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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范文6篇

读书笔记 阅读(2.77W)

读书笔记范文一

读书笔记范文6篇

《培根随笔》就像一本字典,当你有什么烦事和闹心事时,就可以向它请教,它不仅会帮你解忧,还会教你走正确的方向,以摆脱困难的纠缠,这本书主要谈论了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各种生活琐事和一些政治问题,点出了这些事的特点和问题所在,并告诉了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事错误的;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如果人人都按照这书上面说的去做(除个别小错误以外),那么人间也就变成世外桃源了。

你的天性如果是好的,那么再好不过了。如果是坏的,则要用文中说的方法去做。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生活体验:如果想要把一个富有弹力的弯曲物快速弄直,则需往弯曲的另一个方向弯,并且要过直的标准。这个方法在改变天性方面也有大作用。假如一个人脾气暴躁,则应极力控制,并且还要露出微笑,即弯向直的另一边。

培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光有那么多流传千世的佳句,还有如此精练实用的文章,把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事谈的淋漓尽致,指引我们走正确的方向,虽然也有的错误,——也可能是社会不同而造成的——但是又有谁能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犯错呢?

读书笔记范文二

这是第二次重读小仲马的《茶花女》,第一次读是什么时候想不起,而这一次再读却是感受更深,以至于多次为主人公的凄凉曲折命运眼泪汪汪而不能自抑。我想,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也是真情的感染。合上书,心头思绪如潮,感叹,时光真的是一个无情的东西,它可以毫不留情地将容颜一天天老去,但它赋予心灵的却是越来越醇厚的温润。

美丽绝伦的玛格丽特是巴黎上流社会有名的交际花,因每次到剧场看戏,总会随身带一束茶花,因此别人送个绰号“茶花女”。身为名妓的玛格丽特一直过着纸醉金迷,堕落,放纵无度的生活,以至身体羸弱而患上严重的肺病。这样的生活方式,让玛格丽特对生命逐渐心灰意冷,她一天天在堕落放纵中把自己放弃。直到有一天,玛格丽特遇到阿尔芒。

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除了外表上的吸引,在心里应该是心疼对方的。阿尔芒被玛格丽特的美貌所倾倒,但是他看着玛格丽特在那里狂喝滥饮糟蹋自己的身体,他的心里是难过悲哀的。玛格丽特因为不停酗酒而引起一阵狂咳,在他看来仿佛她胸膛里的五脏六腑都被撕碎了。在旁人看来,玛格丽特这样的状态再正常不过,而他却无比担忧。书中有这样一段玛格丽特在剧烈咳嗽后,一个人躲进卧室,虚弱躺在沙发上的描写“我走进她,她纹丝不动。我坐下来,握住她放在长沙发上的那只手”。这个“我”当然是阿尔芒,正是这么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却打开玛格丽特冷却的心扉。她看到了这个青年的真诚和同情心,而不是像其他男人一样垂涎她的美色和身体。为什么爱上你,因为你看到我咳血时握住了我的手,因为你哭泣了,因为世间只有你真正同情我。“而且,你爱我,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自己,而别人爱我从来都只是为了他们自己”。

真正的爱情总是使人变得美好,不管激起这种爱情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所以在我看来,玛格丽特就是一个那么可爱至真至性的女子。美丽的爱情让玛格丽特从身心上涣然一新,她可以为芥蒂小事发出孩子般的惊讶,她像十岁的孩子一样在花园里追逐一只蝴蝶一只蜻蜓,有时,她也会坐在草地上整整一小时,观赏自己用来取名的一种普通的花-----雏菊。当你眼前看到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美丽女子,又怎会想到她曾是那个整天在放纵自己过着堕落生活的妓女。

