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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服务合同(通用3篇)

服务合同 阅读(2.03W)

设备采购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设备采购服务合同(通用3篇)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

供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详细配置须按附件一填报。

2供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年(除外),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操作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册、服务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设备技术配合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技术资料邮寄至:

5供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的腐蚀、受潮、损坏和丢失负责。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供方应给予解决。

五、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3日之前,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

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接收。

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供方负责10日内补齐。

(2)验收地点: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使用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但无法提供损坏配件的,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如需方无法排除故障问题,由需方提出书面现场服务申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确认服务工程师和提供相关所需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招标采购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需方:

供方:

设备采购服务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买方委托卖方承担 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开通等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内容如下:

一、产品供货及设备安装价格

注:(1)产品价格指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附件价格;

(2)产品价格中含有产品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管费及利润、税金等。

(3)采用R410a新环保冷媒,所有室内机均标配冷凝水提升泵,扬程600MM。

注:(1)综合单价中包括设备吊装、安装就位、二次搬运、安装辅材、人工及机械等费用;不含空调设备价格。

(2)安装总价中包含冷媒铜管、电气材料、制冷剂(R410a)、冷凝水管(给水PVC)、风管和风口、橡塑保温材料、金属吊支架等安装项目的主材费、安装费(含辅材、人工及机械费)、系统调试费、验收费、综合费率、利润、税金及现场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相关配合费包括设计出图费、总包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费。(未谈是否含配合费)

二、总价合同及其调整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 .00元),其中设备总价为 人民币 元整(¥ 0.00元),安装总价为 人民币 元整(¥ .00元)。

2.本合同总价是指在招标时提供的建筑平面图纸范围内的空调设备及其安装总价,除发生下列情况按合同已有单价或买方签证调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调整:

(1) 工程建筑设计作重大修改,而引起户型及套数的变动;

(2) 因买方原因对原空调设计方案作出较大调整,但不包括因卖方空调选型和配臵容量不当而引起的调整;

(3) 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的计算方法:若本合同中有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设备及材料价格按本合同单价进行调整;本合同无相同型号规格的,设备及材料价格须由买方签证认可,安装费用可根据本合同中相同户型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和工期要求

1.付款方式

(1)设备款: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货,经过到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到设备货款总额的 %;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提供齐全,并经结算及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5%在产品保修期满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正常无缺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2)安装款:安装单位进场后10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总额的50%,工程安装施工全部完成并经买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并经结算及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总额的45%,余款5%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正常无缺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2.工期要求 200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调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卖方提供的空调产品及部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必须是中国检验合格、并准许在杭州使用的产品。

2.卖方须保证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性能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的产品。

3.本合同中的产品必须符合上海大金空调产品出厂质量标准、国家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空调设备和家用电器国家或行业标准。

4.卖方须对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负责。

5.管道穿墙机械转孔及套管、预留洞移位及修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及运输

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部)标准规定,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2.货物由于包装不善或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锈腐、损坏或短缺,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3.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买方满意为止。无论造成缺损的原因如何,都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供货。

4.卖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尺寸、重量及存储条件等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安排存放地点。

六、 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买方如变更供货时间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卖方确认。

2.交货地点: 工程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

七、设备到货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提供详细的、完整的设备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2.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之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监制及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

3.设备到达现场后,买卖双方、工程建设监理方一起开箱检验。如发现实物与合同产品不符,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如发现实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缺失等情况由卖方负责调换或补足,直至买方满意为止,但不得影响工期。

八、产品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提供

1.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

2.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系统的组成与配套资料;

3.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主要部件装配图、零部件目录及图册、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和试运行工艺技术条件等图纸文件资料;

4.与土建施工相关的安装资料和预留孔、预埋件图纸;

5.按招标文件和工程进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空调平面布臵图、电气接线图、系统原理图和安装大样图;

6.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九、安装、调试和验收

本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全包工程。卖方负责包括设备供货、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等一切费用。

1.安装施工

(1)买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费用由卖方承担。

(2)买方负责提供空调电力配线至每户空调室外机处,室外机至室内机以及户内的电力和控制线路安装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负责在卫生间管笼内安装空调冷凝水立管并预留接口,卖方负责空调室内机冷凝水管安装并与管笼立管接通。

(4)管道穿墙机械转孔及套管、预留洞移位及修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卖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纳入现场工程监理、土建总包和安装总包单位的管理。

(6)卖方应根据工程情况提供到货计划、安装的施工进度计划,经买方确认后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卖方应按计划完工并交付验收。

