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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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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成因分析

信访工作总结报告

(一)库区信访问题成因分析。一是没有做好项目建设所必须的相应协调配合工作。近年来,我州水电开发力度加大,李家峡、直岗拉卡、康杨等电站相继建起,加之公伯峡电站的建设,使我州部分地区没有及时做好库区移民安置、拆迁、搬迁、征地补偿等配套工作,导致群众不满,引发了大量的上访问题。二是安置对象不认可安置方式等问题。部分“库区”拆迁、搬迁户对建设电站的业主方核定的各种标的物的补偿标准不予认可;对被评估财产的评估价格不予认可;三是补偿形式不统一。如对俄家四社等村的耕地以货币形式进行了补偿,而对同一地区的烂泥滩村却以土地置换形式进行了安置,使烂泥滩村群众不服。

(二)其他信访问题成因分析。涉及到原黄南铝业的信访问题(分别是坎布拉镇尕布村运输户和青海铝型材厂反映的问题),是原黄南铝业破产后应按破产程序依法妥善处置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由县有关领导小组加强督办力度。复员军人要求兑现优待金问题,应由同仁县民政部门牵头,配合乡镇政府,落实好相关政策,尽快兑现优待金;还有个别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成因问题,因涉及诸多敏感复杂的问题,目前尚不宜做出定论。 

二、今后主要工作任务

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17大和中央5号文件精神,以全面落实《信访条例》为主线,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落实《信访条例》,推动信访长效机制的形成。抓好“三个落实”:一是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三个责任主体的责任。首先,强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责任。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尽量防止发生信访问题;信访问题发生后,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地予以解决。其次,强化信访部门的责任。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责。再次,强化信访责任人的责任。教育他们依法有序地提出诉求,不得影响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二是积极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抓好三个关键点”,首先抓好“统一领导”: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包案处理重大信访事项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其次抓好“部门协调”;发挥各级信访部门“参谋、协调、落实”的主体作用,督导各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再次抓好 “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三级终结制度,充分明确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的责任主体;明确信访事项终结的实体标准;实现信访程序的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证效率的协调一致。探索在办理、复查、复核程序中引入和完善听政、公示、律师接待等制度,增加终结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同度。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信访事项,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以健全的工作规则和制度规范信访工作,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把受理、交办、转送、催办和办结反馈环节,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信访问题的工作程序,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对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办理结果的负责。坚持方便信访人的原则,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向广大群众公布信访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等,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质量,抓好“事要解决”。要突出抓好对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推进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尤其要加强对近期排查出的19件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抓好对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的督促检查,推进“事要解决”;抓好对赴省进京上访事项处置情况的督促检查,进行针对性的督导,实现“零进京”目标,切实将《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三项建议”权应用到督促检查工作中,用好、用活、用到位,大胆开展工作,树立信访部门的权威。

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80%以上发生在基层,80%以上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80%以上是有道理或有实际困难应该解决的,80%以上应该在基层得到解决。在处置上访事项的过程中把握“四个一批”的原则,即:对有政策规定或应该解决的实际问题要解决一批;对无政策规定但反映问题合理的要变通解决一批;对没有政策规定也不能解决的问题,做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一批;对确属无理取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要依法处理一批。

(四)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认真负责解决问题。对党委、政府承诺的问题和符合政策的问题,协调督促,一步解决到位;对符合政策,但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需要调整政策、明确规定才能解决的,协调有关方面完善政策,做出规定,抓紧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不能传递不清晰甚至是误导的信号。三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坚持常规工作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及时摸排疏理各种上访事项,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一进行交办,并要求受交部门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办结、回复;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排查交办件要一一登记挂号,指定具体交办件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分管部门的责任人,进行跟踪督办;坚持专项工作组协调办理制度。对重大的群体性上访事项要在领导包案的基础上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协调办理;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案件,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研究和处置。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适时组织工作组到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

(五)、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我们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 “创学习机关,建高素质队伍”这一要求,坚持一手抓业务和知识培训,一手抓思想教育工作,要把信访干部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队伍。在办理来信来访方面,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宗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证办理上访诉求,坚决做到不滥用权力,让权力运行处于“阳光之下”。同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彻底改变 “门难进、脸难看、活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扎实工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在接待来信来访工作中,要坚持一热情,二认真、三负责的工作原则,始终为群众着想,为黄南的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