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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精选17篇)

采购合同 阅读(2.43W)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

采购单位(甲方):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精选17篇)

服务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柳州市融安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印刷服务入围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印刷类型印刷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纸张要求印刷要求装订要求规格说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以上合同总价已包含印刷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包装费用、税费等。

二、印刷质量要求

1、乙方应确保印刷品符合经甲方确认的样稿(如有)要求,印刷文本须明晰,内容正确,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尺寸正确等。

2、除上述约定外,印刷质量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质量标准;样稿(如有)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三、印刷品包装要求

1、印刷品的包装要求: [填写包装材料及其他要求] ;外包装上应贴统一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印刷品名称、毛重/净重、数量等。

2、乙方提供的印刷品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包装,并应根据印刷品的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锈等保护措施,确保印刷品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

3、印刷品包装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印刷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印刷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方承担。交货期:

2、验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交付的印刷成品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项下印刷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五、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万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本次使用金额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六、费用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印刷费用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 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确 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

1、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若由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交付物),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擅自使用(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使用的除外)。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引起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 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应酌减印刷费;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印刷,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印刷费用总额的【 3 】‰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销售、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本合同项下印刷品的,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乙方擅自将印刷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印刷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5、甲方逾期支付及/或逾期申请支付印刷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印刷服务入围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 本合同;

(3) 印刷服务入围协议;

(4) 投标文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买方:

卖方:

签订时间: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2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即: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产品3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31付款地点和账户: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

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学(   )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

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学

乙方:

项目单位(院、系)领导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地:湖南省长沙市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4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5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求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产品。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每包人民币元正)。

2.(包人民币元正)。

3.其它: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的包数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 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____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 必须 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6

甲方: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7

买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标的物

(一)品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第二条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第五条包装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运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第八条验收与安装

(一)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装

1.卖方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货物(产品)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货物(产品)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调试成功,双方代表在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3.货物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货物的最后验收;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货物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证

(一)将合同价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买方应在一个月之内无息付清;

(二)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货物停用时,则质保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如有必要更换货物,则对新货物重新计算质保期;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保金将不再返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买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均尽其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

(一)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购销的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必须在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无偿为买方培养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联系电话: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8

1.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_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_________。

5.运输方式、运杂费

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装

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9.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1.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

13.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9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型号、厂家、封装、单价、总价等,是否原装、是否无铅如下所列:

是否原装:__________ 是否进口:__________ 是否无铅环保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担

5、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品总价: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美元)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按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货,侧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付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付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需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需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着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有未尽事宜,得有甲、乙双方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0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 采购中心组织对 进行采购,于年月 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成交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号。

2. 项目名称: 。

3. 具体内容: 。(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2.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到 采购中心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 年月 日。

2. 交货地点:。

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 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

3. 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6. 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设备数量和运行的质量。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_____年。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和采购中心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采购中心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 甲方、采购中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采购中心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外,甲方还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一份,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珙县财政局采管办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年月日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1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为了降低、控制办公采购成本,改变多年来随机采购缺乏控制的模式,将采购交易行为规范化,特委托(乙方)负责年度办公产品采购及服务,并请对甲方公司的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对其办公费用实施监督。

为此双方签定协议书,具体如下:

第一条 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在内部确定办公费用控制及办公类产品采购服务的财务预订机制。

1.确定常规产品及服务的消耗定额。

2.建立办公费用支出档案。

3.建立采购计划及预评估制度。

4.及时填写回馈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意见单。

二、乙方积极参与甲方采购评估,并协助甲方对办公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购计划评估表。

2.协助甲方确定常规产品消耗定额。

3.提供甲方历次采购档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产品、分服务的采购报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承诺。

1.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该产品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甲方对产品服务质量的满意预设。

不出售伪劣、残次商品。

2.当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无条件退货、换货。

乙方办理退货、换货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3.乙方必须按定单要求准时将产品送至甲方地址,确保送货及时。

4.在甲方按正常计划采购的前提下,乙方须满足甲方应急采购要求,无论金额高低,数量大小,都须在4小时内送达。

四、采购定单的确定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并结合以往采购的内容,提供本次采购及服务定单。

2.乙方收到定单后,进行集合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及价格报给甲方,以让甲方确认。

3.甲方将评估后的定单审核后,递交本单位给予批准。

4.甲方在网上及通过传真对定单进行确认。

五、每次定单的价格确认。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执行经销商代理价格,即享受本网最低价格。

2.为了体现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性,当一种产品的价格确定后,一般在计划本年度内保持不变。

若遇产品及服务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每类产品的第一次价格确认后,以乙方产品优惠价格为基础,在双方进一步协商的基础上确认。

第二条甲方信息资料的保密

1.甲方对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涉及乙方的商业文档、数据材料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者阅读、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给乙方的资料均为甲方的保密资料。