安装技术要求: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咬口制作,板厚须符合规范要求。空调送风口采用细叶百叶铝合金风口,回风口采用门铰式带滤网细叶百叶铝合金风口,风口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塑,颜色另定。风管、冷媒铜管和冷凝水管均采用橡塑保温材料保温,风管保温厚度为15毫米;铜管保温厚度20毫米;冷凝水管保温厚度为10毫米。电线套管采用焊接钢管,规格及壁厚按规范要求。室外机应采取适当减震措施。

2.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卖方应派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产品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所需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2)程序和表格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经买方审核后生效。

(3)测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卖方须认真做好测试记录,并出具空调设备测试报告。

(4)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工程监理及买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结果须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本合同要求。

3.安装验收

(1)成品保护。工程完成后,卖方须负责全部空调系统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为止。在交付使用前,如空调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卖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

(2)安装验收。空调安装验收须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由工程质监部门、工程监理和买方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

(3)验收合格条件

空调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规定要求。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空调施工图纸要求。

(4)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4套,包括空调安装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报告、设备使用操作与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1.技术培训

(1)卖方须对买方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维修人员2名、操作人员2名。按投标文件中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2)技术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空调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及安装的缺陷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终身维修。

(2) 卖方须在杭州市设有维修点,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卖方维修人员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故障排除。

(3) 保修期内在每次制冷(制热)期开始前,卖方免费负责空调的开机调试。在质保期内,每两月对所有空调进行一次常规检查、调整和清洁保养。

(4)卖方须对合同中各种型号规格的空调设备提供足够的备品、配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5)在保修期满时,卖方工程师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代表对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免费解决并取得买方有关部门的认可。

十一、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的质保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卖方免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产品的质保期满后,一旦发生设备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及时修理并提供备品、配件,费用按投标文件中备品、配件的单价收取。

(3)由于买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卖方应保证及时给予修复,费用由买方承担。

2.供货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罚金按逾期交货货款的百分之一计算。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价的30%计取。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3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3.安装违约责任

(1)卖方必须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开通全部完成后 1 个月内,会同买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按有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验收。如因设备缺陷和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按期提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卖方应负责返工并赔偿买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推迟交付的赔偿费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 % 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因买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2)卖方对合同中各户型房间所配臵空调设备的制冷(制热)效果负责,必须保证在规定的室外气温条件下,空调机制冷(制热)开启后20分钟内,室内温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温度范围,否则,卖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十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的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或汇票),计人民币 元整(¥ 元),与买方签订合同前递交。

2.该履约保证金在空调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经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无息退还,最迟期限为 年 月 日。

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赔偿买方相同数量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供货和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2.卖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3.虽然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买方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十四、合同修改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由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

2.除非买方对设备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提出解除、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的设备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3.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部分。

十六、争议解决

1.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期间,除正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八份,双方各执肆份。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八、其它事宜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技术文件及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解释顺序为:

合同---询标纪要---投标文件---补充技术文件---招标文件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采购服务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服务:依据供水工程施工图纸及甲方招投标等文件为标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设备及相关产品,供水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等产品和服务。

1)、安装及施工范围:本工程图纸包含的与供水设备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工程设备工艺电气部分、自动化部分等图纸规定的所有项目)。

2)、设备参数是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技术要求来进行选型配置的,完全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3)、乙方保证产品为全新产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甲方项目要求所需一致。

三、交货期和安装期

1.设备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3天全部到达甲方现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7日内安装完毕,具备安装条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毕,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完毕。

2.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60天内,乙方需按照图纸施工完毕。

3.设备的运输: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四、设备的调试期

1.设备调试期:甲方向乙方发出调试时间通知,乙方在收到调试通知之次日起5日内完成,调试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话通知、短信或微信通知、书面函件、邮箱或邮件等任何方式。

2.本套设备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安装和调试,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对设备是否合格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争议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乙方垫付,鉴定结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依据鉴定结论情况承担鉴定费用。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

五、交货和安装地点

交货、安装地点:

六、计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13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总价包干,该包干总价是指乙方实施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款、运输装卸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包干总价为准,除甲方允许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外,不作任何调整。

2.付款

2.1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2.2付款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量进度款以甲方要求为准。

2)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保修、更换;质保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5%质保金。

七、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因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且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终身维护,即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2年。质保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赶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内扣除。

八、验收

1.乙方应在送货前1天电话通知甲方,在货物到达甲方工地现场后,由甲、乙双方按合同对产品外观、数量、品牌进行清点。若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须在10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补正。

2.乙方应在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通知甲方并邀请相关公司验收,甲方接通知后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法定节假日除外),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的验收结论。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九、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量的交付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2.乙方交付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规范标准。

3.乙方产品和安装材料、工具到达甲方项目现场时,甲方提供相应的保管场所,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时,应做好防火、卫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6.甲方给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提供水、电等条件。

十、违约责任

逾期责任: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按时交货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履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支付的全部价款,且乙方应赔偿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进度款,则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则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以主张15%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