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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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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平顶山市新华区XX-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区“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围绕《新华区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结合人劳社保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大纲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我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成员联系分管股室及其干部职工和办公室协助抓落实的机制,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目标任务落实,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法制学习

首先是领导自身重视,把法制学习列入议程,制定了领导班子学习计划,规定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的法制学习,同时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其次强化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我局及时邀请区法制办主任杨结实,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辛巍巍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依法行政法制课,深入浅出的阐述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第三作为政府为民办事的窗口单位之一,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学好法用好法。我们利用每周工作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进一步学习,全面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培育全体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和现代法治意识。第四经常性组织劳动保障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案例和疑难问题探讨。今年,我们组织全部执法人员均轮流参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全体监察员持证上岗,开展劳动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端正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在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我局还注重面向社会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制作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版面和通过悬挂标语等形式,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结合“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 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等工作,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其中,达到了相互促进的目的。并积极开展了“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活动。今年我们共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多份,解答现场咨询600多人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3场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为减少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三)举行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为认真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在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我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于11月10日在全区举行了公务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区参考公务员达3500余人,其中县级干部42人,科级干部482人,一般干部3000余人。为达到通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目的,我们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本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自由裁量权规则和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从以重处罚向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形式转变,采取了引导、提醒、告诫的方式,灵活多样的加以处理,注重平衡利益关系,努力化解矛盾。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按照“公正、公开、文明、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但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执法。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开展规范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同时,我局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劳动监察员准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对照,狠抓落实。今年,我们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并组织工商、公安、煤炭、安监、工会等对辖区内小煤矿、小砖瓦窑厂、小石料厂、小作坊及其他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10多户,涉及农民工33268人,督促补签了劳动合同2600份;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54.42万元,清退押金10326元,涉及农民工1270人;督促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金34万元,接待来访投诉69人次,立案62件,结案62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62件,行政处罚4户。我们还严格依据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仲裁时效和办案时效,克服自身条件限制,积极主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对所受理案件做到受理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并对每个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了立案有记录,结案有存档。截止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起,结案29起,另三起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实行政务公开,开展依法治理

(一)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人劳社保部门作为窗口服务单位,直接面对基层和群众,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我们设立了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再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工伤认定、病退鉴定、劳动合同鉴证及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8个窗口,承担全区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用工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特殊群体服务、劳动事务代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23项服务功能。为了给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最优质服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各项工作制度,公示工作服务流程,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随时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同时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优质窗口评比活动,全面实行窗口人员ab角匹配制、挂牌上岗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关联审批制、承诺服务制等制度,做到所有服务语言文明,举止文雅,热情周到,工作高效。

(二)建立信访制度,及时解决问题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存在问题台帐制、处理问题调度制、排查问题多渠道、解决问题责任制”的工作方式,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同时我们创新工作机制,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的新举措,在新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是为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4050人员及家庭困难对象等就业弱势群体提供的免费、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10年,我们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劳动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审视我们的工作,也有不足的地方,主要是思想解放不够,工作中创新还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最关键的2010年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