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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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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加强市(县)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4月初,宋国胜局长带领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同志,就“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到联系单位和城管执法一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4篇

一、我局城管执法队伍的现状

我局现有一、二、三、四和机动大队共五个直属执法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执法人员编制119名,其中,XX年组建城建监察支队时公开招录90人,XX年成立城管执法局时从市政、园林部门划转28人。为了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XX年,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城管协管员。城管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超过95%,30名城管协管员都是退伍军人。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狠下功夫。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集训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组织纪律、队列训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每周五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各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有关法制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信访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业务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每月组织直属各大队开展一次执法案卷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案卷检查。每周五召开业务例会,集体研究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通报督察考评情况。特别在执法活动中,严格坚持了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考评制度。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调查权、审查权、决定权三权分离。编印局《规章制度汇编》,发放全体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定期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城管执法特邀监督员。认真、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政务公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子触摸屏,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等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实行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四是加强督查考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建联合督察组,制定督察考评细则,对城管执法和市容管理实行全天候督察,编发《督察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并按项扣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作风教育月”、“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队伍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城管部门的社会形象明显改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省法制办表彰,全体城管执法队员都能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至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二、当前城管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我们还存在认识上不到位、能力上不适应、作风上不扎实、体制上不完善等问题和差距,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作风不扎实。少数同志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遇到问题和矛盾绕道走,工作被动应付,办事效率低下。二是创新意识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面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三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有的干部视野不开阔,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上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对科学发展观一知半解,不能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有的缺乏争先创优的意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平庸自满,裹足不前。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的,主要有:一是管理对象法制观念淡薄。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城管法制意识不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不以为然,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甚至暴力抗法,阻碍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少数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利益时,就不断举报,要求严管,但是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又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欺侮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执法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等,不仅给执法人员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而且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城管执法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只是散见于其它法律法规中,而且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只有禁止性条款,却没有强制性规定或处罚种类单一,强制执法权限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的人身遭受伤害,给执法人员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了执法工作的被动。四是日常教育培训不够。城管工作突发性、反复性强,需要执法人员时刻坚守工作岗位,实施持续性的监管,这就使得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受到限制,不能开展系

统性的教育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也不能集中研讨解决办法。五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队伍中,个别人员原则性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领悟水准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不高。总之,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建设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决不能忽视,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找差距、析原因、订措施、建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管理严、服务好的城管执法队伍。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

城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执法队伍。

(一)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思想建设是班子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先进性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建设,要努力做到“ 三个到位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到位,用先进的理论武装人。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立场上坚定。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高尚的精神,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改革创新精神激励鼓舞广大干部职工,实现城管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三是教育培训到位,用丰富的知识塑造人。要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人生追求,自觉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要求,大力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重点是加强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不断完善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激发整个干部队伍的创造活力。

(二)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建设是队伍建设的保障,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核心。“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城管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选人用人。因此,加强组织建设,要努力做到“两个加大”:一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继续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按照“德、能、勤、绩、廉

”的要求,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把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为城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一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行为感染和调动队伍整体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解热点、破难点、出实绩、见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继续坚持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和创建工作联合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要将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在精神鼓励上分开层次,在物质奖励上拉开档次,在干部使用上体现差别。力求更加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是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作风建设,要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要按照

“两个务必 ”和“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虚心学习,改进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励精图治、艰苦创业;继续弘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强化工作调研。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决策权。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执法一线,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策性研究,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出力,问题在一线解决。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落实是决策的归宿,也是决策的生命。要把握重点抓落实,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分解,突出重点中的重点,把握关键中的关键;要强化督查抓落实,对照各项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通过明查暗访、追踪督办等形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提高效率抓落实,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公信力。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原则,强化城管队伍的自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广开言路,建立监督制约网络。要通过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聘请城管执法监督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以及召开管理服务相对人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改善队伍形象。二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廉政建设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坚持文明执法。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语言要规范文明,着装要统一整齐,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宣传劝导在先,严禁与相对人发生肢体冲突,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理解的要耐心解释。对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四是坚持秉公执法。严禁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职权,不得从事与执法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越权执法、违背法定执法程序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2) | 返回目录

