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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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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市安委会发[20xx]13号文件《20xx年度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做好今年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精选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突出重点,树立典型,稳步推进,狠抓落实。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全系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

在巩固20xx年安全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我系统有7家企业将通过省级、x市级、x市级验收,预计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和实施

一、成立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及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和时限安排。

三、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调度和安排创建工作,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

四、督促各行办和创建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相应的创建标准化工作小组,集中精力抓好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搞好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实现现场动态达标,向本质安全型矿井靠拢,决定在我矿开展争创“标准化工作面”和“标准化硐室”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工作中心,完善质量标准化建设体系,将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煤矿的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 彻底改变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张彦斌

副组长:崔计民 贾瑞军 郭建平 赵元只

梁星斗 李爱珍 杨培富

成 员:赵燕飞 刘建新 李存海 郭建军

檀会龙 付文生 张 宇

三、活动目标

通过此次“标准化工作面”和“标准化硐室”的创建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1、让所有在岗人员深入了解新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知识和要求,努力提高全员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实做到 “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2、井下所有工作面和硐室的建设符合“新标准”要求。

3、突出重点,打造符合我矿实际情况的“亮点工程”,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四、创建地点

我公司矿井各采掘工作面及各硐室。

五、创建安排

1、制定标准

总经理总体负责,分管副总组织,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各部室、队参加制定“标准化工作面”和“标准化硐室”的实施方案,对照《山西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矿井下标准化工作面、标准化硐室施工标准和行为规范。

2、监督落实

各部室、班队要按照标准化规定,并在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实执行,切实做好本部室、班队的'工作。

3、每月自验、自评

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各分管副总及各部室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每月对井下各工作面、硐室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归档管理,及时通报对被评为“标准化工作面”和“标准化硐室”部室、班队要进行挂牌奖励。

六、相关要求

1、 “标准化工作面” 和“标准化硐室”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制定必须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

2、每月对各工作面和机房硐室进行检查评比,要公开、公平、公正,所有验收资料要归档管理,并将评比结果报公司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3、所有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三大规程”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杜绝“三违”现象。

七、奖罚要求

依据评比情况,对在“标准化工作面”和“标准化硐室”创建活动中排名第一的队发放“标准化工作面”和“标准化硐室”牌板。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省质安总站《关于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着力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为迎接20xx年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作准备。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创建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任组长,副局长刘国平、总工程师李泽新、市质安站站长万林任副组长,邀请省质安总站副站长刘玉辉、总工程师张志斌为顾问,局工程科、市场科、设计科、节能科和市质安站、市监察执法支队、市招标办、市造价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安站,办公室主任由万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创建和评选等日常工作。

三、活动对象及要求

(一)所有在郴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其承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1月1日前未进行基础分部验收或20xx年7月底主体工程未完工的)必须全部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必须培育和推荐不少于4个项目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三)市质安站各监督组必须培育和推荐不少于2个项目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四)鼓励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下的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五)参加创建活动的项目形象进度宜以基础、主体为主;

(六)项目在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或记取不良行为的一律不得参与创建。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参与活动的企业,可根据本公司的项目建设情况,在20xx年4月30日前进行申报。企业承揽的在建项目在市本级的,可直接向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申报;项目在县、市(区)项目的,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申报,由当地住建部门汇总后,呈报市创建办备案;我局将会在申报创建的项目工地大门处悬挂“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地”标牌,实行挂牌创建。

市本级创建项目经企业自检达到创建标准后,可随时向市创建办申请创建评选工作,市创建办将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选;县、市(区)创建项目经企业自检达到创建标准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初评合格后报市创建办评选。市创建办按创建标准和程序组织评选出示范工地项目名单后,呈报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以文件形式下发确定。

项目成功创建后,将创建项目工地大门处悬挂的“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地”标牌更换为“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牌。市创建办对示范工地将进行日常动态核查,如后续不能达到创建标准的,一律摘牌并取消相应称号。

五、创建标准

依据《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视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文件视频和标准确定。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组织在郴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召开一次专题创建活动动员会,同时邀请拟参与创建评选的企业代表、项目负责人赴外地学习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观摩活动。

(二)申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参评企业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情况及创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三)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参评企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通过自检达到创建标准后,可在规定时间内随时申请评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创建活动是我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项目参与创建评选,做好创建标准宣贯和政策宣传,有效引导并培育标准化示范工地成功创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各在郴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要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参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二)严格评选,务求实效。各拟申报示范工地的在建项目要深入贯彻学习质量安全标准化的规范和相关文件,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创建申报自检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要求严格进行初评,市创建办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客观事实,并结合日常监管和标准化考评等工作,认真核查项目自评情况,确保创建取得实效;同时要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示范工地的'动态核查工作,有效巩固创建活动成果。

