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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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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xx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举措。因此,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乡镇工作的重点。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建设,我们不断地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特别是近段时期以来,我们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更感觉当前我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责任很重、压力很大,急需做的工作很多。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3篇

一、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在认识上,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在工作摆布上,我们始终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因此,全县各乡镇的社区建设进度迅猛。截止9月中旬,全县开工建设的15个社区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89亿元。其中,市级7个重点社区,总体规划占地5037亩,整合13615户,集聚人口55032人。XX年确定的2945套住房建设任务,建成和在建住房已经达到1849套,占任务62.7%,已经建成住房521套,占任务17.69%,建成入住280户,占已建成9.5%。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其它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有突破性进展。曹营、魏庄、龙头社区在绿化、亮化、休闲广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有5个社区水、电、路同期配套,6个社区配套建设广场、超市、卫生室等公共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配套,同期进行绿化。此外,赵店的龙翔、赤眉的桃园、桃溪的英华、乍岖的乍岖湖等社区也都进度较快,公共设施建设和样板房建设完成率都在40%以上,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也有部分乡镇在全县社区建设大局摆布上暂时规划在第二阶段的三类镇,但是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也都成绩斐然,给县委、县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二、主要特点

各乡镇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县、乡、村各级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但是,在思想上,全县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视,都把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都能在充分认识、深刻领悟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工作,加快社区建设“要我干”为“我要干”的转变,并把社区建设当成今后3-5年乡镇工作重中之重来思考、摆布,不图形式,不搞应付,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根扎得正,想的深,谋的远,做的细。积极探索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深刻领悟想明白、讲明白、干明白的认识和实践过程,真正做到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视程度空前提高。

(二)宣传发动到位。去年12月21日,全县分层次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到平顶山郏县、舞钢参观学习,集中时间组织召开研讨会,逐乡镇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打算。有的乡镇还到新乡、安阳参观学习。马山口镇、灌涨镇、师岗镇、湍东镇参观学习人数都在300人以上,马山口镇超过500人,其他乡镇也都在100 人以上。县乡累计参观学习的人员4000余人,掀起了一轮参观学习建社区的热潮,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了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共识。随后召开的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动员会,再宣传、再发动、再鼓励,使全县上下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为新型农村社社区建设再添动力。通过宣传发动,使党员干部想明白,对群众说明白,从而干明白。营造了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扶持到位。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来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一是加大县乡财政奖补力度。县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资金扶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中财政专项奖补奖金XX万元,项目奖金3000万元,用于对规划设计、公共设施奖补和农民购建房补贴。按社区入住户,每户补贴3000元,用于购房;每户再补贴3000元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捆绑项目资金。积聚电力、交通、文化、卫生、教育、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集中使用。三是金融信贷支持。动员金融机构开辟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信贷产品,为社区建房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四是市场运作筹资。乡镇积极探索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筹资建社区,通过土地开发、资源使用权转让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乡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返还的资金,全部用于社区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五是与企业联建。大力开展村企联创活动,鼓励企业捐助社区建设。

(四)土地保障到位。一方面,抓好“开源”。通过存量土地盘一点儿,增减挂钩挤一点儿,“三荒”当中用一点儿,整治整合挖一点儿,争取调规添一点儿,集约建设省一点儿,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土地。按照县政府出台文件,各乡镇把县分配的新增用地计划,农村宅基地整理新增地,按每亩奖补4500元,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复垦等新增耕地每亩奖补2500元,超额面积每亩加奖1000元。对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整治用地的,除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社区建设的,每亩地给予1万元奖补。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乡镇与农户签订拆除旧房协议,写出保证书,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旧宅能够拆得掉、快复耕,为社区有序推进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抓好“节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杜绝长期以来乱建设、重复建设、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按照“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和设计的房子”,重点对路边建房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激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向社区聚集,使建房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坚持把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贯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始终,不断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土地利用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社区用地;社区规划之外原则上不审批新宅基地,也不准再搞旧房翻新和改建扩建;对农村宅基地整理增地定额补贴;乡镇整理造地,报经县政府同意,满足乡镇社区用地所需,剩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

(五)督查落实到位。一是机构保障。县委、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相关四大家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组织一班人具体抓,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成效。二是部门协作。明确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县直单位分包到乡镇,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对口支持乡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是强化督查。县委、县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建立半月乡镇汇报联系制度和双月评比制度。定期对乡镇阶段工作排名,召开锅底会、现场办公会和经验交流会,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等相关县领导参加点评,排名靠后的乡镇表态发言。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新楼房、就是修新几条马路。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中央提出来的,应该由上面拿钱解决,忽视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要马上将现有的自然村落拆迁,进行统一建设,忽视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要立足各地实际,循序渐进,不能急躁冒进。

