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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事迹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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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启和同志1980年从事检察工作后,一直奋战在反贪第一线。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履行一名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他呕心沥血,无私奉献,无怨无悔!就在他人生的最后阶段,仍经历了四次抉择、四次考验——

检察官事迹材料3篇

第一次抉择是在XX年。这一年金启和52岁,年龄到“杠”,从反贪局长的岗位上退了下来。按理说,忙了、累了这么多年的金启和,这时完全可以为自己选择一个相对轻松一点的岗位,过过轻松一点的日子。但他毅然要求留在反贪局做一名普通的检察员。从反贪局长退居二线的老金办起案子来,还是那么投入,那么用心,难办的案子总是抢着办,同事们加班加点时总能看到他的身影。

第二次抉择是在XX年。当时,金启和同志的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咳嗽越来越严重,人也消瘦了许多。同事们怕他有个意外,多次劝他去检查一下,可老金总是说:“没事的,老毛病,少抽根烟就行了。”直到院领导下了死“命令”,他才走进了医院,作了一次检查。这次检查的结果是:非传染性肺结核。院领导考虑到他的年龄与健康状况,一边建议他去大医院作复查,一边安排他回家休养。可老金只在家呆了十天,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上。他说,“还有5个案子没办结呢,在家哪里呆得住啊。”这一年,由于金启和同志办案成绩突出,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了个人三等功。

可是,就在金启和同志日复一日地潜心办案时,他的病情也渐渐地加重了。在XX年的8、9月里,金启和在办案时几次咳出了血,同事劝他去医院再查查,可老金就是不肯放下手中的工作。没办法,同事们只能向院领导作了汇报。10月的一天,院领导听说台州市中心医院来了一位上海专家,就硬是带着老金去做检查,结果被确诊是“肺癌晚期”!这时的金启和才不得不住进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第三次抉择是在XX年初。院里开展一般干部双向选择,院领导到病房征求金启和的意愿。老金不假思索地回答:“还是回反贪局吧,再让我办几个案子。”乐观接受治疗的金启和以为自己很快可以回到工作岗位,再穿上喜爱的检察制服,与同事们一起办案。他咬着牙、忍着痛,坚持锻炼身体。他对妻子说:“身体好了,我还回院里上班。”然而,这一次金启和没能如愿,盼着老金早日回来的同事们没能如愿。他的病情开始恶化。5月2 日,金启和同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金启和同志这一生所作的最后一次抉择是在他去世前两天。院领导见老金的身体每况愈下,心情非常沉重。金启和的老伴一直身体不好,又没有养老金,儿子与媳妇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日子过得很清贫,眼下的老金心里肯定有许多放不下的事。可当院领导去看望老金,特地询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时,老金却闭口不谈这些,只是含着眼泪说:“自己为检察事业努力了几十年,希望还能穿着检察服火化!”听到老金说的这句话,在场的一位女同事禁不住哭了!这就是金启和同志最后的抉择,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至死不逾的忠诚!

金启和同志无论是身为反贪局长,还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他都努力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他就像一名恪尽职守的哨兵,时时刻刻守望着公正,守望着法律的尊严,守望着党的廉政事业!

老金平时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但办起案来却是最较真的。案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他都要想个究竟,搞个明白。拿他自己的话说,“案件中的事没有儿戏”。 XX年,反贪局接到举报,反映路桥区桐屿街道工办主任郑某存在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但局里刚准备组织人员对这一举报事实开展秘密调查,那郑某拿着一万元赃款来检察院投案自首了。负责主办这一案子的金启和并没有因此放弃调查,他感到问题并不会这么简单。第二天,老金依然带着两位同事到桐屿街道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认真分析后认定,郑某不是一个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的人,这一投案自首的举动,显然是企图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果然,经过半个多月的严密侦查,金启和和他的同事们终于查清了郑某贪污、受贿12万元的犯罪事实,郑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金启和同志对腐败犯罪深恶痛绝,只要有了犯罪线索,无论有多大的困难,他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放弃。XX年,老金负责主办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总工程师金某受贿案。这个案子涉及29名行贿人,案发后不少涉案人躲了起来,这给案件的侦查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但金启和决意要查个明白。他带着同事一个个地找,一个个地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在那段日子里,他根本没了休息时间,节假日及晚上前半夜的时间全搭了进去,硬是将一个个涉案人劝了回来,将金某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一一作了固定。最后,法院认定金某在7年时间里、受贿49次共计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判处金某有期徒刑6年。

