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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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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投资者):_______

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从事证券投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甲方已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报价转让的投资风险;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第二章开立股份账户

第三条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四条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委托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第六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第八条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第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第四章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揭示。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代理人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二十三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一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从事证券投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甲方已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报价转让的投资风险;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 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第二章 开立股份账户

第三条 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四条 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委托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第六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第八条 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第九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_____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第四章 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 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 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代理人

第二十条 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二十三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_____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篇3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 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

1.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 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 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 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 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 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 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 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 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 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 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 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 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 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 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