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条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规定须提供机密资料时,可按规定提供,但应尽快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第三条 合同的延续和终止

1.甲方须认真履行计划采购制度,违反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未履行采购计划。甲方年采购额低于_________元。月均采购低于_________元。不执行集中采购制。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能,违反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有履行采购评估承诺。价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送货及其它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要。

3.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再次合作,双方需重新签定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内应尽的义务为止。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要改变或终止,必须在20日前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协议书。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购完成时,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与服务验收合格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2.方式可以通过支票、信汇、电汇和现金结算。

3.在合同期间内,因变更或修改的产品价格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2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交付时间:20__年5月6日。

2、交付地点:采购单位仓库。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5、验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3

甲方[采购方]:

乙方[销售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物资材料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相关事项并约束双方。

二、总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下的物资材料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总价款为叁拾贰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币[¥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玖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币[¥97485.00][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该定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且未对乙方所售物资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壹拾陆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币[¥162475.00] [总价款的50%]。

4、甲方应当在酒店开业后半年之日后的七日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标准。

2、甲乙双方以样品作为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样品标准确认书》并封存双方所认可的样品。

四、交货: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约定办理:乙方应当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内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运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验收:

1、交货验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时应当对物资材料的包装完好性、数量进行检查,并对包装破损的物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对数量不足的应当加以签注。

2、甲方使用中的验收:

[1]、甲方在使用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物资材料,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派员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内到达甲方处与甲方人员共同核验质量问题,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视为甲方异议成立并认定乙方所售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的日期为自甲方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内使用完毕乙方所售货物的,则甲方质量异议的期限延长至满六十日。前述之延长并不应当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所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责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并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货物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约定。

[3]、若乙方所售货物的质量需要在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方能评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后方能加以辨别的,甲方有权在上述两款多规定的期限之外的时间对于乙方所售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并按照上述第1款之约定作出通知,乙方对于通知之应对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货、换货与补货:

1、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或换货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相应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内将退货运离甲方施工现场或将更换的货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所售货物属于在使用后需要在外观上具备一定的观赏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当保证库存有与乙方所售货物在品质、规格、型号、颜色、外观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达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的20%的货物以备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不足而需要增加采购时能够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交货期限向甲方供货。

七、执行合同联络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联络人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未约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

八、通知:

甲、乙双方相互之间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属有效通知:

[1]、向登记于本合同的执行合同联络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2]、向登记于本合同的经办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3]、向乙方登记于本合同的地址邮寄送达通知。

九、违约责任:

1、鉴于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紧工程量大,若乙方迟延交货不仅将导致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将导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2、因乙方所售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而导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货、换货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货物之日的期间内,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3、因乙方未尽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备货导致甲方无法补货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或乙方未及时给予甲方换货或退货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重新采购所花费的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的价差损失。

4、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对方因应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代理、聘请其他专家工作、调查、公证等的报酬、费用。

十、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按照与签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书面确认、变更的,本合同不得变更。任何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变更本合同,但获得书面承认、追认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约定解除:

[1]、乙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拒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派员核验或虽镜核验确定存在质量问题但拒绝退货或换货或在三日内未予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货的,每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达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通知方式到达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办人签名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产品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采购产品种类、价格、数量、配送区域

1.1 定义

1.1.1 货物: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单位含税供货

价数量备注

合计:

1.1.2 滞销:指每批货物在乙方收取该批货物之日起 3 个月内未销售完毕的, 或者乙方库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货物。

1.1.3 配送费率:

1.1.4 降价:包含但不限于零售价下降、中标价格下降等。

1.1.5 下游库存积压:乙方下游客户出现滞销、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直接要求甲方退换货 。

1.1.6 退货手续:

1.1.7 含税单价: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知识产权、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1.2 双方确定的配送费率为 ,协议期内如有新增品种,配送费率不改变的按本协议执行,如新增品种配送费率有改变,应另行协商配送费率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3 以上价格为按配送费率计算的当前价格,如遇降价,甲方需在调价执行日起调整供应价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则甲方需自执行日起核算销售所产生的补差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在 90 天内按(原含税中标价-现含税中标价)*(乙方库存+下游库存)给予乙方补偿。

1.4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区域(客户)为广西北海,甲方确保不会出现供应区域(客户)争议,否则须赔偿乙方损失。

1.5 协议中数量如为年度预计量,可根据乙方订货分批发货,以乙方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出现滞销或品种落标甲方需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

1.6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如发生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品种最小销售包装尺寸、颜色、字体、内容变更、标签、说明书、装量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启用新信息产品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关变更材料。若冷链包装、其他特殊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新包装产品前 60 天告知乙方冷藏产品新外包装的长宽高以及产品的其他特殊包装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费提供网上流向查询服务,开放查询账号或月度提供纸质版查询报告。