金启和当反贪局长时常对局里的干警说,“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反贪的岗位上,如果我们让腐败分子消遥法外,那是我们的失职,这是千万不可以的”。在他退居二线前,一名涉嫌挪用、贪污100余万元公款的村干部吴某外逃了。金启和的心里从此多了一件事,每逢节日,老金都要去吴某家里做他亲属的思想工作,让家人规劝吴某投案自首。吴某逃了6年,老金劝了6年。他对同事说,“拿了老百姓的钱一跑了之这怎么行,不把它追回来我们无法向村民们交代”。就在老金被查出“肺癌晚期”的前几天,吴某终于来检察院投案自首了。吴某挪用公款的证据,隐藏在大量的原始财务单据中。为了找出相关的证据,老金跑了14趟银行。有时一天下来,要翻看100多本账本,叠起来足有两人高。那时,金启和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闷在仓库里翻着一册册厚厚的帐本,他的脸上常常冒着虚汗。可老金始终不露声色,在他的坚持下,终于在涉案的125笔帐目中查清了吴某在5年里共13次挪用、贪污公款达145万元的犯罪事实。这是金启和同志28年的检察生涯中所办的最后一个案子,也是作为一名检察官向党和人民交出的最后一份答卷!他的同事陈子寿说:“老金是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完成这一案件的侦查工作的。”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情况复杂,不少案件要想办得彻底,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是难以做到的,而金启和同志做到了。他先后主持查办或主办的130余起反贪案件,件件办成了铁案,有的还成了精品案件。

金启和同志身为一名反贪干警,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他时刻牢记着自己的使命,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他严格执法、用心办案的同时,他不时地告诫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私情所扰、被私利所惑!他把“公正执法”视为自己的政治生命!

为了坚持公正执法,金启和同志在人情、私利面前没有给自己留过半点的余地。他虽然性格开朗,兴趣广泛,但他很少出去应酬,交朋友也特别谨慎。他说,酒肉饭吃多了,朋友交多了,难免会有失去警觉的时候。同样,金启和对自己的家人、亲戚也不给这个情面。

林立德是老金的外甥,读初中时,曾寄住在舅舅家,跟老金感情很好。前些年,林立德犯了点事,想让老金帮助说个情,没想到老金断然拒绝。最后,林被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坐了一年半的牢。出狱后,林立德有3年不上舅舅家串门。

老金的亲家公叫刘显法,两人有空时喜欢一起喝点小酒,聊聊天。一次,刘显法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出了点经济问题,正巧老金是案子的主办人。亲家公请老金关照一下,尽量从轻处罚,可老金没有答应。刘显法多次领教过老金的这般“无情”,也只能认了。他说,“金启和是个认死理的人,一遇到案子的事,不要说求他放一马,连问问案情也不行”。

面对说情送礼,金启和丝毫不含糊。他和老伴陈珠凤结婚34年,俩人唯一一次吵架就是为别人送礼的事。那天,陈珠凤正在家里做饭,听到有人敲门,开始她并没太在意,等洗了手中的菜开门一看,敲门的人已经走了,只见门外放着几袋荔枝、桂圆。她追出门去,依然不见人影,只得把东西拿进来再说。老金下班回家,得知老伴收了别人的礼物后,就把老伴责骂了一顿。陈珠凤心里感到很委屈:“我连谁送的都不知道,还给谁啊?!”老金说:“这世界上,不会有人无缘无故送礼的。”他一分析,这送礼的人还真让老金给找到了。

路桥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心里都很清楚,老金办的案子,谁说情也没用!

在金启和同志的眼里,“公正”两是铁打的,是不能改写的。为了坚守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他坚持不求别人,宁愿清贫一辈子!

