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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4篇

政务工作总结 阅读(2.7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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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xx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4篇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

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

的先进典型。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

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

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盛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影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

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

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

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

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以“发现早、控制注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xx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市司法行政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2) | 返回目录

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总结表彰“xx”普法工作,确定“xx”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xx”普法表彰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开展“xx”普法总结表彰和“xx”普法调研。

及时总结了“xx”普法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主要成效,深刻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市人民政府“xx”普法及司法行政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为契机,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客观需求,起草漳平市“xx”普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强化各单位和各部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开展 “xx”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普法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三头”,求落实。

1、从“龙头”抓落实,即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有效地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从“大头”上抓落实,即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的广大群众。整合我市的普法资源,继续推行“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工作,通过部门组织、面上宣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普法网、手机短信、led电子屏、广场晚会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多渠道多形式地接受法制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继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农家书屋的利用率,重点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充分发挥南洋茶乡的优势资源,利用群众的评茶、品茶等场所建立“茶室说事说法室”,作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月份,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制放展板100余块,出法制宣传专栏5期,开展集中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

3、从“源头”上抓落实,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漳平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新学期之初,组织在校学生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主题班会、“与法同行”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道德意识;积极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工作。

(三)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上半年来,共举办了四场专题性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对《人民调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法》、《防震减灾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着重宣传;在“安全生产月”“科技周”期间,共设立宣传图板50块,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宣传知识手册1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多条,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年初,组织关工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司法局、团市委等部门,为漳平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送温暖活动,到永安、龙岩、漳州监狱,看望慰问漳平籍服刑人员,详细了解在监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改造情况,做好服刑人员的感化宣传工作,并通过组织观看漳平市撤县设市20周年宣传片、发放《致漳平籍服刑人员的一封信》、青年企业家的创业经历,将家乡的关心带给在监服刑人员,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建设,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机关的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度,到目前为止,灵地、吾祠等2个司法所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新桥司法所已装修完工,择日即可搬迁,溪南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排查制度。突出抓好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的登记工作,建立司法所人员直接与村居(社区)调解工作挂钩的长效机制。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坚持以会代训制度,组织对调解员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对交通事故调委会和医疗纠纷调委会指 业务指导,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调委会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231件,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医患纠纷6件;在原有的行业调委会基础上,今年建立了劳动争议调委会20个,共有调解员178人。四是强化纠纷调处,组织力量加大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物业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力度,切实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特别是突出加强对春节期间和各级“两会”召开期间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为“两节”、“两会”的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半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民间民事纠纷共1049件,调处纠纷1049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1037件,成功率达98.9%;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8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8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8万元。各司法所在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反应,司法干警总是第一时间赶赴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疏导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当地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始终按照“生活上帮困、思想上帮教,工作上帮联”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做好档案登记、转送衔接工作,做到不误、不漏、快捷可靠。同时努力在引导扶持服务上下功夫,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跟踪帮教。完善市、乡镇(街道)二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内容,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据统计,五年来我市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来解除劳动教养人员828人;今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帮教率达100%;没有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做好社区矫正的启动工作。今年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年,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草拟了工作实施方案,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对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同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上半年,我局认真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工作,并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一案一卡”制度;鼓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介入经济宏观调控、招商引资、招投标和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承包、农村规划、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小城镇建设、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4月份,我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标致着我市律师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上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132件,其中刑事辩护28件,民事代理97件,行政代理4件,非诉讼代理3件,担任法律顾问29家;市公证处办理公证279件,其中民事152件,经济35件,涉台15件,涉港澳10件,涉外公证67件。

(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我局降低了服务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辩护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55件;“12348”共接到电话咨询1009次,接待来访942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4件,提供上门服务266人次,解决纠纷122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古田会议会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学党史、观看专题片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意识,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得到全面提升。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提高班子自身素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维护班子的团结;用足用好专项编制,新录用公务员2名,春季再招考2名;调出2名;目前,我局基层司法所编制32人,实有29人。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注重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四全”机关服务创优等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抓好局机关、法援中心和司法所的效能建设工作,加强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岗位责任等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xx”普法经验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继续实行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8月份完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

2、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非正常死亡一类的易激化的矛盾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在建党90周年来临前举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创新农村纠纷调解途径,构建预防农村群众上访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避免重新犯罪。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继续拓宽法律援助面,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4、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9月份以前同机关、乡镇签定建设协议,按时完成龙岩市下达4个司法所的建设任务。

