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工作方案>活动方案>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活动方案 阅读(3.07W)

今年是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大力宣传抗日战争事迹,努力弘扬抗日战争精神,忠诚人民的党员干部队伍和新型公民,决定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高扬爱国主义旗帜,深入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和历史功绩、历史意义和抗战精神,着力宣传延吉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浴血奋战,奋勇前进,争取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光辉历程,引导人们在纪念活动中深刻认识历史,感悟历史,鼓舞和激励全市干部群众继往开来、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图们江区域宜居旅游开放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面向全市征集作品(文学、摄影、微视频、微电影、书法、音乐作品等)

(二)作品展示

(三)音乐作品朗诵会

(四)寻访革命后代、征集抗战口述史

(五)重访红色足迹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9月3日

四、内容要求

(一)征文作品体裁:回忆录、纪实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均可。要求主紧扣主题,篇幅在1000-2000字左右。

(二)摄影(影视)作品:征集与抗战相关的探访抗战遗迹、缅怀先烈、采访报道抗战中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等影像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像素达到3m以上,扩印图片规格(每张)8寸,同时附有电子文本。微视频、微电影影像资料像素达到720x576,格式avi或是mpg,时间控制在3-5分钟(用dvd数据刻录)。

(三)书法作品:篇幅在8尺以下,竖幅,书体不限,附有释文。姓名、电话及通联地址用铅笔在背面标注。

(四)音乐作品:要求是可以直接展示且与活动主题相关的原创作品(音乐作品附光盘2张,歌谱2份)。

(五)寻访革命后代、征集抗战口述史:向革命后代或知情人征集烈士生平故事、轶事,实物档案等相关资料。

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5月20日(联系电话:0433—2533877,电子邮箱:)。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各部、委、局、室,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至少报送一件(篇)。作品一律附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等。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延吉市委组织部

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

延吉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承办单位:

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人防办、市广电局、市文联、市关工委,以及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

协办单位:延吉新闻网、延边晨报、延边广播电视台(广播汉语频率)等媒体

六、工作分工

此次系列纪念活动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好纪念活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既要形式多样、隆重热烈,又要务实节俭、讲求实效。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本活动并监督活动。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本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总体把关,对外发布活动安排,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各机关单位积极参与本活动。

(四)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老干部参与本活动。

(五)市委党校:积极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开展抗日斗争史主题宣讲活动。

(六)市党史办:负责活动具体实施工作。

(七)市档案局:负责征集并提供抗战题材档案资料。

(八)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协调事业、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本活动。

(九)团市委:负责宣传发动青年团体积极参与本活动。

(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本活动,并做好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延部队积极参与本活动,提供烈士事迹材料、档案及相关的历史记载等资料,做好主题教育活动。

(十二)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普法阵地开展展示活动。

(十三)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协调利用帽儿山等园林绿地开展展示活动。

(十四)市文广新局:负责部分活动场地协调工作。

(十五)市人防办:负责部分活动场地协调工作。

(十六)市广电局:负责做好本活动的新闻策划采访等活动。

(十七)市文联:负责组织动员文学艺术团体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十八)市关工委: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本活动。

(十九)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动员辖区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