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道路应急预案(精选9篇)

应急预案 阅读(1.96W)

道路应急预案 篇1

根据《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落实一个标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

健全两种模式:“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20xx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方案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二)再造作业流程、提高道路清爽水平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道路应急预案 篇2

为顺利将我镇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一、范围

承包作业范围为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下表)。

二、作业内容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三、作业方法

1、每日普扫两次,一级路18小时、二级路16小时、其他路段及小区10小时巡回保洁(无路灯区域保洁到晚上19:00点),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2、每日(雨天除外)喷洒马路两次,小区一次;

3、繁华路段要按期冲洗(要求每周冲洗三次),其它路段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4、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00前完成,中午12至14时前完成;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6、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7、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隧道、人行天桥面(人行隧道)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

9、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需经甲方审定)上岗;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四、质量要求

1、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2、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12、专人负责清理“牛皮癣”。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4、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6、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7、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五、人员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人员配置

应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内每段道路和每个小区分工负责的保洁人员必须在岗。

2、设备配置(见附表1)

道路应急预案 篇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环境卫生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06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现提出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卫事业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环卫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层层监督、奖罚分明”的原则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法,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目的。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一把扫帚扫到底。

市区44条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作业方式,即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内道路两边建筑物至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道路绿地花坛(不含游园绿地)的日常卫生、果皮箱的保养与清掏等全部由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统一作业,变过去一条路几家扫为一家扫。改变过去责任分工不明确,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二)强化区域性属地管理。

以市区44条主次干道为框架,划分五个区域,分别由机械化清扫公司和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开发区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实行机械化清扫,有利于保证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都有明确的要求,国家建设部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也有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20%。依托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组建机械化清扫公司,由机械化清扫公司负责市区牧野大道以东、平原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市机械清扫区域保洁面积为109万平方米。

(三)管干分离,重在管理。

所有原环卫作业单位组建成环卫服务实体,环卫作业实体与社会卫生保洁组织共同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竞标,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成立新乡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督查和考评。

(四)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行政管理为合同管理。

各作业服务实体在用工上根据作业需要进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按人拨付改为按工作量拨付,由原来的定量如数拨付变为以考核结果按合同拨付,实行奖优罚劣。

(五)建立竞争机制,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

机械化清扫公司内分为2―3个分公司,实行内部竞标、市场化运作;市区其他道路按“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模式组织实施运作和管理,市政府对各清扫保洁区域按照统一的卫生和奖励标准进行考核。

三、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是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是专业督查队伍的监督。以市环卫处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的人员成立督查监理部,下设2-3个督查监理公司,负责对全市44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环卫设施维护情况的巡查。督查人员只发基本工资,每个人的活工资拿出来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奖励资金发放。二是社会监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社会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协管员对环卫工作指导、评议和督导。通过考核、评比,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差、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严重的依约定条件解除合同;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市区主次干道的考核。

对市区主次干道实行三级监察制度。

1.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各清扫作业单位进行日评、周评、月总。坚持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每月进行汇总,由市城管局按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对清扫作业单位进行考核,市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拨资金。

2.市环卫处对督查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将其工资的活工资部分拿出来,作为效能考核工资使用,使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3.市城管局对环卫处业务管理进行效能督查。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和扣分情况,扣除其相应的管理经费。

(三)设立奖励基金。

为充分调动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监督,提高全市道路清扫保洁乃至整个环卫工作水平,设立新乡市环卫工作奖励基

金,市政府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奖励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作业单位。

道路应急预案 篇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市中心城区,沿线贯穿连接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该道路是**市中心城区西部片区贯穿南北的重要交通干道,道路沿线设置公交专用道。本工程建设范围北起南侧(K0+),终点位于路(K*+),工程设计全长km。

(2)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隧道、管线、排洪渠、绿化景观、交通、安监、人行地道、公交站亭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xx、《合同法》、《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6、业主与承建商及物资供应商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物资供应合同。

7、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8、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人员配备

