方通信通道所造成或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承担一切相关后果。

5.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5.1 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它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它资料。

6.声明及保证  

6.1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任何的雇佣关系,甲乙双方之间应为合作伙伴关系。

7.协议的效力  

7.1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2 一方欲终止协议,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7.3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如无任何问题,并无书面要求提出终止协议,则可无限制自动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一年。

8.协议的终止及其他 

8.1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作。

8.1.1 本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延期。

8.1.2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8.1.3 如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与国家现行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情况。

8.2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9.违约责任  

9.1 甲乙双方应该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9.2 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0.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罢工,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害或市政府法令,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其中,中国移动公司,短消息中心,短信网关等技术故障或系统割接造成的临时性业务拥塞,延时,中断均属于不可抗力,乙方对由此引起的业务延迟或中断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乙方应协助甲方尽快妥善解决此类故障并尽可能防止其再次发生。

涉及到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干预性因素导致的变化也属此列。

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拒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

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于网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还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服务器硬件故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网站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但是,资信或资金不足不得被视为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项。

12.其它  

12.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签订附件约定,所签订的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应。

12.5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7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_____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与乙方的_____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四、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设备:防火墙1台、局域网交换机1台、vpn网关1台等。除上述设备外,其余相关设备则由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向使用对象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 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__________卡发放对象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甲方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十、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对甲方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乙方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向甲方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 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 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2:乙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8

投联贷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投资机构):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落实科技型企业投联贷业务,便于双方及时、有效进行合作,经充分讨论、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实行“协同联动、风险隔离”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选择标准

一、满足甲方投资标准及乙方对授信企业的基本准入标准。

二、企业研发和经营范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行业范围,主要有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国家产业政策倡导的“三高六新”企业(高增长、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新经济、新农村、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模式),或在细分领域领先的优质传统行业企业。

三、主营业务清晰,有明确的盈利模式,具有良好成长性;第一还款来源充足,信用记录良好。

四、企业拟进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或境外资本市场。

五、经甲方及乙方共同同意的其他标准。

第三条 合作模式

根据投资资金注入先后不同,分为投前贷后、贷前投后两种模式:

一、投前贷后模式

指乙方对科技型企业在信贷投放前,甲方已与其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已实际注资入股,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二、贷前投后模式

指甲方已与科技型企业达成投资意向,但资金尚未注入。乙方先行投放信贷,外部股权资金注入须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完成。

以上模式具体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要求其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及配偶提供个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 信息交流机制

一、甲方与目标企业通过投资立项审查后,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调查。

二、若甲方对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审批,应将拟增资入股金额和时间等具体事项发送给乙方;若甲方与企业已签订正式股权投资合同,并已实际完成注资入股,应将尽职调查报告及股权资金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信息发送给乙方,乙方落实专人对上述项目进行调查。

三、乙方利用辖内机构渠道和客户资源众多的优势,向甲方推荐具有成长性、有股权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落实专人对接该项目。

四、双方定期约定时间,召开业务交流会,围绕投联贷业务合作、相关企业行业发展趋势、企业资金实际用途及产品市场前景、股权注资完成情况、商讨后续风险防范措施、新一轮资金入股情况等,争取共同防范风险,实现共赢。

第五条 甲方指定        部门,乙方指定        部门作为投联贷业务合作具体联系部门,负责双方合作事项对接。

第六条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及子公司、乙方及辖内分支机构。

第七条 本协议暂定有效期限为两年,双方如有异议,可在共同商榷的基础上对协议进行修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不构成甲乙双方具体合作业务项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双方业务合作上具体权利义务,通过另行签订的专项业务合同予以约定。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已经生效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9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拓展双方的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数据专线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租用乙方数据专线用于甲方内部信息化应用需求。

1.2 乙方收取甲方数据专线相关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维护相关线路并提供客户服务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种类的业务需求,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负责建设自有内部网络,维护内部网络所有相关设备及线路,负责自身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保证工作,同时保证不损害乙方的系统安全、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

2.2 甲方应对乙方布放在甲方办公区域的设备履行日常实物管理及保全职责,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甲方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在业务注销后,产权属于乙方的设备,乙方将进行设备回收,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

2.3 乙方不负责甲方楼宇的综合布线工作。甲方自建机房环境配备需达到乙方建议标准,若由于甲方机房达不到该标准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损坏导致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等),均与乙方及业务平台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4 甲方租用乙方的数据专线,仅限于甲方相关应用系统通过乙方数据专线为甲方内部提供信息化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数据专线线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转租、转售。如经过查实甲方存在上述行为且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数据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从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不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数据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将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按照从本合同生效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5 如甲方使用后认为现有电信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调整电信接入服务的项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费按乙方的相关资费标准调整。

2.6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乙方的专线线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通过集团专线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如果发现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业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2.7 随着甲方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带宽需求加大时,应优先采用乙方的数据专线接入,与乙方签署补充协议,并且依据实际需要,提供机房和相应的协助。