(三)强化措施,落实奖惩。对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其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将享受诚信体系加分、招投标加分、奖项工程评选加分等优惠政策;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的施工企业不参与或者以消极态度参与致使创建未通过的,我局将采取纳入差别化管理名单、降低企业的诚信等级、认定上报建筑市场“黑名单”等措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创建活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达到创建任务目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降低考核等次;对不参与或者以消极态度参与此次活动致使部、省通报批评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提请当地政府严肃处理。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深入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班组基础工作,提升班组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班组建设年”的总体要求,依照公司班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示范班组标准化建设经验为参考,坚持“典型引路、分级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示范班组的升级创建、自然班组的环境创建等形式,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育创建,以自然班组建设为基础,以深度推进标准化班组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班组管理水平,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2个示范班组积极打造“拥有特色班组文化、综合实力一流”的`双星级班组。

2、创建达标班组11个,其中:星级班组2个。

3、逐步改善其他班组的工作休息环境。

三、工作计划

(一)做好班级统计工作

将11个班组全部纳入创建计划中,明确创建星级班组的班组名称,对其他班组人员、环境建设等基本情况做好统计,按照计划组织创建。

(二)制定创建计划

根据公司《方案》安排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处年度班组

标准化推进方案,明确推进工作内容、阶段目标、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三)班组标准化建设

班组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分别参照公司《双星级班组达标验收标准》和《自然班组达标验收标准》。

(四)检查与验收

各单位严格按照 “推进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深入基层服务、督导工作,确保有效推进。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并接受公司的整体检查验收。

四、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及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

领导及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班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督导。

主 任:

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宣传、广泛发动,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把手”责任,牵头做好班组创建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班组自然情况的统计,按照公司“实施方案”要求时间开展创建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3、各单位在创建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公司下发的验收标准,做好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各类材料上报工作。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我办结合316国道襄阳城区段改建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省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层、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为交通运输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 “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范围及时间

以207国道襄阳城区段改建工程二、三、四施工合同段单位开展,总监办全程参与;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时间于20xx年8月到工程结束。

四、实施步骤

1.总监办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应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总监办将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总监办也将根据施工特点和项目办总监办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方位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施工,桩基础、水中基础,桥梁工程中的现浇箱梁和预制箱梁及安装、柱等构件施工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龙门吊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驻地办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工地无安全事故。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部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相关证件,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总监办将对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箱梁、墩柱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总监办将会采取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总监办将下发指令性文件要求项目部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总监办应书面要求项目部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检查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总监办将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施工,现浇箱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报告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种防坠落设施、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检查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总监办每月重点审核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检查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并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环境的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7)应急体系的建立与预案演练情况

项目部应根据编制的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体系,确保各部门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响应;同时项目部应根据编制的应急预案做好预案的演练计划,及时进行各项预案的演练工作;总监办将督促、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

2.四阶段实施:

(1)20xx年8月份组织动员阶段

驻地办将按照项目办转发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监办下发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平安工地”活动主题,督促项目部开展“平安工地”活动的宣传教育及动员工作,周密部署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2)20xx年8-9月份全面创建阶段

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同时,注意三个合同段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总结,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在整个标段全面推广,全面实施,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落实到实处,必要时,组织人员到兄弟标段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全面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

(3)20xx年9-10月份督查总结阶段

三个合同段应对“平安工地”创建期间活动经验进行汇总,制定实施标准;总监办将组织两标段进行互查共同总结共同提高。

(4)20xx年11-12月份整改提高阶段

总监办对三个合同段在“平安工地”创建期间活动经验和实施过程及时进行汇总上报重点办;在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学习、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找出活动过程中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完善,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在“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推广年中,我办将按照上级制定下发的标准对两个合同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我办将下发指令性文件督促其停工整改。同时我办也将进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的总结,学习好的做法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项目部要以开展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完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认真学习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艰巨性和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二是目前我省正处于交通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项目部要正确分析形势,始终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项目部要加强宣传,强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开展落实好各阶段工作。一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在总体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夯实责任;三要切实做好“五个结合”,即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四要调动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

