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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整治方案(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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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有关整治方案(精选15篇)

一、 指导思想

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1、充分利用车站宣传栏、标语等对职工、货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货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 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有关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企业概况:

新密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米村镇于湾村,由原新密市于湾煤矿和米村镇于湾煤矿照20xx年5月资源整合办[20xx]10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密市资源整合的通知》中的要求整合而成,整合后企业名称为新密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位战业。

资源整合后,我公司矿井用面积为0.2698km?,保有资源储量为201.4万吨,可采储量为107.1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5.1年。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6m?/h,最大涌水量32m?/h,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06m?/t日,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 m?/min,属低沼矿井,开采二1煤,煤层为粉末状,煤层自燃等级为III级,地质构造简单,无断层,水文地质条件属于中等。

目前,井下各种安全设施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验收完毕,证件正在办理中。

二、煤矿职业防治机构设置及职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矿成立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统管我矿井上下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具体如下:

煤矿职业危害办公室:

主任:位战业

副主任:邢书亮、赵东升

成员:张军亚、杨战朝、马超峰、刘新建

职责:1、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

2、井上下职工健康体检指导及联系健康检查机构;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在矿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6、按时发放劳动者防护设施;

7、按时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培训;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井上下、各科室、各施工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把职业于职业性危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主要议事日程;

2、公司环卫队是职业危害办公室的下属机构,具体负责井上卫生及粉尘管理,井下防尘队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及大巷的定期洒水、降尘、防尘工作;

3、各科室及施工区队积极采用综合防尘、防毒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4、井下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中应预先设计好防尘措施;

5、公司通风科定期对井下施工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进行测定,填写测尘报表、测定结果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并建立资料档案;

6、公司对安排从事降尘作业的在职、离职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7、对检查出患有煤肺病或肺矽病的人员,安排其外出检查治疗或疗养;

8、职业病诊断由矿防治危害办公室联系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组织进行;

9、对已确认的职业病患者必须调离其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10、定期给职工发放防护用品,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四、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教、培训、告知和报告制度:

1、利用矿班前会、黑板报、安全办公会议等宣讲职业病的危害,特别是井下粉尘、煤尘的危害,教育职工注意井下作业时使用防尘设施;

2、利用矿会议室在每月1日、11日、21日的职工业务培训会议上,列出单独时间给职工进行防治职业病危害培训、重点培训,井下如何防尘、降尘、灭尘及个体防护工作;

3、通风科对井下作业场所煤尘测尘后要告知在此场所作业的职工,使其知道自己所从事的作业的危害,并进行个体防护。

五、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地点人数(单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

一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二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三部皮带1防尘口罩净化水幕、喷头

装载硐室2防尘口罩喷雾、洒水

11011采面28防尘口罩煤层注水、洒水

11012掘面8防尘口罩煤层注水、洒水

井底清煤3防尘口罩洒水

井口放煤2防尘口罩喷雾

煤厂捡碴3防尘口罩洒水

六、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

每月由法人代表位战业矿长牵头从财务科提取8万元现金用于井上下防尘设施的改换,改善及职工个体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并建立专门的财务台帐,用于职业危害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借用。

七、粉尘及其它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

煤矿的职业危害主要为井下采煤、运煤产生的粉尘、岩尘及机械、机器发出的噪声和产生的矿用水,它们都是污染环境及长期接触人员的有害本身,严重的还会引起煤肺病及肺矽病,主要危害因素如下:

1、物理性危害因素:噪声、振动、高温;

2、化学性危害因素:煤尘、岩尘、矽尘等。

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1、化学性有害因素:请新密市环保局对公司各个岗位每一年进行一次现场监测;

2、物理性有害因素:由我公司通风科人员每半月下井用直读式粉尘测试议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测量;

3、对危害因素监测取得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超标的危害因素,提出改进和预防。

八、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综合防尘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我矿已专门制定出台了综合防尘制度及管理和井下防尘土设施使用标准(见我公司综合防尘制度)。

九、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情况:

