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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通用3篇)

应急预案 阅读(1.08W)

乡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乡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通用3篇)

(一)编制目的:最大限度减少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伤亡事故中的人员伤亡,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时开展救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各种灯会、花会、庙会、等民间传统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分别适用政府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依法处置,责任明确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

成员:公安、工商、国土、安监、政府办、卫生院负责人及各片长

应急处置队伍约三十人

(二)职责:

1、指挥部要掌握全镇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

2、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证随时到位。

3、指挥部有权对全镇范围内用于抢险工作的人员、车辆及各种物资和人力资源进行调度。

4镇应急处置队要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按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各卫生院要确保医护人员要立即到场。展开抢救工作。

6、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现场抢救方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积极组织伤亡人员的紧急抢救。

(3)组织事故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和转移。

(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抢救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事故处理情况报告。

三、预测与预警

各村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加强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镇政府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能立即处置的立即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及较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救援电话

(三)镇应急值班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问清事故地点、性质、报告人的单位和姓名等情况,立即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并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抢险队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一旦发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实现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

乡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减少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伤亡事故中的人员伤亡,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疏散人群,及时救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沧州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安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节假日期间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节假日期间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节假日期间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大型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大型纪念庆典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合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依法处置、职责明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原则,依靠科学、反应及时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公安局、文体局、商务局、财政局、安监局、交通局、卫生局、广播局等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2)职责

负责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采取救、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负责审定新闻报道意见,拟定报道口径,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测、预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县本级应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及时掌握事故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县指挥部提出处置方案决策;根据县指挥部统一部署,出动警力,实施交通管制、治安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散和救援工作。

文体局: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旅游、观光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和大型演唱会、音乐会、大型纪念庆典等文艺活动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大型体育赛事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一旦放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商务局: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一旦放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安监局: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车站、码头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一旦放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卫生局:负责处置安全事故的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制定相关计划和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助队伍及其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医疗救助队伍在应急出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受伤人员实施应急救护。

交通局:负责处置安全事故工作中公路、水路运输设施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及应急车辆储备的组织工作。在交通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或损害时,要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紧急调集、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输送疏散人员或物资。

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筹集处置安全事故工作的经费,以及用于训练、演练处置工作的专项经费。

广播局: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报道口径,向社会发布安全事故的信息,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稳定社会舆论。必要时,通过广播宣传渠道向社会发布社会动员的相关通告。

武警中队: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处置的增援和相关执勤任务。

消防大队:负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现场火灾的预防的扑救工作。

2.2安全事故救援的应急响应程序

预警:由公安局组织文体局、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全面搜集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预测意见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预测意见发布相应预警通告。

接警: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要在报告县政府的同时,报市公安局。

处置: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展开现场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县指挥部指令,迅速启动本部门工作预案,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结束:妥善安排结束后的各项善后事宜,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预警支持

县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情报搜集途径,采取多种手段获取及时可靠的情报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对所搜集的情报要立即上报,不得延误。情报部门要判断预警级别,发布预警通告,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根据获取的各方面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预警级别,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发布。

3.2预警级别的划分及响应

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级别,代表色分别为蓝、黄、橙、红。

(1)预警级别的等级区分

IV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V级预警。代表色为蓝色。

III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5,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II级预警。代表色为黄色。

II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3,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复杂,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I级预警。代表色为红色。

I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2,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非常复杂,有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级预警。代表色为红色。

(2)发布和解除预警级别的权限

由县政府负责预警级别的发布和解除,

3.3预警响应

IV级预警。IV级预警发布后,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搜集情报,加强分析,及时上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III级预警。III级预警发布后,指挥部做好一切准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救援战前动员,开展战前训练;加强值班备勤,随时执行处置任务;密切注视动向,及时掌握情况;视情修订行动和保障方案;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II级预警。II级预警发布后,启动本预案,建立指挥部;相关部门深入进行救援战前动员,完善行动和保障方案,强化临战训练;处置力量严守岗位,保证指挥通信顺畅;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严密掌握重点地域和重大活动动态,做好人员疏散准备,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I级预警。I级预警发布后,指挥人员全部进入指挥位置,指挥网全部开通,确保不间断指挥;各级救援处置力量迅速集结,开赴现场,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打开疏散通道,预备救援绿色通道,控制危险部位。

4、应急响应

4.1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按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伤亡的程度和可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四级: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不足3人,县指挥部能自行救援的。

三级:为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至9人,在省政府、市政府指导和支援下,市指挥部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二级: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至29人,在国家和省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下,我市安全事故救援力量能够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4.2确定安全事故级别的权限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级别,由县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

4.3应急反应与处置

(1)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四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后,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迅速启动本部门的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较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后,在市政府的指导下,由县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各有关部门全力展开现场处置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和物资,对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予以支援。

二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一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指挥和支援下,市、县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全力以赴投入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

①及时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上报上级机关。县政府根据上报信息,确定安全事故级别,提出相应处置建议,建立相应指挥机构。

②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现场指挥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情况紧急危险,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停止拥挤。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群众。

③根据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分流无关车辆、行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指挥部决定,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防止人员进一步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根据情况,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④及时救护、救援。迅速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或送往医院救治。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⑤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拟定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5、后期处置

5.1后期评估报告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县公安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括、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并报市公安局。

5.2抚恤、补助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工作人员有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的工作人员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3补偿、赔偿

对紧急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工具、器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应立即返还,并给予补偿;不能返还或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信息产业和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要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并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6.2应急支援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安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队伍,并制定保障方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资料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现场支援保障。安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好处置、救援保障工作,保证所需设备、工具等物资及时到位;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3演习演练

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和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6.4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保障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7、附则

7.1制定、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制定和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为了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XX县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XX镇镇(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工贸经济办公室、卫生院、工商所、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教育结算中心、派出所、纪检监察室、文化站、综治办等有关单位及15个行政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工作职责

1、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审议批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领导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工贸经济办公室:

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镇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组织修订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对食品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卫生院:

负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价;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坚决遏止本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商所:

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核和经营许可;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配合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配合镇政府组织实施食品监管工作。

文化站:

负责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健康安全饮食知识;对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及屠宰加工环节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