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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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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农民工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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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施方案3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团委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我校“德育入心,成德于行”的德育教育思想,为我校农民工子女送温暖,为建设幸福新农村贡献力量,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我校团委xx关爱农民工子女“七彩课堂”实施方案。

二、活动对象

我校的农民工子女学生

三、活动内容

根据团中央关爱行动内容,从学业辅导、亲情陪护、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五项志愿服务总体要求入手,开展活动,实施方案。

1.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农民工子女的知识面,用爱心传递知识,激励农民工子女奋发图强,努力学习。

2.启动“七彩”体育锻炼计划,组织农民工子女进行体育锻炼,开展趣味运动会,提高其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关注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常态化服务。帮助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为农民工子女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做一份贡献。

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为农民工子女送去欢乐,送去温暖。

5.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并将募捐的物品赠给农民工子女,为他们带去图书、学习用具、日常生活用品等。 6.开展走访帮扶活动,走访农民工子女家庭,了解农民工家庭经济等情况,了解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况,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并对特别贫困的家庭进行帮扶。

7.采访当地人大代表、老党员、老革命家和老教师,并请教他们对于党的90年发展之路的见解以及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听取他们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

8.组织参观本市城市面貌、工业区、企业等,进一步了解经济发展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爱国爱家的情感。

9.开展“幸福新农村”为主题的调研活动,发放调查问卷,使农民工子女体验幸福生活,增强他们生活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10.建立农民工子女成长档案、推行“代理家长”帮教、辅导和兴趣爱好培养、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

四、活动计划

结对单位

武威第十九中学团委

负责人

李明君

对象类型

(城市随迁/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

服务次时

全年计划服务(28)次,累计(60)小时

月份

周次

时间

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

1

1

周四14:30-16:30

亲情陪护

“七彩梦,飞起来”庆元旦文艺表演

2

4

周四下午

爱心捐赠

捐赠图书

3

1

周四16:30-16:30

自护教育

法律知识竞赛

2

周五16:30-18:30

学业辅导

趣味英语课堂

3

4

周五16:30-18:30

亲情陪伴

心语之约:我爱父母,父母爱我

4

1

2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唐诗欣赏

3

周五16:30-18:30

感受城市

采访“五老”活动

4

周四16:30-18:30

亲情陪伴

班级演讲比赛

5

1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绘画比赛

2

周五9:00-11:00

自护教育

地震逃生演练

3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团知识讲座,推荐入团

4

6

1

周五9:00-11:00

自护教育

火灾逃生演练

2

周四16:30-18:30

亲情陪伴

亲子视频连线

3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我是党的好孩子”诗文朗诵

4

7

1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复习方法指导

2

暑假

7月10日-20日

亲情陪护

“幸福新农村”问卷调查

9

1

周四

感受城市

新生参观学校

2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感怀师恩慰问活动

3

周五9:00-11:00

自护教育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4

10

1

2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展示

3

周五16:30-18:30

自护教育

发放安全知识手册

4

周四16:30-18:30

自护教育

远离网吧,文明上网讲座

11

1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科学幻想画比赛

2

周五16:30-18:30

亲情陪伴

走访帮扶活动

3

4

周五16:30-16:30

自护教育

卫生小标兵评选

12

1

周四16:30-18:30

亲情陪伴

“文明礼仪”演讲比赛

2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班级拔河比赛

3

周四16:30-18:30

学业辅导

经典名著讲解

4

五、活动形式

1.成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队伍,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提供课业辅导、爱心家教等志愿服务。

2.依托团干部,组织团员青年,为农民工子女及其父母提供相关志愿服务,

3.组织爱心捐助活动,如捐书或学习生活用品,或者针对农民工子女个体进行结对帮扶等活动。

4.联系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利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节假日,组织农民工子女参观或活动。

5.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开展学习功课辅导或文体活动等主题活动,让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交朋友,促进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健全的人格。

6.充分发挥团员和少先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做到“不歧视、多关心、勤帮助”,注重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保证结对帮扶活动的健康长远发展。

六、工作要求

1.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学生“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社会实践平台,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培养其创新意识、实干精神,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及时了解农民工子女的需求,合理设计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倾注真情、注重实效。

3.为推行“七彩课堂”出谋划策,并从中锻炼我校志愿服务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阵地开展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行动中来。

4.打造务实高效的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社会实践,工作学习,增长才干,增进友谊,进一步增强整体的凝聚力与团队战斗力。

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民工实施方案(2) | 返回目录

为促进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等四送活动,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对口企业上岗,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的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新路子。

