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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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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秭办发〔XX〕1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县委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现就我局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内,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顺应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党员、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坚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要求。

公开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

(一)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范围。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党委所属的基层组织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各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执行;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单位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创先争优,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的方法。

1、依目录公开。严格按照《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汇编(试行)》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向党内或社会公开;党组织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3、收集反馈。设立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群众公开;对于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4、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四)丰富党务公开工作的形式。

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应通过采取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刊物、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目录中要求在网站公开的内容,须经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网站公开。

(五)把握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限。

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予以公开。具体时限要求依据目录规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具体规定,明确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实施主体、通报对象、通报形式和内容、基本程序以及监督办法,确保重要情况通报这一重要党内监督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是本单位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韩凤云任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实践探索。深入实际,贴近群众,不断研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拓宽思路,不断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