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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大调解”机制 打造街道调处平台

调研报告 阅读(1.63W)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探索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长效管理,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筑“大调解”格局,经区委研究决定,成立区、街两级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运作二个月以来,共受理纠纷92起,直接调解24起,成效非常明显,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一、“大调解”机制运转良好 (一)、领导重视,短时间内高效规范组建调处中心 四月下旬区委贺南南副书记组织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六个街道的综治主任、司法所长等同志到南通参观学习,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大调解”运作方案,并提出尽快筹建区、街两级调处中心要求后,区、街主要领导就把筹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工委、综治办都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工委会,研究如何抓落实,克服人员少、办公用房紧张等困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组成人员、办公用房。五月份在宝塔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先行试点基础上,六月上、中旬区及各街道调处服务中心先后正式挂牌成立,标志我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 (二)、以打造街道平台为重点,构建区街两级工作机制 区领导多次召集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领导研究建立全区“大调解”机制,起草下发了建立区街两级大调解机制的文件。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按高标准、高起点进行筹建。一是有两级领导机构。成立下关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及分管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及各街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6个街道都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所在地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街道各科室负责人。二是有两级工作机构。区、街道都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街道综治办主任担任调处中心主任,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街道信访、综治、司法、公安各派一人参与中心日常工作,。三是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 区、街中心先期投入资金计14万元,其中区调处中心投入资金3万元,宝塔桥街道调处中心投入资金5万元,其他街道调处中心投入资金1万元以上,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都达到三室,有的达到五室,宝塔桥街道调处服务中心落实150平方米办公用房,各调处中心有5-9名人员参加调解工作 (三)、建章立制,明确各调处中心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区、街调处中心实行三项职权三个结合六项机制十六项制度的工作模式:明确两级中心具有“三项职权”即:1、矛盾纠纷调处分配权,2、矛盾纠纷调处督办权,3、“一票否决”建议权。强化矛盾纠纷高效率调处的“三个结合”即:1、直接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2、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3、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完善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的“六项机制”即:1、分级调处机制,2、联动调解机制,3、配套调解机制,4、定期排查机制,5、岗位培训机制,6、专家咨询机制。建立保障调处工作运转的十六项制度,区、街调处服务中心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即:1、值班接待、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2、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3、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4、矛盾纠纷调处规则,5、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等。 (四)、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程序 区、街调处中心按区司法局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对接待室、调解室、办公室、谈心室、听证室统一布置,主要的内容包括:调处中心工作职责、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的义务、调解程序、矛盾纠纷流程图、来访者须知等制作展板、公示上墙;司法局统一印制《案件受理登记簿》、《调处通知书》、《矛盾纠纷调处登记簿》、《矛盾纠纷分流通知书》等七本台帐,供区、街调处中心统一使用。 区调处中心坚持区领导接待日制度,区主要领导张书记、贺书记都亲自参加接待群众来访,赵区长因到市里开会还安排其他领导来中心值班,使一些矛盾纠纷能及时解决。幕府山街道聘用一个有法律大专文凭具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同志参与中心接待工作。 (五)、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运作二个月以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接待纠纷当事人46批次340人,统一受理纠纷41起,分流纠纷36起,中心调解5起,督办纠纷4起;6个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接待纠纷当事人66批次245人,统一受理纠纷51起,分流纠纷32起,中心调解19起。 宝塔桥街道一低保户沈宜华,1999年3月住房由下关区房产公司拆迁,并协议一年后安置在象山小区,XX年协议到期时,安置到燕江园小区,沈认为房产部门违反协议,且重新安置的又是旧小区房子,坚决不接受;拆迁五年来沈一直与区房产部门交涉无果,近期准备赴京上访请愿。街道调处中心及时介入,一方面会同社区干部三番五次地耐心地做沈的工作,给予情绪稳定;另一方面积极地与区房产部门及区信访局沟通联系,并且拿出解决矛盾的建议,六月上旬沈家安置在燕江园小区,并由区房产部门给沈一定的经济补偿,该矛盾终于得到了~解决,沈夫妇二人专门订做了一面“排忧解难热心为民”的锦旗和500元现金送给街道调处中心同志(现金被退回)。 二、两级中心运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方面认识有待提高。一些职能部门人员认为调解、维护稳定就是调处中心、司法所的事,有纠纷就向调处中心推,没有认识到调处中心与职能部门在大调解中的联动关系,部门责任应加强,行政调解不应弱化。 二是街道专职调解人员不足。街道调解中心主要靠综治办、司法所人员,而综治办、司法所只有3—4人,压力大,他们还要承担司法、政法、610、综治、信访等工作,人员少、兼职多。民警

