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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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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 篇1

为了推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完善好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使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核方案。适用范围:生产部所有车间员工(试用期后)。

工厂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精选4篇)

本考核方案分为5部分:工作表现、工作技能、执行制度、敬业与协作、日常行为。

以扣分考核为基本形式,扣分与绩效考核工资挂钩。每月汇总评比一次,考核工资为200元,考核结果处理按照《记分方案》执行,

一、工作表现(扣分共30分、奖励共3分)

1.上班迟到、早退扣3分/次;

2.工作不积极、做事拖拖拉拉扣5分/次(例如车间安排的事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串岗、脱岗、离岗超过10分钟,扣3分/次;

4.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玩手机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扣3分/次;

5.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起哄、妨碍他人工作的扣3分/次;

6.不写请假条,无故旷工扣5分/次;

7.对本岗位的设备及生产情况不按时检查及保养扣3分/次;

8.做假记录、提前做记录或之后做记录扣5分/次。

9.工作认真仔细,及时发现不良品,并得以控制,奖3分/次。

二、工作技能(扣分共22分、奖励共6分)

1.不按规定摆放物料扣2分/次;

2.对本岗位的设备不熟悉扣3分/次;

3.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培训考试不合格扣4分/次;

4.因操作失误造成物料损失扣8分/次;

5.对本岗位的操作方法不熟悉扣5分/次;

6.熟练本岗位操作,并能带领新进员工及时掌握相应技能的奖3分/次。

7.生产现场6S做得好,工装设备保养到位的奖3分/次。

三、执行制度(扣分共31-33分、奖励共12分)

1.不按操作方法操作,违反工艺或自行更改工艺条件扣5分/次;

2.存在跑、冒、漏检现象扣2分/次;

3.在生产区内(包括各车间、厕所等)吸烟或未经允许私自带入火种扣10分/次;

4.在上班时发现上班前饮酒扣5分/次;酗酒的扣7分/次;

5.拒绝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学习及培训扣4分/次;

6.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的扣5分/次;

7.对生产工艺提出合理建议,并行之有效,奖5分/次

8.对生产过程中检举某些岗位漏检的奖2分/次。

9.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相关培训考试优秀(超过90分)的奖5分/次

四、敬业与合作(共79分)

1.物料浪费未及时阻止扣4分/次;

2.本岗位作业未完成或者未达到工艺指标的要求就将物料(或半成品)转入下一岗位(未经拉长和车间主管同意)扣5分/次;

3.不服从公司和车间领导指挥扣10分/次(例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临时安排等);

4.本岗位发生事故时该岗位操作员工不参加抢救扣10分/次;

5.与同事之间打架、斗殴扣10分/次;

6.破坏、损坏厂房、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及产品扣20分/次

7.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机密扣10分/次;

8.无中生有、弄虚作假、搬弄是非、拉帮接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扣10分/次。

五、日常行为(共38分)

1.上班衣着不整,不穿工作服扣3分/次;

2.故意毁坏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带扣4分/次;

3.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就私自外出扣3分/次;

4.撕毁文件、档案材料及公告文件扣5分/次;

5.对同事及家属实施诽谤、恐吓、威胁、侮辱扣10分/次;

6.损公肥私、盗窃公司财物扣10分/次。

7.本岗位卫生不干净扣3分/次。

备注:

1、员工请假(事假)超过3天,次数超过3次/月的无绩效工资。

2、扣分在10分以内者为合格;10分以上按百分比扣发考核工资;

3、此表由拉长统计后,每日上交到车间主管,弄虚作假、不交或涂改扣拉长2分。

工厂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工作管理,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全身心地投入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中,明确工作目标,端正工作态度,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办法。

二、基本思路

教职员工绩效考核旨在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职业技术培训整体水平。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20分):工作认真,能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同志,具有团队精神。无条件服从校领导的工作安排,克服一切困难,完成本职工作。本项考核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由全体教职员工分别对每个人进行考核,基本分为10分,校领导根据每个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评分为10分,两者相加为综合得分。满分全年奖励1200元。

(二)、能(30分):

1、教职员工对每一个教学班从开始到结束都应该精密组织,疏而不漏,要确保完成每节课教学任务(5分)。要保证教学课堂纪律,学员不随便离开座位。教学秩序混乱,学员不认真听讲的扣5分。此项考核由培训单位主要领导和学校领导共同考核。通过抽查等方式综合考评。