1.8 本协议期内,上述品种乙方库存量应不超过/ 件/月。超出最高库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货退款,具体参照本协议第六条。若双方确认不办理

退货,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 / 元/天/件。

第二条 货物的交付

2.1

甲方应当自每批货物订货之日起定的地点:

日内负责安排货物运抵乙方指

并负责按乙方要求卸货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库房,风险至货物通过验收时转移。;

2.2 甲方的每批货物到货时,应随货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每批产品相应批号的检验报告书(进口可为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 或合格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随货同行送货单。

2.3 甲方货物的运输方式: (。汽运/铁路/空运/)

2.4 甲方发出货物的同时严格按乙方属地药监要求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甲方承诺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符合税法、GSP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货物流、票据流、资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开具合规的发票,或不限于税务、药监、工商等经营问题导致风险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损失,甲方将予以赔偿,或直接在乙方对甲方的应付货款中

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 的货物进行抵扣。

第三条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及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如到期日为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自增值税发票开票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自销完该批货物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R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起7日内,甲方发出货物。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之日起日内,且甲方货物已销完,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自收到 医院当期汇款后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额的货款。

3.2 付款方式: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电汇或 1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或 2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或 3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或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或 12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3.3 产品出现滞销、下游库存积压、退货手续未办理,约定的返利、补差未按期确认结算、配送费率未达到约定标准,则乙方有权延后货款支付时间为相关问题处理并解决完毕后再行支付。如该批货款已支付,则乙方有权顺延后续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额货款。

3.4 末次货款结算前,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完乙方的库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库存并办理完相关业务手续。

3.5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电汇收款账户: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承兑收款账户: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甲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 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乙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第四条 货物供应要求

4.1 甲方应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乙方供应产品。

4.2 甲方应采用密闭的车辆配送产品。说明书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种,甲方应严格按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要求在运输产品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对于冷链产品应使用验证合格的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运送,并能记录、显示、导出运输过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运输,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产品因外包装,运输方式发生改变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额外相应需要增加相关包装材料和运输费用时,甲方应给乙方和对应乙方下游客户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畅通有序。

第五条 货物验收、产品质量、赔偿责任

5.1 货物包装、货物验收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 且符合双方的约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 1.6 条的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5.2.1 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或按代储处理,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

5.2.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换或增加货物包装而产生的费用;

5.2.3 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5.3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5.4 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甲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乙方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乙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甲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甲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5.5 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处罚、对第三方民事赔偿、乙方因处理质量问题争议而支出的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退货或换货

甲方应在下列情况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运费、产品销毁费用、律师费(如发生诉讼)、诉讼费(如发生诉讼)等):

6.1 甲方的产品质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甲方的产品自身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6.3 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对产品包装、质量提出异议, 要求退货时;

6.4 甲方主动召回产品或被责令召回产品时;

6.5 滞销、近效期(指每批产品在乙方库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产品)、过效期、假劣药、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户);

6.6 乙方库存、下游库存的质量抽检;

6.7 标期结果变化导致的库存积压。发生上述退货或换货的情况时,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退货或者换货的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办理完毕退货或者换货手续。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毕该货物的退货及更换新货手续,乙方有权发运回甲方,乙方根据本条约定将货物发运回甲方的,自发运货物之日起视为双方同意对该批货物作退货处理,甲方应在自乙方发运货物之日起 7 天内退还该批货物货款并办理相应退货手续;该产品已过有效期的,乙方有权自行销毁该批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承担相应费用。

6.8 甲方接收乙方退货的方式:

□ 甲方自提(自提时应出具加盖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及提货人身份证明)

□ 乙方货运,甲方接收退货的地址(按经营许可证地址)。

6.9 逾期退换货的违约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货或换货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未办理完毕退换货手续的,则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换货产品采购时的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 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达。甲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乙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至20__年12 月31日。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0.1 标期内如因甲方品种应标结果变化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为乙方消除影响)。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0.3 甲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承担。

10.4 甲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价款的 3‰作为违约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实际交易合同总金额的 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应另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5.1 甲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7]日的;

10.5.2 甲方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

10.5.3 甲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10.5.4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10.6 若本协议约定与协议期限内双方另行签订的单笔购销合同相冲突的, 相应冲突条款的解释权和选择权归属于乙方。

10.7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分立、合并、注销或其他股权变动等情形,甲方应在上述变动之日前 3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条约定时间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损失的,或乙方认为甲方不履行按时告知义务可能导致乙方后期存在损益风险的,乙方有权自行扣留甲方货物或货款, 甲方(公司注销情况下,此处的甲方为甲方的股东或注销后的权利义务承继人) 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10.8 若甲方存在以下发票税率情况,则需补偿乙方因税率差异产生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