2.8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和甲方的业务合作,同时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到相关接入点的数据专线安装、开通工作,同时双方另行签署集团专线开通/计费确认单。

3.2 乙方应统一受理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10086-8】。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传输服务和故障维护服务,同时负责配合甲方进行接入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乙方因线路测试、设备维护、光缆切割、软硬件升级等因素需中断甲方的电信接入服务的,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网站公告、邮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种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5 乙方提供的数据专线服务只包括线路及相关接入设备,同时保证甲方的终端设备可正常连接至网络中。乙方对甲方在网上传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网络堵塞、设备受损导致网络系统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不作保证,但乙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对线路及设备尽快修复。

3.6 因乙方责任造成网络接入连续阻断一天以上的,乙方给予甲方补偿阻断天数的相等使用时间,乙方不承担因网络中断引起的其他责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丢失或影响其他客户业务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维护迟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3.8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乙方可以对资费作相应调整,但要提前1周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据甲方的故障恢复时限要求明确线路的SLA服务等级。故障主要包括业务中断和一般故障:业务中断指线路完全无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线路可使用情况下的其他故障,如线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务等级区别具体如下:

故障类别专线类型AAA级AA级A级普通级

业务中断跨地市、地市内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内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复时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诉时或出现监控告警时起,至甲方线路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时间(单位:小时)。

第四条:资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4.1 费用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费、专线月租费和SLA服务费。

4.2 安装调试费: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装调试费,标准资费为1000元/条,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1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3 专线月租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专线使用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4.4 SLA服务费:乙方根据甲方SLA服务的需求,按月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标准资费为普通级专线不收取服务费,A级专线服务费为月租(含税单价)的10%,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20%,A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30%,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1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5 专线以乙方业务开通和关停为依据按月计费,首月和末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4.6 若由于专线施工进度问题导致专线分批开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则分批开通使用的部分专线,立即开始计费。

4.7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的资费标准依据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国家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经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循履行。

4.8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4.9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专线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0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月/□季度/□半年】。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1 当业务暂停达到3个月,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4.12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4.13 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帐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变更结算方式,乙方承诺给予配合。若甲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变更结算方式,甲方承诺给予配合。

第五条:发票信息

5.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

5.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5.1.2 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发票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5 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6 已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发票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市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编码: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编码: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3、可与备案。

4、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5、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6、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万分钟,?价格____分/分钟?,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_____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_____庭_____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__市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智能手机的推广,能锁定_________高端用户;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加快信息化数字建设,发展行业用户;

2、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给_________(公司)直接创造_________(业务名称)上网包月,最低为_________元/年;甚至更多;

3、为_________公司直接解决高端用户的咨询解答,为高端用户解决智能手机的设置和调试;(包括GPRS的上网设置,卫星导航的设置,手机功能的调试);

4、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为_________公司后期的_________(项目)做前期培育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智能手机的售前/售中/售后工作(包括给用户提供相关软件的更新、下载及安装,解决用户在使用智能手机时遇到的问题及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2、负责相关智能手机培训工作(包括智能手机的使用,操作,软件的下载等);

3、负责其他有关技术的协调;

4、负责_________(业务名称)相关代理业务的办理收款及人员的安排;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硬件的提供(场地/宽带/电脑/办公设备)及相应应用操作程序的提供;

2、负责人员相关业务流程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外的宣传和推广;

4、给甲方开设统一代理_________(业务名称)的帐号,保证帐号的安全性;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四、代理折扣和市场收费

1、甲方发展的_________(业务名称)用户,通过统一帐号受理,根据包月套餐,给予甲方_________%提成,结款方式根据乙方的_________(公司)代理为准结款;

2、甲方发展的_________(业务名称)用户,只要用户在使用中,乙方就需给甲方提成,提成方式按上述提成不变;

3、甲方发展的_________(业务名称)行业用户,结算方式按上述提成不变;

4、手机邮箱代理:发展一个用户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个。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所开发的手机软件程序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 1

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收费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____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____日至当月____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应在次月____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若于次月____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____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____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考核机制对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在接入后

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____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

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________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

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信息源责任单位(本协议中c)接入中国XX公司语音业务平台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a网关、aabe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XX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甲方负责保管。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3

目录;1.解释....................;2.聘用和服务范围...............;3.支付....................;4.保证....................;5.不作为保证.................;6.有效期和终止................;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目录

1.解释..................................................................1

2.聘用和服务范围........................................................2

3.支付..................................................................2

4.保证..................................................................3

5.不作为保证............................................................4

6.有效期和终止..........................................................5

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6

8.代理..................................................................6

9.适用法和管辖。........................................................6

10.转让................................................................7

11.通知................................................................7

12.一般条款............................................................8

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年【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地点】签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陈述

(1)

(2)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专业进行的生产和零售。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专业进行的生产和零售