2、授课老师在每堂课教学前,应对学员进行登记并签到,拍摄教学照片,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5分),资料残缺不全的扣5分。此项考核结合资料复查进行。

3、在教学中,要求老师口语清晰,教学步骤规范,通俗易懂(5分),凡语言表达不清,没有达到预期教学目的(学校随机抽查),扣5分;

4、凡县领导检查对组织教学等有严重看法或提出严厉批评的扣10分。

以上考核以教学班次为单位,30天为一个教学班次,满分奖励200元。

(三)、勤(20分):在正常教学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不得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次数累加)。病事假一天扣5分(病事假次数累加),扣完为止。此项考核以月为单位,满分奖励100元。

(四)、绩(30分):主要包括台帐的自查自纠、互查,以及每一次电话回访,上级各部门的考核检查等。

1、每一期培训台帐首先要自己仔细检查反复核对,要做到正确率达100%。每一期台帐要经过2个老师互查和一个领导审查,分别签名,共同负责。凡在县或省领导检查中发现一处有问题的扣5分(依次累加)。

2、电话回访中发现一例有错误的扣2分(依次累加)。每期台帐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凡本人因素造成台帐丢失或损坏的,由本人负责,扣5分。本考核在每年12月底进行,满分奖励500元。

工厂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 篇3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副职,教导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总务人员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量化指标考核占80%,学期末民主测评考核占20%。

(一)、领导素质与职业道德(3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1、团结协作(5分)

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事说话注意方式,主动帮助其他成员,得到其他成员支持与肯定。

2、作风正派(5分)

领导作风,工作作风要正派,按原则办事,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和舞弊,遵纪守法,对下属要关心爱护,有事要沟通,要光明磊落,办事公道,公平。

3、领导才能(5分)

具备领导能力,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号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学科指导能力。

4、职业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尊严,严格按照师德标准要求自己,不带头有偿补课。有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理的,一票否决,评为“不称职”。

5、出勤情况(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作(5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1、计划、总结(5分)

按时完成并及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任课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学科课程任务,无缺课。

3、党建工作(6分)

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4、指导、服务教学(8分)

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和反馈。开展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活动。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班队活动。总务人员要为班级、大队部、教导处、学校做好一切服务性工作。

5、档案管理与督导评估(8分)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按《回民区教育局城区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及细则的各项B级指标和《糖厂路小学工作细化分工表》的具体要求,努力完成目标考核。按照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各项实得分/各项应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况(6分)

按照学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

7、领导交办工作(5分)

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诿,看表现得分。

8、个人获奖(4分)

9、集体获奖(4分)

(四),民主测评(20分)

1,个别谈话(6分)

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办公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指定一名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2、期末述职(6分)

学期末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8分)

学校将在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按满意率得高低排队给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实行领导打分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分别高分到低分排队。

优秀(占15%):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占70%):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15%):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出勤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不称职: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出勤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别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基本称职以上等次的.教师,学校要发给不同档次的绩效奖励工资,根据本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分别测算出均数作为基数。

绩效奖励:

优秀:基数+基数的4%

称职:基数

基本称职:基数-基数的4%

不称职:不发绩效奖励工资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教师,学校校长书记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六、学校成立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组员;各教研组长、民主产生群众代表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书记、校长负责。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糖厂路小学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糖厂路小学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绩效考核表》

工厂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 篇4

绩效考核办法通常也称为业绩考评或“考绩”,是针对企业中每个职工所承担的工作,应用各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职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小编整理了超市的绩效考核,供参考!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组织运营效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范围

第2条 公司及下属分店。

第3章 定义

第3条 绩效——员工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利用必要的资源为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而采取的有效工作行为和实现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条 绩效管理——对员工实施动态指导与管理,以促进其绩效水平的提升与公司发展目标一致的管理过程。

第5条 工作目标——为使工作成果达到规定要求而设定的目标。

第6条 关键绩效指标——决定或密切影响员工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工作层面和工作要素。

第7条 绩效标准——界定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效的规定尺度和衡量标准。

第4章 职责

第8条 总经理

1.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格局,确定公司保持长期发展的方针、政策、策略和目标。

2.审批公司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

3.审批分管副总经理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4.分管副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9条 总经理办公室