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10月下旬,法制委在王世英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并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先后赴清涧、吴堡、佳县、榆阳等县区,深入派出所、司法所和乡镇法庭,通过实地察看、个别走访、听取汇报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素质,无论是人员结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等诸多因素都发生的深刻的变化。为保民生、保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员结构:全市现有政法干警7359人(男6161人,女1198人),其中法院系统1165人,检察系统660人,公安系统4420人,司法系统1114人,中共党员4618人,占63%。有基层公安派出所164个,乡镇法庭49个,司法所238个。基层政法干警2482人(男2128人,女354人),其中公安民警1594人(在编民警978人,辅警616人),法官干警196人,司法助理员692人。中共党员1028人,占41%。

(二)年龄结构:在全市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1632人,占总数的22%;31岁至50岁4886人,占总数的67%;51岁至60岁841人,占总数的11%。在基层政法干警中,30岁以下719人,占29%;31岁至50岁1387人,占56%;51岁至60岁376人,占15%。

(三)文化结构:大学本科及以上3274人,占总数的44%;大学专科及以下4085人,占总数的56%。在基层政法干警中,大学本科及以上482人,占23%;大学专科及以下1646人,占77%。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各级政法机关在选拔班子成员上注重选贤任能,把群众满意和有能力的干部配备到领导岗位。市法院在为两级法院选拔领导干部时坚持结构合理和注重实际的原则,形成了年龄结构科学合理、能力结构优势互补的新型领导班子。榆阳区法院巴拉素法庭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庭长被授予全市政法机关“十佳人民满意优秀干警”称号。二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各级政法机关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检察系统在廉政建设中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督办法,取得较好成效。清涧县组织公检法“三长”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报告工作,承诺责任,接受监督,县政法委会同组织部、纪检委对“三长”年度工作特别是廉政情况进行考评,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各级政法机关在班子作风建设上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发挥班子作用,提升整体素质。全市基层政法组织围绕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整风纪、树形象”、“大走访”等活动,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增强理想信念。全市各级政法机关都把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结合基层政法干警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等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职业道德。全市各基层政法组织针对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了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三是注重基层工作。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一线警力2924人,占到总警力的66%;派出所警力占到总警力的36%,消除了5人以下的派出所。全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基层所队长工作经历的占到87%。全市各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业务,仅XX年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000余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5万余次,代写法律文书5000余份。清涧县设立乡镇调委会15个,成员76人;村级调委会640个,调解员1280人;村组信息员360人。今年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432件,调解成功率达96%,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提高基层政法干警专业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为重点的专业知识培训。法院系统利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机,聘请法学专家为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吴堡县法院每年开展多项法律业务考试、书记员业务培训、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和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法官干警考评档案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市公安局在全市治安系统开展了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一线公安干警的实战能力。市司法局对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分批进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让新上岗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四)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各级法院都聘请了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法庭庭审。榆阳区法院聘请了7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对本院及基层法庭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各级察机关都聘请了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各级公安机关和司法组织也都分别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些措施增强了各级政法机关执法工作透明度,加大了监督力度,有效减少了执法违法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不端正。宗旨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较重。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使办案变相为个人创收的途径,严重损害执法部门形象,乃至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少数干警工作作风欠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时有发生。调查中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有的干警搞刑讯逼供,靠打、逼、吓等暴力取证;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遵守时紧时松,为了罚款设饵钓鱼;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甚至私自留用。三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有的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差异很大;有的案件开庭走过场,审判员及合议庭缺席开庭,开庭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按规定举证和认证。

(二)人员流动机制僵化。《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也给当前法检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招录门槛高,且还要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近年来,由于我市法、检部门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很少,而法职人员按规定只能是在法、检部门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任命,在我市现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较少,长期从事这项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硬件又不够,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机制尚未形成,致使全市法、检部门解决法职人员缺少的问题困难很大。在一些基层法庭,有时连组庭人员都不够,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培训管理不到位。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都重视对基层干警的培训,但在具体实施中,对“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标准坚持的不够。培训工作抓的不实,考试不严格,成绩没有作为人员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培训变成了提高政治福利待遇和获取执法上岗资格的一道程序,没有达到提高素质的目的;有的培训内容不科学、不实用,理论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方法单一,没有特色。对实战性、技能性很强的基层政法工作而言,这样的培训于事少益,致使出现一些政法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的尴尬局面。

