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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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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确保社区内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目的,不断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经社区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一、目的意义

残疾人就业培训是开发残疾人职业潜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效措施和方法。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显得至关重要。残疾人只有接受不同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掌握一定的实务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工作的适应性,才能进入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获得相应的工作机会。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是改善残疾人就业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手段,是真正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理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培训对象

辖区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培训意愿的适龄残疾人。

三、内容形式

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培训与扶贫、培训与科技普及相结合的原则,从方便学员、多元选择出发,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享用社会资源开展培训。通过组织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花卉栽培、家电维修、电气焊等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并通过大量实践好的活动,培养残疾人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使残疾人能够熟练掌握就业技能和就业知识,转变其就业观念,增强其就业信心,提高其积极参与就业的竞争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残疾人成功就业的目标。

(一)培训内容

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内容包括:就业常识、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等就业知识培训,花卉栽培、家电维修、美容美发、计算机应用、电气焊等就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形式

1、邀请专业人士,组织残疾人开展就业理念、就业常识、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劳动法》等就业知识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讲座。

2、针对残疾人无法或不易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特点,结合每个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社区将花卉栽培技术人员、掌握家电维修专业人员、电气焊技工请到社区,组织残疾人集中开展专项专业理论知识讲座。

3、在残疾人掌握相关专项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社区组织残疾人到确定的培训基地开展实地培训。通过专业人员对残疾人手把手、一对一的培训,使残疾人能熟悉掌握技能。

4、残疾人在掌握相关技能后,如有继续深入学习的意愿,社区将积极联系相关单位,推荐其参加市上或省上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班进行培训。

四、时间安排

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要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身体、知识和家庭等状况,做到“四化”,即:参加培训的人员广泛化,培训的技能知识实用化,组织开展的培训科学化,联系的就业岗位满意化。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0日)成立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协调联系辖区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确定培训基地和培训老师。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认真调查,做好残疾人培训意向、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等基础资料登记工作。组织召开由辖区单位、非公经济、广大居民、社会各界人士、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代表参加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全力营造全民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按照制定的培训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各种培训。

第三阶段:促进就业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广泛搜集筛选用工信息,积极与非公经济负责人联系,因人选岗,因岗选人,开展企业与残疾人双向选择的就业活动。落实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全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阶段:跟踪回访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25日)要抱着为残疾人负责,为用工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已就业残疾人的跟踪回访工作。并总结培训经验和促进就业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进残疾人全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同志负责二同志配合。

(二)培训经费保障

为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能顺利进行,社区从20xx年开始,将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按一定比例专门列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经费。另外,还要通过积极协调市、区残联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辖区内热衷残疾人事业的非公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给予资金帮助。

(三)培训场地保障

按照社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辖区单位、技术学校、花卉公司、非公经济和市区残联、工会、社保、民政等部门单位的培训场所,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四)就业促进保障

为使接受培训后熟悉掌握就业技能的残疾人能够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最终实现就业目的,社区将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原则,邀请市区内有用工需求的企业领导及非公经济负责人,实地考察已掌握就业技能残疾人的现实情况与表现,充分征求残疾人就业意向,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推动残疾人就业。同时,倡导自主创业,给残疾人提供有利条件,落实好相关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篇2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重点围绕全县63个扶贫村,进一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快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至20xx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目标任务,确保兜底保障贫困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行政策兜底保障

1、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五保和孤儿)保障条件的贫困对象,按规定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分类施保,提高水平。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力争实现“两线合一”。从20xx年起,在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其中20xx年由目前的16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xx年达到195元/月,即年保障标准达到2300元以上。

(2)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中的“A类”对象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从20xx年起,农村孤儿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水平分别不低于600元/月、1000元/月;农村五保年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2900元、5700元。从20xx年起,农村低保A类对象(主要指农村贫困居民家庭中无劳能力或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必保家庭)开始按农村低保标准发放保障金,即20xx年由目前的不低于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xx年达到195元/月,即年补助水平达到2300元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

(3)逐步提高农村低保B、C类对象和其他贫困民政对象的补助水平。对B、C类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实行补差发放,全市月人均补助水平由目前的109元逐步提高至20xx年的135元左右。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标准。

3、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脱贫致富。凡通过扶贫帮困脱贫的对象,其享受的农村低保按动态管理规定应退尽退。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1、全面实施资助救助。将扶贫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的资助参合率达10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低保对象实行部分资助。