1.拟定公司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

2.拟定分管副总经理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3.审批各部门、分公司、分店的总体工作目标。

4.审批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5.审批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6.分管副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0条 分管副总经理

1.拟定分管部门的年度或阶段性总体工作目标。

2.拟定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审批各级管理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4.审核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5.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估和绩效改进指导工作。

第11条 各部门、分店负责人

1.拟定管理岗位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审批其他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所属员工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2条 各级管理人员

1.拟定管理范围内各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所属员工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3条 员工

1.与主管人员共同拟定所属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完成设定的目标、绩效指标和标准。

第14条 人力资源部

1.提供有关绩效管理体系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咨询。

2.协助制定和评估各级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监督绩效管理过程符合规范操作要求。

4.就绩效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与公司高层保持顺畅沟通。

5.绩效管理过程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的收集、保存和管理。

6.受理绩效投诉。

第5章 考核的程序

第15条 绩效管理原则

1.工作目标及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原则。以各层级工作目标为绩效导向,以支持工作目标达成的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参数。

2.实效原则。通过绩效管理过程的实施,促成实际工作成果和业绩的实效提升。

3.关键绩效指标设定原则。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来源于财务、顾客、内部经营和学习成长四个方面。

4.职业规划原则。将员工绩效评估和改进提升与其职业生涯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5.物质激励原则。将员工绩效水平与其工作收入部分挂钩。

第16条 绩效管理手册

1.建立《绩效管理手册》的部门包括:

(1)本部各部门;

(2)本地分公司;

(3)异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门。

2.《绩效管理手册》采用活页文件夹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各建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领取、记录和管理。

3.《绩效管理手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属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年度或阶段性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

(4)“绩效管理日志”;

(5)“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

(6)“绩效信息(数据)采集表”;

(7) 《绩效评估报告》。

4.确保加入《绩效管理手册》中的任何有关信息都是经其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的。

5.各部门每月25日至30日将《绩效管理手册》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检查:本地分店的手册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查;异地分店的手册送交行政人事部门。

第17条 绩效管理区间

1.完整的绩效管理区间应包含以下内容和阶段。

(1)设定工作目标。

(2)设定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统计方法。

(3)制订工作计划和进行绩效面谈。

(4)中期改进指导。

(5)绩效评估与面谈。

(6)绩效评估结果输出。

2.设定阶段性绩效管理区间一般不超过半年;设定年度绩效管理区间,应在每个季度终了时进行中期改进指导与修正。

第18条 设立工作目标

1.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相关管理人员在各管理层面上设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由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上级设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由该岗位的直接上级设定。

2.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应拟定合理和适当的工作目标。当业务状况须形成阶段性成果时,应设立阶段性工作目标;当业务状况以年度为总结区间时,应设立年度工作目标。

3.设定年度工作目标或跨季度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时,应在每季度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与修正,以确保目标的达成。

4.设定好的工作目标应与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第19条 设定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统计方法

1.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的原则

(1)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标准、测量、统计方法和评估信息收集渠道的确定,由员工与其直接上级共同进行,员工应服从直接上级合理的设定与安排。

(2)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必须能够直接支持工作目标的实现,否则视为无效指标标准。

(3)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必须满足SMART原则。

2.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维度

(1)财务类指标。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财务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现金流、投资回报率、销售额、支出费用等。

(2)顾客(含内部顾客)类指标。指从顾客与关联方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顾客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服务满意度、工作效率、服务人性化、市场份额等。

(3)内部经营(业务流程)类指标。指从主干业务流程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内部经营过程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项目周期、项目开发等。

(4)学习与成长类指标。指从学习与成长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学习与成长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培训、奖惩等。

3.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应能够直接证实工作目标的达成,即当各项指标达标时,可以确认工作目标达成。管理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每一维度设定1~3个;其他工作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每一维度设定1个。

4.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后,结合工作目标的可完成情况,应制定出各指标的绩效标准、测量与统计方法和评估信息的收集方。

5.关键绩效指标、标准、测量、统计方法和评估信息收集方确定后,应填报“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经员工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6.公司制订绩效考核计划(一)(见附表)来考核员工绩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订绩效考核计划(二)(见附表)考核员工绩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个部门和人员可采用其中符合的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表进行考核。