项目部不能走形式,搞过场,一定要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一是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总监办将对项目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二是项目部要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建 “零伤亡”工程,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是通过活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部、省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下简称“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杆引领作用,提高全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将培育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将培育、日常监督检查和评审工作贯穿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全过程,着重培育一批质量安全管理亮点突出、科技含量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示范工地”。通过树立典型,积极引导,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参评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三、参评基本条件

(一)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公用工程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1个月以上。

(二)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在主体工程完成30%以上、80%之前。

(三)质量安全管理创新亮点突出,科技含量较高,使用新技术应用1项以上。

(四)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低影响施工建设,绿色施工技术应用2项以上。

(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卫生防疫等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培训到位,应急管理到位。

(六)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且规范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申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劳务企业未因涉及申报工程问题而被列入建筑行业失信黑名单、市级及以上失信黑名单。

(八)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建设过程中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九)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4)或《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附件5)自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

四、参评程序

(一)“标准化示范工地”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管理情况自愿申报参评,并负责汇总主要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参建各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做出承诺。申报参评“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应在开工前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并将创建计划列入项目创优目标,编制创建实施专项方案。参评项目应设立“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档案盒,留存相关图文资料备查。

(二)申报资料以A4幅面胶装汇编成册,封面右上角标注申报“区(市)名称”。申报资料内容包括: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3);工程施工手续(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工程创新成果;工程施工期间因质量、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企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轨道交通工程及项目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申报材料请于20xx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各相应监督科室,由各监督科室统一推荐,各监督科室于20xx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至综合业务科;其他区(市)的工程申报材料须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请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南九水路2号甲401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务邮箱。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采取日常管理评价、观摩评价和社会评价综合评分的方式组织实施。三项评价同时开展,比重分别为60%、30%、10%,总分100分。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工程可评为“标准化示范工地”。

1.日常管理评价。重点评价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对工程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工程由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站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或提出评价意见,形成日常管理评价得分。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参评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

2.观摩评价。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聘请行业内专家共同参与观摩评价,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4)进行现场评分,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社会评价。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接受社会监督评价。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经查实,将视情节在社会评价权重分值内进行减分;对涉及不符合申报条件事项的工程,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将建设、施工、监理的主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分解,切实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企业和工程各管理人员,构建起企业、项目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二)严格申报评审程序。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对于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或申报各方主体出现违背申报承诺行为的,将按照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予以惩戒。对存在严重失信、影响恶劣问题的,将各相关参建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严格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创优费用,确保优质优价费用按期足额结算。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劳务企业,要提高认识,严格标准,积极创建优质工程。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绿色施工技术推广。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研究,积极创新,不断加大智慧化工地管理、绿色施工及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应用。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企业要带头落实建设工地环境提升各项要求,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自动防尘喷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材料应用、垃圾分类处理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有效杜绝扬尘的产生和建筑垃圾的污染,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实现施工过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五)提升创建示范效果。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适时组织观摩活动,推广“标准化示范工地”先进管理经验,互相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和促进参建各方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效果。“标准化示范工地”获评情况将作为“青岛杯”、山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山东省市政金杯工程等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获评“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等,依据考核规定分别给予相应信用考核加分。

(六)健全完善培育监督考评机制。要求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培育、引导推广和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督促参建单位将标准化管理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细节。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站将不定期对参评的“标准化示范工地”进行暗访复查,并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对施工过程中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工程质量等问题引起群体上访的工程项目,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评审资格,已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并依据考核规定进行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7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精神、农业部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实现屠宰行业的机械自动化、运输冷链化、管理制度化、秩序规范化、产品品牌化发展目标,引导企业扩大规模,提升畜禽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市农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生猪为重点的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创建目标

至20__年底前,用年的时间,在全市创建1-20个以生猪定点屠宰厂为重点的标准化畜禽屠宰厂(以下简称“标准厂”),达到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要求;鼓励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内容

(一)设施标准化。屠宰厂布局合理,建筑面积和建筑设施设施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工艺科学,生产线各环节运行协调,流程顺畅,屠宰全过程屠体、胴体、肉品和副产品不着地,尽量减少屠体、胴体和肉品与人员直接接触,副产品及废弃物流向不对产品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设备完善,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给排水设施、清洁消毒设施、通风设施、照明设施、仓储设施等。

(二)环境整洁化。屠宰厂门面整洁,场区环境干净卫生,生产车间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垃圾、废弃物存放与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定期除虫灭害、清洁消毒,环境干净卫生。

(三)生产规范化。屠宰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屠宰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屠宰与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和资料齐全,档案规范,有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认证。