2、提高基本医疗救助比例。对救助对象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农合补偿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封顶线不低于5000元,并随筹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3、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贫困对象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标准按照湘民发[20xx]25号文件执行。对获得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有困难的,再予以临时救助。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20xx年至20xx年,加大对全县63个贫困村的养老、福利、避险点等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贫困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支持全县63个贫困村中未建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的村,结合村级活动中心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健全制度,努力推进贫困村养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满足贫困村老年人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需求。力争到20xx年,80%以上的贫困村建有幸福院或老年福利示范点。

2、加强贫困村避险点建设。通过对多灾易灾贫困村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帮助制定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支持多灾易灾贫困村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分批帮助63个贫困村中的多灾易灾村建立避险点,到20xx年,力争在80%的贫困多灾易灾村建立避险点。

(四)做好建整扶贫工作,加快驻点村脱贫致富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重点帮助驻点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等各项工作。科学编制驻点村脱贫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资源,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支持驻点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建立干部结对包户帮扶机制,局领导结对帮扶1户,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结对帮扶1户。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毛长江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乌德明同志牵头协调,局计财股具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局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将联系的重点转到贫困村和困难户。同时,要建立中层干部联系贫困村制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争取县财政按保障需求足额预算、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等资金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办法,落实好精准扶贫所需资金保障。要将贫困程度作为分配各项救助资金、老区扶贫开发资金、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确立贫困村民政项目优先原则,指导帮助贫困村加强项目储备,同等条件下,优先帮助贫困村申报中央、省、市资助项目。

(三)强化考核落实。县委、县政府已将扶贫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干部执行力考核内容。从20xx年起,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将把县级民政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省市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和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因此,从20xx年起,要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民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乡镇落实民政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情况纳入乡镇民政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分配民政资金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每年底,县民政局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乡镇民政工作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县委、县政府减贫绩效考核和干部执行力考核的重要内容。

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有效整理归纳“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查”活动走访调研阶段意见建议反馈,切实解决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服务中心促发展,改善民生保稳定,逐步建立“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准备阶段

9月1日——9月7日由镇“大走访”办公室对8月10日——8月31日开展的走访调研阶段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在完善调研走访台账的同时,分村分组整理全镇(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建立意见汇总台账,并针对每村重点组、重点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包括问题形成的详细原因、现状,群众对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填写群众意见建议收集表。

二、活动阶段

1、各村召开民生问题交办会。

9月13日——9月28日,分别在14个村及1个居委会召开“大走访”活动民生问题交办会,会议要求镇全体负责干部、包村干部、本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及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参加;会议针对本村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的解决展开;首先由镇干部宣读收集的重点问题,并询问村(居委会)代表对本镇、村(居委会)是否有其他问题补充反馈,做到问题零遗漏。在会议上收集齐群众反映的全部问题后,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一一详细调查事由,对能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由各线相关负责干部进行现场答复,交办相关部门解决;对无法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进行统一登记,明确答复时间期限,由会后上报县委,制定解决方案再做答复。召开会议要求由包村干部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民生问题交办会会议全过程。2、建立问题交办台账。

9月29日——9月30日,由镇“大走访”办公室针对各村民生问题交办会议现场答复及推后答复的问题分别建立交办台账及待解决台账。交办台账要求明确问题反映的村、组,问题形成原因,答复时间、交办部门及负责人、解决期限;待解决台账要求明确问题反映的村、组,问题形成原因,答复期限(最迟10月31日以前),建议处理办法。

3、问题交办阶段。

10月1日——10月20日,相关部门针对交办台账及待解决问题台账分别进行问题解决,每周向镇“大走访”办公室上报问题解决进度,必须保证在解决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反馈群众。对未能按时解决的问题,镇里统一对村群众进行答复解释缘由,不能出现问题拖延不管、问题解决遥遥无期的现象;对镇里无法解决的问题,由镇“大走访”办公室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并由本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县直单位请求支持解决。

三、回访阶段

10月21日起,由包村干部在各村(居委会)召开回访情况调查会,对照交办台账对各村(居委会)集中反映的问题解决满意度进行调查回访,一一填写回访满意度调查表。对群众反馈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详细询问原因、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提出整改方案,对问题再次答复解决期限并建立再次交办台账,进行再次整改,保证问题彻底解决,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