(二)、缺乏产业支撑,群众思想矛盾。失地群众暂时失地失业,感到生活、就业困难、感到生活压力大。特别是目前大多数社区配套的产业发展项目还没有到位或正在建设,多数群众虽然搬进社区居住,但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

(三)、当前社区建设进展不平衡。龙头、魏庄、曹营、牧原等社区始终保持领先位次;河南等社区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但有的社区前一阶段进度很快,但后期缓慢,已经由先进变为后进;还有的社区始终没有明显进度,怨天尤人,自甘落后,整体工作进展极不平衡。

(四)、工程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各乡镇都安排专职的人员进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但“使用水泥砖、不设防震柱”等现象在不少社区依然存在。

(五)、社区配套功能明显不足。前期社区建设都注重住房建设这个任务,在道路、排水、广场、游园、学校、幼儿园等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上,明显感到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社区对群众的吸引力。

(六)、急办问题解决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工程进展过程中,部分高压线改线,移动、联通线路改线以及客户区建设用地手续等问题成为影响社区建设的不利因素。

(七)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后续资金支持不足。从目前来看,15个社区已建和在建住房数量仅占年度任务的66%,建成的只有18%,建成率最高的曹营社区也只有75%,其它社区差距更大,其根本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社区持续建设,急需项目支持跟进,没有项目支撑,社区后续建设无力,示范引导作用难以发挥,需倾全县之力,集聚项目、集聚财力配套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为社区快速发展增添后劲。

四、发展思路及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土地使用的规划引导,有利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 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从规划上进行引导、完善,体现城乡一体的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新农村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四规合一,实现新农村发展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三个优化,合理确定中心村建设规模和范围,适度安排中心村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加强拆旧建新引导,有利于土地资源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强拆旧建新引导。原来国家规定城乡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增减挂钩指标三年内归还,现在省政府(豫政办[XX]124号)要求半年内归还,这就要求拆旧建新同步进行,尽量在农村宅基地原址上采取拆旧建新方式“滚动”发展。通过建设多层和高层住宅,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达到集约用地目的。再用地选址建新区的,拆旧区要按规定尽快复耕,整理复耕的耕地,应比建新区占用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加快住房建设进度

从当前情况看,15个社区现在已建和在建的住房占任务62.7%,已经建成的只有17.7%,曹营、龙山、龙祥、张洼四个社区有入住,社区总入住率还达不到一成。从已经建成的住房情况看,师岗、湍东、瓦亭、灌涨、余关社区行动比较快,曹营社区住房建成率占任务71.6%,入住170户达56.6%,龙山、龙头社区建成比例达40%左右,牧原、龙祥社区建成比例在30%以上,灌涨魏庄、岞曲岞曲湖社区建成比例在20%以上。从住房建设的数量上看虽然有一定规模,但是全部完工可以入住的还不多。住房工程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到年底这段时间,要组织好住房建设的大决战,主体工程完工的要抓紧进行内外粉饰和门窗、水电安装;一层、二层起墙的要尽快封顶,11月份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处理地基的11月中下旬要完成主体框架;除多层和小高层之外不管哪种情况,要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把好时间节点,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住房建设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狠抓质量和标准提升

社区住房事关民生,老百姓非常关注,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保障。湍东龙头社区、灌涨魏庄社区、赤眉桃苑社区在建设的质量上都是采用框架或半框架结构,一层、二层、顶层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抗7级地震。但是有的地方这里我不再点名,在建筑材料、在建设的质量上没有把好关,有的使用水泥砖、有的没有防震柱、有的使用“18”墙,更有甚者这几种情况并存,希望各乡镇要发挥村民的力量、发挥乡镇的监督作用,把住房工程也包括其他基础建设工程,从建材到施工整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管,确保房子建的牢,工程都达标,让老百姓看着放心,住着舒心,真正将社区建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坚决不能出现新的隐患。

(三)完善配套社区功能

一个社区能不能引人注目,吸引人入住,除了最基本的住房建设外,最大的吸引点是它所具备的区位优势、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功能是否完善。为什么城市社区有那么高的吸引力,就是因为城市社区有很多农村不具备的配套设施。龙头社区距城很近,前期环境打造比较好,姜坡组60多户入住愿望非常高。师岗曹营社区所建的位置并不优越,原本是一个岗丘区,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硬化道路、修建广场、开发游园、绿化环境、配套路灯,改善了居住条件,因此才由原来两三户发展到十几户,现在达到了200多户,已经入住了170多户,还有临近村庄的农民纷纷报名交纳定金入住社区,建设供不应求,彰显发展潜力。曹营社区在全县领头羊的作用已经得到了明显的发挥,其它社区也要按照这个思路把基础建设搞好,配套路、水、电,逐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解决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通过社区各项功能的完善展现社区的形象魅力,使社区示范引导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吸引老百姓踊跃入住。