(四)处理无害化。屠宰厂污水排放浓度及大气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等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污物、废弃物、病害畜禽及病害产品处理方法得当,搬运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环境,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或环境登记。

(五)监管常态化。屠宰厂所在地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屠宰监管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确定监管内容和监管频次。

三、创建条

参加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屠宰厂应具备以下条:

一是依法取得屠宰经营许可资质,具有动物防疫条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二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行为;三是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安全生产规制度健全,相关档案记录完整;四是近两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发生;五是上年度屠宰量万头以上。

四、创建程序

(一)申请标准厂创建。按照由屠宰厂自愿申请(屠宰标准化创建申请表见附1)、地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原则,由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屠宰行业发展现状,审核确定参加标准化创建的屠宰厂,填写标准化创建畜禽屠宰厂汇总表(见附2),及时上报市农委。

(二)开展标准厂创建。畜禽屠宰厂可对照或参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__)等规范标准厂要求开展创建,创建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档、影像等资料验收时备查。

(三)组织标准厂验收。畜禽屠宰厂对照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编写屠宰标准化创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提纲见附4),填写屠宰厂标准化创建验收申请表(见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验。按照申请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初验合格后,由市农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屠宰厂颁发“全市标准化屠宰厂”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

五、进度要求

全市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20__年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__年月,各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让屠宰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了解屠宰厂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标准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标准厂创建阶段。20xx年4月起,屠宰厂按程序申请并开展标准厂创建,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厂初步验收。

(三)总结提升阶段。每年年底前,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总结屠宰厂标准化创建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厂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并将屠宰厂标准化创建工作总结报送市农委,市农委将适时通报各地屠宰厂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畜禽屠宰厂标准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屠宰厂标准化创建工作,适时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开展标准化创建。市农委各有关职能处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畜牧业发展处,负责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验收。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财政等部门在产业升级改造、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扶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技术服务。一是建立专家储备库。市农委将按程序建立市级屠宰行业专家库。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分别组建专家库,确保每次随机抽取-名专家组成验收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标准厂初核验收、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市农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行业专项培训工作。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开展标准化创建的专项培训。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标准厂实行动态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的标准厂应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标准厂称号。对凡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或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取消其称号。对取消标准厂称号的,要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在标准厂创建的前、中、后期的全过程持续加强监管,全面落实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提高本地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和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水平,规范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创建活动,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依法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法定手续,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县(市)级“标化工地”。

(二)本办法所称的“标化工地”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控制、绿色施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创建活动,实现施工现场科学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项目。

(三)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造价600万以上,建筑装饰工程造价400万以上,市政工程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道路桥梁。

二、申报程序

施工单位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通知书”,在开工之日起30日内向如皋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申报。

(一)“标化工地”由施工企业申报,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申报。

(二)申报南通市、省级“标化工地”必须取得如皋市“标化工地”的资格,由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推荐上报。

(三)长江镇(如皋港区)辖区的建筑工程由长江镇规划建设局提出推荐意见,向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申报。

(四)申报如皋市级“标化工地”的,填报《如皋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考核评审

(一)建筑施工“标化工地”的检查考核采用“分阶段考核、全过程监督、考核组评审、全年两批公示表彰”的办法,分别在基础阶段、主体完成70%工作量的阶段、主体封顶前,分三次考核。长江镇(如皋港区)辖区的申报项目,由长江镇规划建设局组织前两次考核,其他报监申报工程由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组织前两次考核,第三次考核由局组织考核评审。

(二)第一、二次考核,考核单位采取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的方式,对检查出的问题如在规定整改期内整改彻底、到位的视为通过,前两次考核被取消考评资格的项目,于考核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单位,第三次现场考核时应分别填写《如皋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检查评分表》总分达到80分,且每次考核检查合格的,由本局授予该项目“如皋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称号。

(三)成立如皋市建筑工程“标化工地”考核评审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本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组织“标化工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创建“标化工地”的日常工作。

组长:冯昕

副组长:顾新建

成员:石翔、黄涯、薛冬冬、卞文泉、沈诚、丁锦龙

四、“标化工地”的动态管理

县(市)级“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对已明确创建目标的项目,应加强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和巡查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评资格。已取得“标化工地”称号的,由原授予机关通报取消称号。

(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的`。

(二)在施工过程中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三)发生有社会影响的扬尘或噪音污染,施工扰民和施工污染环境,治安事件或其他有责投诉的。