1997年,老金的儿子金斌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知道落榜的那天晚上,儿子求父亲找找人,帮他找个稳定一点的工作,家里也能增加点收入。可是,老金当时没有吱声,直到第二天才向儿子作了回答:自己找工作!金启和心里明白,只要自己开口,一些企业老总这点面子是会给的;但他们看中的不是我这个人的面子,而是反贪局长的面子。给了我这个面子,以后他们为案子的事来说情怎么办?能不受影响吗?!老金想了又想,还是决定让儿子自己去闯!可是,就是因为老金的这个决定,儿子吃了XX年的苦,一直东转西转,靠打零工挣点辛苦钱。那些年,儿子对老金也不无怨言。

但金启和对于权力、金钱,有自己的一番理解。他常对同事们说,“公权私用万万不可,不该用的权力一点也不能用,不该拿的钱一分也不能拿。”金启和在反贪的岗位上之所以那么坚定而从容,是因为他的心里没有一丝杂念!

然而,当了9年反贪局长的金启和一家的清贫,他的一些同事还是意想不到,社会上的不少人更是难以理解。老金一家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楼房里,房内设施非常简陋,一楼的客厅摆了一溜塑料凳和竹椅子,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具。老金家从来没买过电视机,以前是看外甥借他的12寸黑白电视机,后来的电视机还是儿媳妇的嫁妆。有着山一样硬气的金启和,付出了一生,也清贫了一生!

1997年,为了给儿子将来结婚作准备,金启和在妻子娘家的宅基地上造一间楼房,要花10万元,钱不够,只得向外甥借了5万元。这笔债XX年都没还清。

前些年,老伴为了早日还债,接了一份串节日灯的零活,但撸灯绳这道活很伤手。老金是个硬汉子,也心疼妻子啊!每天下班回家就帮妻子撸灯绳。夫妻俩相对而坐,一边忙着手中的活,一边唠唠家常,这一刻成为夫妻俩最温馨、最美好的时光。10多年下来,老金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结下了一层厚厚的老茧,一到冬天,虎口就会裂开,渗出血丝来。但老金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很欣慰,虽然清苦,心里却很踏实。对老伴陈珠凤来说,只要老金能天天有时间陪她,也感到满足了。就这样,夫妻俩撸了XX年的灯绳,每个月多挣了两三百元,先后也还了2万元的债务。

金启和同志对自己的物质生活从来没有过高的要求。结婚后的这么多年时间里,老金除了穿单位发的检察制服,只给自己买过一件蓝色的短袖t恤。这件衣服是他最喜欢的,夏日里常常是连穿几天,到周末洗一洗,下个星期再穿。这件衣服整整穿了20来年,颜色都褪白了。儿媳妇看不过去,想给他买件新的,老金却不让,说是“没破扔了可惜”。老金平时总不让拍照,觉得花这钱没必要,以至在他去世后,家人居然找不到一张全家福。

金启和自己生活节俭,但对同事对有困难的群众却一点也不小气。单位里每次捐款、结对扶贫,他总是抢在前,从不拉下。路桥区金清镇有一位叫罗昌妹的老人,无依无靠,生活非常困难。老金获悉后,主动与他结对,并特意托人送去500元钱,还把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写在纸条上,嘱咐老人有困难就打电话给他。

“金启和清贫了一辈子,也硬气了一辈子!”就在他离开人世时,家里还有3万元的债务。当同事们在帮助料理老金的后事中得知这些情况后,感到非常的震惊,大家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要为老局长还债。金启和同志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一些企业人士也自愿要求为金启和同志捐款;很多相识或不相识的人纷纷来到老金家,看望与慰问他的家人。台州市的网民们在网上建起了“金启和纪念馆”,以特有的方式表达对金启和同志的哀悼和敬仰之情。

金启和同志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却厚重;虽然清贫,但却清白;虽然平凡,但却精彩!他用自己执著的追求和热血生命,写就了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诚!金启和同志永远是我们心中的一座丰碑!

检察院优秀主诉检察官事迹材料检察官事迹材料(2) | 返回目录

隋礼华,南京栖霞检察院公诉科一名主诉检察官,曾经从事过反贪、公诉等工作,担任过经济科科长、控申科科长等职务。1983年,隋礼华从金陵职业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26个春秋。她曾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获省检察院“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个人。她的故事虽然不那么惊天动地,但却折射出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XX年,隋礼华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移送机关认定:被告人申某拳击被害人邵某面部,致使后者牙齿脱落缺失达12颗,构成重伤。职业的敏感告诉隋礼华,一次拳击面部造成12颗牙齿缺失而无其他损伤并不多见,她决定查个究竟。