10.8.1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甲方并未书面告知乙方产品为简易征收、计生用品等特殊税率品种,而乙方按照正常税率销售;

10.8.1 甲方为小规模企业无法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8.2 国家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调整,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在税率调整之日前销售的产品原税率的发票;

10.9 若医院要求乙方配送产品入院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价,且医院与乙方已签订最低价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

等医院,则甲方需保证委托乙方配送产品入院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价,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5

需方(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方(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甲方向乙方定购商品的交易,购销内容如下:

序号商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总金额(大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含17%增值税)

一、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元),含17%增值税。

二、 甲方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乙方账户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全 称: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税 号:

乙方账户信息:

纳税人名称:

地址: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三、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甲方选择下面第 种付款方式付款,以 转账或电汇 方式支付货款;

1、 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后 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乙方在款到帐后一个月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 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货款金额 元整做预付款,待生产完毕,买方支付货款金额 元整后卖方发货。

3、 其它:

四、 交货形式、时间和地点:

1、 甲方收货信息:

2、 乙方交货时间:

3、 运输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托运/快递)。

4、 运费支付:

五、 产品安装调试:由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调试直至达到客户要求。

六、 产品包装、品质、升级服务

1、 包装: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原厂标准包装,包装须经得起长途运输。

2、 品质: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生产正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3、 升级服务: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升级服务。

七、 产品验收:

1、 接收与异议:甲方对产品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上述原因拒收或异议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2、 验收:自产品交付客户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照原厂商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7工作日内,如乙方未收到有关产品异议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八、 违约责任:

1、 延误发货: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延误发送乙方为甲方定购的货物,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须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或不履行合同项下其它义务,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或不履行合同项下其它义务,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顺延支付货款交付日期。

九、 争议和解决:如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乙方同意承担,乙方为追索货款、违约金等款项所支付的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付出的费用。

十、 不可抗力:由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货物交易的限制、卖方上游供应商的原因、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任何一方违约后的,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免责。

十一、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 附加条款: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皆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6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20xx]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工业产品采购协议书 篇17

办公产品采购及服务协议书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开发方)

甲方公司(甲方)为了降低、控制办公采购成本,改变多年来随机采购缺乏控制的模式,将采购交易行为规范化,特委托 (乙方)负责年度办公产品采购及服务,并请该 对甲方公司的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对其办公费用实施监督。为此双方签订协议书,具体如下:

第一条 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在内部确定办公费用控制及办公类产品采购服务的财务预订机制。

a) 确定常规产品及服务的消耗定额。

b) 建立办公费用支出档案。

c) 建立采购计划及预评估制度。

d) 及时填写回馈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意见单。

2、乙方积极参与甲方采购评估,并协助甲方对办公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a) 在收到甲方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购计划评估表。

b) 协助甲方确定常规产品消耗定额。

c) 提供甲方历次采购档案。

d) 每月向甲方提供分产品、分服务的采购报表。

3、乙方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承诺。

a) 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该产品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甲方对产品服务质量的满意预设。不出售伪劣商品,残、次品。

b) 当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无条件退货、换货。退货、换货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c) 乙方必须按定单要求准时将产品送至甲方地址,确保送货及时。

d) 在甲方按正常计划采购的前提下,乙方须满足甲方应急采购要求,无论金额高低,数量大小,都须及时送达。

4、采购定单的确定

a)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并结合以往采购的内容,提供本次采购及服务定单。

b) 乙方收到定单后,进行集合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及价格报表甲方,以让甲方确认。

c) 甲方评估后的定单审核后,递交本单位给予批准。

d) 甲方在网上及通过传真对定单确认。

5、每次定单的价格确认。

e)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执行经销商代理价格,即享受本网最低价格。

f) 为了体现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性,当一种产品的价格确定后,一般在计划本年度内保持不变。若遇产品及服务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g) 每类产品的第一次价格确认后,以乙方产品优惠价格为基础,在双方进一步协商的基础上确认。

第二条 甲方信息资料的保密

1.甲方对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涉及乙方的商业文档、数据材料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者阅读、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给乙方的资料均为甲方的保密资料。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条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规定须提供机密资料时,可按规定提供,但应尽快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第三条 合同的延续和终止

1.甲方须认真履行计划采购制度,违反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a) 甲方未履行采购计划。

b) 甲方年采购额低于 元。月均采购低于 元。

c) 不执行集中采购制。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能,违反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 没有履行采购评估承诺。

b) 价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

c) 送货及其它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要。

3.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再次合作,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内应尽的义务为止。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要改变或终止,必须在 日前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协议书。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购完成时,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与服务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当月费用。

2.方式可以通过支票、信汇、电汇和现金结算。

3.在合同期间内,因变更或修改的产品价格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3.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 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b)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