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监理部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有丰富现场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在工程施工监理中监理部一直注重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进展情况,项目监理部将在每个标段配备多名专职监理员,必要时总监可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旁站。需旁站的施工部位在实施前由项目总监向旁站员进行交底,并要求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四、旁站程序

1.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4.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五、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主要机械、材料、测量、检(试)验设备准备情况。

2.跟班全过程监督关键部位(工序)施工中执行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监督承包商在现场进行的检(试)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及时向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旁站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发现承包商行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措施。

5.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六、旁站监理的基本要求

1.落实现场质保体系,旁站人员应检查承包商的有关现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到位及持证上岗和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旁站记录可追溯。

4.发现施工中违反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责令整改。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应及时报告项目总监,发出工程暂停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七、旁站监理的基本范围

1.基础工程:水泥搅拌桩、钻孔桩施工。

2.市政排水管道:排水井基础、关键或重点位置开挖、监理结合现场环境认为重点的其他部位、工序。

3、电力工程质量监理

4、顶管施工的质量监理

5、通信管线施工质量监理

6、桥涵工程质量监理

7、巴士站工程质量监理

8、“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试验的首件样板工程的重要施工过程。

八、旁站监理的方法

旁站监理工作前的方法为三查二问一核对。所谓三查,一查交底记录,二查仪器、设备、工具、备用材料等,三查人员及组织。目的是确认承包单位在技术方案和文件上已完善,仪器、设备工作正常,所需工具和备用材料已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有组织、有带班,质检人员已到岗。通过三查掌握承包单位对本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准备情况。保证组织上能够应对施工现场的整改或应急措施。所谓二问,一问一线操作工人交底内容,了解交底是否已完成三级交底,落实到了班组;二问施工技术文件有关内容,以保证施工资料的及时、真实和可靠,保证施工试件等条件可靠。一核对则是指核对施工前必须办理的手续是否齐全,满足监理程序要求。当通过三查二问一核对发现不具备或部分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延迟进行施工作业。

旁站监理工作中的方法为一核查三监督,以及处置、获取原始资料。一核查是指核查进场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否与设计文件及报验资料相吻合,凡不相吻合的,旁站监理人员立即报告总监,由总监决定暂停施工或采用何种应急措施,并据总监决定进行紧急处置。三监督是指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监督施工现场作业是否满足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如果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旁站监理人员有权不经报告进行处置,并务必留下原始资料。处置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监控处理过程,只要存在异常情况,为了便于事后分析,旁站监理人员留存原始资料,避免事后出现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被动局面。为了现场及时处置和留原始资料的需要,对旁站监理工作监理部统一配工具袋和相应的设备

。旁站监理人员随身携带笔和文件夹,文件夹内除旁站监理记录表外,还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工作记录用表。作记录按时间顺序记录,不论是否正常施工.都记下每一时间段所处的施工位置和进度。如旁站时间很长,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工作交接时,将工作记录办理移交,转交下一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某一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记录内容的完整和连续,和保证旁站监理工作的连贯性。旁站监理人员随身携带与旁站内容相关的必要检查工具,以量化所监督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检查工具尚不能说明问题的,选择录音、录像、摄像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现场实录。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及时填报旁站监理记录表,各方及时签字认可,本次旁站工作方视为结束。出现整改的、有处理措施的、存在问题的都如实记录在案,作为质量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存归档。

九、旁站监理记录表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和工程施工过程等情况的真实记载。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填写。

1.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的要求旁站监理记录应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的有关情况。文字书写应工整、清晰,语言表达应简明扼要,措辞严谨。旁站记录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不用或少用修饰词语,更不要夸大其词。涉及到数量的地方,应写清准确的数字。

2.旁站监理记录的主要内容

①天气情况:包括阴、晴、雨、雪和温度变化(最高气温、最低气温)、风况。

②旁站监理起止时间应记录工程施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③施工部位:应写清工程所在部位的里程、编号、轴线、标高。