(四)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我们乡镇要积极和县直的相关单位搞好对接。特别是同国土局土地治理、扶贫办整村推进、卫生局医疗服务中心、城建局倒房重建、民政局危房改造、教体局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电业通讯部门的电力通讯线路改造等项目的对接。其中安全饮水、联通移动改线、移民搬迁、省级示范村、新型社区基础建设等项目抓紧实施;其他项目抓紧申报。在项目争取和建设过程中,要与县直部门加强联系,将项目与社区建设衔接好,盯紧盯牢、及时汇报争得部门支持,确保项目和资金争取到位。涉及的相关项目单位,也要围绕社区建设主动服务,发挥优势主动对接、向上争取资金,为社区配套完善积极创造条件。

(五)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

针对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供水设施、电力配套、道路出行、通讯改线等问题,水利、电业、交通、联通、移动、电信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定责任人及早解决。

土地和资金是两个老问题,也是两个大难题。我们要转变思路,寻求解决办法,一方面与三项整治结合,城乡增减挂钩,利用空心村整治和荒草地整治多造多腾;另一方面要与老百姓签订拆旧建新协议,通过协议的形式把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这种愿望体现出来,把占补平衡的政策利用好,通过新增土地指标来逐步审批解决用地手续。在其他建设资金上,积极动员社区百姓及时交纳建房款额,发挥农民购房、建房的主体作用,动员群众向社区集聚靠拢,也让参建企业充满信心和活力,调动参建企业投资积极性,同时鼓励参与公益性建设。百企帮百村,鼓励企业家群体帮建新型社区,鼓励有实力的人员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依靠土地流转等高效形式建立示范园区,实现农民与企业家的双赢,为社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六)加强社区后期管理

社区人口一旦集聚,便自然而然形成一个社会群体,有些社区将打破行政村的界限,由四面八方的老百姓入住在同一个社区。当前曹营社区、龙山社区、龙头社区、魏庄社区、七里坪张洼社区等陆陆续续都将由不少农户入住,形成规模。这些农户集聚在一起,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来管理,这个机构要承担治安、户籍、计生、信访稳定、党员管理、邻里纠纷、农民培训、政策宣传、卫生整治、垃圾处理等各项社会化管理职责。从现在的情况看,一些社区成立了社区办公室或项目办,这个机构现实的职责只是抓社区建设,还没有赋予它管理的职能。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前期,我们要负起责任,组织所在的行政村暂时代管,待社区形成,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后统一管理。同时,提前谋划、预留位置,及时提出社区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为社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

特色社区建设调研报告社区建设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

构建法制化社区

按照“一居一特色”的方案要求,结合我社区自身实际,通过多方面了解,形成特色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一、社区法制化建设现状

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居民普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一部分人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社区法制建设仍呈现出一系列问题:社区规章制度不完整,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知法、懂法、用法的实际能力欠缺;辖区单位经营守法中存在问题,有些抱着侥幸心理与现有规章打擦边球,只图眼前、不顾长远;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工作中存在无头绪现象;特殊群体及弱势群体得不到针对性的和及时的帮助;缺乏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二、自身专业特点及优势

我在大学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类、法律类、管理类、行政类、社会类、经济类、心理类和操作类等。这些知识的学习是我大致了解了各行业的基本特点及具体问题,具有了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能让我从更广范围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从而为建设特色社区出力献策。

三、构建法制化社区的整体思路

通过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工作目标、对象及内容,不断努力丰富活动载体,时刻铭记具体要求,从而构建生动活泼的法制化社区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法制化社区,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辖区单位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工作对象及内容

1.社区居委会

学法、懂法、用法应从自身做起,包括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等,以便使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社区居民

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普遍上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年龄、知识结构的不同使得知法守法形成不同层次的局面,应加大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以切实提高居民法律素质;针对特殊领域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需要特殊关注,弱势群体需要特别帮助。

3.社区单位

辖区单位呈现多样化特征,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众多经营性门店,有的依法经营,有的无证无照,因此我们应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要经常沟通、了解法制化建设情况,对经营性的企业及门店要加强监督和教育引导,将其纳入法律宣传教育体系中,有需要法律服务的给予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工作方式、方法