我矿已于8月23日至8月24日对井上下接触危害源的职工在新密市防疫站进行了体检,并为每个职工填写了职工体检表,诊断结果未发现职业病患者。

十、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我公司距新密市不足5公里,未建立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但我公司已与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达成协议,并委托新密市防疫站定期对我公司职工进行体检、指导、填写健康档案卡。

十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好经验:

最好的做法为职工上岗离岗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再有就是做好个体防护,严格使用国家规定的井下降尘防护设施,井下工作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只有这样职工才会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十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建议上级领导严格要求煤矿井上下防尘设施要安装到位、使用到位、维护到位,给职工一个健康的身体。

总之,我公司一定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井上下有害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切实、落实好井上下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改善井上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最大程度的还给职工一个健康的身体,还给大家一个蔚蓝的天空。

有关整治方案 篇3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在20xx年春运开使前,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违章现象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交通安全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有关整治方案 篇4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盛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3月1日—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XX年3月21日-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XX年4月11日—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孝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XX年4月21日—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有关整治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2、各班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主题班团队会,对学生携带手机给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有关整治方案 篇6

一、工程简介:

新华路隧道位于中山西路新华路东侧,为下穿东华大学的下立交隧道。隧道在xx年进行过大规模的改建,由原先的100余米延伸至现在的约500米。由于建成使用至今已有较长时间,隧道内部出现了渗水现象,结构变形缝防水橡胶条也有比较严重的破损老化现象,影响到了交通安全及市容观瞻,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对市容市貌的整治要求,决定对新华路隧道进行彻底整修。

1、修补侧墙混凝土墙身渗漏水。

2、修补结构变形缝渗漏水。

3、更换结构变形缝嵌缝防水条。

4、修补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

5、修补过渡段透光顶棚破损。

6、对内墙进行清洗、装涂。

二、意义

混凝土结构的防水抗渗一直是地下工程中的难点,尤其上海处于长三角冲积平原,地下水位高,常年保持在2.5~3.0米左右,故对地下结构的防水抗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青年突击队的队员们在经过了“长宁区桥梁检测及索引”“长宁区工程档案地图索引”“长宁区人行道普查”等众多项目的历练后,主动向署领导请缨,承担起新华路隧道整治这项高要求、高难度的工程。

三、人员安排

1.交警部门及管线部门的协调:

2.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跟踪:

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600天资料:

4.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5.原始状况的分析,及原始养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有关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有关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实际,针对县政协《关于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的建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开展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合部门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建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组织机关各股室进行研究,并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机关各股室均能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没有出现违反政策办事现象;不存在行政审批违规收费,以赞助、宣传、检查、评比及其他任何形式搞变相收费或强行摊派的现象;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野蛮执法等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

明确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审批严格实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做到大事急事优先办、分内之事认真办、分外之事协助办、难办之事协商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实现三个“30%”的目标。即,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至少减少30%。

三、推行政务公开,做到热情服务

对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全面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六公开”,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对服务对象以诚相待、热情服务。对企业落户及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全程代办、引导帮办、跟踪督办,推行工作日延时服务、节假日和周末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四、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发展

积极为企业做好用地、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服务,加大企业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为企业职工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出行方便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五、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廉洁从政

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队伍。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禁相关人员参与或干涉招投标活动;严禁借故刁难、拖延、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索拿卡要、谋取私利;严格执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和首查违规教育为主制度以及涉企较大处罚事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制度。

有关整治方案 篇9

为巩固第二轮市容百日行动的整治成果,保障市区市容环境秩序,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按照城管海陵分局的统一部署,在区范围内开展主干道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十条主干道

二、整治内容

对10条主干道的“三乱一占”现象进行整治,即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取缔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三、整治时间

9月11日至9月20日每日下午半天

四、组织领导

1.成立主干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工作的组织、发动、指挥、协调、督查、考核。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科室、中队负责人

2.牵头部门:市容科,负责人:

市容管理科负责行动的整体部署、组织;督察科做好人员出勤情况及工作效果的督察,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编发活动简报;基层工作科要合理调派人员参加整治行动;综合科做好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城区中队负责做好辖区内各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汇报。

