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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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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通用8篇)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 和县教委及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校长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随时待命;校长负责与班主任的及时沟通,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副校长负责安排疫点的消毒工作,负责门卫的管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现场的及时救治和转送病人,各班班主任要掌握并每学期核对班级学生的家长联系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

三、应急处理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3、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4、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副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0、副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1、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2、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发生与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年计划。

一、加强和调整学校《应急条例》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确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修订和完善实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三、在师生中进一步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纳入到教学计划。

四、根据学校的各项卫生制度,加强对师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教师住宅楼卫生的管理。

五、学校各饮食经营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管理。

六、继续做好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八、如在师生中发现传染病,特别是“突发事件”学校各部门应按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操作,发现部门按规定应在半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新学期学校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控工作,预防学校传染病流行与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的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实施措施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其明

副组长:方华根、王陈华

成员:曹建祥、顾建芬、陆伟英、徐忠英、郑洪飞

(二)严格执行“两检”报告制度

1.严格“晨检午检”制度。

班主任在早上,下午12点前两次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检查可采用询问、观察、量体温等方式进行,并做记录。一旦发现呕吐、腹泻的同学,及时联系家长,并由老师先送医院医治。确诊为患上诺如病毒的学生,在治愈后3天方可上学。

2.各班检查和抽查的结果每天下午一点前汇总、填写,并将情况报教导处徐忠英老师。

3.汇总表由徐忠英老师负责收集归档,并于每天下午2点前报县教育局校安科。

(三)大力宣传,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1.以专栏、告学生书、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等为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传染病防控氛围。重点向学生进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特别是“诺如病毒”的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诺如病毒”宣传材料,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2.加强教师防控培训,特别是对班主任防控工作责任心要求。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使全体教师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提供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垃圾、厕所、和污水的管理,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毒;清除校园和学生中的疾病传染源隐患和卫生死角,加强教室和学生集中场所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地阻断传染病源的传播。

4.完善传染病防控防治工作的资料,确保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以备上级部门了解督查。

(四)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班主任老师发现学生呕吐、腹泻,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对于发病学生,班主任每天做到电话随访,了解学生病情,并做好随访记录。

3.对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停课,并及时报告、记录,要求家长送指定医院救治。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4

学校在卫生保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学校发生传染病后,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 控制传染源

1、对传染病人做到“五早”(早发现、早诊治、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师生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必须及时与学校联系,即时、即地隔离,病人不再出入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合。

3、班主任知情后,立即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送医院诊治,收集病人所有留在教室里的学习、生活用品交家长等带回家消毒。

二、切断传染途径

1、根据各种传染病的不同传播途径,进行疫点消毒,消灭传播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媒介。

2、教室消毒:病人所在班级用消毒液擦洗课桌椅、橱柜、门把、窗台及地面,加强教室通风换气。

三、保护易感人群

1、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传染病的流行

2、发现传染病人,各班主任应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

3、学校得到传染病报告,及时进教室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根据疫情,必要时给学生家长发宣传资料。

4、与有关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协助宣传应急预防接种。

5、学生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隔离法》规定的隔离期,返校行课时,必须由医疗部门出具相关健康证明。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徐佩娟为组长,人民医院院长袁荣明、教管办主任为副组长,等人员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医院,由袁荣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切实重视和加强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任务分工

(一)镇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

⑴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手足口病和职业病、麻疹、人禽流感、流感等传染病和职业病诊疗技术规范和预防处置技术规范的学习培训;

⑵充实健全防治技术队伍,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⑶坚持“重症会诊、定点治疗”的原则,凡发现疑似手足口病、麻疹、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的重症病例,须尽快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决定进一步处置;

⑷加强和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感染;

⑸加强和完善传染病报告工作,并严格掌握诊断标准,杜绝传染病的瞒报、误报、迟报和漏报;

⑹着重做好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和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特别要以8月龄-7周岁流动儿童为重点对象,做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常态化;

⑺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规范学生晨检制度和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做好联防联控。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

⑻加强对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知识宣传教育;

⑼对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摸排,摸清职业卫生现状、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

⑽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提高我镇职业卫生体检率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指导职业危害企业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二)教管办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和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督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建立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加强幼儿健康状况的监测,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校舍通风、消毒工序和环境卫生的整治等各项防控措施,防控工作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卫生部门。

(三)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抓紧环境卫生的整治,要从即日起对本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的清扫和整治,科学处理生活垃圾;建立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满意、健康的生活环境;石料场、烫金厂、皮革厂等尘毒危害企业要落实卫生防护措施,消除职业卫生的隐患,确保企业职业卫生安全。

(四)广电站要利用广播电视对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教育家长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开场所,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做到“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农业部门负责规范养殖户的养殖行为,指导广大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六)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各种污染源的监控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监督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密切配合。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对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企事单位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手足口病等急性的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消除工作隐患和薄弱环节。镇防控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没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春季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普及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属地负责原则。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所属行业防控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对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我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春季传染病发病率,减少聚集性发病,减少重症病例,严防传染病流行,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升级,避免死亡病例,保护易感人群,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和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发生疫情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相关调查处理。

(二)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严禁制拌凉菜,杜绝病从口入;联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内设商店进行检查,严禁无牌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食品;组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开展晨午检、缺课原因追查等工作,组织疑似传染病学生停课治疗;组织做好教室、寝室、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对自备水源、学生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排除潜在风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抓好车站环境整治和车站、客运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打击贩卖假药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餐饮业集中整治,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查采购、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县公安局: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感染者追踪并采取隔离措施。

(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广场、公共场所文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所整顿和定期消毒工作。

(七)县财政局:根据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应急防疫设备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八)县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疫情发生后,引导、沟通省市媒体正面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

(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的环境整治,开展养殖场垃圾、粪便、污水的清运和消毒处理,组织养殖场使用杀虫剂消灭蚊蝇。

(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各村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垃圾点、排水沟;组织开展农村室外厕所生石灰消毒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疾病的监测,加强居家病人的隔离治疗管理,防止疾病的蔓延。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和强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春季传染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卫生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学校(托幼机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传染病的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或升级。疫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救治患者,严防传染病流行扩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积极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卫生、畜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牵头责任,对防控工作立即作出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畜牧、工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对传染病传播的综合监控,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急性的传染病重点和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正面引导舆论,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止恶意炒作。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凡属于上报范围、达到上报标准等级要求的疫情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时限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因迟报、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7

1、保持环境通风换气,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2、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3、学校设立卫生室、要根据学校条件建立隔离室和观察床。或应急隔离室。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异常及时向卫生人员反映。卫生人员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5、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所在的班。

6、对患者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吃药和喂饭。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有必要对接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检疫、隔离、观察。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方可归班。

9、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学校传染病工作方案 篇8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