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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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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精选4篇)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 篇1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医疗服务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我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17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广大员工和患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院的稳定,为医院的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要意义

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因此,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完善医院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对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兼任创建办主任。

四、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要坚持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相给合,着力减少和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坚持依靠医务人员,依靠人民群众,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把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满意服务贯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始终。

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医院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重大事件、重大职务犯罪等。

五、主要内容和要求

1、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一是各科室要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作为加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是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三是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四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五是药剂科要落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用药管理,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六是财务部要加强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

2、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切身利益。

充分发挥医疗事故防范与领导小组的职能,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患投诉和纠纷。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外联部要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机构、民政部门的联系,协助后勤部建立健全保安联动等群防群治组织,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医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建立健全适合医院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治安保卫队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制订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队伍建设,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加强硬件建设,对重点部门、科室、窗口、岗位的监控、报警等防控设备、设施要重点投入,重视运用现代通讯、计算机信息网络,提高平安医院建设的技术水平。总务科要完善医疗服务场所防盗窃、防扒窃、防火灾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加强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4、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

各职能部门和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主要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深入开展。

(1)医务科、护理部、外联部、财务部、后勤部、药剂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2)门诊部、输液部、治疗部、导医部和医技科室要及时解决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患矛盾等引发的医患纠纷,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患方的合理诉求。

(3)办公室、外联部、后勤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针对医院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如酗酒闹事、威胁伤人、盗窃财物等违法行为的现象,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以利于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还要加强消防安全日常性防控工作。

(4)外联部、医务科、门诊办、急诊科等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按有关规定做好对“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

(5)总务部要落实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与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加强压力容器使用检查、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6)企划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引导患者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7)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8)院委会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

六、活动步骤

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订方案(20xx年4月2日—4月10)。成立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等,对全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2、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具体落实(20xx年4月10日—11月30日)。按照我院方案的要求,结合西工区卫生局下发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一级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逐条对照,分工落实,查找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推动创建工作。

3、第三阶段:自查考核,总结验收(20xx年12月)。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副组长及成员各负其职,对分管工作进行自查考核,形成书面报告,医院办公室对全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考评验收。

七、工作措施

“平安医院”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要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平安医院”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科室要在医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2、加强监督,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副组长要对分管线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薄弱环节、工作不力、管理混乱的,提出整改措施,对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引起医疗纠纷、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的科室和个人,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各科室要加强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做到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评、一起总结,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 篇2

为努力解决医疗机构执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权益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现就20xx年度“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为主题,以解决医疗纠纷,打击“医托”、“医闹”和非法行医为突破口,净化医疗执业环境,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权益,促进平安应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单位职工的医德医风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能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扎实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保证医疗安全。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议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患者的综合满意度。

2、不断提升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的能力。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有效减少和化解医疗纠纷。加强医患沟通,改进沟通方式,完善沟通内容,不断改善医患关系。严格按照《应城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医患纠纷引发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健全医院内部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健全适合医疗机构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党政领导、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网络。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医院内保工作,采取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完善医疗服务场所防盗窃、防扒窃、防火灾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加强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

三、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一是由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由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平安医院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并下发执行。三是研究制定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牵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的医患纠纷调解责任制和“第三方”调解机制。

第二阶段:狠抓落实,实施创建。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开展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检查评比。年底,各创建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完善工作举措。同时,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市平安医院创建考核评价小组,对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平安医院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应城的重要内容,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个医疗卫生单位都要成立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卫生部门要根据创建目标和任务,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领导,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公安部门要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医院场所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医院场所的治安管理。宣传部门要积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社会宣传,引导患者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中出现的风险,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药监部门要加强对药品质量和药品市场的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

3、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各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医患纠纷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创建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专门领导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 篇3

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执业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紧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安全和稳定,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医院、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改善医疗执业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增强医院治安防控能力,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要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创建品牌医院”等活动,积极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供方便、及时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要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的综合满意度。

3.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有效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医务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从而全面提升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