五、工作要求

1.路段所属辖区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2.参加人员需安排好目前手头上的工作,不得请假,整治时着制服;

3.清理工具由基层工作科负责准备;

4.督查科做好跟踪督察。

有关整治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有关整治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圆满完成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任务,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大队中心工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整洁、有序、安全、舒适”为标准,以占道经营、占道促销、越门经营、流动摊点为重点,开展县城范围内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基本实现人行道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各门店无越门经营等现象,清除主次干道道路路障。全面提升我县市容秩序、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文明程度。

二、参加单位

县创卫办、城管执法局机关人员、城管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大队、渣土办、市政设施管理站、路灯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成立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总协调: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四、车辆安排

城管大队:

执法大队:

市政设施管理站:

环卫所:

五、人员安排:

局机关22人、城管大队39人、执法大队15人、渣土办11人、路灯所2人、市政设施管理站20人、环卫所13人、民工30人。

六、整治时间

6月14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10、下午14:30在县城管大队集中。

七、整治要求

1、城管大队负责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烧烤摊点、食品摊点、流动水果三轮车等流动摊位进行纠章。

2、临街店面越门经营、在店外乱堆放物品,乱拉乱扯、乱挂乱晒等行为进行规范。

3、在主干道上从事商品促销、开业、展览、咨询宣传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

4、对主次干道道路路障进行清除。

八、整治方法

1、共分3组,道路两边各1组。

1组:由负责带队,城管大队1、4中队人员。

2组:由负责带队,城管大队2、3中队人员。

局机关人员分配到1组,执法大队、渣土办人员分配到2组。

摄像取证:

物品登记保存:、

3组:违章破损广告拆除小组:

2、要先耐心细致的做好门店宣传教育工作,尽量说服对方,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扣押相关物品和处罚,对违章的流动摊点一律暂扣。对重点路段、重点门店,要加强巡查,反复纠章,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已整治的重点区域各中队要安排队员进行留守,重点区域留守人员安排如下:人民医院周边负责人,富民巷负责人。戏台坪周边负责人,十字街周边负责人,蔬菜公司负责人,物质大院负责人。悠闲广场周边负责人,金凤小区路口负责人。

九、工作要求

1、要强化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中队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集中精力开展好整治工作。

2、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局长同意。

3、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统一安排和部署,不得擅自行动。

有关整治方案 篇12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有关整治方案 篇13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专项整治地点

辖区各路段

三、人员组织

为关于货车抛洒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人员组织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整治主要内容

对在辖区各路段上行驶的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废料运输车等车辆进行监管;对存在抛洒行为的车辆进行扣押、处罚等方式处理;对抛洒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理干净。

五、专项行动目标

有效预防和杜绝辖区内各路段车辆抛洒行为的发生,改善路面环境,减少扬尘污染,提升区·镇宜居宜业、文明形象。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各成员听从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时到岗,统一着装,保持通讯畅通。

2、各成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密。

3、按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特殊情况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组长。

4、对在执法过程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干扰阻挠正常执法活动的当事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离现场。

5、执法过程要全程录像,对扣押的车辆出具扣押清单,拍照、存档、签字。

有关整治方案 篇14

当前H7N9流感防控形势严峻,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风险不容乐观,为及早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省、市、区爱卫会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清洁卫生齐动手,预防疾病保健康”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清洁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7日至月日,2月27日下午1:00至17:0为统一行动日。

二、活动内容

1、加强领导,全面整治环境卫生

学校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垃圾废物、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理乱堆放,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严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2、做好春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春季是消灭“四害”的最有利时机,对控制全年“四害”种群密度指数至关重要。因此要认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虫孳生地,防止蚊虫孳生。要加强灭鼠工作,把鼠密度及“四害”密度控制在最低程度。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卫生专栏、班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科普、防病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做好流感、禽流感、麻疹、水痘、诺如病毒感染、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师生卫生防病、自我保健意识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自觉性、积极性。

有关整治方案 篇15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