1.开设法制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网络平台或另外开设宣传专栏,有步骤、有计划的将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居民学法内容、优秀事迹刊出,加强正面引导和学习教育,提高全社区法律素质及社区法制化水平。

2.搞好宣传活动,让法律深入社区。采取临街宣传活动或邀请专家学者定时不定点、定点不定时的上法制课,将新出台的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时事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传达给民众,让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小区,从而让法律真正走进社区,最终提高社区法制化水平。

3.加强法律服务,发挥志愿者作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将一部分懂法律、有精力的群众组织起来,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要配合社区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当好人民调解员,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遇到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则帮其申请法律援助。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

联系区司法局、办事处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当好社区法制化建设的指导员。同时成立以社区主任任组长的社区法制化建设领导小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做好法制化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理推进的局面。

2.注重宣传

注重学习宣传与社区居民尤其是与社区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事迹,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区法制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关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社区建设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

社区建设是今年我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宣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后,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建设工作力度。为及时掌握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我办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创建、规范”的社区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文海英副省长等一批省市领导相继视察了我市社区建设,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社区活动房建设进展顺利。在完成城东、城西、北园三个试点社区活动房建设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面完成其它6个社区活动房建设”的工作目标。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立足现有条件,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目前,除南河社区活动房建设正在积极的筹划当中外,其它五个社区活动房建设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其中,桥西社区活动房投资25万元、改造公用房面积700平方米,桥东社区活动房投资15万元、改造公用房面积750平方米,均已投入使用;城南社区活动房建设已进入实际运作阶段,拟于10月份交付使用;城中社区与九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初步达成协议,将社区活动房设在即将开发的山门中路生活小区;城北社区拟在津恒幼儿园综合楼购置一层用于社区活动房。五个在建社区活动房面积均已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标准。

(二)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通过竞争择优,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今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政局、教体局联合办公,通过考察、考核,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选调了9名年轻同志到各个社区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素质。在举办社区干部培训班的基础上,今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修订编印了《社区建设工作手册》,作为各级干部推进社区建设的工具用书,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组织了学习。宣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民政局又会同有关部门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对社区干部进行了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社区干部开拓了视野,深化了认识,工作思路进一步明晰。

(三)社区服务功能逐步趋向完善。在加快社区活动房建设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注重在逐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上下功夫,下放部分社会管理权限,兴办社区服务站。民政、计生、卫生、公安、劳动、市容、司法、文化等部门,在社区服务站设立服务窗口,并按照“责权统一,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将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工作职能下放到各个社区居委会。目前,计生、民政、劳动、公安等部门进驻社区工作已全面完成,卫生、市容、司法、文化部门已全部进驻城西、城东和北园三个试点社区。此外,各个社区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功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当前社区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解决社区活动房上尽管采取了力度较大的扶持政策,但是由于社区居委会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区活动房建设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据统计,全市社区活动房建设资金“缺口”累计116元,其中桥西社区“缺口”8万元,桥东社区“缺口”5万元,城南社区“缺口”25万元,城中社区“缺口”10万元,城北社区“缺口”20万元,城东社区“缺口”10万元,城西社区“缺口”18万元,北园社区“缺口”20万元。社区建设资金紧缺,导致社区债务沉重、社区干部工资无法按时发放,有的拖欠工资达5月个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一是《宁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与社区规模相适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实施办法》尚未落实。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一定年流动性,一部分已完成工程建设的开发企业已离开宁国,再要求其提供相关资金难度较大。二是“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不够明显。在前一阶段工作中,市直部门在下放一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同时,未将有关工作经费一并转入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普遍感到是在为市直相关部门做“义务工”。

(三)社区干部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社区干部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群体,目前我市尚未制定较为完善的社区干部的考核、奖惩、“进出”和福利待遇等规定。一部分社区干部存在着“老无所养”的思想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市社区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是要全面完成今年社区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使社区建设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仍需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尽快完善《宁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与社区规模相适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根据我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规模,建议房地产企业向社区提供活动房采取以货币折算为主,分规划设计和工程竣工两个阶段兑现的方式进行。建委等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二)尽快研究制定“费随事转”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费随事转”规定过于原则是导致这一政策无法落实到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民政部门会同下放社会管理权限的其它市直单位尽快商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费随事转”工作经费或补贴的种类、标准和运行方式。

(三)尽快研究出台《宁国市社区干部与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对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进出口”问题和管理办法作出详细的规定,加强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同时,研究制定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报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标准,切实解决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