(二)完善医患纠纷预防、排查、处理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医疗纠纷预防、排查、处理机制,将医疗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减轻医疗事故对患者的损害程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和纠纷,要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把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减少医疗纠纷作为医院科室与人员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营造降低和减少医疗事故纠纷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和防范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预案》,实行事前管理,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注重做好医患沟通,提高医务工作者做好医患沟通的重要性认识,制定有效措施,完善沟通内容,改建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

3、要积极向社会和信访群众宣传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规定和程序,引导患者自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原则和途径解决医患矛盾与纠纷。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初信初访,做好与医疗纠纷信访群众的沟通与交流,防止工作方式和语言简单粗暴,妥善化解医患纠纷。

4、继续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的服务能力。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医责险条款、费率、险种、理赔程序,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化解医疗风险。

(三)强化安防能力,提高医院安全管理

1 、提升医疗机构治安维控能力。将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提高医疗机构治安防控能力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医院安全治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医院务应在停车场、大厅、病房楼层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红外摄像装置(1080P),为打击违法活动和保障医患人员合法权益提供证据支持。

2、切实做好应急处置。认真研究制订和完善突发伤害事件、治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切实从人员、能力和物资保障等方面做好全面准备,组织模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情况,快速、规范、有效处置。

3 、开展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改。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排查等方式,加强医院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压力容器安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毒、麻、精、放药品、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4 、加强医院内保组织机构规范建设。 配备和充实保安人员,配备必要防护装备。定期组织本单位各类人员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方面学习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控技能,不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扩充医警协作内容畅通对接机制。 医疗机构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建立医警协作机制和快速对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四)认真治理周边环境,确保正常医疗秩序。合理规划和建设医疗机构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医疗机构及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巡逻守护,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

(五)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医患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积极引导事主走依法维权的途径,敦促有关部门主动靠上做好化解工作。

(六) 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1、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政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

3、注重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的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区卫计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创建职责。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强化基础质量管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单位要设立医疗纠纷调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制订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利。健全内部保卫机构和安全防控机制,规范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医院内部的压力容器、配电设施、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财务科和食堂等重点部位的规章制度应健全,管理措施要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创建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区卫计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创建质量。要把创建活动与单位的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尤其要做好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在创建活动中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各种档案、台帐和资料,努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 篇4

锦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辽卫发〔20xx〕3号)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锦州、健康锦州的总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病人为中心,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规范就医服务细节,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矛盾,创造良好医疗卫生服务执业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建立比较完善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和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医患矛盾排查调解机制,提高医院治安防范控制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优化就医环境,努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医院”,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锦州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进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医院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和服务质量,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卫计委,主任汪俊平(兼),成员由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基本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健康为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级医院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结合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实现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精细化管理,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已推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健全各项制度,通过运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持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执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内部失火失盗、危房倒塌等安全隐患。加强医院内部重要岗位和重点科室、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与公安派出机构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厉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巡逻守护,严防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强化对医疗机构周边油气电设备的管理,及时取缔违法摊点。

(五)加强医德教育,纠正不正之风。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全面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努力把开展平安医院(科室)活动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暴露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五、责任分工市卫生计生委:要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事件,避免因医患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群体事件;指导督促各医院开展创建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综治办:将创建“平安医院”纳入创建“平安锦州”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依法审理非法行医及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各类诉讼案件,同时将依法审理非法行医案件及涉医案件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市检察院:对重大伤医案件及涉医案事件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规定,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医院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协助医院建立医警协作机制。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有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协助联系被遗弃患者家属的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管理与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医患双方有关医疗纠纷与处理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市工商局:依法认真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承保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平安医院”是建设“平安锦州”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思想认识,统筹协调、务求实效。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全力保障医疗安全,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医院应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把工作着力点从防范、管控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开展医疗风险评估、关口前移、科学预防,建立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医疗工作监管力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三)建立示范典型。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激励机制,逐步把有效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树立创建“平安医院”优秀单位,推广医疗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正面宣传引导。积极报导医疗卫生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作的不懈努力及无私奉献,树立正面典型,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正确舆论导向,客观真实报道医疗纠纷,引导患者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