5、跟踪上级关于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批复,推进本局业务用房建设。

6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7、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下半年我局将扎实开展、精心组织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副科级司法所长的配备有新突破;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注重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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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

(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司法行政上半年工作总结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4) | 返回目录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律师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继续重视刑事辩护质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市局、市律协都组织律师进行集体讨论。年初,针对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律师

承办涉及到群体性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重大案件抄告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以国企改制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服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在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有80多名律师志愿者参加了省律协组织的为追欠农民工工资志愿团。并义务承办了多起案件,受到农民工好评。四是努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律师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今年我市对符合条件的26名人员发放了实习律师证,强化了对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xx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坚持对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坚持了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年检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律师注册前,要求各县司法局对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市局分两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培训。xx年,全市共有34家律师执业机构通过年检(含四家法援中心),300名律师获准注册;三是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年初,市局成立考评组对市属18家律师事务所xx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

通报。为规范市属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市局与市档案局共同下发了市属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工作的通知,并举办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3、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芜湖市开展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转入正常工作。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每月都安排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在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市属宇浩、铭诚、盛国、安然、江声、平衡、法援中心等七个单位与其对口联系的七个安全文明社区联系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咨询日活动,还分别向对口联系的社区赠送法律书籍500余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

4、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于6月19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目前,已转入自查自纠阶段,整个活动在今年底结束。

三、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

全市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公证人员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各项业务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上半年,全市五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4178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57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605件),业务收费66万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省政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市局及时将省司法厅领导批转的有关公证改制文件转呈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示,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市属公证处改制问题有望近期批准。

2、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今年元月是《安徽省公证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市局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公证处结合实际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繁昌县公证处、芜湖县公证处高度重视,及时印制了公证宣传册及相关材料,利用双休日组织公证员上街头进行义务咨询,散发宣传材料,芜湖县公证处利用县人大、政协开会期间将公证宣传手册分发给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良好效果,市属公证处加强了与金融、土地、房产、企业改制等部门联系,大力拓展和巩固上述领域的公证业务,为他们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3、强化管理与监督。一是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全市五个公证处、19名公证员进行了年检注册;二是根据司法部召开的规范现场公证监督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各公证处对近年来开展的现场监督公证尤其是彩票开奖现场监督公证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活动,使公证员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提高了认识;目前正按照省厅部署,加强对现场公证进行管理。三是强化了公证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今年来,我市推举了3名公证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公证业务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公证员撰写实务论文的通知,鼓励公证员撰写论文参加省厅举办的实务交流,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

此外,律协工作卓有成效。年初,

四、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市法援工作发展较快。今年,市法援中心突出工作重点,抓工作指导,抓条例宣传,抓服务质量,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半年来,市法援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96件,其中刑事16件,民事80件。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指导县区工作到位。加强了与县区法援部门的沟通;二是宣传到位,发挥基层法援组织作用,广泛宣传法援条例。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六次,讲座三次,以会代训培训了200多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在市经广台“司法为民”节目中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活动,在市广播电视报上开辟了“法律援助在身边”专栏,以及与电视台开展了“直击现场”栏目。三是法援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法援工作任务,建立了市残疾人联合会法援工作站,积极办理了市长接待日交办的法援案件。

五、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认真做好市人大对“四五”普法决议和条例贯彻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法宣办主任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区认真组织,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搞好补缺补差,对“四五”普法各种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四月中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市法宣办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对迎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四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成高规格检查团。对我市《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团分五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中小学、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不断掀起高潮。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宪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法宣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并进行了宪法知识测试。《行政许可法》实施之际,全市各县区抓住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多层次的《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重点对从事行政许可人员进

行培训,培训场次达一百五十余场。同时各行政管理部门还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把握审批与管理关系,依法公布许可事项,为该法的实施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制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3、不断活跃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工作深度和广度。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繁昌县开展了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新芜区开展了社区家庭法律知识测试,参加家庭达5千余户;镜湖区在街道成立社区居民法制学校、法官及交警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解答居民咨询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喜爱,对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社区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协助、配合市有线电视台开办了我市第一个专题电视法制节目——《直击现场》。南陵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法制栏目——《与法同行》。市法宣办创办的《通讯》每期都发送到互联网,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并多次在省、市有关媒体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