④施工情况。

包括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试验与检验情况,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

A.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主要记述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前承包商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B.试验与检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所做的与旁站有关的试验与检验情况

C.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主要记述施工时使用的主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与承包商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设备是否一致,施工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D.材料使用情况:主要记录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名称、型号、厂家、使用数量及其与施工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材料是否一致。

E.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事先的要求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是否对不符合操作要求的施工人员进行督促,是否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F.若工程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写清停工原因及承包商所做的处理。

⑤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过程中监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及监理人员的回复,各方指示,包括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指示都要记录在旁站记录中。

3.旁站监理记录作为旁站监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应与《监理日志》有所区别,因此,除在监理日志中有所记载外,还应单独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4.旁站监理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填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日常抽查填写情况,通过对旁站记录的审阅,可以从中掌握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有关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保证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5.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

6.《旁站监理记录表》

十、旁站项目清单及重点分项工程监理验收表

道路应急预案 篇5

一、工程概况:

交通路(建设南街——高速出口段)原属307国道,现为吕梁市城市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城市东西向主干道,位于吕梁市南部地区,西起建设南街,东至高速路出口,沿线与建设南街、前进路、高速出口等主次干道相连,道路全长4089.34米,现状道路为沥青柔性路面,路面破损严重。

主要工程量:

1、道路工程(主路):全线拆除现状侧平石6840米;铺筑沥青砼路面42234㎡;铺筑道路基层面积56484㎡;铺筑人行步道49299㎡;新建公交站台14个。

2、小桥涵工程新建涵洞K0+700为1-5M盖板涵;K1+764.5为1-4M盖板涵;K2+446.5为1-5.5盖板涵。

3、排水工程:

(1)、雨水工程:D500mm砼管1080米,D400mm砼承插口管280米,D600砼承插口管961.63米,D700mm砼管741.04米,D800mm砼管166.2米,雨水检查井100座,雨水口200座。

(2)、污水工程:D500砼承插口管3198.55米,检查井198座。

二、适用范围:本旁站监理方案适用于交通路、排水、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三、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方法》

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3、市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其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旁站监理项目

本工程的软基处理、路基填筑、排水管道及其他构造物的砼浇筑、顶管施工、沟槽回填、挡土墙、基层摊铺碾压、沥青砼面层等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均要求旁站监理。

六、现场旁站项目的管理

1、监理部按本旁站管理办法的旁站项目规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员、

2、在规定旁站的工序项目开工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24h报请监理人员到现场旁站。旁站监理人员未到场,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3、旁站人员应按旁站管理要求,认真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七、旁站内容

1、检查项目承包商该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2、检查承包商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是否到位,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检查所用的材料、设备是否与所批准的材料、方案相符。

4、检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和保证施工要求。

5、旁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现场指令立即进行纠正。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商该部位的施工,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旁站记录填写要求

1、旁站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附表一《旁站监理记录表》,填写时字迹整齐、内容齐全。

2、旁站记录中记载的问题必须有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

3、旁站记录中涉及业主、承包人或其他监理人员时,应些全名和职务。

4、旁站监理记录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旁站监理工作情况。

5、旁站监理人员除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外,还应将当天旁站

的部位或工序、施工过程、旁站时间等情况记录到监理日志中。

九、旁站监理记录的检查和整理

1、旁站监理记录按旁站工程项目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人可以随时抽查旁站监理记录,并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中“旁站监理人员签字”栏内签字。

3、填写好的旁站监理记录表应及时交监理部门统一保管。

十、监理人员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基本建设所作的规定、条例、办法及其有关制度。

2、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3、依据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及其他合同事项进行严格监理,坚持一切“按合同办事,按规范、设计办事,按监理程序办事”。

4、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各项监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自觉维护业主的利益,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使业主满意。

5、要自觉坚守岗位,主动地深入施工现场,认真的巡视和旁站,做到“腿勤、眼勤、口勤、脑勤”。

6、坚持廉洁自律;严禁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中与承包人发生任何经济来往;严禁自身兼职或从事其他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严禁向承包商推荐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或半成品,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参与承包商的采购活动。