经过仔细审查其案发后的初诊病历,上面记载其牙齿缺失12颗,但未注明是陈旧性的缺失还是刚刚脱落,同时发现病历上记载有2颗牙齿的牙龈伴有撕裂渗血症状;同时发现案卷中记载的法医活体检查确定被害人牙齿缺失的时间是案发后1个月,正常情况下牙龈表面创口应已愈合,不能判断牙齿准确的缺失时间;为查明真相,隋礼华多次走访了初诊医生和专家,经医生确认病历记载只有两颗牙为就诊当日伤害所致,其余牙齿的缺失为陈旧性缺失,与本案无关。为证明这一点,隋礼华接受了专家建议,给被害人拍了x光片,取得了确凿的证据,并要求办案单位重新鉴定。经重新鉴定,结论是被害人邵某当时被打伤,致右上第四、第五颗牙齿脱落并缺失,其余缺失的牙与此次外伤无关,属轻伤。改变了原案重伤的定性,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隋礼华更加慎之又慎,细之又细。XX年,尧化门街发生一起中巴车与重型货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十余人受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公安机关将肇事司机李娟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有被害人随口说看到开车的是一男子,这话立刻引起隋礼华的重视,当即制作了询问笔录固定证据。其后,隋礼华通过向车上十余名乘客调查核实,证明肇事者系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而李娟作为车主事发时乘坐该车,并未驾驶肇事车辆。审查案卷发现李娟和其丈夫均作为证人证明李娟是肇事司机,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公安机关承办人坚持认为有证据证明肇事者系李娟。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真相,隋礼华走访了参与抢救伤员的医务人员和有关证人,深入调查,进一步确认李娟并非肇事者,但并未发现真正肇事者的线索。经分析,仅靠现有线索要找出肇事者如大海捞针,既费时又不能确保成效,于是她决定采取单刀直入的方法,依法定程序讯问李娟,展开政策攻势,迫使其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李娟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者,并极力否认为他人顶罪。隋礼华并不被其迷惑,而是以事实和证据说话,向其指明顶罪的法律后果,劝其带真正的肇事者投案,争取从宽处理。经过工作,李娟终于带该案的真正肇事者到检察院投案,此案真相大白。把真正的肇事者送上了法庭,李娟和其丈夫也被追究了包庇的刑事责任。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三年来,隋礼华在主办200余件300余人的案件中,以严谨的态度,严格细致地审查每一份证据。所办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每一次考核,都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

无论是在控申部门还是在公诉部门,无论是办理控告申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隋礼华在办案中都没有仅限于就案办案。隋礼华先后对20多起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未成年人犯罪案进行了和解,使许多轻微刑案的被告人很快回归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将法律的无情与人性的有情进行有机结合,体现了一名检察官秉公执法和执法为民的忠诚意识。

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流程中规定,检察机关收到案件后三日内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义务,之后的审查中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至少要来院二次。隋礼华考虑到,这对本地取保的人员可能不算什么,可对外地的尤其是贫困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确实是个经济负担。所以,她经常在接到此类案件后迅速阅卷,将两次工作合并完成,为犯罪嫌疑人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一次,一名非常贫困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取保候审,其母子两人来一次南京要800元路费,并要乘20个小时火车。了解到这种情况后,隋礼华及时阅卷,三天内将告知、讯问一次完成。案件移送法院后,她又将此情况告知法院承办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其往返次数,母子俩得知后非常感动,王某更是对犯罪行为痛悔,表示今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

“办案就要办出实际效果”,这是根植于隋礼华内心的准则。长期的办案工作,隋礼华积累了一套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发现对社会有警示、教育作用的典型案例,积极撰写文章,协助拍摄法治类专题片。对发现的可能引发犯罪的苗头隐患逐个走访,逐个发出检察建议。

XX年,在办理一起以在校生为犯罪对象的抢劫、寻衅滋事案中,她发现某学校的学生多在校外租房居住,因无人监督管理,引发犯罪分子到其出租屋侵害抢劫和斗殴等,她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学校发出建议,要求杜绝学生擅自在外租房现象,区教育局相当重视,专门发文,很快全区清查出5所学校有此现象,并全部得到处理。在任马群中学法制副校长期间,她还想方设法挤出时间配合学校,将常规法制教育和每年的特色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遵法、守法的法制观念。由她策划并组织开展的主题班会、法制信箱、模拟法庭等活动,多次被媒体报道,该校还被评为普法先进单位,隋礼华个人也因成绩突出两次被评为优秀法制副校长。