二、活动时间

元月—4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全市18个乡镇及3个涉农街道设立监控点,各县区、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下班之前集中汇总市农民工办。春节前,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活动,深入村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培训需求,拟就业情况和创业意向,为下一步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提供依据。

(二)收集用工信息,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收集本地就业信息。元月份,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二是收集外地信息。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跨省劳务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泛长三角等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人社部门建立长期信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摸清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三是及时互通信息。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就业服务机构,每周五将收集信息汇总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淮北就业网”、《淮北就业报》设立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专版。

(三)加强“就业岗位对接”,强化就业服务。从元月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每位前来求职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开展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在信息户外发布栏统一张贴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春节前后,各县区要至少组织1场大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乡镇至少组织1场劳务对接洽谈会。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送岗位下乡”活动,组织招聘单位以移动招聘形式,深入各镇村将就业信息、政策送到农民工家门口。

(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在新闻媒体公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工种和联系方式,引导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工种。县区、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台帐,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

(五)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通过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广泛征集适合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县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要积极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放,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12底前将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成册或印制印发宣传单,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广泛发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1月10日起,各乡镇要统一悬挂 “我为家乡建设添光彩”、“返乡创业光荣”等引导回乡创业口号标语。春节前后,县区、乡镇要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农民工转移就业先进典型。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人社局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县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服务机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村委班子成员作为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民工实施方案(3) | 返回目录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

(一)加快新农村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等农业生产,多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落实度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并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早做出安排,确保各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把农村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沼气建设、文化设施等新农村项目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建设,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二)鼓励重点建设项目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抓住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机遇,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区发改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等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摸清在建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并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管委会)就业创业服务所,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设立“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在城镇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大农民工就业容量。

(三)高度重视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区里有窗口、镇办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加强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管委会)就业创业服务所、各村、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工覆盖,为农民外出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面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依托镇,街道(管委会)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工作台帐,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为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咨询等指导。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帮扶活动,通过送培训下乡、送岗位进村、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政策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返乡农民工就业的,给予1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实施区内企业稳定岗位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困难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引导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调整薪酬等方法,稳定现有农民工就业岗位。对积极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6个月的期限内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同时广泛动员企业开展岗位承诺活动,努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二、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六)落实优惠政策。农民工回乡创业可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可适当减免或不予征收。

(七)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加大投入,扩大信用担保基金规模,积极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小额信贷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可为其提供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期内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予以贴息。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抵押担保财产的范围,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允许用于贷款担保,切实缓解返乡农民工贷款难。简化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程序,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由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返乡证明、进行初审,区劳动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向市担保中心推荐,市担保中心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八)建立返乡创业基地。为返乡农民工开辟专门的返乡创业孵化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集中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税费减免、创业咨询、项目推介、员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务。电子电器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民营经济创业园也要对返乡农民工开放。同时,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者利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和破产、倒闭企业旧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废弃不用的中小学校舍等进行创业。确需使用未利用地进行创业的应办理转用手续。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其在本人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镇、街道(管委会)要积极开辟场所,建立农民工市场,实行税费减免,鼓励返乡农民工进场入市从事个体经营。

(九)提供创业信息和技术服务。简化手续,优化创业环境,继续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依托镇、街道(管委会)劳动保障站所,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强化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十)及时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范围。加大培训力度,把返乡农民工及时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和返乡务工人员的创业能力。

(十一)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并加强管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所需资金按实际需求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并进一步增加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根据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延长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对培训期限3个月以上的,可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建立培训机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二)开展分类培训。坚持以技能培训为主,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推广培训机构与镇、村联合培训和送职业培训下乡等培训模式,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搞好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仍拟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着力开展3-6个月的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着力提供创业能力、市场经营知识的培训。

(十三)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力度,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引导农民工提高素质和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对参加技能鉴定的农民工,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免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费用。

四、依法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十四)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开辟返乡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权益纠纷和劳动争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设局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新华公安分局要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案件和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十五)做好返乡农民工社保关系接续工作。返乡农民工在区外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在原用工地已参加工伤保险,并经工伤保险鉴定机构鉴定为工伤或职业病的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务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协商,作好其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十六)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长期流转又有流转合同的,可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纠纷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十七)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要摸清底数,统筹安排,确保每一个返乡农民工子女都能上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

(十八)组织好文化、科技等服务集中下乡活动。针对春季农民工集中返乡情况,组织文化下乡活动。同时,组织科技下乡、医疗下乡等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

(十九)及时做好农民工的救助和帮扶工作。把生活困难返乡农民工列入帮扶救助范围。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对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

五、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实施定期督查考核。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并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十一)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做好解决农民工返乡问题的政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克难关的舆论环境;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典型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工坚定信心,积极向上,勇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