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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工作总结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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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xx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宗工作总结范文4篇

一、xx年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一)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对我县××支系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根据市委专题调研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支系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对××支系的8个乡镇,31个村委会,77个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建议,撰写了《××县××支系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报市委调研组和县人民政府,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扶持××支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于11月30日,市委常委专题研究加快××聚居区发展问题,提出2年时间打好扶贫攻坚战。以解决××住房为突破口,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亿元资金,争取xx年3月到位。

二是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

今年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的调研报告》、《××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调研报告》、《××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对策与思考》、《××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县关于在××镇设立基督教堂点的调查报告》、《××县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的思考》、《××县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分析报告》、《××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浅议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自治与自治权的行使》等9篇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宗局,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认真编撰《〈××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局起草《〈××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成立了《〈云南省××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编撰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认真做好编撰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了20多个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于12月4日召开听证会举行听证,已形成讨论稿将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

四是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调研。

一是为促进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经常深入全县17个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规章制度,起草了宗教研判报告;二是对××新设立基督教堂点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三是配合市人大、市民宗局对扬武高梁冲清真寺实地调研。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除建兴、平掌外的10个乡镇进行宗教工作专项调研。

(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一是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3月31日召开xx年民族和宗教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2个乡(镇)签订了《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使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编制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市民宗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的一系列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xx”战略规划,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编制上报了《××县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县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和《××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三个规划报告。

三是做好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免除新农合参保费用。

根据****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支系、彝族仆拉支系、拉祜族、苗族等四个人口较少民族(支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经调查统计,全县人口较少民族村组共涉及11个乡镇、50个村委会、146个村民小组,共有4360户,总人口16484人。从xx年起,免除参加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所需经费按市、县各承担50的规定,其中:市级承担的人均10元,县级承担人均10元,市县承担的33.7万元已划拨到各乡镇。

四是认真组织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培训工作。

根据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的要求,市民宗局在11月至12月对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我县共组织两期人口较少数民族聚居的11个乡镇、55个村委会、134个村民小组的210名村、组干部参加了培训班。第一期于11月19日—23日,共有113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第二期于11月30—12月4日,共有97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

五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拾遗补缺”地解决“急、难、小”项目。

1、今年共争取中央、省、市民族专项资金116.25万元,帮助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贫困地区群众解决“急、难、小”项目23个。其中:(1)、中央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31万元;(2)、省级民族机动金项目7个,项目资金32万元;(3)、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15个,项目资金53.25万元;

2、县局挤出12.5万元资金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解决“急、难、小”项目9个。

六是出台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规定。

8月15日,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有关规定的通知》(新民宗发xx42号),制作《××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成份更改申请表》,对办理更改民族成份的程序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基层老百姓不知道办理民族成份更改程序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了对《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的宣传作用。全年,共办理民族成分更改申请106件,共106户,135人。

七是稳步推进联合国undp项目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平寨undp项目的指导和帮助,稳步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民委在××平寨村平寨小组实施的“中国少数民族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减贫项目”。组织项目管理员、联络员出省外培训3人,培训花腰傣手工艺品开发协会会员共6期104人,有序推进了undp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为弘扬民族精神,将全县各民族紧紧团结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县民宗局联合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教育局在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期间举办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年民宗局工作总结暨年工作意见2018年民宗工作总结范文(2) | 返回目录

XX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XX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一)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对我县××支系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根据市委专题调研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支系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对××支系的8个乡镇,31个村委会,77个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建议,撰写了《××县××支系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报市委调研组和县人民政府,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扶持××支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于11月30日,市委常委专题研究加快××聚居区发展问题,提出2年时间打好扶贫攻坚战。以解决××住房为突破口,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亿元资金,争取XX年3月到位。

二是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

今年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的调研报告》、《××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调研报告》、《××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对策与思考》、《××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县关于在××镇设立基督教堂点的调查报告》、《××县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的思考》、《××县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分析报告》、《××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浅议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自治与自治权的行使》等9篇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宗局,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认真编撰《〈××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局起草《〈××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成立了《〈云南省××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编撰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认真做好编撰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了20多个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于12月4日召开听证会举行听证,已形成讨论稿将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

四是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调研。

一是为促进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经常深入全县17个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规章制度,起草了宗教研判报告;二是对××新设立基督教堂点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三是配合市人大、市民宗局对扬武高梁冲清真寺实地调研。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除建兴、平掌外的10个乡镇进行宗教工作专项调研。

(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一是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3月31日召开XX年民族和宗教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2个乡(镇)签订了《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使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编制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市民宗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的一系列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xx”战略规划,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编制上报了《××县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县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和《××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三个规划报告。

三是做好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免除新农合参保费用。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支系、彝族仆拉支系、拉祜族、苗族等四个人口较少民族(支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经调查统计,全县人口较少民族村组共涉及11个乡镇、50个村委会、146个村民小组,共有4360户,总人口16484人。从XX年起,免除参加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所需经费按市、县各承担50的规定,其中:市级承担的人均10元,县级承担人均10元,市县承担的33.7万元已划拨到各乡镇。

四是认真组织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培训工作。

根据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玉发XX4号)文件的要求,市民宗局在11月至12月对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我县共组织两期人口较少数民族聚居的11个乡镇、55个村委会、134个村民小组的210名村、组干部参加了培训班。第一期于11月19日—23日,共有113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第二期于11月30—12月4日,共有97名村、组干部参加培训。