完善“大调解”机制 打造街道调处平台

没有参加街道调处中心值班,需要民警参加调解就电话通知,原因是派出所治安民警来值班就要把治安纠纷、110接警纠纷带到中心来调解,这样工作量更大,而这些纠纷在中心调解也没有力度。 三是调解技能有待提高。“大调解”是新事物,目前熟悉法律掌握调解技巧的人还比较缺乏。有些基层调解人员对调解的技巧、程序掌握还不够熟练,造成有些简易的纠纷当事人对其没有信心,中心受理后不同意分流到其他单位部门或调委会,只认准中心。 三、完善“大调解”机制应采取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大“大调解”机制完善的力度 要加强对新时期“大调解”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就可能发展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要强化分级管辖,强化联动协作,强化系统配套,强化协调督办,完善“排查疏理及时、调处责任明确、预警处理灵敏、应急处置快速、协调督办有力”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充分各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大调解各项工作。 (二)、扩大宣传,把方便群众的好事办好 调处中心的宗旨就是要让群众享受就便统一受理化解矛盾的好处。调处中心成立时间短,许多居民对调处中心还不了解,有纠纷还是到相关的部门、单位吵闹,不知道如何解决,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调处中心影响,一是向宝塔桥街道调处中心一样发放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指南,二是通过新闻媒介宣传调处中心作用、任务,三是宣传调解成功的典型纠纷,使当事人信任调处中心,四是积极参与调处所在区域内的重大纠纷扩大影响。让群众了解如何就近、便捷,让群众参与“大调解”,提高“大调解”运作的效能,把为民的好事办好。 (三)准确定位,重点打造街道调处平台不动摇 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运行二个月来,6个街道调处中心接待受理总数不多,区调处中心接待量很大,因此要按照区关于建设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要求,发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作用,要发挥街道调处中心人员素质高,协调能力强,便于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贴近社区、贴近居民,便于当事人来访,便于中心调查取证的优势,使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像幕府山街道要求调处中心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企业),大纠纷不出街道,重大纠纷请区中心来人帮助解决。这样才能方便群众,减少群众麻烦,让人民满意。 (四)、严格责任,发挥分级管理作用 建立纵向到底的区、街、社区、调解小组,横向到边的政法单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调解信息网络,在协调处理各类矛盾过程中,各部门、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努力形成“社区民间纠纷在社区,企业内部民间纠纷在企业,跨社区(企业)民间纠纷在街道,治安纠纷在公安派出所,行政管理纠纷在主管部门,较大纠纷在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重大疑难纠纷区统一协调”的分级管辖、综合协调的“大调解”格局。 (五)、加强培训,提高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 调解水平要上台阶,调解员的素质是关键,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培等形式提高调解员水平,区司法局购买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程序》教学光盘,下发到各街道调处中心,区司法局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区、街中心成员由区集中培训,社区、企业调解员由于人员多,由街道组织、区派人授课。每个月初定期召开区、街中心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上月的情况、分析调解成功纠纷经验,找出调解未能达协议纠纷的不足,会诊疑难纠纷,讨论近期共性的热点矛盾纠纷。 (六)落实专人,提高“大调解”机制的运作效能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要增加专职人员,都是兼职人员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力争落实编制和人员。在大学生招聘、军队转业干部分配人员时要优先考虑到调处中心,要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如电脑联网、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等提高工作效率的办公用品,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中心正常工作需要。 xx区司法局基层科:xx XX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