7、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其他时间不得酗酒;严禁与承包人一起或本人应邀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8、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积极学习新技术和方法,且能理论联系实际。

9、不得说有损监理形象的话,不得做有损监理形象的事。衣着整洁,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举止得体。

10、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团结同志,以理服人。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分歧,要实事求是地、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反映,如是自己的错,敢于承认并改正。

道路应急预案 篇6

为顺利将我镇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一、范围

承包作业范围为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下表)。

二、作业内容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三、作业方法

1、每日普扫两次,一级路18小时、二级路16小时、其他路段及小区10小时巡回保洁(无路灯区域保洁到晚上19:00点),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2、每日(雨天除外)喷洒马路两次,小区一次;

3、繁华路段要按期冲洗(要求每周冲洗三次),其它路段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4、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00前完成,中午12至14时前完成;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6、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7、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隧道、人行天桥面(人行隧道)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

9、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需经甲方审定)上岗;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四、质量要求

1、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2、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12、专人负责清理“牛皮癣”。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4、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6、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7、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五、人员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人员配置

应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内每段道路和每个小区分工负责的保洁人员必须在岗。

2、设备配置(见附表1)

道路应急预案 篇7

根据《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落实一个标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

健全两种模式:“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关于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二)再造作业流程、提高道路清爽水平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三)加大装备投入、提高道路保洁效率

增加装备配置,提高机械作业范围和频次,重点行动区域争取机扫率提高到75%以上,机扫、冲洗每天2—3次。拓展装备功能,推广道路清洗、污渍清洗和绿化带吸扫、电动保洁车等装备的应用,推进道路保洁装备配置系列化、功能集成化、性能环保化。统一装备标志标识、作业提示信号、电动保洁车牌照设置,提升市容环卫作业形象。同时,要求对全区环卫作业车辆安装GPS系统,并将该系统接入到区智慧城管系统,以进一步规范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四)提升人员素质、打造环卫行业新形象

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对保洁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作业技能、文明服务等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规范作业、主动服务意识。增加保洁人员配置,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实效。规范保洁人员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调动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稳定作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

(五)加大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四大文明行动

以四大文明行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提升公众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减少道路污染产生。开展“店面文明行”,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店面招牌设置规范责任制度,做到管理为先、服务完善、执法保障。开展“工地文明行”,全面落实建设工地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布置,逐步推行建设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和出入口保洁模式,加强建筑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超载和滴漏洒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对道路的污染。开展“驾车文明行”,倡导市民自备车载垃圾盒,引导市民不从车内向外乱扔垃圾。开展“行路文明行”,加强“市民十不规范”的宣传,减少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六)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和区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内存在的保洁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彻底治脏,全力治乱,杜绝死角,提高道路及其周边环境洁净度,确保目光所及处无暴露垃圾。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在辖区内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渣土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类工地的源头控制管理,降低“滴漏撒”对道路环境卫生的影响。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乱倒渣土行为和不按规定路线清运渣土行为。认真治理户外广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6月)

对方案实施范围内所有道路属性进行统计与核实,分析保洁工作现状,提出行动目标和任务,测算经费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

开展社会宣传,制定考核细则。各职能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行动经费,明确每条道路保洁责任主体,购置作业装备,调配保洁人员。

(三)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8月-10月)

各保洁责任单位按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强化对道路污染产生源头的控制,创新管理作业方式,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推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道路清爽行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以后)

全面总结评价“道路清爽行动”的实施效果,巩固成果,完善道路保洁相关制度和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道路清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文明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全面开展“道路清爽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协调、督查、考核、评比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作用的监督管理。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利用监控网络配合开展驾车文明和行路文明,配合开展渣土整治,并配合做好环卫一线保洁人员安全保障和环卫作业车辆的牌照设置工作。