(“业务”)。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独家的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各方签订本协议以确定相关条款,据于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因此,各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

1.1解释本协议中以下词组应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关联企业”,指的是对于任何人而言,任何其他人直接或者间接的予以控制,或共同控制,或者其对他人进行控制。在本定义中,控制指的是直接或者间接拥有,具有能力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管理的方向和政策(不管是通过担保权益还是通过合伙或者其他所有权权益,这种安排可以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形式进行);

“服务费”由第3.1条进行定义

“债务”指的是,对任何人而言,无重复的(i)所有因此类人的借款以便还清迟延支付的购买财产价款或者服务费而产生的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收费);(ii)所有应当由此类人支付的信用证以及由此出具的票据的票面价值;(iii)任何由设置于此类人拥有的财产之上的留置担保的责任,不管此类人是否承担了这些责任;(iv)此类人作为租赁人应当支付的租约总金额;(v)所有此类人的或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所有第三方作出的担保);

“担保”指的是任何抵押,质押,担保契约,分配,定金,阻碍,留置(法定或者其他),优惠,优先权或者任何其他性质或种类的担保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条件的出售或者其他回购协议,根据法定形式签发的任何金融或者类似的申明或者通知,并且任何与前述安排具有实质性相同效果的租约);

“人”,指的是任何个人,公司,自愿性的组织,合伙,合资企业,信托,非公司型组织,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政府机构;

“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服务”指的是根据本协议,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并由第二条详细解释的服务;

本协议中对任何条款的索引,都是指对本协议中条款的索引,除非协议另有规定。

1.2

2.

2.1本协议中的标题不应当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聘用和服务范围甲方在此同意向乙方提供独家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业务

管理,技术支持,战略规划,市场及销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资源管理。

2.2排他性的服务提供者。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当是排他性的服务提供者。除非获

得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寻求或者接受来自其他服务提供者类似的服务。

2.3有关服务的知识产权。甲方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创造的任何所有知识产权或技术享

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此类知识产权应当包括专利,商标,商号,版权,专利申请权,版权和商标申请权,研究及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许可,转让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力)。如果乙方必须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甲方应当通过和乙方签订独立的协议授予乙方合适的权利。

2.4质押。乙方应当允许和促使乙方的股东向甲方出质其在乙方的股东权利以便保证乙方

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

2.5乙方特此向甲方授予一项不可撤销的排他性的购买权,根据该购买权,甲方可在中国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自行选择,向乙方购买任何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标),作价为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对该资产转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约定。

3.

3.1支付普通条款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vpdn-radius与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11、此协议是基于_________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的。

四、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为省厅、各市各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省厅(包括各厅管、厅属单位)及各市(包括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给交通系统各单位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本省交通系统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本省交通系统内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交通系统各单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______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7、此协议为全省交通系统统一协议,在该系统范围内一律有效。

8、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署在技术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业务网络连接端口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9、乙方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号段,不作语音通信用。若产生语音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

十、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0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各结算单位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统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分别向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各地市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1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取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甲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附件2:乙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附件3:全省各市预留号段及联通各地分公司联系方式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5

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销售经理,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销售业务员。双方为拓展业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是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及其他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二、双方商定,合作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可协商续订。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对外拓展房地产中介、中小企业及自然人贷款融资等业务,所获得的客户交与甲方后续跟进。必要时,甲方以其掌握的商业信息与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1、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后,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2、上述利益分配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方式为            

五、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在确定对方有履行能力和诚意的情况下,方可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乙方承接的所有业务均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合同。

七、凡乙方拓展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业务,必须与甲方合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与**公司或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合作,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业务获得的销售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以及解除合作关系后两年内,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渠道、销售策略等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非法使用、转让或许可其他单位、个人使用。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11月   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方便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发挥乙方医疗特长,双方共求发展,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提供一楼场地给乙方经营口腔科业务。

二, 乙方投资空腔科所需设备及器械。

三,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头三个月每月____元,第四个月起每月____-元,按季付房租,提前一个月付下个季度房租,如房租整体上涨,乙方所付房租也将相应上调。

四, 乙方开科前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贰仟元,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十天后,如无医疗纠纷,乙方无违约及其他有损门诊经济,声誉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押金,如遇医疗纠纷并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赔偿金。

五, 乙方应爱护甲方新装修的房屋及新添置的桌椅,空调等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酌情赔偿。

六,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贯彻医疗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

七, 如乙方发生医疗纠纷,甲方有义务进行调解,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的原因需打点的费用由乙方出。

八, 甲方要对乙方的所有口腔医疗器械和设备受到保障,如上级检查甲方应付一切,乙方在经营期间,口腔科管理权乙方有权转让,甲方不得干扰。

九, 合同期满如乙方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期满前二个月协商合作意向,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十, 合同期限暂定叁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执业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可优先续约,合同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补偿。

十一, 乙方在开科之前需将执业医师注册在甲方,直至合作期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