五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拾遗补缺”地解决“急、难、小”项目。

1、今年共争取中央、省、市民族专项资金116.25万元,帮助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贫困地区群众解决“急、难、小”项目23个。其中:(1)、中央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31万元;(2)、省级民族机动金项目7个,项目资金32万元;(3)、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15个,项目资金53.25万元;

2、县局挤出12.5万元资金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解决“急、难、小”项目9个。

六是出台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规定。

8月15日,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有关规定的通知》(新民宗发XX42号),制作《××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成份更改申请表》,对办理更改民族成份的程序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基层老百姓不知道办理民族成份更改程序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了对《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的宣传作用。全年,共办理民族成分更改申请106件,共106户,135人。

七是稳步推进联合国undp项目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平寨undp项目的指导和帮助,稳步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民委在××平寨村平寨小组实施的“中国少数民族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减贫项目”。组织项目管理员、联络员出省外培训3人,培训花腰傣手工艺品开发协会会员共6期104人,有序推进了undp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为弘扬民族精神,将全县各民族紧紧团结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县民宗局联合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教育局在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期间举办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民宗局工作总结2018年民宗工作总结范文(3) | 返回目录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民宗局民族科工作总结2018年民宗工作总结范文(4) | 返回目录

按照年初制定的民族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族科出色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且及时完成省民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8月6日,在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0人参加了会议。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对这些在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经过基层推荐先进名单报地委审批,最终经地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决定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67名。在这次会议上,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特地发来贺电表示祝贺,祝大会召开圆满成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东奇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的讲话,他总结了近年来我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就进一步抓好民族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更多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周年,8月7日,我局在会展中心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员赠送了纪念品。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个先进集体,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事迹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

2、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0周年迎庆活动,8月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游行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我们共发放了5000余份宣传单。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且,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大意各县区的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了两个民族乡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协调林管局财务处为两县拨付鄂伦春族护林员工资,现已下拨到位。

1、完成省下达的00——00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统计表等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会同地区财政局完成了向省财政厅、省民委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为呼玛县、塔河县两个鄂伦春族乡申报发展资金项目8个,申报资金总额为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

3、我局为使两个民族乡的经济快速发展,使鄂伦春族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专门组织两个民族乡的鄂伦春族农民和畜牧养殖户,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讷河兴旺鄂温克族乡考察学习了发展畜牧业的经验,并形成了考察报告。通过这样的考察学习,使鄂伦春族农民看到了其他地市的民族乡村是如何发展自己的长处致富奔小康的,从他们身上学习到经验和技能,回来后参加考察的养殖户表示,不但学习到了经验,更找到了发展的方向,也看到了努力发展好畜牧业的美好前景。

(四)认真作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1、通过过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少数民族干部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今年我们推荐塔河县和呼玛县各一名副县长,参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主办的“边境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并推荐鄂伦春族副县长关金红到北京市丰台区挂职锻炼。

2、为结合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加大力度的工作安排,协调地委组织部抽调地委党校的优秀教师,深入到两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为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一个政治理论培训的基础;

(五)认真作好少 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调研工作

今年是省民委确定的调研年,我局认真研究我区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特点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制定了调研工作目标,并确定“关于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的调研”和“当前影响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原因及对策”两个调研专题。九月份,我们深入到民族乡开展了针对性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根据省民委工作统一部署,还完成了其他5个调研:

1、为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由于贫困入学困难的问题,开展了“少数民族边境县教育‘三免费’调研”,对塔河县、呼玛县、漠河县“三免费”调研中,对“普九”情况,“三免费”实施的范围、标准、师资力量、学生总数并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教育如何更好地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2、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调研”把鄂伦春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种类、开展情况和未能开展的原因形成了调查报告。

3、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情况的调查”通过对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农民的医药费用,近十年间的数据进行了摸底调查,我们得知每年政府拨款情况、报销医药费情况和拖欠医药费的原因,找到了拖欠医药费的症结,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为今后解决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依据。

4、根据省民委的工作安排,我们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调研,通过对我区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了解了我区少数民族事业的基本情况,在我区今后选择重点发展哪一项少数民族事业的问题上提供了一手资料。

5、在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上成绩突出,根据省民为工作安排,形成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调研,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使用情况掌握了更新的数据,通过这次调查,使我们可以看到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方面指明了工作方向。

(六)认真作好各项临时性工作

1、完成了为民族宗教《年鉴》供稿工作;

2、推荐上报“民族教育”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人,并撰写了先进事迹材料;

3、根据省民委工作部署,推荐上报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为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相关材料;

4、完成国家民委、省民委“兴边富民行动”万里行工作组来我区检查的接待工作;

5、为能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我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并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七)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1、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今年,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9份。

2、开据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证明工作。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今年,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证明0份。

3、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考试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工作。,全区有名少数民族高考应考生,共涉及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回族、朝鲜族等9个少数民族,我们在考前对这些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进行了审核;全区共有00名中考生,共涉及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锡箔族、俄罗斯族等0个少数民族,我们在考前对这些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进行了审核。

二、工作思路在取得成绩基础上,,围绕地委、行署提出的“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党的xx大四中全会为指导,着重作好民族经济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根据民族工作的实际,确定了民族科工作要点如下:

1、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重点宣传《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四个条例,及大发[00]号文件。、重点指导两个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2、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

3、深入基层,开展民族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民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意识还不够足的缺点。,我们将按照全局的工作思路,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