区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行动,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制度,督促物业小区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所属菜场、市场和餐饮聚集地及周边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做好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店面文明行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前置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治理跨门营业和无证经营现象。

区交通局:负责主要交通道路保洁管理,提升主要交通道路保洁标准,配合驾车文明行动做好各类客运车辆卫生行为的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区爱卫办):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农村改水改厕、城乡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做好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落实“道路清爽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推进落实“道路清爽行动”。重点抓好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菜市场周边、公园、店面招牌、停车秩序提出专门的管理方案,并按照区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做好镇区内环卫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基础配套建设全力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资金保障

按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道路清爽行动”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指导单价落实保洁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实施区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在区城管局本年度环卫保洁预算资金基础上提增20xx万元,以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监督考核

区“道路清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月检查各部门“道路清爽行动”推进情况,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市民对道路清爽情况的满意度,完善由智慧城管、公众投诉、媒体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考核成绩每月通报制度,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清爽行动”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合作,做到管理与作业相结合,服务与执法相结合,督查与监管相结合,凸显整体保洁效果。

(三)加强宣传,公众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各类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市民形成“垃圾不落地”的自觉行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开放多种渠道实现公众参与管理。

道路应急预案 篇8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环境卫生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06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现提出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卫事业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环卫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层层监督、奖罚分明”的原则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法,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目的。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一把扫帚扫到底。

市区44条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作业方式,即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内道路两边建筑物至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道路绿地花坛(不含游园绿地)的日常卫生、果皮箱的保养与清掏等全部由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统一作业,变过去一条路几家扫为一家扫。改变过去责任分工不明确,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二)强化区域性属地管理。

以市区44条主次干道为框架,划分五个区域,分别由机械化清扫公司和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开发区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实行机械化清扫,有利于保证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都有明确的要求,国家建设部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也有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20%。依托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组建机械化清扫公司,由机械化清扫公司负责市区牧野大道以东、平原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市机械清扫区域保洁面积为109万平方米。

(三)管干分离,重在管理。

所有原环卫作业单位组建成环卫服务实体,环卫作业实体与社会卫生保洁组织共同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竞标,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成立新乡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督查和考评。

(四)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行政管理为合同管理。

各作业服务实体在用工上根据作业需要进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按人拨付改为按工作量拨付,由原来的定量如数拨付变为以考核结果按合同拨付,实行奖优罚劣。

(五)建立竞争机制,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

机械化清扫公司内分为2―3个分公司,实行内部竞标、市场化运作;市区其他道路按“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模式组织实施运作和管理,市政府对各清扫保洁区域按照统一的卫生和奖励标准进行考核。

三、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是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是专业督查队伍的监督。以市环卫处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的人员成立督查监理部,下设2-3个督查监理公司,负责对全市44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环卫设施维护情况的巡查。督查人员只发基本工资,每个人的活工资拿出来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奖励资金发放。二是社会监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社会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协管员对环卫工作指导、评议和督导。通过考核、评比,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差、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严重的依约定条件解除合同;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市区主次干道的考核。

对市区主次干道实行三级监察制度。

1.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各清扫作业单位进行日评、周评、月总。坚持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每月进行汇总,由市城管局按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对清扫作业单位进行考核,市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拨资金。

2.市环卫处对督查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将其工资的活工资部分拿出来,作为效能考核工资使用,使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3.市城管局对环卫处业务管理进行效能督查。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和扣分情况,扣除其相应的管理经费。

(三)设立奖励基金。

为充分调动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监督,提高全市道路清扫保洁乃至整个环卫工作水平,设立新乡市环卫工作奖励基

金,市政府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奖励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作业单位。

四、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06号)等政策规定,原在编在册财政供养正式职工,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对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原正式职工保留事业单位身份,保留基本工资,将工资中活的部分拿出来作为绩效考核工资,也可按照“同工不同酬”的办法,即为正式工核定和临时工相同的作业面积,工资按现有工资发放。今后企业进人全部按合同制工人管理。