(四)内部监督处罚不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力,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的层面,缺少严厉惩处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对队伍建设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五)装备落后,经费不足。目前,我市基层政法机关办公经费普遍不足,办案工具落后、装备简单、办公设施陈旧老化的问题普遍存在。一些县区公安派出所辅警的工资长期拖欠,造成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佳县法院通镇法庭是1956年设立的老法庭,原来借用镇政府的5孔窑洞办公,现在迁至镇上祥和巷一座小楼的二层,使用面积不足120平方米,设施简陋,条件很差。清涧、吴堡、佳县等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政法部门人均1.5万元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严重制约着政法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当前,要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讲政治、讲大局,把维护公平正义、强化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放在教育的首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法、守法和严格执法教育,使干警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消除特权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做到公平正义、执法如山、清正廉洁。

(二)依法治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政法干警的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搞好政法队伍建设的法律依据,各级政法机关应严格贯彻执行。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就是要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全面考试考核,确实把高素质人员选拔到政法干部队伍中来。在人员的录用管理、奖惩等方面整章建制并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低素质人员进入政法队伍;再一方面,要放松出口。使无德、无才、无能的人员能及时调整出政法队伍。对基层政法机关自行招用的人员,应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辞退,维护政法机关的形象。

(三)着力治本,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对基层政法干警的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强化岗位技能;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努力使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要把培训结果与干警的升迁挂勾,做为干警使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培训工作起到内强素质的作用;切实培养出更多的技术硬、本领强、守纪律、讲奉献的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司法人员,使政法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能够“追的上、打的赢、说的过”。

(四)从严治警,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从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出发,不断强化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完善以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内部监督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坚决惩处,对严重损害政法部门形象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清除,不断净化队伍。同时逐步试行公布处罚决定、判决书的做法,进一步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公开审判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基层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基层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从优待警,强化投入和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想方设法增加对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以稳定队伍,改善装备,提高战斗力。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保证政法机关编制内及辅警等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的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的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案和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业务建设。交通、通讯等办案工具装备和办公等基础设施是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保障,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改善基层政法机关的装备条件,增强基层政法队伍的战斗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市(县)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3) | 返回目录

卫生监督是政府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卫生监督工作,在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的队伍建设及卫生监督工作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对我市区县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共14个,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XX]第4、5号文确认,全市的卫生监督机构均为全民事业单位。核编362人,现有工作人员423人,共超编61人,其中卫生监督员共365人。

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组建以来,打破了以往“一个专业、一部法律、一支队伍”的监督模式,集中人力、物力,实行综合执法,执法规模和监督力度都大大超过以往,执法效果明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增强,同时强化卫生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初步树立起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仅XX年,对33000多家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达1XX0多户次,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行政处罚2292户次,罚没款达190余万元,取缔非法生产经营800多户,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区县卫生监督队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监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且专业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高,与当前的工作要求有差距。

目前全市区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65.5%(277/423),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占41.8%(177/423),中专以下的人员仍有10%(42/423),无职称的达15%(66/423);与卫生部的卫生监督员全部要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卫生监督工作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的集合体,承担着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经济建设服务的任务,工作繁重、责任重大。因而,卫生监督员的高素质是实施强有力卫生监督执法的关键环节,不仅要求卫生监督人员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他们必须掌握行政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从目前的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构成情况来看,大多数的监督员是从原卫生防疫站直接转员到卫生监督所,且原来大多都是从事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专业结构单一,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适应当前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要求。而另一方面,部分监督员对卫生执法的专业性、技术性认识不足,在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比较重视的同时又忽视了专业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在监督工作中常常遇到困难。

2、卫生监督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与当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无法适应面广量大的监督执法工作需要。

目前,全市14个区县卫生监督所仅有编制362人,实际工作人员已达423人,超编61人。14个区县卫生监督所承担了大量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被监督管理单位数量众多,共有33000多户,卫生监督人员数与辖区人员数之比悬殊太大,现场监督人员严重不足,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常超负荷工作;而当前政府、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及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很高,要做好监督工作,满足群众需求显然是力不从心。例如秦淮区,全区有3103户的管理监督对象,现场监督人员仅有11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监督人员疲于应付日常工作,更有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等许多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必须完成,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难以体现。

3、卫生监督人员工资、执法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卫生监督机构的发展。

XX年,全市14个区县卫生监督所共计得到财政拨款1150余万(其中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经费82.3万元),人均2.72万,最高4.56万(六合二所),最低1.51万(高淳县所)。部分区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基本工资政府都无法全部解决,其它如办公经费、执法装备、交通工具、执法专项经费更无多少资金投入,14个区县卫生监督所的经费每家都有不足,全年共缺少经费775.5万元。

