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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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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关于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受市政府委托,就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年初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时刻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截止10月底,全市已有11800人实现就业,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68%;再就业30161人(其中“4050”人员4298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49%,全市再就业率达41%;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1207个,完成省下达指标的68%;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9%以内。其中市本级实现就业1484人,完成任务的106%;再就业2620人(其中“4050”人员540人),完成任务的115%,再就业率达48%;新增就业岗位1120个,完成指标的112%;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一、 主要工作措施

(一)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责任机制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及时召开了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市长 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做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项指标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分解,定期进行检查。成立了全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同志担任,劳动保障等部门为成员,下设了办公室。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制发了《全市就业与再就业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督办要点》,将全年净增就业岗位16500个就业任务指标进行分解,由六位副市长作为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承办,明确了各部门在再就业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劳动就业机构建设、职业介绍机构和就业训练中心场地等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深入基层,进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中,五大连池市每个处级领导干部包扶一个社区,解决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经费、场所、设施等问题,推动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了保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顺利推进,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状,并按照《全市就业与再就业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督办要点》要求,层层明确和细化了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了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完善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体系。各职能部门能够服从大局,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有关政策,部门之间经常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职能交叉、工作配合的问题。初步形成了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督办落实。

(二) 强化职能,协调运作,完善政策体系

为贯彻落实好中发[XX]12号和黑发[XX]15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再就业资金管理、再就业援助、社保补贴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钻政策空子等行为的发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对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市物价局下发了黑市价字[XX]8号和18号文件,公布两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减免的优惠政策,就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市地税局下发了《 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的程序和办法。

一是《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是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立之初,即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把关、快速发放,为到6月底将优惠证迅速发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各地采取了多种方式,集中人力和时间集中发放。 县抽调专人分成四个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到街道、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同时督促发放的进程,以确保6月底顺利完成发放任务。在6月大会战中,各地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坚守工作岗位,公休日不休息,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 区在筹建社区平台的同时,即制定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程序,3月初在全市首先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现已发放5120本,占应发的82%。截止10月底,全市已发《再就业优惠证》59469本,占应发的90%,基本完成了发放任务,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是税费减免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工作中,紧紧抓住政策这个杠杆,充分发挥政策支撑作用,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不截留、不梗阻,最大限度地提供优惠。截止10月底,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为1264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了工商行政管理费69.6万元。其中免收登记费2.95万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58.9万元;集贸市场管理费7.7万元。税务部门共为339户减免各种税金47.5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13.4万元,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7.4万元,减免教育附加费4万元,减免所得税22.7万元;文化部门、城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烟草部门免收各项费用共38.5万元。其中市直共为402户下岗失业人员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费20.7万元。其中免收登记费0.9万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9.8万元。税务部门共减免各种税金9.4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0.7万元,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0.8万元,减免教育附加费0.2万元,减免所得税7.5万元;文化部门、城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烟草部门免收各项费用近10万元。

(三) 发展经济、开发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为完成我市全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0950人,全年净增就业岗位16500个的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发展经济、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安置渠道作为解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治本措施,强化了五抓:一抓民营经济。借鉴浙、闽两省发展民营经济解决就业问题的成功经验,创造宽松环境,发展民营经济成为我市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共安置11775人。二抓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商贸、餐饮、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和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把发展社区服务业作为促进再就业的主攻方向,安置6536人;同时,开发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安置“4050”人员740人。三抓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口岸优势,加强与国内外大中城市和劳动力需求旺盛地区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跨地区的劳务协作机制,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异地安置1900人。四抓企业挖潜。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与推进企业改制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多分流、少下岗”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主辅分离型安置、开办第三产业安置、储备型安置、待岗安置等多种办法,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142人。五抓灵活就业。针对当地用工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特长,提倡非固定单位、非连续性、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共有6431人实现就业。另外通过鼓励从事种植、养殖业安置863人,招商引资建立新兴企业安置774人。

(四)广泛宣传,转变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后,为在我市创造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年三月,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 市关于开展再就业宣传工作方案》,之后,我市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了再就业宣传活动。《 日报》和 电视台定期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市妇联组织了下岗女工再就业事迹巡回演讲团,深受下岗失业人员的欢迎,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市总工会召开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经验交流会,贫困户现身说法,广泛宣传帮扶先进典型,推动了城市“一帮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773名帮扶对象已有748人得到安置,基本实现了脱贫;市劳动就业局举办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培训班,对街道、社区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县(市)区也都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通过开展“再就业宣传月”活动,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通过电视台开辟每周一期的再就业宣传专栏、在繁华街段设立政策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掌握了国家和省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增强了自主创业的信心。

(五) 完善功能,强化培训,搞好就业服务

一是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各级政府能够把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加强场所建设、场所管理、完善功能上下功夫。目前,全市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大力帮助下全部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交易大厅,并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实现了信息网络化。我市的劳动力市场已由原来简单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向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合同鉴定、档案管理、办理社保手续等业务代理的“一站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