“政法工作的峥嵘岁月和别样的检察情结,铸就了她忠于职守、勤政为民的朴素品格。”栖霞检察院检察长黄晓非这样评价隋礼华。10月,在南京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大会上,南京检方为全市从检25周年以上的检察人员颁发了“检察荣誉勋章”,面对这份殊荣,隋礼华说:“这一枚沉甸甸的勋章见证了我25年检察历程中每一个足迹,更是组织对我25年检察工作的肯定和褒奖,也鞭策着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我区的发展、稳定贡献出一份微薄力量。”

执法的公正性是法律威严的基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一名工作者,隋礼华认为,监督工作不是针对某个人或者某个特定的机关,而是针对法律,是对法律执行的监督。所以对待每一件案件隋礼华都要进行严格审查,并主动加强沟通,确保了监督的准确性和实际效果。

在审判监督工作中,隋礼华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反响大、要求强烈的案件上,大胆依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XX年,她依法对两起案件提出抗诉意见,经市法院二审采纳并改判,成为当年全市仅有的两起抗诉案件。

XX年办理骆某盗窃案审查起诉中,她发现,移送机关在XX年11月立案的刑事案件,未按规定移交线索继续侦查,以至在其他区办案判决时遗漏了部分犯罪事实,当即提出将遗漏的罪行查清追究的纠正意见。

4年来,在隋礼华审查的案件中,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20余件。同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漏罪的6人要求侦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避免了漏犯。如在办理潘某诈骗案中,通过自查、退查等工作,追诉销售赃物的赵某一案,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余元;通过及时补充证据,依法追究了牢头狱霸王某的刑事责任;通过严格审查案件材料和重新向在场目击证人取证,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徐某顶替无驾驶执照肇事的车主坐牢的事实,这些不但保证了公诉案件质量,而且体现了法律监督的效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XX年,面对全院人员紧张的状况,院领导经过研究,决定把她调到控申部门负责信访举报工作。人们常说,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而作为控申部门的负责人,责任更是重大。接到领导要求后,隋礼华立即调整心态走上了新岗位。

负责控申科工作期间,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形形色色的事。每天看到的是一张张或悲或愤的面孔,听到的是一声声牢骚和怨言。有时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结论时,会有人恶语相向。对此,隋礼华经常换位思考:“人在气头上,说出一些不适宜的话也是难免的,而耐心地倾听他们的问题和困惑,远比驳斥指责更能抚平他们的情绪。”

XX年2月,车主王某就他的雇员严某交通肇事案,因为不服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法院的民事判决,提出申诉,当时情绪激动,并声称得不到满意答复就要一拼到底。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王某不断地到省市政法委、人大、交管局等多个部门上访。承办这一特殊案件后,隋礼华深入了解情况,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和公安、法院的承办人,对该案从民事和刑事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该案刑事民事部分的处理并无不当。隋礼华就把工作重点放在引导信访人服判息诉上。为了说服信访人,隋礼华请交警部门提供了出事路段的监控录像资料,从三个监控点、不同角度逐一查看比对,并到民行部门调取了申诉资料了解民事审判情况。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带王某到事发现场附近走访群众,寻找知情人,并耐心地讲解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的依据,使其很快消除了内心的困惑。同时,隋礼华和法院承办法官沟通后,多次和民事案件原告严家的五个子女联系,分别约请来院或到其单位走访,配合法院执行庭调解。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后,隋礼华没有放弃,一方面联系法院执行庭暂不评估拍卖扣押的肇事渣土车,另一方面又分别找双方做工作。经过多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隋礼华对群众热情平易,她经常说的话就是:“老百姓到检察机关来,不管是上访、告状还是举报,都是对我们的信任。该我们管的事我们尽力给管明白,不该我们管的我们要尽量给说明白,一定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就是这样,隋礼华凭着朴素的工作热情,通过她的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处理了8件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涉检信访案件,实现了该区全年无越级涉检上访。当年,控申部门两次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并在全市的绩效考核中从落后位次上升到全市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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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法律硕士。先后从事侦查监督、公诉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在创新中成就事业。他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他热忱维护百姓利益,执法为民不离不弃,用忠诚和执著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荣获“**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省民行检察“十佳办案人”等称号,**省**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分别作出在全市检察机关和政法系统开展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他被团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检察机关作巡回报告,受到广泛好评。