(二)面积及经费的计算方法。

市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按全面积核算,即道路两边建筑物至建筑物之间的面积为清扫保洁作业面积(绿化养护作业中的遗留物由绿化单位清理干净)。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人均清扫面积为6500平方米,清扫经费按照人均月工资400元(不含工作服装、工具、人身保险费等)核算和拨付。

(三)各区环卫清扫道路保洁改革的具体实施,由各区负责,责任人为主管城管的副区长。

(四)开发区管理的道路保洁面积为49.68万平方米,包括已经招投标的路段,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仍由开发区负责管理,市财政仍按原标准拨付相应经费。

(五)凤泉区管理的道路保洁面积为74.17万平方米。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改革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仍由凤泉区负责管理,市财政仍按原标准拨付相应经费。

(六)以下10条路段由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城管环卫部门于每日早5时至晚10时实行“两班两扫常保”(早六点半之前完成第一次清扫保洁工作,中午十三点半之前完成第二次清扫保洁工作):平原路(火车站广场至和平大道)、胜利街(金穗大道至宏力大道)、和平大道(宏力大道至和平南桥)、宏力大道(西华大道至学院路)、金穗大道(新飞大道至自由街)、解放大道(金穗大道至宏力大道)、自由街(金穗大道至中同路)、人民路(铁路立交桥至和平大道)、健康路(自由街至劳动街),火车站地区。清扫保洁面积132.8万平方米,花坛面积12.3万平方米。

五、各区及市机械清扫中心清扫道路条数、面积及总面积

红旗区负责道路18条,清扫保洁面积210.3(159.5+50.8)万平方米,花坛面积21.8(17.9+3.9)万平方米;卫滨区负责道路19条,清扫保洁面积171.6(125.7+45.8)万平方米,花坛面积18.5(15.2+3.3)万平方米;牧野区负责道路17条,清扫保洁面积182(145.8+36.2)万平方米,花坛面积20.2(15.1+5.1)万平方米;市机械清扫中心负责道路11条,清扫保洁面积86万平方米,花坛面积23万平方米。全市(不含凤泉区和开发区)清扫总面积649.9万平方米,花坛总面积83.5万平方米,合计保洁总面积733.4万平方米。

六、竞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市环卫处机械清扫管理中心和各区环卫所要积极参与本次投标,鼓励市环卫处下属二级机构成立公司参与本次投标,为第二步改革做好准备,在同等条件下,上述单位均享有优先权。

(二)新乡市的大中型企业,凡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基础和符合资质规定的技术力量及道路清扫保洁设备的均可以参与本次投标。

(三)新乡市内凡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具备一定道路清扫保洁基础的专业保洁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四)参与投标的本市以外单位应为具有清扫保洁资质的独立法人;有与招投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并在新乡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

七、清扫保洁改革机构的成立

(一)成立市道路清扫保洁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秘书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各区主管区长和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一名局领导。

(二)市改革领导小组下设道路清扫保洁改革办公室,具体负责44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改革事宜。成员包括各区城管局长和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一名领导及部分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市区44条主次干道的区域、面积、经费的核定及招标工作。

道路应急预案 篇9

一、旁站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查资料,经批准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规划。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1.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执行情况,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3.检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2.旁站监理过程中

2.1.做好旁记录(时间、位置、标高、施工情况);

2.2.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2.3.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部;并责令暂停施工;

2.4.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2.5.做好旁站过程和交接工作;

2.5.1.旁站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记录。

2.5.2.客观公证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三、旁站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道路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理。本工程主要分项旁站部位:沟槽回填、砼浇筑、灰土层摊铺、水稳层摊铺、沥青面层摊铺等。

四、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5.1.检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方案)。

5.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5.3.见证取样,旁站应细化到按材料,试件,规格,品种编制台帐。

5.4.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5.5.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6.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5.7.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人员应采用拍照等手段予以记录备案。

五、旁站监理程序

6.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6.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6.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6.5.旁站结束时,旁站监理人员,施工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济南城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商河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