看到玛格丽特这样焕然一新后发自内心的幸福快乐,我很感动。而幸福就像美梦一样,总是那么短暂。回到现实中来,玛格丽特始终是一个受人供养的姑娘。而即使她转身上岸,她的曾经还是一个深深的烙印,在世俗里是不容的,而一个妓女要想得到真正的爱情该是天方夜谭吧。所以,当阿尔芒的父亲听到他亲爱的儿子拜倒在一个妓女的石榴裙下,他勃然大怒,在他看来妓女都是没有心肝,没有理智的人,是一种机器。而他的儿子跟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无疑是误入歧途,也伤风败俗。

生活对于心灵有时会提出残酷的要求,而且是必须逆来顺受。玛格丽特,你那么爱阿尔芒,那么就力图做更大的牺牲,这种牺牲比您为我的儿子做出的牺牲还要大。那就是永远离开阿尔芒,牺牲自己的爱情,来成全你所深爱的人的前程,当然也包括成全另一个少女的幸福。这就是阿尔芒的父亲郑重向玛格丽特提出的要求。你爱,那你就牺牲,用牺牲来证明你的爱!这样的牺牲于玛格丽特而言是何等悲凉又是何其残酷!

读病重弥留之际玛格丽特的日记,外面正下着雨,心里很沉很沉,泪又情不自禁涌上来。这个世界真是满目苍凉啊,在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女子面前,所有认识她或不认识她的人们在做着最真实的表演。身边没有一个人,亲爱的人,你在哪里?深深地想念,怀念着那在一起短暂的美好时光,而那些日子如今安在?一直到生命的最后,玛格丽特都相信,人,总不会永远不幸。而她也一直在等待,等待爱人,等待春天的来临。

读书笔记范文三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内容介绍,知道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择《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悲剧。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终于松口承认他们爱情。可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爱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第一段爱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可是后来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可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可以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爱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爱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弃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必须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己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可以看出。可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能力的人就非得很平庸的过一辈子吗?他要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市长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知道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可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

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才会找到真正的幸福。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书笔记范文四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顿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主要写了:朱自清祖母不幸去世了,父亲也失业了。可见朱自清家里的经济状况。这真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啊!为了给祖母办丧事,父亲到处去借钱。办完丧事后,朱自清要去北京读书,父亲把他送到火车站,还给他买了一袋朱红色的橘子,并嘱托儿子在路上要小心,看着儿子走了,才放心离去。

读了《背影》,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 就像文中说的:“这时,我看见了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留了下来。”是啊!因为作者感受到了父亲的爱,所以他不禁鼻子一酸,留下了泪来。连我看到这里都哭了!对啊!父亲是爱我们的,是疼我们的。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位总经理,他的公司有在四川那边,所以他的工作很忙。他每个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在四川,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回来看我,星期一一早便又去了四川。爸爸是爱我的,每次我考的好爸爸就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只要不高于600元)。 一天,我去给冉黎冰过她十一岁生日。要走解放碑那边去。虽然路途不远,但是他还是很担心。我看着他那不放心的样子,笑着说:“干吗呀?我已经十岁了,去解放碑算什么?小菜一碟。我还能一个人去龙湖呢!”“别吹牛了,这样吧!爸爸开车送你,行吗?”爸爸回答。“干吗呀?”我说,“锻炼锻炼我嘛!也给你省些油。”爸爸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可是……”就在我和爸爸商量的时候,突然,隔壁的曾小芸打来电话,说她也要去给冉黎冰过生日,要和我一起去。“这下放心了吧!我和曾小芸一起去。”我对爸爸说。爸爸对我说:“好嘛!但是你要特别注意:你们两个不要分开,连上厕所也要一起去……”突然,我的心里感到非常难受,鼻子一酸,泪马上就要留下来了。我被爸爸感动了!可是我使劲憋着,不让泪水留下来。 在这一件事里,我真正体会到了父爱。

读书笔记范文五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狼名叫紫岚,它有三个公狼和一个母狼崽。它在以前就策划好了要夺取狼的王位,所以,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上风,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这时,紫岚又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愿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可怜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读书笔记范文六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 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组成了海盗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 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