卫生监督执法是代表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体现公正性,其监督执法行为必须与其利益脱钩。但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卫生监督机构,如果长时间不能解决经费问题,执法的趋利性就不可避免,它们首先必然考虑生存问题,不可能保证监督执法的公正和规范,十分不利于卫生监督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经费的缺乏,执法装备、交通工具、现场取证工具等都严重落后和不足,限制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也难以调动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卫生监督人员的进出口不畅,限制了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尽管卫生监督机构目前存在种种困难和不足,但它仍是全民事业性质、应当全额财政拨款的单位,同时具有行政监督执法权,仍是许多求职者向往的工作单位。由于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尚未全面开展,监督机构本身没有人事权,存在着不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不能有效分流,想要的专业对口、素质高的人才不能及时引进,而通过各种关系进入的人员不一定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限制了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5、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范围界定不清,导致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职责难以明确。卫生监督与卫生技术服务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因此两者的分工与协作对于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而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县普遍存在卫生监督所在工作中与疾控机构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其中健康证的办理、检测报告、监督监测、各种报表的上报等矛盾突出,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6、卫生监督的网络不健全。

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原来曾为城乡卫生监督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乡、镇一级的防保机构的业务关系、经费来源和人员编制没有重新理顺和落实,使这些防保机构逐渐萎缩,而郊区、县的卫生监督所人员本身就不足,加之辖地辽阔、点散、量大,对乡镇的卫生监督难以到位,使许多乡镇存在卫生监督的空白点。

三、加强全市区县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搞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必须致力于解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者不懂法等问题,努力推进卫生监督人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努力推进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注重监督频次向注重监督质量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依法行政制度(包括行政处罚复议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罚缴分离制度;投诉举报查处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目标,各项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并与科室和个人效益挂钩。保证机构内部的协调、高效运转。

2、严把监督员入门关。要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员的队伍建设,首先就要把好监督员的入门关,应积极探索补充卫生监督员新鲜血液的好方法,逐步实行必须通过严格考试并经过综合素质测评的方式来录用新的卫生监督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卫生监督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进而全面提高区县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3、对已在岗的卫生监督员要进行多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综合法律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定期对所有监督员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让他们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形势的执法工作需要。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培训是基础。为培养一支既熟悉卫生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律知识的复合型卫生执法队伍,应紧抓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放松,以适应日益完善的卫生执法体系的执法工作的要求。为此,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制度。要采取平时自学为主,授课培训为辅的方法,组织行政法学、程序法学及专业法规等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严格集中统一考试,对考试不及格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补考,未取得年度规定学分的,必须离岗学习。

4、建立并完善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效率考核工作,要在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数量考核的同时,还逐步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同时积极进行人事、分配方面的改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拉开奖金等分配档次。探索建立卫生监督员能进能出的机制,工作中引入人才竞争机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监督员双向选择,吸引优秀人才,培养骨干梯队,同时对一些确实不能适应卫生监督新形势的监督人员转岗或分流。

5、卫生监督机构性质不明确,体制不顺,监督人员工资和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差额很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卫生监督队伍的健康发展。卫生监督队伍是完全履行政府行政执法职能,应当纳入公务员系列,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各类经费应得到各级政府全额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事分开,保证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保证卫生执法的公平、公正。建议国家卫生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应对各区县的经费数额有一指导意见。

6、卫生监督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与当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无法适应面广量大的监督执法工作需要的问题,建议国家卫生部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制定并与国家编委共同下达指导意见。对偏远乡镇的卫生监督工作,可考虑增加编制,设立分所或继续发挥乡镇一级防保机构的作用,建立乡镇一级卫生监督机构等办法予以加强。

7、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得到实施,利用各种有利条件,自我造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内抓管理、外塑形象,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努力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来争取各级政府对我们卫生监督机构的关注、支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使卫生监督机构不断得到建设和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卫生监督机构面临的突出问题。

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4) | 返回目录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含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XX-XX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XX年被省授予“XX-XX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XX-XX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XX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XX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xxxx”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XX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工作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丰县、平安丰县建设,为丰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徐州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XX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工作,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存在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的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的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工作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工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者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丰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工作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度。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