强化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站在时代前列,强化法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抗诉,依法纠正,捍卫公平正义,这是**始终如一的坚持。

**省**市某镇政府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将一条水泥生产线卖给辖区的一家民营企业。此生产线设备落后、污染环境,已被原国家经贸委列入淘汰黑名单,民营企业不情愿付款。镇政府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民营企业支付货款。该企业不服,股东们反映强烈,集体到检察院申诉。

**接手该案后,市里和乡镇有的领导给他打电话,要求检察机关要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一方是公共权力部门,一方是私营企业;一方是管理者,另一方是被管理者。错案不纠,民众不服;依法抗诉,则承担保护公共资产不力的指责。**在办理很多申诉案件时,经常处在这样的矛盾抉择中,但他一直抱定一个信念,只求“公正”二。细心的**从《大气污染防治法》找到了合同无效的依据,否定了法院依据《合同法》认定合同有效的判决,就连原审法官都感到非常佩服。抗诉后法院改判,免除了民营企业110万元的不当债务。

几年来,他提请抗诉各类案件186件,为国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以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把抽象的法条诠释为一件件公正的个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关注民生,情牵群众利益

**担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多年,一件件关注民生的“小事”,彰显了他一心为民的赤诚之心。是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使结怨7年的叔侄握手言和;是他奔走呼号,为脑瘫患儿依法索赔13万元;是他仗义执言、秉公执法,为外地弱女子讨回公道、为民工讨回了一年的血汗钱,让下岗职工卸掉了10万元的非法债务……

一位叫孙传惠的老太太到检察院申诉。年过花甲的老人老伴早逝,腿有残疾,但很有爱心,几年前省吃俭用领养了三个孤儿。因被他人假冒签名贷款,法院判决她偿还16.8万元银行债务,后又查封了她唯一的住房。经**严审细查,发现了老人的冤屈,经依法抗诉,法院再审改判,免除了老人的偿还责任。XX年隆冬,冒着纷纷扬扬的大雪,老人将一面绣着“人民的好检察官”的锦旗送到检察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一脑瘫患儿刘闯,出生时因医疗事故造成脑部损伤,落下严重的后遗症。为给刘闯看病,他父母几乎卖光了家中所有财产。他们多次要求医院赔偿,均被无情拒绝。他们起诉后,法院仅判决医院承担3.3万元的伤残补助费。**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从受理案件到依法抗诉,他用了不到10天,孩子父母却为官司整整奔波了6年。抗诉后,经法院调解,刘闯终于得到了13万元的伤残补助费。

改革创新,打开工作局面

**围绕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热点、难点,以开放的思维、前瞻的眼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令人关注的“**模式”开启了民行检察工作的新天地。

开设窗口,畅通便民渠道。**市是**省最大的县级市,人口约167万,民行案件较多。几年前,许多百姓对生效裁判不服,不知如何申诉,到哪里申诉,有的还到处上访。为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他率先提出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接待站”的建议,得到检察长的支持,畅通了群众申诉的便捷通道。受理案件数量由最初的年均两三件上升到XX年的近百件。目前,**市人民检察院80%的申诉案件,来自民事行政检察接待站。

跟踪问效,提高抗诉效能。在实践中,**发现,对检察机关已经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机关有的久拖不决,有的知错不改,既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抗诉的效果大打折扣,又损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经反复调研,他制定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跟踪问效办法》,强化了对审判机关庭前、庭中以及庭后的跟踪监督,使**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达到92.5%,在全国领先。

息诉罢访,促进社会和谐。**笃信这样的道理:法治的常态是制度的常规运作。一个上访者对判决不服,情绪激动地来到检察院,扬言要炸掉法院。**耐心细致地说服,最终平息了上访。这件事,引起了他的思考,抗诉重要,息诉同样重要。而怎样息诉,全国都没有统一规范。他研究司法过程中矛盾冲突规律,从更高的层面理性关注社会和谐稳定,查阅资料、请教专家,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息诉规则》,作为规范息诉活动的标尺,成为全国首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和推广。规则出台后,他们息诉民事行政案件450多件,无一上访、无一缠诉,减少了群众讼累,社会广泛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最佳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