第20条 制订工作计划和进行绩效面谈

1.每一绩效管理区间开始时,部门或工作岗位的直接上级应与部门负责人或在岗员工进行绩效面谈,确保员工了解:

(1)绩效管理区间和流程;

(2)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达标标准;

(3)目前的准备状态和可使用资源情况;

(4)达成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必须制订的工作计划。

2.绩效面谈应使直接上级与员工在绩效管理区间内达成工作目标和达到关键绩效指标标准方面双方认可与接受,如有分歧,可围绕上一级工作目标达成的可能性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上报隔级上级裁定,裁定结果应获得遵守并执行。

3.当员工在达成工作目标、达到关键绩效指标标准方面面临困难时,直接上级应协助其制订完成工作目标的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4.绩效管理面谈结果填报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第21条 中期改进指导

1.直接上级应密切关注所属部门或员工的绩效水平和工作状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记入绩效管理日志。

2.在绩效管理区间内,员工出现无法达成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标准的征兆或工作表象时,直接上级应对其进行中期改进指导。无法达标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能力不足与技能欠缺;

(2)客观情况转变,完成工作部门难度加大;

(3)个人情况变化。

3.进行中期改进指导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末,紧急情况下可随时给予改进指导。

4.进行中期改进指导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上级面谈;

(2)隔级上级面谈;

(3)现场工作指导;

(4)修正工作计划;

(5)参加培训。

5.中期改进指导的信息与结果应记入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经该部门或工作岗位的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6.通过改进指导仍无法达成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的,经隔级上级批准,直接上级可与员工讨论修改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但应确保修改后不影响隔级工作目标的实现。

7.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须修改的,应重新填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报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

第22条 绩效评估与面谈

1.绩效管理区间终了时,直接上级对员工的绩效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作按计划完成的进度和效果;

(2)设定的各项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标情况;

(3)设定的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

(4)其他能够反应绩效水平高低的信息。

2.绩效评估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1)绩效评估信息向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上规定的信息提供方收集,绩效评估信息应经信息提供方的部门负责人签署确认,认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级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必要时向人力资源部寻求协助,确定在绩效管理区间内该员工的工作目标、指标标准达成状况。

3.绩效评估等级

(1)优秀——指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达到且超过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

(2)合格——指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达到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

(3)有待改进——指未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个别未达到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通过努力和指导可以达成。

(4)不合格——指未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部或多数未达到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判断其无法达成。

4.经对绩效信息进行分析后,直接上级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报经员工隔级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门)审核与备案。

5.绩效面谈

(1)绩效评估结果形成并经隔级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后,直接上级应尽快安排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包括但不限于:

① 工作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标评估结果;

② 绩效管理区间内的工作表现优点;

③ 绩效管理区间内的工作表现不足;

④ 工作改进方法、途径和计划。

(2)员工对绩效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隔级上级或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门)申诉,获得答复为最终回复。

(3)绩效面谈的信息与结果记入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经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第23条 绩效评估结果输出

1.奖惩输出

(1)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优秀的,依据员工基本工资标准,给予0.1~0.3的奖励系数,即奖金=绩效管理区间内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总额×奖励系数。

(2)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工资总额。

(3)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有待改进的,依据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减发0.1系数的工资。即减发金=绩效管理区间内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总额×减发系数。

(4)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不合格的,如预计在下一绩效管理区间内可以改善,则依据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减发0.2~0.3系数的工资;如预计不可改善或绩效水平过低的,给予调整岗位或辞退处理。

2.规划输出

用于制定下一绩效管理区间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工作计划时参照使用。

第24条 其他规则

1.绩效管理区间的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周,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员工隔级上级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出详细解释,无合理理由的,将对隔级上级按二级处罚执行罚款并限令形成。

2.绩效管理区间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对责任方直接上级处以月工资总额的20%罚款,不能改善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岗位或辞退处理:

(1)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标达成的,员工直接上级不能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出合理、详细解释的;

(2)绩效评估信息收集方不能提供准确信息的,直接上级不能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出合理、详细解释的;

(3)员工在绩效管理区间内发生严重工作失误和造成严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条 记录

1.《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绩效管理日志、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绩效信息(数据)采集表由各部门、分店保留三年。

2.绩效评估报告一式两联,分别由各部门、分店和人力资源部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