(四)申报单位在申报创建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及相关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日常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经常不在施工现场履职。

(六)在可安装范围远程监控和LBS定位系统未达到现场管理要求的。

五、“标化工地”的奖励

(一)“标化工地”称号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荣誉,载入《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可在报刊、电视的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我局对获得“标化工地”的项目部给予奖励。

(三)施工企业应对获得“标化工地”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并在项目经理证书的获奖栏登记,作为晋升年审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篇9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镇所在地中心小学,现有学生1100多人,地处巫峡口巴东长江大桥头和神农溪出汇处,开办于一九九八年,仪器配备是按当时的农村二类标准配备,自从“普九”与“普实”验收后,至今未进行过设备器材的升级与更新,由于新课改后,教材的改革,大部分器材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加之近几年来,集镇新建,外来人口增多,学生数猛增,原来的实验室只好改作学生教室,学校现在只有一间24平方米的仪器保管室和9口仪器柜。现学校明德综合楼现已立项获准,今年三月正式修建,我们要在学校明德综合楼修建时期,抢抓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的机遇,巩固已有成果,学校将加大教育装备的投入,及早赢得教育技术装备项目落户我校,快速推进长江小学教育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二、建设目标

小学“标准化实验室”的建设目的旨在实现实验室建设现代化、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化、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实验教学开展制度化,全面提高中学实验室“建、配、管、用”的整体水平,在我校将建设上档次、高水平的标准化实验室。

三、我校实验室硬件设施建设及器材配备方案

(一)我校实验室建设环境要求

1、采光:应保证实验室(楼)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2、照明:

(1)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0 lx,其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宜用裸灯。

3、遮光:窗户可装窗帘。

4、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室温过高宜采用器械降温。

5、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或各种有组织的通风措施,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6、供电:执行教育部《实验室设备电源》标准。

7、供水:供水水压不低于2×105pa。

8、环保:

(1)室内环境噪声不大于65db。

(2)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

(3)实验废液应收集并进行委托处理,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应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水质标准。

9、安全:需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化学实验室应配备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

(二)我校实验器材配备方案(详见器材申报单)

科学实验是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实验室则是学生学习和利用实验的主要场所,是科学探究学习的主要资源。因此,学校十分重视科学实验室建设,必须配备必要的药品、仪器和设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进行实验探究活动;

x年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室规范》等四个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已对我校以往的教学仪器进行了全面的清点,再按照新标准,已上交了新的配备计划,新计划实验教学仪器近11万元,由于现在学校实验室建筑面积不达标,本学期学校已启动明德综合楼项目,明年新的综合楼可能峻工,已配备的计划有可能实现。学校有了标准化的实验室后,我校的`实验教学一定能够有跨越式的发展。

(三)我校小学科学实验室建成后配置方案

1书写板4000mm×1000mm 1块

2教师

演示台2400mm×750mm×1050mm,一体化设计,设有电源总控制器、教学电源、储物柜等,装220v/15a二、三孔插座二个,预留电教设备位置及信息接口。设有水槽及水咀。台面、台身的材料和结构应符合jy/t0385-x《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4.2.7条。 1张

3学生

实验台:(每台2人) 1200mm×600mm×780mm,实验台与地面固定,台侧面装220v二、三孔插座。台面、台身的材料和结构应符合jy/t0385-x《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条。25张

4教师椅升降转椅1张

5学生凳高度可调节,无棱角。 50张

6供电

系统技术性能应符合jy/t0374-x《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jy/t0385-x《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c)条。 1套

7教师

电源采用教学电源,技术要求符合jy0361-1999《教学电源》及jy/t0374-x《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 1套

8学生

电源采用学生电源,技术要求符合jy0361-1999《教学电源》及jy/t0374-x《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 50套

9供排水系统教室内设水槽和托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四)我实验教学功能用房的建设方案

仪器室和准备室的功能与要求应符合jy/t0385-x《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小学教学仪器的配备按照jy/t0388-x《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学校将配有仪器柜,数量与规格应符合jy/t0385-x《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条,楼合楼峻工后一定配有仪器柜、准备台、操作台、给排水设施、电源插座、仪器车。

在实验教学方面,通过对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对理科教师进行实验技能培训,使实验教学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能保证学生人人都有动手做实验的机会。

四、寻求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我校现已启动明德综合楼建设,综合楼建成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准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搞好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一定按照以上制定的方案搞好落实,力求硬件达标,请上级管部门在器材的配置上尽早到位,在设备建设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以保证我校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